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问》注释(中医经典注释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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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

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

阴阳,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概念。

本篇篇名中的阴阳,指人身之阴阳与自然界之阴阳。象,征象,形象。应,相应,通应。人身之阴阳与自然界之阴阳有征象相应,故名篇。关于篇名的含义,正如明·马莳《素问注证发微》云:“此篇以天地之阴阳,万物之阴阳,合于人身之阴阳,其象相应。”

全篇阐明了阴阳的基本概念,论述了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文中将阴阳五行理论应用于人体,说明了人体的生命现象、疾病变化、诊断和治疗,并将人与自然界有关事物进行了五行属性归类。

篇中提出的“治病必求于本”的治疗原则,至今仍广泛而有效地指导着中医临床实践。篇中论述的药食气味阴阳及性能的理论,为后世药物学的研究及发展奠定了基础。篇中五行属性归类法,是《内经》“人与天地相参”重要思想的又一次体现。

由于本篇内容广泛,理论完整且重要,故是学习研究《内经》的重要篇章之一。

【原文】

黄帝曰:阴阳者,天地之道[1]也,万物之纲纪[2],变化之父母[3],生杀之本始[4],神明之府[5]也,治病必求于本[6]

故积阳为天,积阴为地[7]。阴静阳躁[8],阳生阴长,阳杀阴藏[9]。阳化气,阴成形[10]。寒极生热,热极生寒[11]。寒气生浊,热气生清[12]。清气在下,则生飧泄[13];浊气在上,则生䐜胀[14]。此阴阳反作,病之逆从[15]也。

故清阳为天,浊阴为地;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雨出地气,云出天气[16]。故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17];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藏[18];清阳实四支,浊阴归六府[19]

【注释】

[1]阴阳者,天地之道也:阴阳是自然界万物的法则和规律。王冰注:“谓变化生成之道也。”张介宾注:“道者,阴阳之理也。阴阳者,一分为二也。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天生于动,地生于静,故阴阳为天地之道。”

[2]万物之纲纪:阴阳是万物变化的纲领。纲纪,徐灏《说文解字注笺》云:“总持为纲,分系为纪。如网罟(gǔ),大绳其纲也,网目其纪也。”

[3]变化之父母:阴阳是万事万物变化的本源。父母,在此指本源、根本。变化,事物的量变为“变”,事物的质变为“化”。《礼记·月令正义》云:“先有旧形,渐渐改者谓之变;虽有旧形,忽改者谓之化。”《素问·天元纪大论》云:“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

[4]生杀之本始:谓事物产生与消亡的本源。本始,义同“父母”。李中梓注:“阴阳交则物生,阴阳格则物死,阳来则物生,阴至则物死。万物之生杀,莫不以阴阳为本始也。”

[5]神明之府:事物变化莫测的规律及表现出的外在征象皆源自阴阳。神明,《淮南子·泰族训》云:“其生物也,莫见其所养而物长;其杀物也,莫见其所丧而物亡。此之谓神明。”张介宾注:“神,变化不测也。明,三光著象也。”

[6]本:此指阴阳。吴崑注:“天地万物变化生杀而神明者,既皆本于阴阳,则阴阳为病之本可知。故治病必求其本,或本于阴,或本于阳,必求其故而施治也。”

[7]故积阳为天,积阴为地:阳气轻清上升,故积阳为天;阴气重浊下降,故积阴为地。马莳注:“故天位乎上,乃阳气之所积也;地位乎下,乃阴气之所积也。”

[8]阴静阳躁:静躁为阴阳之性。阳主躁,阴主静。张介宾注:“阴性柔,阳性刚也。”

[9]阳生阴长,阳杀阴藏:此为互文。指自然四时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正常变化规律。自然万物的生长收藏规律皆因自然界阴阳二气的相互消长所致。

[10]阳化气,阴成形:此指阴阳的作用。张介宾注:“阳动而散,故化气。阴静而凝,故成形。”本句是中医学认识人体生命活动的根本出发点,指出了复杂的生命活动,也无非就是功能与物质的相互关系而已。

[11]寒极生热,热极生寒:指阴阳消长变化到一定程度就会互相转化。张介宾注:“阴寒阳热,乃阴阳之正气。寒极生热,阴变为阳也;热极生寒,阳变为阴也。邵子曰:‘动之始则阳生,动之极则阴生,静之始则柔生,静之极则刚生,此《周易》老变少不变之义’。如人之伤于寒则病为热,本寒而变热也;内热已极而反寒栗,本热而变寒也。故阴阳之理,极则必变。”

