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利斯的理性情绪治疗
理性情绪治疗(RET)是由艾利斯创建的,与贝克的认知疗法处于同一时期。RET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起源于情绪的理论,特别是非适应性情绪。它不是一个专门针对抑郁症或其他特定的情绪的理论。
这两种理论之间有很多相似之处。它们的许多中心假设是对应的,总体概念也非常相似。这些理论在很多方面都是互补的。事实上,在《理性情感治疗手册》(Ellis&Greiger,1977)中,关于抑郁症的章节是由贝克和布莱恩·肖(Brian Shaw)提供的,它们经常与贝克的抑郁症模型联系在一起。
RET的核心原则可以说非常简单。对个体产生影响的是他对事件的解释,而不是事件本身的结果。一个人如何解释事件取决于这个人对该事件的信念。信念可能具体到某个事件,也有可能代表着相对长期的思维模式。
这种观念是理性的或非理性的。理性情绪理论认为,情绪紊乱是由非理性信念导致的。非理性的信念是那些在逻辑上不遵循与事件相关事实的信念。
艾利斯(1977)归纳了四类主要的非理性信念:“糟糕至极”“无法容忍”“必须”(masturbation)以及对自己或他人的谴责。“糟糕至极”指的是个体夸大事件对认知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无法容忍”涉及个体从经验中形成的认知,这些认知在当前或未来都对某些与其相关的事件难以忍受。这两种非理性的信念都是指那些艾利斯认为从本质上未定义的概念,这就是“糟糕至极”的概念和“无法忍受”的概念。他认为,人们为这些概念赋予了未经验证的、有迷信观念的参照物。参照物是未经验证的,因为人们不会想到什么“糟糕至极”或者“无法忍受”的东西在现实中与生理上的结果是什么。参照物是迷信的,因为包含它们的模糊想法和图像通常是比任何现实中及生理上都更为糟糕的经历。
第三类非理性信念指的是一组可以嵌入在前两类事件之间的一系列信念。“必须”指的是为自己或他人的行为制定的一条或一套规则。其含义是如果自己或他人不按规则行事,就是糟糕的或令人受不了的。此外,遵守这些规则也许是不可能的,或者说是完全不可能的,比如“我/他/她必须是完美的”。从本质上讲,艾利斯认为这些规则的标准基本上是武断的,愤怒的对象侵犯者,常被视为对诸如“应该”,绝对性与武断性的规则加以蔑视的个体。
第四类非理性信念,“谴责”指的是对自身或他人的价值做出否定的判断,有时是因为运用了武断思维的标准产生的结果。
艾利斯的理论也适用于愤怒。被侵犯者所藐视的规则是“应该”的,而且是绝对的,往往也是任意的。RET和贝克理论的相似之处是显而易见的。二者都是指扭曲的思维过程导致了与客观现实不相符的信念。这些信念的领域也非常相似:它们都关注自我和他人的价值以及特殊事件的坏处或危险。
对本方案的影响
艾利斯的RET的影响从许多方面中都可以看出。其中最重要的两种是在课时2ABC策略的介绍和艾利斯所说的引发问题的绝对化信念才是问题的原因。对本方案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减少绝对化信念,而非证明一个令人烦恼的信念是完全错误的。这一原则对第三单元中引入的各种形式的分析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