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与惩罚:美国司法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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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同样的犯罪,不同的意义

本书的研究对象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是大学毕业还是高中辍学,是住在城市还是住在郊区,都感觉自己与社会或者组织机构的行为规范格格不入。其实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大家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努力适应生活带来的压力与困难,其中有些方式是积极的,有些方式则是消极的,我的访谈对象就往往通过违法行为来消极应对。不管他们是故意如此还是无意为之,这些未成年饮酒、吸食大麻、盗窃和贩卖毒品的行为都会引发新的问题。

然而,有一条清晰的分界线将这些犯罪区分开来,违法犯罪对于不同阶层的人也有着不同的意义。虽然优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中都有人在年少时期就实施过犯罪行为,但他们对自己犯罪的原因有着不同的认识。那些在中产阶层家庭和白人社区长大的优势群体会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辩解,他们往往认为喝酒、吸毒和贩毒更像是一种令人兴奋的取乐消遣活动。弱势群体则认为犯罪是贫困或种族因素导致的,那些在工人阶层、贫困阶层,特别是黑人社区长大的受访者回忆起自己的犯罪经历时,往往会认为犯罪是家境拮据、就业无门和种族压迫导致的必然结果。(20)不过,虽然他们都会为自己的吸毒、贩毒和盗窃犯罪辩护,但对自己成年以后的暴力犯罪和家庭暴力行为并没有再用取乐或压力来开脱。

第一次对这些被告人进行访谈时,笔者对他们能如此容易地开口讲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十分惊讶。后来,笔者意识到他们内心渴望诉说自己的过往,因为他们之所以讲述自己的故事,是为了弄清自己的犯罪。当弱势群体的被告人向我证明自己青少年时期犯罪行为的合理性时,他们会讲述一遍自己过去的行为。当然,包括我们在内的所有人都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论证自己在生活中的所作所为是合理的。不过,我们给出的理由也不可避免地会带着偏见,而且在分析时不一定会准确或完整再现犯罪成因。尽管如此,他们的叙述仍至关重要,因为其反映出了这些人如何看待自己的过去。无论是好是坏,我们看待过去的方式塑造了我们的当下和未来。(21)我们都会用过去的经历来论证自己将来的行为是正当的,正是这种观念让笔者采访的那些被告人时至今日仍然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继而引发新的问题。(22)弱势群体被告人给出的“压力使然”和“必然结果”两个犯罪理由值得特别关注,因为这与优势群体被告人给出的理由形成了鲜明对比。因此,尽管这些理由在过去和现在都不能归为违法犯罪的成因,但它们能解释为什么同样的犯罪对于不同阶层的人会有着不同的意义。

贫困阶层的被告人往往认为自己是由于经济窘困才不得已去贩毒,格雷戈里就是这么想的。他是一位拉丁裔的黑人,从小就在罗克斯伯里的“儿童保护计划”中长大。他告诉笔者:“也不是没有工作……就是不太容易,你知道吧,卖大麻,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啊,都不容易。这就是我的工作。”前文提到的罗亚尔曾告诉笔者他如何走上了盗窃和贩卖毒品的不归路,他先是想买自己喜欢的衣服,后来又想帮助自己的母亲。当他发现母亲无法满足他的物质需求时,盗窃便成为一种选择。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感受到了负担家庭开销的压力:

罗亚尔:“你应该知道吧,在穷地方长大的年轻人,都喜欢什么漂亮鞋子、漂亮衣服、漂亮书包……现在我知道我应该怎样,但当时我就这么想,因为我也喜欢好东西。”

我:“那你偷过东西吗?你妈妈有钱给你买东西吗?”

罗亚尔:“那当然啊,我妈当时可宠我了。我想要什么她就买什么,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买到的。不过现在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长大后我就明白了,我就经常说:‘你懂的,我再也不会找我妈要东西了,我要自己搞到手。’这就是我犯罪的开端啊,我再也不想给妈妈压力了。”

我:“那好吧,那时候你多少岁了呢?”

