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美汉学家的留华背景及其范式演进——以葛兰言、费正清与中国学人的代际递进为线索
对于理解汉学的国际学术史而言,美国中国学的崛起至关重要。这里需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就传统汉学而言,美国早开其端绪;费正清本身也是从这个传统中受规训出来的学生,当然他兼有留英与留华背景,对英国汉学传统或更有认同,但总体来说,英语世界的汉学学科有其更多的相通性。
美国汉学的发展也是有一个过程的。当初哈佛燕京学社创立,试图邀请国际一流学者移帐彼邦,可是伯希和却拒绝哈佛大学的邀请,表达出谁会去哈佛那样的穷乡僻壤的意思。相比较法国汉学彼时如日中天的气象,美国汉学虽也产生过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 1812—1884)、丁韪良(William Alexander Parsons Martin, 1827—1916)、林乐知(Young John Allen, 1836—1907)等重要学者,但究竟无法与法兰西媲美。不过我在此处要相对弱化伯希和的影响力,而凸显葛兰言的重要性,因为就学术路径而言,葛兰言所开辟的汉学社会学研究路径,更接近于日后费正清所辟出的社会科学研究范式。也就是说,即便是在西方汉学的整体框架下,也是有其内在学术脉络可循的。
相比较伯希和在中国现代学术场域的名声显赫,葛兰言的留华经验相对不是那么彰显,但这绝不意味着其人不重要。1911—1913年间,葛兰言留华,他待在北京,本来计划以人类学的方法通过“现场”来研究中国人的生活。可惜很快辛亥革命发生,他的计划只能半途而废。尽管如此,我认为葛兰言的学术史意义或许更加重要,这一点在一个宏阔的学术史谱系中可能表现得更加清楚些,因为这意味着“范式转型”的萌芽。或谓伯希和、葛兰言、马伯乐三足鼎立,或再加上小师弟戴密微“四象有仪”,但就学术范式的确立而言,我认为法国汉学主要无非两大基本范式,一脉是以伯希和为代表的史料考据派,这是传统汉学;另外一脉,就是被攻讦颇多的社会学理论的引入,即葛兰言开辟的社会学汉学的学术路径。中国学者对葛兰言的学术渊源有如此分析:
我们知道了沙畹、涂尔干和莫士的学术思想,对于葛兰言的思想可谓思过半矣。我们可以从以上三家中看出一个共通的事实即他们皆对宗教方面特别注重。沙畹研究《史记》而知道宗教在中国古代的文化之中占着最重要的地位。涂尔干主张社会学是研究社会事实的,由事实本身之中求社会事实的解释,而不是在我们自己意识之中寻求解释,这对于宗教迷信的研究,尤为适用。莫氏则以研究初民社会起家,于祈祷、魔术、宗教方面尤有研究。葛兰言把三者的特点全部承受,而加以融会贯通,便成了他自己的学问。他能在中国古史上着重宗教迷信的研究,能以社会学分析事实的方法加诸汉学,更能以中国的事实证成社会学说,这便是他对于汉学最伟大的贡献。
作者其名不彰,但这段分析却相当到位,应该说把握到了葛兰言的学术史意义,尤其是将沙畹、涂尔干、莫斯(即莫士)三家的融会贯通作为一条核心原则,是很有眼光的。当然,我要强调的是,葛氏眼光敏锐、胆大心细,确实敢于别出手眼,但融会有之,贯通则未必。他还欠缺的,乃是伯希和那样细致缜密的史料考订功夫,以及对中国文献的熟悉程度。当然还需要补充的是,就社会学(或更广大的社会科学层面)与汉学的学科融合实践而言,也还确实是“前乏古人”,没有足够的经验和资源来支撑,所以葛兰言要想一下子就能建立起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典范,这也是不符合其时历史语境的。但如果我们以“事后诸葛亮”的眼光,将这一条线索贯穿起来看的话,到了费正清时代,就几乎是一个“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的时候了。为什么?第一从时间来看,二战以后正是世界范围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大变化的时代,欧洲作为中心已经衰落,无论是战败的德国,还是战胜的英国,都已经在经济上被彻底拖垮,而美国、苏联正取而代之,形成新的两极格局;第二从地点来看,通过1930—1940年代的大调整,世界学术场域基本上完成了从德国到美国的中心转移过程,美国已经不复是吴下阿蒙;第三从人员来看,费正清这样的人物应时而起,既有汉学家的传统训练,也有对策研究的现实关注,同时又是具备学术资本适应力和运作力的奇才。当然,我们要说费正清也是有缺憾的,因为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第一流的学者,而更具备超一流的学术组织者的风采,所以美国汉学(或中国研究)的真正学术集大成者乃是史华慈(Benjamin I. Schwartz, 1916—1999)。可即便是史氏,也充分肯定费氏的贡献:“虽然我的一些立场早已成形,但战后初期,我和我的研究生(他们大多是老兵)在哈佛参与费正清教授所主持的中国项目的研究经历,对我们日后的成长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所以,我倾向于认为,费正清—史华慈构成了美国汉学的新典范二元结构,而英年早逝的列文森(Joseph R. Levenson, 1920—1969)本来或可参与构成一组更有效的三维结构。
