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2015年年底,全国仍有832个贫困县和5575万农民未摆脱贫困状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印发标志着我国农村扶贫工作已经到了攻坚拔寨的最后阶段。为兑现在2020年年底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历史承诺,中央分别制定了产业发展、劳务输出、易地搬迁等多项举措,并强调通过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升级和公共服务延伸,有效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制约问题。通过脱贫工作工期倒排、压实“五级书记抓脱贫”责任和“挂图作业”的方式,在2016年全国就有28个县脱贫摘帽,共实现1240万农村人口脱贫,远远超出当年任务要求。在2017年,随着脱贫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中央基于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适时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首次强调要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2月到四川视察时,2019年3月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2020年9月在湖南考察时以及在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多次强调要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并对其重要性、注意事项和推进思路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论述。
随着2020年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和乡村振兴的深入推进,农村地区的贫困特征和治理任务也已经发生了根本转变,主要表现为由过去重点消除绝对贫困向现阶段不断缓解相对贫困转变,由集中资源解决脱贫问题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防范规模性返贫转变。在农村发展和贫困治理的新阶段,关于有效衔接的概念内涵和任务要求也不断发展和丰富。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2021—2025年做好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并提出通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形式来实现欠发达地区的平稳过渡,并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其有效衔接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因此,构建一套科学、有效的统计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一方面能够发挥指标体系“晴雨表”和“指挥棒”的功能,科学度量有效衔接进展,为指导各地有效衔接工作提供量化考核依据;另一方面能够实现对不同区域乡村进行监测、评价和比较分析,有利于总结发现各地在衔接过渡期间的实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应对策。
湖南省采用的贫困线标准为2010年国家农村扶贫标准,同时考虑“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形成“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贫困识别标准。根据贫困程度、实际情况以及国务院批准,2017年,湖南省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保靖县、泸溪县、古丈县、花垣县、永顺县、凤凰县、龙山县,张家界市的桑植县,怀化市的通道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邵阳市的城步苗族自治县等11个县确定为深度贫困县。这些深度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武陵山片区,发展受自然条件、历史人文条件等制约。2020年,湖南省所有的深度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236个贫困村出列,8.95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降低至0.65%,绝对贫困问题基本消除。经第三方评估,湖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群众满意度达到99%以上。在此特定背景下,研究湖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对湖南省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长效脱贫机制以及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进程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对全国其他地区农村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