罗亚尔:“那时候我已经……14吧……14岁了,我发现她已经买不起了,所以我决定不再要她出钱给我买好东西了。我慢慢知道妈妈没办法负担我的开销,我看她账单的时候发现她根本就入不敷出,我很爱我妈妈,所以我当时决定自己挣钱来减轻她的负担。”

经济上的拮据在一定程度上为罗亚尔走上犯罪道路提供了理由,但毒品交易的诱惑也是不可否认的:“你知道吗?我很小就成了街溜子,我真的迷失了自我。”正如罗亚尔的经历所示,需求和欲望其实可以并行不悖。

在我的访谈对象中,有些黑人男性还把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当做他们犯罪的正当理由。贾斯蒂斯就表示,20世纪60年代他在波士顿长大,当时白人对学校和社区里的种族融合尚持抵制态度,他受尽了各种各样的偏见和歧视,嘲弄和威胁。(23)他所在的罗克斯伯里社区与波士顿南区等地接壤,由于后者是白人聚居区,所以这里成了种族主义的温床。他告诉我,在南波士顿地区,“你要是个黑人孩子,就不可能安全离开那里”。他坚持认为,因为黑人受到了种族歧视,所以他们抢劫白人商店和闯入白人家中都是正当的。他解释道:

现在,我知道这些白人不喜欢我们,讨厌我们,诸如此类。所以我们要报复。你走进一个白人开的商店时就会想:“你们白人本来就欠我们黑人的,这是我们的东西,我们想要什么就拿什么。不管怎样都是你们白人的错,你们以前把我们当作奴隶,你们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在贾斯蒂斯眼中,黑人的盗窃行为几乎是对白人种族歧视行为的理性的、必要的回应。事实上,贾斯蒂斯见到的种族歧视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属于经济剥削,而非简单的厌恶或反感。因此,他从白人开的商店里偷东西的想法其实源于经济上的不公平感:“他们向我们倾销商品,拿走我们的钱,但我们没有获得任何回报。”

查理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多切斯特长大的白人。多切斯特也在南波士顿郊区,是一个黑人聚居的社区。查理与黑人朋友们一起长大,娶了一位黑人女性,因此也间接感受到了种族歧视。他认为自己之所以犯罪也是受到了对黑人的种族歧视的影响:

在16岁之前,我的人生目标是为保护别人而牺牲自己。那时候我所在的社区正在经历破除种族隔离的转型时期,比如“抵制巴士运动”等等。我参加了很多次反对种族歧视的运动,因为我就是“赞成黑人解放运动的人——Nigger Lover”。我读的是一所天主教学校,爱尔兰裔会把自己的孩子送来就读,这样就不用跟黑人同校了。由于我在社区里最好的朋友是黑人,所以我经常挨打,那时候我就下定决心要毫无惧色地为此牺牲。

对于查理而言,白人男孩进入黑人空间也会引起警方的怀疑。(24)查理回忆起了一次特殊的经历,当时警察到当地一家酒吧出警,而这家酒吧的主顾大多是黑人。警察制止了一场斗殴后,要求查理离开酒吧,一名警官这样解释:“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赶你出去吗?因为我们从没在这家酒吧里见过白人。”

对于那些在青春期阶段就在毒瘾或贫穷中挣扎的人而言,贩卖毒品和盗窃是维持自己昂贵恶习的一种方式。由于已经吸毒成瘾,他们只能不择手段地获取毒品。白人欧文就是这样一位毒品受害者。他是由单亲妈妈抚养长大的,他告诉我,他的妈妈本来就有毒瘾,他从很小的时候也开始吸毒,9岁喝酒,15岁吸大麻,18岁时可卡因已经成了家常便饭,20岁时就染上了海洛因毒瘾。他一直到处找钱来满足毒瘾,由于没有固定的工作,就开始偷笔记本电脑和其他小型电子产品。他最近被捕就是因为盗窃笔记本电脑,而他说这只是为了“卖了以后好吸毒”。另一位名叫迈克尔的白人也是如此,他出身贫寒却染上毒瘾,他跟我讲述了自己“盗窃、逮捕、吸毒”的循环经历:“自从有次坐了一个月牢,我就金盆洗手了好几年。后来我因为吸毒被捕,又在商店盗窃被捕,如此反反复复,我在商店里偷过很多东西,只能这样以窃养吸。”