法国汉学家戴密微(Paul Demiéville, 1894—1979)曾不无得意地宣称:“中国学在西方,在骨子里仍是一门法国的科学。”这点似乎同样得到中国留法学人的认同,如杨堃(1901—1998)同样表示:“‘中国学’不仅是一门西洋的科学,而且还几乎可以说:它是一门法国的科学。”但任何一种势力都有消长盛衰,汉学也不例外,大学者往往有洞烛幽微之察,譬如伯希和对巴黎学派之中衰似也早有预知,曾对其中国弟子王静如(1903—1990)言:“君来时法国汉学可谓极盛,君去后恐未必如此矣。”果如其所言,1940年代之后栋梁级人物纷纷凋零,甚至不仅法国汉学如此,德国汉学亦然。欧洲汉学的整体性建构,刚刚拉开帷幕,就面临着后来者强有力的挑战。白乐日之所以被誉为“欧洲现代中国研究之父”(the father of modern studies of China in Europe),或许就是因为杜希德(Denis Twitchett, 1925—2006,即崔瑞德)等人意识到他们有必要超出狭隘的民族国家范围,建构一个更大的学术与知识共同体。遗憾的是,白乐日英年早逝,美国又有英才辈出,乃能凭借其大国语境强势崛起,方有北美中国学的新典范的建立。
我们得承认,费正清之所以能够建立新典范,主要凭借的是美国学术场域成为世界学术中心的语境优势,借来其时相对居于主流的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一举突破原有的传统藩篱,而开辟出“中国学”的辉煌事业。真是时也,势也!当然还需指出的是,背后的资本驱动力及其制度化力量也不可小觑。就学人而论,费正清并不能算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第一流学者,但他的组织之功、学术眼光与创辟勇气是值得充分肯定的。日后出现的美国汉学家(姑且用此统一称呼),无论是列文森,还是后来的史华慈等,都有更加出色的表现。但中国学作为一种新兴范式的创辟,费正清确实居功甚伟。但必须指出的是,费正清绝非横空出世,他有着多方面的语境、背景和渊源。诚如有论者所揭示的那样,其间的学术史红线包括:“从卫三畏一生的研究理路来看,他从总体上来说更接近于新的美国‘中国学’模式,而不是老的欧洲‘汉学’模式,应该说,他是20世纪出现的这一新的美国模式的先导者。”但美国汉学之天时、地利、人和的第一方面因素,是其至今也仍然有本自欧洲的传统汉学的学术传统,而且良不弱人,譬如同在哈佛内部,就还有哈佛燕京学社的传统风骨。而在欧洲本身,即便是在作为中心场域的法国汉学,也有其另类线索的出现,主要体现为与伯希和同师异质的葛兰言的社会学路径;但所谓“东海西海,心理攸通”,万变不离其宗,社会学路径的取向也正是美国新范式的主要突破点。其二则是欧洲汉学的智力输出,这就尤其可以推出德国汉学作为早期西方汉学辅线中心的重要性,其意义在于输出。早期参与美国汉学开创的如夏德(Friedrich Hirth, 1845—1927)、劳费尔(Berthold Laufer, 1874—1934)等都是,他们移居美国,或在高等学府任教,或在相关机构任职,对美国汉学之构建厥功甚伟;之后的趋势则又与德国(欧洲)知识精英的流亡潮流相适应,因为纳粹在德国的上台而导致大量知识精英外流,而美国自然是最佳选择地。其三则是美国自身学术潮流与宏观政策的利好,一方面二战结束确立了美国毫无疑问的世界中心地位,另一方面其移民政策十分有利于吸纳人才,当然也包括汉学家的进入,其移民国家的定位则更能将华人纳入视域,譬如杨联陞(1914—1990)就被认为是与费正清、史华慈并列而三的对中国学研究影响极大的学人;而作为汉学研究的母语国家,华人学者的进入,大大促进了美国汉学界的活跃状态,这对日后美国汉学,即便就中国学而言也是极大的利好消息。而费正清本人非常善于把握学术潮流,他的留华背景也绝对不是不重要的,相比较葛兰言两年铩羽的经历,费正清虽然并未入中国大学研修,却与中国学者交往颇密。他于1932—1935年间留华,主要是自己做调查研究,譬如考察海关贸易等;也在华北协和华语学校学习汉语,在清华大学旁听过课程,主要受教于蒋廷黻,他又短期兼职清华大学经济史讲师。此后他又两度来华任职,1942年9月—1943年12月任美国驻华大使特别助理,1945年10月—1946年7月任美国新闻署驻华分署主任。这些留华经验,大大丰富了费正清的中国认知,对其日后能在中国学领域强势崛起具有重要奠基作用。更需要指出的则是学术之外的因素,资本主义的强势发展在美国进入了金融资本阶段,这种经济上的发达也体现在大学与学术场域,那种大规模的知识生产所需要的资金、场域和人力,也只有在美国才能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