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 饮食调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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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热类食物

该类食物一般具有苦寒、甘寒性质,如苦瓜、冬瓜、西瓜、梨、萝卜、芹菜、葫芦、荸荠、莴笋、绿茶等。这类食物,常用于实热证的调护,具有清热、泻火、解毒等功效。

需要注意的是,食疗在应用时,可以有病先用食疗,食疗不效然后再用药,即“食疗不愈,然后命药”;也可以药食结合,双管齐下。但是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明确提出:“安身之本,必资于食;救疾之速,必凭于药。”因此,食疗和药疗不可互相代替。而且无论食疗、药疗,均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避免“过犹不及”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