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中国农业劳动力市场的几个特征事实
除了分割性这一基本特征,中国农业劳动力市场还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以农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为基础。我国农地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在集体产权的基础上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使用权,这种农地制度决定了每个农户拥有足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土地。这就使我国的农业劳动力市场具有了三个方面的具体特点:①不同于部分发展中国家无地农民以农业工资劳动为主要收入来源,中国的农业劳动者主要是兼业从事农业工资劳动;②由于兼业的特征,中国农业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较少,并且多为临时性流动;③中国农业劳动力市场上的供给者与需求者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具有较强的谈判能力。
第二,市场化程度较高,农户生产决策独立于消费决策。发展经济学家在对非洲等地区的研究中发现,农户的生产活动受到消费决策的影响。中国农业劳动力市场所面临的环境与这些地区有显著差别。经过40余年的市场化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确立,农村的经济发展也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农村要素市场已经取得长足进步,农业劳动力市场已经基本形成,从而使农户可以相对独立地进行生产决策,受消费决策影响较小。这就使我们在考察农业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时可以聚焦于农户的生产行为。
第三,农户家庭是农业劳动力市场的主要交易主体。当前中国的农业生产主体仍然主要是农户,因此,农业劳动力市场的供给者和需求者以农户为主,多数农户既是农业劳动力的供给者,又是农业劳动力的需求者,供给者和需求者的角色可以相互转换。当然,随着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也有企业型农业生产主体成为农业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者,这种情况在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明显;还出现了少量农业劳动者以农业工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情况。
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农业劳动力市场既有其一般性,也有其特殊性,对中国农业劳动力市场的研究,应该在现有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以上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