[12]寒气生浊,热气生清:寒气的凝固作用能生成浊阴,热气的升腾作用能产生清阳。马莳注:“寒气主阴,阴主下凝而不散,故浊气生焉;热气主阳,阳主上升而不凝,故清气生焉。”

[13]飧泄:指大便清稀,并含有不消化的食物残渣,又叫完谷不化。

[14]䐜胀:胸膈胀满。

[15]病之逆从:逆从,偏义副词,逆的意思。即阴阳升降失常所致的病证。

[16]雨出地气,云出天气:此以天地云雨之气为例,说明天地阴阳互根互用、互相转化、阴阳交感的升降规律。张志聪注:“清阳为天,浊阴为地,地虽在下,而地气上升为云,天虽在上,而天气下降为雨。夫由云而后有雨,是雨虽天降而实本地气所升之云,故雨出地气。由雨之降,而后有云之升,是云虽地升,而实本天气所降之雨,故云出天气。此阴阳交互之道也,而人亦应之。”

[17]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人体吸入的自然之气与水谷化生的精气上奉于头面官窍,使发声、视觉、嗅觉、听觉等功能正常,饮食化生的糟粕经下窍排出体外。

[18]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藏:清阳之气发散于腠理,精血津液归藏于五脏。清阳,指温养皮肤肌腠的阳气。浊阴,指滋养五脏的精血津液。张志聪注:“腠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理者,皮肤脏腑之纹理。言清阳之气通会于腠理,而阴浊之精血走于五脏,五脏主藏精者也。”

[19]清阳实四支,浊阴归六府:指饮食物所化的精气充养于四肢,饮食代谢之糟粕传入六腑。张志聪注:“四肢为诸阳之本,六腑者传化物而不藏。此言饮食所生之清阳,充实于四肢,而浑浊者归于六腑也。”

【原文】

水为阴,火为阳[1],阳为气,阴为味[2]

味归形,形归气[3],气归精,精归化[4],精食气,形食味[5],化生精,气生形[6]。味伤形,气伤精[7],精化为气,气伤于味[8]。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9]。味厚者为阴,薄为阴之阳;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之阴[10]。味厚则泄,薄则通[11]。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12]

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13]。壮火食气,气食少火[14]。壮火散气,少火生气。气味,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15]

【注释】

[1]水为阴,火为阳:此以水火论阴阳之性。张介宾注:“水润下而寒,故为阴。火炎上而热,故为阳。水火者,即阴阳之征兆;阴阳者,即水火之性情。凡天地万物之气,无往而非水火之运用。故天以日月为水火,易以坎离为水火,医以心肾为水火,丹以精炁为水火。夫肾者水也,水中生气,即真火也。心者火也,火中生液,即真水也。水火互藏,乃至道之所在,医家首宜省察。”

[2]阳为气,阴为味:药食之气为阳,药食之味为阴。张介宾注:“气无形而升,故为阳。味有质而降,故为阴。此以药食气味言也。”

[3]味归形,形归气:药食之味可滋养人之形体,形体又需要元气的温养。归,生成,滋养。气,人体元气。张介宾注:“归,依投也。五味生精血以成形,故味归于形。形之存亡,由气之聚散,故形归于气。”

[4]气归精,精归化:药食之气可温养人之精气,精气的产生需要元气的气化活动。气,药食之气。化,气化。马莳注:“所谓精归化者,以化生此精也,化为精之母,故精归于化耳。”

[5]精食气,形食味:此与上文“气归精”“味归形”同义。食,通“饲”。马莳注:“其曰精食气者,明上文气归精也;其曰形食味者,明上文味归形也。”又,食为食用。张介宾注:“食,如子食母乳之义。气归精,故精食气。味归形,故形食味。”

[6]化生精,气生形:气化产生精气,元气可温养形体。马莳注:“其曰化生精者,明上文精归化也;其曰气生形者,明上文形归气也。”

[7]味伤形,气伤精:此言太过则自伤。马莳注:“夫味归形,而形食味,则凡物之味,固所以养形也,然味或太过,适所以伤此形耳。如《生气通天论》第十节‘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一节之义,及下文‘肝经在味为酸,而酸又伤筋’者是也。气归精而精食气,则凡物之气,固所以养精也。然气或太过,适所以伤此精耳。”

