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肉制品加工的原则
1.充分发挥原料肉的特性
肉品因种类(猪肉、鸡肉、羊肉、牛肉、兔肉、马肉)、老嫩(羊肉、羔羊肉、牛肉、子牛肉)或同一畜禽胴体不同部位,其肉色、香味、瘦肉和脂肪的比例不同,脂肪组织的分布情况、肌纤维的硬度等也不一样,它们的物理、化学性质也各不相同。根据原料肉的不同特性进行合理应用,是肉制品保持其不同风味的关键。
在加工过程中,从PSE肉至DFD肉,需根据保水力、肉色和pH值的不同,综合考虑后使用,有时必须用加工技术来弥补一些不充分的特性,但是,应尽量避免使用有损于肉的特性或带来异味的加工技术。例如,采用先进的加工技术可以补偿熟香肠的保水力。
另外,肉有独特的香气,但这种香气必须用香辛料去除肉腥味后才能体现,同时,还必须考虑充分利用盐腌的方法。
2.肉温的管理
由于原料肉是从手工作业处理开始的,因而对于成品卫生管理尤为重要,特别是要尽可能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为了控制原料肉最初就存在的微生物增殖,首先应当考虑的是每道工序中使肉的温度保持在一个恰当的范围,并以此作为必要条件,且应当注意室温与加工机器的温度、汤与水的温度等因素对肉的影响。
微生物一般存在于肉的表面,肉的内部几乎没有。因而在考虑微生物的繁殖时,要以肉的表面温度变化为主,即使存在适合微生物繁殖的温度,以短时间过渡到下道工序或下道工序前的条件要求,还是容许的。
因此,在进行去皮、剔骨、去筋、筋膜整形等原料处理时,室温在10℃以下也不能算最好,即使室温达到20℃,若上述作业仅仅在必要时间内完成,这也是许可的。
烟熏与干燥工作应当避免在20~40℃进行,因上述工序进行时间比较长,应有适当的措施。但是因加热工艺是以灭菌为目的的,不是肉的表面温度而是中心温度,故要考虑其程度与效果。
3.适当采用添加剂
每种添加剂都有其各自明确的使用目的。为此,应给予充分的使用条件,不必采用过量的添加剂。就是说尽量使用最低量添加剂达到预定效果。目前,最应重视的添加剂是发色剂和防腐剂。
①发色效果取决于盐腌方法、发色剂种类(硝酸盐、亚硝酸盐)和添加量。当然,发色助剂、pH值、盐腌温度、肉块的大小等因素也起着决定作用。
②防腐剂应在加工香肠等肉制品中,在斩拌时添加,是否达到保存效果应经过多次试验检查。在德国,火腿制作过程完毕,将制品放入山梨酸溶液中浸渍处理,这种方法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