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1-15 20: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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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一、借款合同
1 “名为保理,实为借贷”保理合同的效力认定
2 合同约定不明时,不能对逾期罚息计收复利
3 出借人未签字,借款打入法定代表人账户,保证人据此主张免责不应支持
4 借款合同约定加速到期条款是否有效及律师费用承担问题
5 委托贷款合同中的委托人能否直接向借款人主张债权
6 P2P网贷案件疑难法律问题解析
7 利随本清借款应否计收复利
8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的认定
9 第三人以与债权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方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也应担责
10 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借款提供担保是否有效
11 未经股东会(大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效力
12 签订空白担保合同后期添加担保数额的担保责任认定
13 最高额抵押合同与主合同在债权转让时一一对应,应视为最高额抵押权的分户决算
14 将租赁权作为借款合同的担保,其性质应当如何认定
15 以预售商品房提供担保的效力认定及债权实现途径
16 担保合同的认定
17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联保协议效力的问题
18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人保与物保的竞合及最高额抵押的认定
19 债务人不能提供证据推翻债权人提供的借条及付款凭证,借贷关系应予认定
20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刑事定性并不当然否定相关民事合同的效力
二、保证
21 保证人抗辩在债权人不告知债务人真实信用情况及对借款数额不确知情形下能否免除担保责任
22 不特定的物保应认定为人的担保
23 购房按揭贷款之开发商阶段性担保责任的认定
24 担保人配偶是否承担担保责任的认定
25 担保责任与夫妻债务责任竞合该如何处理
26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合同,公司以公章非登记章拒认担保
27 反担保的保证应限于连带责任保证
28 借新还旧的认定及借款人向银行贷款时依据的基础交易不真实时保证人的责任承担
29 仅签名但“借款担保人”字样由他人书写能否认定其保证人身份
30 连带责任保证下,不应追加债务人为共同被告
31 其中一个保证人的自述是否会损害同案其他保证人的利益
32 前后贷不是同一保证人且保证人不知道系以新贷偿还旧贷的责任认定问题
33 以他人财产担保行为的法律性质
34 债权人能否因借款人预期违约而向保证人主张连带保证责任
35 主债务到期后提供担保的法律责任认定
36 最高额担保中的最高限额只能是债权最高限额
37 隐瞒借款系前期借款结算而成,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8 担保费的设定应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为限
39 国家政策性贷款中反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
40 以典当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从合同担保合同亦无效
41 未经保证人同意变更主合同,保证期间不变
42 主债务人在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纠纷中并非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43 主债务人缺位时民间借贷有关事实的审查认定
44 个人信用报告的证明效力如何认定
45 法院如何认定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问题
46 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保证人在担保人履约通知书上签字或盖章行为的认定
47 保证人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的认定
48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
49 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开始前履行部分保证义务,不产生开始计算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后果
50 民事证据规则在审判中的运用
三、抵押
51 未办理抵押登记时债权人应如何进行救济
52 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担保责任的认定
53 抵押合同生效但未设立抵押权时抵押人应承担责任之认定
54 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司法认定
55 抵押与保证并存时的担保责任顺序
56 混合担保情况下责任承担方式的区分和认定
57 担保协议上印章并非担保人公司公章,担保人否认其担保行为时如何认定担保效力
58 容忍的表见代理的认定
59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依法裁定拍(变)卖涉案抵押物
60 预售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不产生优先受偿效力
61 私立医院对外提供担保的效力认定
四、质押
62 本案中质押借款能否与民间借贷并案处理
63 混合担保中的责任分摊与无效质押担保的处理
64 未依法进行登记的物权不能产生担保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