[8]精化为气,气伤于味:阴精能化生人体真元之气,人体真元之气会因药食气味太过而被耗伤。张介宾注:“精化为气,谓元气由精而化也……然上文既云气归精,是气生精也;而此又曰精化气,是精生气也。二者似乎相反,而不知此正精气互根之妙,以应上文天地云雨之义也……上文曰味伤形,则未有形伤而气不伤者。如云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之类,是皆味伤气也。”

[9]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药食气味分阴阳。凡药食之味重浊者,属阴,进入人体后多沉降而出下窍;药食之气轻清者,属阳,进入人体后多升发而出上窍。王冰注:“味有质,故下流于便泻之窍;气无形,故上出于呼吸之门。”

[10]味厚者为阴,薄为阴之阳。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之阴:药食气味均有阴阳厚薄之分。味为阴,味厚为阴中之阴,味薄为阴中之阳。气为阳,气厚为阳中之阳,气薄为阳中之阴。张介宾注:“此言气味之阴阳,而阴阳之中,复各有阴阳也。”

[11]味厚则泄,薄则通:味厚为阴中之阴,具有泄下作用;味薄为阴中之阳,具有通利小便的作用。马莳注:“唯味之厚者为纯阴,所以用之则泄泻其物于下。如大黄,气大寒,味极厚,为阴中之阴,主于泄泻。味之薄者为阴中之阳,所以用之则流通,不至于泄泻也。如木通、泽泻,为阴中之阳,主于流通。”

[12]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气薄为阳中之阴,阳性升散,向外发泄,故多具有发汗解表的作用;气厚为纯阳,阳盛则热,能助长阳气,故具有助阳生热的作用。

[13]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药食气味纯阳者为壮火,温和者为少火。气,指正气。之,作“使”“令”解。如马莳注:“气味太厚者,火之壮也,用壮火之品,则吾人之气不能当之,而反衰矣。如用乌、附之类,而吾人之气不能胜之,故发热。气味之温者,火之少也,用少火之品,则吾人之气渐尔生旺而益壮矣。如用参、归之类,而气血渐旺者是也。”后世将壮火、少火引申指人体生理之火和病理之火。

[14]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前“食”字,指消蚀,后“食”字,同“饲”,意谓药食气味纯阳者可以消耗人体元气,药食气味温和者可以充养人体元气。马莳注:“何以壮火之气衰也?正以壮火能食吾人之气,故壮火之气自衰耳。何以少火之气壮也?正以吾人之气能食少火,故少火之气渐壮耳。”

[15]气味,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药食阴阳五味属性不同,作用亦异。张志聪注:“言气味固分阴阳而味中复有阴阳之别。辛走气而性散,甘乃中央之味而能灌溉四旁,故辛甘主发散为阳也。苦主泄下,而又炎上作苦,酸主收降而又属春生之木味,皆能上涌而下泄,故酸苦涌泄为阴也。”

【原文】

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1]。阳胜则热,阴胜则寒[2]。重寒则热,重热则寒[3]

寒伤形,热伤气[4]。气伤痛,形伤肿[5]。故先痛而后肿者,气伤形也;先肿而后痛者,形伤气也。风胜则动[6],热胜则肿[7],燥胜则干[8],寒胜则浮[9],湿胜则濡泻[10]

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人有五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11]。故喜怒伤气,寒暑伤形[12]。暴怒伤阴,暴喜伤阳[13]。厥气上行,满脉去行[14]。喜怒不节,寒暑过度,生乃不固。故重[15]阴必阳,重阳必阴。

故曰:冬伤于寒,春必温病[16];春伤于风,夏生飧泄[17];夏伤于暑,秋必痎疟[18];秋伤于湿,冬生咳嗽[19]

【注释】

[1]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阴,指酸苦类的药物和食物。阳,指辛甘类的药物和食物。药食过于酸苦则损伤人体阳气,过于辛甘则耗损人体阴精。马莳注:“用酸苦涌泄之品至于太过,则阴胜矣。阴承上文物类而言。阴胜则吾人之阳分不能敌阴品,而阳分斯病也……用辛甘发散之品至于太过,则阳胜矣……阳胜则吾人之阴分不能敌阳品,而阴分斯病也。”此句至下文“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重寒则热,重热则寒”,文意皆指药食气味作用而言,后世引申指人体阴阳寒热盛衰的病机变化。

