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10-23 1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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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改革开放同行的中国民法(代序)
一、改革开放后民法的发展
二、我国民法发展经验之总结
三、我国未来民法发展所面临之挑战
第一章 民法典物权编立法的外部体系协调
一、《宪法》规定在民法典物权编中的具体化
二、《物权法》与其他法律中重复规定的取舍
三、《物权法》与其他法律中矛盾规定的处理
四、《物权法》与其他法律相互欠缺衔接规定的完善
五、《物权法》中涉及公法规定的处理
第二章 民法典物权编与总则编的立法协调
一、民法典物权编中民事主体的称谓选择
二、民事主体类型对所有权立法结构的影响
三、《民法总则》第114—117条在民法典中的再安排
四、返还原物请求权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的衔接
第三章 民法典物权编与合同编的立法协调
一、物权编应当剔除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二、物权变动合同应当适用合同编的一般规定
三、无权处分合同对善意取得的影响
四、合同中的返还原物不能与添附制度的设立
第四章 民法典物权编与继承编的立法协调
一、遗产共有为共同共有抑或按份共有
二、遗产移转的物权变动形态
三、遗产分割与共有物分割的效力协调
四、继承回复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的关系
第五章 法定物权变动的制度改革
一、法律文书导致的物权变动
二、征收导致的物权变动
三、继承导致的物权变动
四、事实行为导致的物权变动
第六章 添附规则的立法设计
一、《民法典物权编(草案)》第117条评析
二、加工的规则设计
三、附合的规则设计
四、添附的条文设计
第七章 共有物分割的制度安排
一、共有物分割请求权的性质
二、共有物分割的方法
三、共有物分割的效力
四、共有物分割之诉
五、共有物分割判决的效力
第八章 用益物权的制度重构
一、用益物权“一般规定”的完善
二、用益物权新类型的选择
三、用益物权现有类型的修正与完善
第九章 地役权的立法修正
一、地役权的名称选用
二、地役权的种类选取
三、地役权的内容设计
四、地役权的登记效力
五、地役权的效力完善
六、地役权的范围扩展
第十章 抵押权的立法完善
一、抵押物范围界定与流押契约开禁
二、抵押物转让与抵押权实现方式拓展
三、增担保制度的构建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