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1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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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信息
第七章 证券交易场所
第一节 本章新制度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及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二、区域性股权市场
三、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职能
四、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复牌制度
五、证券交易所临时处置措施与民事责任豁免
第二节 条款释义
第八章 证券公司
一、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
二、强化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的法律职责
三、完善证券公司基本业务规则
第九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一、建立健全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相适应的证券登记结算体系
二、明确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的法律效力
三、进一步明确了开立证券账户的法定原则
四、明确中央对手方制度
第十章 证券服务机构
一、备案制
二、证券服务推行严格审查机制
第十一章 证券业协会
一、充实协会职责范围,新增诚信建设等五项职责
二、扩充自律管理范围,自律管理对象由会员扩展到从业人员
三、丰富自律管理内容,明确自律规则、自律管理措施的法律地位
第十二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一、证券行政执法和解制度
二、举报人制度
三、跨境证券监管制度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一、大额、巨额罚款制度
二、证券市场诚信档案制度
第十四章 附则
境内企业赴境外进行证券发行或上市交易按国务院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