[2]阳胜则热,阴盛则寒:药食辛甘太过,易产生热病;酸苦太过,易产生寒病。王冰注:“是则太过而致也。”

[3]重寒则热,重热则寒:反复应用寒性药物则产生热病,反复应用热性药物则产生寒病。张志聪注:“苦化火,酸化木,久服酸苦之味,则反有木火之热化矣。辛化金,甘化土,久服辛甘之味,则反有阴湿之寒化矣。所谓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天之由也。”此说明物极必反、阴阳转化之理。

[4]寒伤形,热伤气:寒属阴,故伤人形质;热属阳,故伤人之气。此言邪气伤人以类相从。楼英《医学纲目》云:“寒则人气内藏,气内藏则寒之伤人,先着于形,故曰寒伤形。暑则人气外溢,气外溢则暑之伤人,先着于气,故曰热伤气也。”

[5]气伤痛,形伤肿:指气伤则气机郁滞,故痛;形伤则血稽留不行,故肿。李中梓注:“气喜宣通,气伤则壅闭而不通,故痛;形为质象,形伤则稽留而不化,故肿。”

[6]风胜则动:动,指形体肢体动摇震颤的病证。王冰注:“风胜则庶物皆摇,故为动。”

[7]热胜则肿:火热内郁,营气逆于肉理,发为痈疡红肿。王冰注:“热胜则阳气内郁,故红肿暴作,甚则荣气逆于肉理聚为痈脓之肿。”

[8]燥胜则干:干,指津液干涸一类的病证。张介宾注:“燥胜者,为津液枯涸、内外干涩之病。”

[9]寒胜则浮:浮,浮肿。寒为阴邪,寒胜则阳气不行,不能化气行水,水聚成为浮肿。按《太素》,“浮”作“胕”,全身浮肿之义。张介宾注:“寒胜者阳气不行,为胀满浮虚之病。”

[10]湿胜则濡泻:濡泻,泄泻稀溏,又称湿泻,为湿邪伤脾所致。湿胜内攻于肠胃,脾被湿困,不能运化水谷,水谷清浊不分,并走大肠,发为濡泻。

[11]人有五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即五脏藏精藏神,其功能活动在外可表现为喜怒悲忧恐的五志变化。马莳注:“人有肝心脾肺肾之五脏,以化五脏之气,而喜怒忧悲恐之五志从兹而生焉。”五气,指五脏的功能活动。悲,应从《素问·天元纪大论》作“思”。

[12]喜怒伤气,寒暑伤形:喜怒,概指七情;寒暑,概指六气。喜怒从内发,故伤气;寒暑从外入,故伤形。

[13]暴怒伤阴,暴喜伤阳:气为阳,血为阴。肝藏血,属阴;心藏神,属阳。暴怒则肝气逆而血乱,故伤阴。暴喜则心神涣散,故伤阳。张志聪注:“多阳者,多喜;多阴者,多怒,喜属阳而怒属阴也。是以卒暴而怒则有伤于阴矣,卒暴之喜则有伤于阳矣。”

[14]厥气上行,满脉去行:厥逆之气上行,满于经脉,神气浮越,脱离形骸。此言大怒伤人的症状及预后。张介宾注:“言寒暑喜怒之气,暴逆于上,则阳独实,故满脉。阳亢则阴离,故去形。此孤阳之象也。《脉经》曰:诸浮脉无根者死。有表无里者死。其斯之谓。”

[15]重:极也。

[16]冬伤于寒,春必温病:冬伤于寒,邪气内伏,郁而化热,至春阳气升发之时,又感春令之风邪,风为阳邪,新感引动伏邪,两阳相合,发为温病。

[17]春伤于风,夏生飧泄:春伤于风,风属木,木气通于肝,当时不病,邪气伏藏,至长夏脾土当令之时,木郁乘土,发为飧泄。

[18]夏伤于暑,秋必痎(jiē)疟:夏季伤于暑邪,邪气流连体内,郁而化热,至秋感受秋凉之邪,外寒内热,寒热交争,发为痎疟。痎疟,疟疾的总称。

[19]秋伤于湿,冬生咳嗽:夏秋之交,感受湿邪,湿邪困脾,延至冬季,又感寒邪,新感引动伏邪,则发咳嗽。

【原文】

帝曰:余闻上古圣人,论理人形[1],列别藏府[2],端络经脉[3],会通[4]六合[5],各从其经,气穴[6]所发,各有处名,溪谷属骨[7],皆有所起,分部逆从[8],各有条理,四时阴阳,尽有经纪[9],外内之应,皆有表里,其信然[10]乎?

