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住进了养老院:当代中国的“银发海啸”与照护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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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与权力

自古以来,社会科学家都认为,家庭是人类社会化的主阵地,在个体心中播下集体意识的种子,从而反映和构建了社会和道德秩序(Durkheim, 1893/1960)。然而,早在西方社会科学家形成理论之前,儒家典籍中就明确提出和发展了一套不可分割的个人—家庭—社会关系,主要通过“孝”“仁”和“礼”的美德来实现。作为未来领袖的指导用书,《大学》曰:“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这一秩序中包含了四种关系规范: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婆媳关系和兄弟关系。

学者们,尤其是女性主义学者指出,以“孝”为主的道德虽然带来稳定和秩序,但也带来等级关系和社会不平等的制度,比如父权制家庭和帝制国家(Ebrey, 2004; Sangren, 2017)。由于儒家思想阐述了家庭内部和外部权威的价值,采用这样一种下级服从上级的信念体系符合国家的利益(Sangren, 2017:227)。纵观整个历史,尽管“孝道”的有些部分与统治阶级的利益冲突,但也能用来鼓舞人们的无私、奉献和责任精神,所以“孝道”仍具有影响力(Davis, 1991; Ebrey, 2004)。

这种等级化制度的依据,归根到底是基于最原始的关系——亲子二元关系,其本身就是不平等的(Ivanhoe,2004)。桑高仁在新近著作《痴孝》(Filial Obsessions)中,从父子关系探究了这种不平等,视其为“一种由孝子的自发行为来定义主体性的制度化幻想”(Sangren, 2017: 294)。父子二元关系非常重要,因为传统上中国的家庭结构是父权的、父系的、从夫居的,即权力、遗产和居所由男性继承(Parish & Whyte, 1978)。桑高仁分析道,中国背景下父子关系的特点,是父系权威与孝道核心的“自我理想”的矛盾(Parish & Whyte, 1978: 135)。这种矛盾造成了父亲权威和儿子欲望的紧张关系。许多地方志案例中都有“意欲保留权威而拒绝移交”的长辈,与“渴求父母权威的晚辈”之间发生的冲突(Parish & Whyte, 1978: 151)。德博拉·戴维斯(Deborah Davis)发现,在推行农业合作化之前,老一辈,尤其是农村地区的老人,可以控制年轻一辈直到死亡。虽然不常见,但农村老人可以通过推迟房产或财产继承,来宣示自己的权威。城市父母拥有更多的官场或职场人脉,也能利用这种关系对子女施加终生的控制(Davis, 1991)。

然而,桑高仁最终指出了这种家长权力绝对化的问题。由于孝道观是超越生死的,所有人都是人子,终究要从这一原始身份中获取权力。与安吉拉·齐托(Angela Zito, 1997)一样,桑高仁解释说:“遵守孝礼是借助人子的身份,来塑造长者的身份。换句话说,‘孝行’最厉害的作用之一,是通过表现自己是服从‘天道’(尊长)的孝子,既合理化又行使了自己的社会权威。”他的分析是站在人子的位置和角度上,把人父视为“一种想象的、天道的投射”(Sangren, 2017: 226)。

虽然桑高仁的分析为这一权力关系打开了新的视角,但还是以晚辈为核心的,忽视了父辈之为父辈的真实感受,以及超出子女想象的双亲的现实生活。我不是批评他的研究,而是指出中国亲子伦理研究上的一块空白。这种以晚辈为核心的方法导向,一部分是因为连儒家典籍中也基本没有父母角度的探讨。正如一位学者所说:

翻阅《论语》和《孟子》,会发现关于亲密关系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表达对父母的爱和尊重。相比对于父母义务的几乎沉默,对于子女孝道的持续要求几乎是奇怪的……一些儒家学者认为,之所以不谈父母义务,或许是因为父母表达对孩子的关爱是如此轻易、自然,以至无须单独讨论;而相应地来说,子女表达对父母的爱显然更为困难,故需要强调孝道。

(Herr, 2003: 481)

按照桑高仁的逻辑,史籍上对于亲子关系中子女义务的强调,也可能是由于,在所有家庭道德中,“孝”是最普遍的:所有人都当过孩子,但未必当过父母。但是话又说回来,这还是没有认识到父母道德的现实存在,以及所有孩子都是因父母才有“孩子”身份的。因此,我认为,与其通过拉伸或颠倒孝道来解释老年人的道德感受,不如放宽眼界,从和谐、平衡和统一的角度来看待亲子关系和“孝”本身会更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