更新时间:2019-09-06 17: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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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综合农协研究组简介
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综合农协研究组成员名单
内容简介
多元主体与双层结构:我国农业经营体系的演变及取向
一 十一个“一号文件”关注农业经营体系
二 农业经营体系的双层结构
三 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
四 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优势及劣势
五 规模化经营与土地流转
六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破”与“立”
七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八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功能拓展
九 农业社会化服务还需要有新突破
“农户、农协、村社三主体”的中国农业模式 [1]
引言 一位典型中国农民生产生活的素描
一 中国小农经济的优点与改造的迷途
二 什么是中国小农经济面临的真正问题
三 “农户、农协和村社三主体”的农业经营模式
服务农户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策略
一 既有研究没有将服务组织与农户关系置于构建体系的核心
二 以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对于构建体系提出的基本要求
三 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以农民合作组织为主导
四 需要重点发展的几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其促进政策
五 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的政策结构
法定机构、公法社团:试论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方向
一 法定机构、公法社团的含义和在中国改革中的地位
二 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农协(农会)均可定性为法定机构、公法社团
三 错失的历史机遇与新时期的历史机遇
四 走向法定机构、公法社团,供销社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组织变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方向及路径
一 回归本来,供销社恢复合作性质
二 供销社主导的农民合作组织
三 基层组织创新:综合性农民合作社
四 综合服务:“四位一体”及功能互补
五 服务创新与组织创新相结合
六 根本在于工作方法创新
七 贯通城乡,从基层社到县以上各级社办企业
八 权能分设、自下而上的治理结构
九 供销合作社迈向社会企业,法定机构
我国加快发展农民综合合作社新探
一 引言
二 韩国、日本综合农协概述
三 我国农民综合合作社定义
四 我国农民综合合作社案例分析
五 我国农民综合合作社建设的可行方案
六 若干建议
农民合作社成为农村社区建设的新力量
一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新角色
二 农民合作社参与社区建设的优势
三 思考农村社区建设的新模式
秉承行业协会理念 构建中国农民合作组织体系
一 行业协会的定义、属性、职能与主要模式
二 农业领域行业协会的主要特点
三 秉持行业理念打造中国农民合作组织体系
结语
“部门分立体制”下涉农部门合作的空间
引言:“部门分立体制”下的涉农部门合作有没有可能?
“部门分立体制”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不力
“两部门自愿合作模式”的困难:以供销联社的努力为例
R市农村合作协会提供的部门合作框架
农协筹建为什么赢得多部门加入:“虚拟利益增量”
农协的初期运作促成部门竞相参与,进而达成一定的多部门合作
结语:理解“部门分立体制”下的部门合作
整合与互补:合作社综合服务机制分析
一 综合服务与农业生产
二 综合服务与涉农流通
三 综合服务与农村金融
四 综合服务与农村社区建设
亲缘利他、互惠利他、强制利他及合作机制的演化
一 利他行为的国内外研究综述
二 亲缘利他及“亲人”合作机制
三 互惠利他及“熟人”合作机制
四 强制利他及“陌生人”合作机制
五 结论:利他行为的产生与合作机制的演化
植根理论:农村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
一 农村综合型人才
二 多层次农村人才
三 农村本土人才
四 农村人才能力培养
五 农村培训课程开发
六 农村培训教学方式
七 农村培训的培训者
八 农村人才的学习成长
九 社会力量促进农村人才成长
十 植根农村的人才培养模式
乡村社区工作者培训:“禾力计划”中期自评报告
一 构建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体系
二 开发实用性特色课程
三 开发教材和案例
四 建设乡工教学基地
五 乡土培训师团队
六 课程之后的持续支持
七 禾力乡工学习网络
八 受益人分析
九 传播及社会影响
十 项目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