【注释】

[1]论理人形:研究人体形态结构。

[2]列别藏府:研究脏腑的位置及性能。

[3]端络经脉:探讨经脉的终始与循行。端,此处作“头绪”解。

[4]会通:融会贯通。马莳注:“脉有六合则会通之。”

[5]六合:一阴一阳表里两经相配,即一合。阴阳十二经脉共有六合。

[6]气穴:指经气输注于体表的穴位,即经穴。

[7]溪谷属骨:指与大小分肉相连接的骨节。溪谷,指人体肌肉间隙或凹陷部位,泛指肌肉。《素问·气穴论》云:“肉之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溪。”

[8]分部逆从:张志聪注:“分部者,皮之分部也。皮部中之浮络分三阴三阳,有顺有逆,各有条理也。”

[9]经纪:纲纪。指四时阴阳变化规律。

[10]信然:确实,果真。

【原文】

岐伯对曰:东方生风[1],风生木[2],木生酸[3],酸生肝[4],肝生筋,筋生心[5],肝主目。其在天为玄,在人为道,在地为化。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神[6],神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体为筋,在藏为肝,在色为苍,在音为角[7],在声为呼[8],在变动为握[9],在窍为目,在味为酸,在志为怒。怒伤肝,悲胜怒;风伤筋,燥胜风;酸伤筋,辛胜酸。

南方生热,热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血生脾,心主舌。其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体为脉,在藏为心,在色为赤,在音为徵,在声为笑,在变动为忧,在窍为舌,在味为苦,在志为喜。喜伤心,恐胜喜;热伤气[10],寒胜热;苦伤气,咸胜苦。

中央生湿,湿生土,土生甘,甘生脾,脾生肉,肉生肺,脾主口。其在天为湿,在地为土,在体为肉,在藏为脾,在色为黄,在音为宫,在声为歌,在变动为哕,在窍为口,在味为甘,在志为思。思伤脾,怒胜思;湿伤肉,风胜湿;甘伤肉,酸胜甘。

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肾,肺主鼻。其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体为皮毛,在藏为肺,在色为白,在音为商,在声为哭,在变动为咳,在窍为鼻,在味为辛,在志为忧。忧伤肺,喜胜忧;热伤皮毛,寒胜热[11];辛伤皮毛,苦胜辛。

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肾,肾生骨髓,髓生肝,肾主耳。其在天为寒,在地为水,在体为骨,在藏为肾,在色为黑,在音为羽,在声为呻,在变动为栗,在窍为耳,在味为咸,在志为恐。恐伤肾,思胜恐;寒伤血,燥胜寒[12];咸伤血[13],甘胜咸。

【注释】

[1]东方生风:张介宾注:“风者天地之阳气;东者日生之阳方,故阳生于春,春王于东,而东方生风。”与下文“南方生热”“中央生湿”“西方生燥”“北方生寒”等,说明风、热、湿、燥、寒为五方五时之主气。

[2]风生木:天之风气,化生地之五行木气。张介宾注:“风动则木荣也。”与下文“热生火”“湿生土”“燥生金”“寒生风”相联系,在天之五气风、热、湿、燥、寒能化生在地之木、火、土、金、水五行。

[3]木生酸:论五味与五行的归属关系。酸味的五行属性属木。《尚书·洪范》孔颖达疏:“木生子实,其味多酸,五果之味虽殊,其为酸一也。”火生苦,《尚书·洪范》云:“火曰炎上,炎上作苦。”土生甘,《尚书·洪范》郑注:“甘味生于百谷,是土之所生,故甘为土之味。”金生辛,《尚书·洪范》孔颖达疏:“金之在火,别有腥气,非苦非酸,其味近辛,故辛为金之气。”水生咸,《尚书·洪范》孔颖达疏:“水性本甘,久浸其地,变而为卤,卤味乃咸。”

[4]酸生肝:酸味入肝。与下文“心生血”等论述了五味与五脏的关系。

[5]筋生心:筋,代表肝。肝属木,心属火,木生火。筋生心,即肝生心。指出了五行五脏之间的相生关系。张介宾注:“木生火也。”余类推。

[6]其在天为玄,在人为道……玄生神:此六句,东方独有,他方皆无。张介宾注:“盖东方为生物之始,而元贯四德,春贯四时,言东方之化,则四气尽乎其中矣。此盖通举五行六气之大法,非独指东方为言也。观《天元纪大论》有此数句,亦总贯五行而言,其义可见。”玄,《说文解字》云:“幽远也。”