一般人会说刚开始接触吸毒是为了获得快感(后文会谈到,许多人最开始是为了寻求快乐而和家人或朋友一起吸毒的,优势群体尤其如此)。不过,一些弱势群体的受访者称自己吸毒并不是为了寻求快感,而是将其当做应对社会疏离感的必要方式和逃避生活的途径。这种观点虽不常见,但出身于工人阶级白人家庭的尼古拉斯就是这样认为的。他在一个破碎的组合家庭中长大,和自己的母亲、继父以及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们住在一起,因此总有一种失落感,他告诉我:“我觉得自己在这个家里有点多余。”12岁时,他的父母决定让他搬出去和生父一起生活,她的母亲移情别恋。他对父母的决定感到“措手不及”,将这形容成一次“创伤”,因为“我和妈妈的关系亲密无间,跟爸爸却水火不容”。尼古拉斯16岁时患上了抑郁症和进食障碍,他说自己第一次喝酒和吸食大麻就是为了应对抑郁症:“我不知道我第一次喝酒是不是借酒精来逃避,但是我一喝酒就爱上了它。”尼古拉斯刚成年就搬到了佛罗里达去读社区大学,他开始把吸毒当做一种娱乐:“我迷上了酒吧里的毒品,那时候我沉迷于此,做了很多荒唐事。”

受访对象中对自己患上毒瘾的常见说法是出于镇痛的需要。这种理由在各个阶级的白人被告人中更为常见,白人女性阿曼达就持这种说辞。她的父母都具有高等学历,一位是工程师,一位是制药公司项目主管。阿曼达是在高中游泳队负伤以后染上毒瘾的,她说:“那是我第一次服用药物来镇痛。”读大学时,阿曼达会定期服用处方类和非处方类的止痛药:“你知道,这些年我慢慢对止痛药上瘾了,而且对扑热息痛和奥施康定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吃了几年以后我又开始吃赛宝松。最后我决定戒掉赛宝松,但又吃起了卡痛叶(25),好在卡痛叶现在还是合法的。”

跟阿曼达一样,肯塔基州的凯文也是在受伤后服用了非法止痛药,最终染上毒瘾。凯文是一位白人工薪阶层,从事地毯销售工作。他来波士顿工作时不慎背部受伤,医生给他开了止痛药。后来他的处方用完了,钱也所剩无几,于是开始吸食海洛因——这比止痛药要便宜得多。凯文说:

那时候我的止痛药快吃完了,你知道,那是处方药扑热息痛,由于医生不给我开处方,所以我也买不到。这时候有人给了我海洛因,跟我说:“来,闻一下这个嘛。”那时候我也不知道那是海洛因,我试了一下马上吐了,快把胃都吐出来了。然后……我又试了一下。你应该想得到,我吸了又戒,找了工作,然后戒了又吸。我总是忍不住想吸海洛因,就这样反反复复,后来就还是吸上了。

虽然一些优势群体被告人把自己的吸毒行为解释为止痛的需要,但更多优势群体被告人说自己违法犯罪只是为了娱乐消遣,吸毒亦是如此。(26)为了从学校或粗心大意的父母那里寻求关注,许多人被无害的、不常见的违规行为带来的刺激所引诱,最终导致毒品成瘾等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27)对于白人中产阶级和工薪阶层而言,和家人或朋友的聚会是吸毒的惯常场合。来自富裕白人家庭的杰森就是如此,杰森是有着深棕色头发的大高个。他的母亲是一位临床心理学家,父亲与自己的妹妹合开了几家夜总会,自己就是夜总会业务经理。每当周末,杰森就会和父亲一起在夜总会里玩乐。每当回忆起自己喝酒吸毒的场景时,他都感觉那时候很愉快。他第一次喝酒时才13岁,当时他姐姐在组织家庭派对,喝的就是夜总会存在家里的酒:

那是在我姐的派对上,她以前经常开派对,我们也跟着喝,因为我们家就是开夜总会的,我们家的酒像这样一箱箱摞着。我还记得我姐姐第一次喝醉时,喝的是绝对伏特加(Absolut Vodka),那些酒就是从夜总会的地下储藏室拿的。那时候派对太多了。

其他受访者也讲过自己在家庭聚会和派对上饮酒或使用其他物质的类似情形。例如,凯玛,她出身于加州中产阶级白人家庭,当工程师的父亲觉得喝酒是无害的,他每天下班以后都要喝6瓶啤酒。正因如此,父亲也对她尚未成年就喝酒抱着支持的态度。凯玛回忆道:“我爸妈把酒倒进瓶子里给我,我说的是真事……我爸在我车里看见空酒瓶,其实那只是开玩笑,但我爸会说:‘看来我不得不给你买这种酒了,因为你喜欢喝。’”

