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2 16: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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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九十论 法律的本质
(四节)
第一节 法律与理性有关吗?
第二节 法律是否总是指向共同善?
第三节 是否任何人的理性都有资格立法?
第四节 颁布是否为法律所必需?
问题九十一 论法律的不同种类
(六节)
第一节 永恒法是否存在?
第二节 自然法是否存在于我们之内?
第三节 人法是否存在?
第四节 是否需要神法?
第五节 是否只有一种神法?
第六节 是否存在一种欲火的法律?
问题九十二 论法律的效果
(二节)
第一节 使人成为善人是否是法律的一种效果?
第二节 法律的行为是否规定得适当?
问题九十三 论永恒法
第一节 永恒法是否是存于天主内的至高理型?
第二节 永恒法是否为所有人所认识?
第三节 是否每种法都源于永恒法?
第四节 必然和永恒之物是否从属于永恒法?
第五节 自然的偶然事件是否从属于永恒法?
第六节 是否所有人类事务都服从永恒法?
问题九十四 论自然法
第一节 自然法是否是一种习性?
第二节 自然法是包含几项训令还是只有一项?
第三节 自然法是否规定了所有德性行为?
第四节 自然法对所有人是否都是相同的?
第五节 自然法能否改变?
第六节 自然法能否从人心中废除?
问题九十五 论人法
第一节 人所制定的法律是否有用?
第二节 人法是否都源于自然法?
第三节 伊西多尔对实在法性质的描述是否恰当?
第四节 伊西多尔对人法的划分是否恰当?
问题九十六 论人法的权力
第一节 人法是否应该以一种一般的而非具体的方式制定?
第二节 人法是否该压制所有恶习?
第三节 人法是否规定了全部德性行为?
第四节 人法约束人的良心吗?
第五节 所有人都服从法律吗?
第六节 服从法律的人可否在法律的文字之外行为?
问题九十七 论法律的变动
第一节 人法是否应当以某种方式改变?
第二节 每当更好的情况出现时法律是否总是应当改变?
第三节 风俗是否获得了法律的效力?
第四节 民众的统治者能否豁免人法?
问题九十八 论《旧约》法律
第一节 《旧约》法律好吗?
第二节 《旧约》法律来自天主吗?
第三节 《旧约》法律是通过天使来自天主吗?
第四节 《旧约》法律只应颁给犹太人吗?
第五节 《旧约》法律约束所有人吗?
第六节 在梅瑟时代颁布《旧约》法律时机恰当吗?
问题九十九 论《旧约》法律的训令
第一节 《旧约》法律是否只包含一种训令?
第二节 《旧约》法律包含道德训令吗?
第三节 《旧约》法律在道德训令之外还包含礼仪训令吗?
第四节 除道德训令和礼仪训令之外还有司法训令吗?
第五节 除道德、司法和礼仪训令之外包含任何其他训令吗?
第六节 《旧约》法律应当通过现世的许诺和威胁使人遵守其训令吗?
问题一百论 《旧约》法律的道德训令
(十二节)
第一节 《旧约》法律的道德训令都属于自然法吗?
第二节 《旧约》法律的道德训令涉及一切德性行为吗?
第三节 《旧约》法律的全部道德训令都可以还原为《十诫》的十条训令吗?
第四节 《十诫》训令之间的区分适当吗?
第五节 《十诫》的训令规定得适当吗?
第六节 《十诫》的十条训令顺序恰当吗?
第七节 《十诫》的训令表述得适当吗?
第八节 《十诫》的训令可否豁免?
第九节 德性的心态归于法律训令之下吗?
第十节 爱的心态归于神法的训令之下吗?
第十一节 在《十诫》之外区分其他道德训令正确吗?
第十二节 《旧约》法律的道德训令能否使人称义?
问题一百零一 论礼仪训令
第一节 礼仪训令的本质是否在于它们与崇拜天主相关?
第二节 礼仪训令是否是象征性的?
第三节 应有许多礼仪训令吗?
第四节 把《旧约》法律的礼仪区分为祭祀、圣物、圣事和守则合适吗?
问题一百零二 论礼仪训令的原因
第一节 礼仪训令是否存在任何原因?
第二节 礼仪训令是具有一种字面原因,还是仅仅具有一种象征原因?
第三节 可以为与祭祀相关的礼仪提出适当的原因吗?
第四节 可以为与圣物相关的礼仪提出充分理由吗?
第五节 《旧约》法律的圣事是否具有合理的原因?
第六节 礼仪守则是否具有合理的原因?
问题一百零三 论礼仪训令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