[7]角:五音之一,与下文的徵、宫、商、羽共为五音,分别应于肝、心、脾、肺、肾五脏。

[8]呼:五声之一,呼与下文的笑、歌、哭、呻为共五声,分别应于肝、心、脾、肺、肾五脏。张介宾注:“怒则叫呼……喜则发笑,心之声也……得意则歌,脾之声也……悲哀则哭,肺之声也。”张志聪注云:“脾志思,思而得之,则发声为歌……在志为怒,故发声为呼……肾气在下,故声欲太息而伸出之。”

[9]在变动为握:指在病变上表现为手足抽搐拘挛。变动,指病变。握与下文忧、哕、咳、栗为五脏变动的特征。握,即搐搦握拳。

[10]热伤气:据上下文体例,似当作“热伤脉”。

[11]热伤皮毛,寒胜热:《太素》作“燥伤皮毛,热胜燥”。

[12]寒伤血,燥胜寒:《太素》作“寒伤骨,湿胜寒”。

[13]咸伤血:《太素》作“咸伤骨”。

【原文】

故曰: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1];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2];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阴阳者,万物之能始[3]也。故曰: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4]

帝曰:法阴阳[5]奈何?岐伯曰:阳胜则身热,腠理闭,喘粗为之俛仰[6],汗不出而热,齿干以烦冤[7]腹满死,能冬不能夏[8]。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9],数栗而寒,寒则厥[10],厥则腹满死,能夏不能冬。此阴阳更胜[11]之变,病之形能[12]也。

帝曰:调此二者[13]奈何?岐伯曰:能知七损八益[14],则二者可调,不知用此,则早衰之节也。年四十,而阴气自半也,起居衰矣。年五十,体重,耳目不聪明矣。年六十,阴痿[15],气大衰,九窍不利,下虚上实,涕泣俱出矣。故曰:知之则强,不知则老,故同出而名异[16]耳。智者察同,愚者察异[17],愚者不足,智者有余,有余则耳目聪明,身体轻强,老者复壮,壮者益治。是以圣人为无为[18]之事,乐恬惔之能[19],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20],故寿命无穷,与天地终,此圣人之治身也。

【注释】

[1]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张志聪注:“阴阳之道,其在人则为男为女,在体则为气为血。”又,孙诒让《札迻》云:“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疑当作血气者,阴阳之男女也。”以男女阴阳言血气。据文例,则《札迻》可从。

[2]左右者,阴阳之道路:古代浑天说认为天体自东向西旋转,人观测天体旋转时面南而立,则左东右西。太阳东升西落,即左升右降,故言左右为阴阳升降之道路。

[3]能始:元始,本始。能,通“胎”。孙诒让《札迻》云:“能者,胎之借字。”《尔雅·释诂》云:“胎,始也。”

[4]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阴在内为阳气之镇守,阳在外为阴气之役使。守,镇守于内;使,役使于外。言阴阳互根互用的关系。张介宾注:“守者守于中,使者运于外。以法象言,则地守乎中,天运于外……以气血言,则营守于中,卫运于外。故朱子曰:阳以阴为基,阴以阳为偶。”

[5]法阴阳:效法自然界阴阳的变化规律。张介宾注:“法,则也,以辨病之阴阳也。”

[6]喘粗为之俛仰:呼吸喘急气粗而身体前俯后仰。俛,通“俯”。张介宾注:“阳盛者火盛,故身热。阳盛者表实,故腠理闭。阳实于胸,则喘粗不得卧,故为俛仰。汗闭于外,则热郁于内,故齿干。阳极则伤阴,故以烦冤腹满死。”

[7]烦冤:心烦胸闷。冤,通“悗”,闷也,古之“悗”与“闷”通用。

[8]能冬不能夏:能,音义同“耐”。张介宾注:“阴竭者,得冬之助,犹可支持,遇夏之热,不能耐受矣。冤,郁而乱也。”

[9]身常清:身体常觉清冷。张介宾注:“阴盛则阳衰,故身寒。阳衰则表不固,故汗出而身冷。”

