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集刊(第4辑)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天人相分”是荀子提出的一个重要哲学命题。荀子认为:天是自然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注23,因此,天事与人事各有所分,要“明于天人之分”注24。荀子是儒家思想的继承者,但是,儒家是讲“天命”的,因此,荀子的这一思想,明显地违背了儒家传统的“天命”思想,关于这一点,学者早有定论。问题是,荀子对儒家思想的这一否定,正是为了对儒家的肯定;而对儒家的肯定,则又恰恰依赖于这一否定。

我们知道,儒家思想是一种入世哲学。孔子思想的内核在于调节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复礼”是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提出的治国方略。孔子说“为国以礼”,“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注25。但是,孔子所主张的“礼”是周礼,也就是周朝的那套统治秩序。到了荀子这时,社会基础发生了变化,基本完成了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社会政治生活的内容变了,与之相随的政治信仰和道德准则都在发生变化,孔子的那套儒家理论与新的政治需要已经不相符了。作为儒学继承者的荀子,就碰到了承继师学“辅王政”与“恢复旧礼”之间的矛盾。他一方面要坚持儒家的根本原则,积极参与政治,发扬光大儒学;另一方面则又面对着儒家理论不符合当时统治者需要的这一现实,这就势必要对儒学进行一番新的理论改造。

荀子对儒学的改造是从对“礼”的改革着手的。所以会有荀子的《正名篇》,说:“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注26强调名随实变,从理论上提出重新正名的必要。

重新正名后的“礼”的内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说是:“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注27荀子将“礼”的内容与社会的财富分配联系在一起,以财产关系来确立“礼”的等级秩序。这一理论,完全松懈了儒家“旧礼”所依赖的血缘族纽,将“礼”建立在新的封建等级关系这个社会现实之上。如荀子在《君道篇》所论:“请问为人君?曰:以礼分施,均遍而不偏;请问为人臣?曰:以礼待君,忠顺而不懈;请问为人父?曰:宽惠而有礼;……请问为人妻?曰:夫有礼则柔从听侍。”注28这套“礼”的理论就是以后的封建的政权、族权、夫权的雏形。

对于这样的“礼”,荀子认为“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孔子讲“复礼”,荀子说“隆礼”,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表示了儒家对新的统治阶级的承认和支持。荀子对儒学的这一改革,使本将被淘汰的儒学获得了新的利用价值,从而奠定了儒学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

但是,“礼”在周人眼里是“天命”的一部分,在那里,制度(等级名分)和伦理道德(宗法关系的意识)等都归属于“天命”的范围。孔子也相信“天命”,所以在孔子那里,“礼”是被当作既存的、不可违背的东西来肯定的。荀子为了要使儒家思想符合新的封建统治的需要,客观上已经使当时儒家所宣扬的“礼”名存实亡了。为了要使经他“正名”后的“礼”取得合法的地位,他又不得不对“礼”的来源作一番新的理论解释。荀子从理论上提出天道自然的观点,真正目的就是在于要割断“礼”与“天命”之间的联系,为改造“礼”的内容创造理论依据。

在荀子的“天道自然”的理论中,人一方面作为自然物的一部分而存在,同时又另属一个与天相对立的、不受天支配的独立的社会体系。作为自然物的人的这方面来说,荀子认为:人有眼、耳、口、鼻、思等五官;有好、恶、欲等情感、需求,这些是“不事而自然”的自然属性。他又说:因为人生而有欲、有求,有欲必争,争必乱,乱必穷,因此,人的本性是恶的;又因为人的本性是恶的,因此有教化的必要。教化的关键则在于“知礼义”。荀子说:“古者圣王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注29“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注30因此,在荀子这里,“礼”是后来统治者为教化民众的需要而产生的。他解释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此礼之所起也。”注31这就是说,荀子将“礼”直接建立在物欲,即人与人的利害关系之上。这样,在荀子这里,道德、伦理等规范就不是什么社会之外的神秘力的创造物,也不存在什么是人的先天内在道德的冲动,而是人类根据自己对物质的追求而产生的精神异化物。人类制定“礼”是主动的,人接受“礼”的教化则是被动的。同时,荀子还认为,“礼”一旦被确立,就成了支配社会兴衰命运的普遍法则,犹如自然规律那样。他说:“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注32

这样,荀子一方面强调天道自然,另一方面又肯定了人的社会性。“礼”作为客观的社会存在被肯定,并据此而强调“隆礼”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从正名的需要出发,提出“性恶论”的理论,又将此理论建立在天道自然论的基础之上,这是荀子哲学的逻辑结构,也是他所提出的“明于天人之分”注33的理论实质。而这种建立在“物欲”基础上的“礼”的理论,以及由此而引出的“天论”,正是战国末年社会财富、权利再分配的社会现实在思想家的头脑中的一种“变了形”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