在家庭场合以外,和朋友之间饮酒吸毒也被描述成一种娱乐活动。一位名叫J.M.的受访者就是这样说的。他在波士顿南郊米尔顿的富足白人家庭中长大,父亲拿到了名牌大学的MBA学位,是一位工程师和企业经理。十几岁时,J.M.就开始跟朋友们一起酗酒,搬到纽约读在职大学时,他更是对派对乐此不疲:

我搬到了纽约以后,跟朋友一起在第75大街和百老汇街的路口租了一套公寓。我白天打点小工,晚上就去上学。我爸给我买了辆车,后来就搬到了布鲁克林工作,这样我就差不多能养活自己了。我花了五年完成了大学学业。我太喜欢纽约了,因为这里让人眼花缭乱,夜总会也是。你知道吗,那还是八十年代,简直难以置信,我爱死那段时光了。

J.M.回忆说,他的酗酒行为导致了几起轻微的车祸,但他父母的溺爱助长了自己的恶习,父母又给他寄钱买了新车:“我当时喝醉了就不爱惜车,把车给撞坏了,我爸就给我寄了一万多块让我再买一辆新的。”

有时候,我访问的优势群体被告人在讲到自己贩卖毒品的事情时会带着一种愉悦和兴奋的情绪。前文提到的阿曼达说,她在大学贩卖大麻时,就被年轻时的新乐趣所环绕,她称之为:活出自我,开始一段认真浪漫的爱情。那时候她大一,爱上了游泳队的一个男孩,而这个男孩碰巧在向学生出售大麻。于是阿曼达和他住到了一起,两人一起贩毒。他们开车去佛蒙特州买了“好大一堆大麻”带回学校。笔者问阿曼达,你们没想过会被警察抓获吗?她说那时候压根没想过这回事: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轻时太愚蠢,那时候我们都有“这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心态。嗯……我觉得我们很谨慎,一切都很顺利,所以我们不会被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是说,我们每次开车前都会检查车辆,而且开车时会稍微超过限速一点,但还没构成非法超速驾驶罪。你知道吗?我们那时候做了一些预防措施……但确实没有认真想过如果(被抓)怎么办,或者(被警察抓获)是一个确实存在的隐患。只有我们真的被逮捕、起诉和定罪的时候,才会觉得坏事儿了。

阿曼达、蒂姆、格雷戈里和罗亚尔贩卖毒品的行为都不是出于经济需要。阿曼达之所以贩毒是因为她已经吸毒上瘾,而且把贩毒当做与男友恋爱中的重要环节。当阿曼达第一次因为贩毒被捕时,她的想法是:“我当时又年轻又单纯,第一次感觉自己坠入了爱河。但可悲的是,法律和我们的愚蠢行为把爱人从我身边夺走了。”

除了大多数优势群体被告人之外,有一部分弱势群体被告人也认为犯罪是一种娱乐行为,当他们与同龄人一起犯罪时更是如此。(28)在罗亚尔和约瑟夫口中,犯罪既是快乐源泉,也是压力使然。对于在布鲁克林贫民窟长大的黑人罗亚尔而言,在学校里“打架闹事”是在充满暴力和危险的学习环境中的一种愉快消遣:“你知道吗?我很小就成了街溜子,我真的很迷恋这种生活。”对于来自罗克斯伯里的黑人约瑟夫而言,他在校外和同龄人中感受到了“当街头混混”的“吸引力”。约瑟夫第一次被捕以后反而兴奋不已,他感到自己“很酷,我高兴得很,哥们,我终于坐牢了,我心里都有点沾沾自喜了,就像完成了人生中一件大事。”尽管如此,他们二人其实都感受到了严峻的经济压力。除此之外,在贫民窟中与同龄人的交往可能会给他们带来意外的麻烦。约瑟夫说,有一次他和朋友们在街上玩曲棍球时遭到了警察的盘查搜身,警察从他一个朋友身上搜出了大麻,但逮捕了所有男孩子。由此可见,正如犯罪对于不同种族和阶级有着不同含义一样,警察的治安行为也往往会给非裔、拉丁裔和穷人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