[10]厥:四肢厥冷。此为阳虚阴盛之候。

[11]更胜:指阴阳胜负交替。《说文解字》:“更,改也。”

[12]病之形能(tài):即病态。能,通“态”。耐、态,古通用。

[13]二者:指阴阳。

[14]七损八益:指自然界阴阳盛衰之道。按洛书方位,七为西方之数,八为东北方之数。七(西方)是阳气衰损之位;八(东北方)为阳气生益之位。又,据马王堆出土竹简《养生方·天下至道谈》所载,此指房中术,即指七种有损于肾精、八种有益于肾精的养生方法。

[15]阴痿:阳事不举,即阳痿。

[16]同出而名异:指出生时人体的精气状况基本相同,但最终的寿命却有强壮与早衰的不同。于鬯注:“出当训生……是并生于世,而有强老之异名。”

[17]智者察同,愚者察异:高世栻注:“察同者,于同年未衰之日,而省察之,智者之事也。察异者,于强老各异之日而省察之,愚者之事也。”察,昭著,明显。

[18]无为:道家语,即顺应自然而为。张介宾注:“自然而然者,即恬惔无为之道也。”

[19]能:通“态”。

[20]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张介宾注:“从欲,如孔子之从心所欲也。快志,如庄子之乐全得志也。虚无之守,守无为之道也。”胡澍《素问校义》云:“守字不相属。守,当作宇。……宇,居也。”

【原文】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阴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1]也。地不满东南,故东南方阳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2]也。

帝曰:何以然?岐伯曰:东方阳也,阳者其精并[3]于上,并于上则上明[4]而下虚,故使耳目聪明而手足不便也。西方阴也,阴者其精并于下,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故其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便也。故俱[5]感于邪,其在上则右甚,在下则左甚,此天地阴阳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6]

故天有精,地有形[7],天有八纪,地有五里[8],故能为万物之父母。清阳上天,浊阴归地,是故天地之动静,神明为之纲纪[9],故能以生长收藏,终而复始。唯贤人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10],中傍人事以养五藏[11]

天气通于肺,地气通于嗌[12],风气通于肝,雷气通于心,谷气通于脾,雨气通于肾[13]。六经为川,肠胃为海,九窍为水注之气[14]。以天地为之阴阳,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15]名之。暴气象雷,逆气象阳[16]。故治[17]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

【注释】

[1]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阴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源自早期“天塌西北,地陷东南”的盖天说。天为阳,地为阴,东南为阳,西北为阴,故天阳之气不足于西北方,地阴之气不足于东南方。耳目在上,在上法天。人体面南而立,右耳目对应天之西北,故右耳目不如左明。

[2]地不满东南,故东南方阳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手足在下,在下则法地。人体左侧肢体对应东南之阳,故左手足不如右强。

[3]并:会聚,聚集。

[4]明:盛之义。

[5]俱:指上、下。

[6]此天地阴阳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张介宾注:“夫邪之所凑,必因其虚,故在上则右者甚,在下则左者甚。盖以天之阳不全于上之右,地之阴不全于下之左,故邪得居之而病独甚也。”

[7]天有精,地有形:精,指五行的精气;形,指地之万物的形体。古人认为日为阳精之宗,月为阴精之宗。木、火、土、金、水五大行星为五行精气的本源。在天之五行精气降于地而成为万物之形。王冰注:“阳为天,降精气以施化;阴为地,布和气以成形。”

[8]天有八纪,地有五里:天有八节之纪,地有五行之理。八纪,即指冬至、夏至、春分、秋分、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八个节气。五里,五行化育之理。里,《太素·阴阳》作“理”。

[9]神明为之纲纪:张介宾注:“神明者,阴阳之情状也。天地动静,阴阳往来,即神明之纲纪也。”

[10]贤人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天为清阳,人体上部属阳,故调养头面之气侧重于补益清阳之气;地为浊阴,人体下部属阴,故调养下肢之气侧重于补阴。

[11]中傍人事以养五藏:吴崑注:“中傍人事以养五脏,法人事之和也。”

[12]天气通于肺,地气通于嗌:天气通过呼吸进入肺,饮食之气通过嗌进入胃。张介宾注:“天气,清气也,谓呼吸之气。地气,浊气也,谓饮食之气。清气通于五脏,由喉而先入肺。浊气通于六腑,由嗌而先入胃。嗌,咽也。”

[13]风气通于肝,雷气通于心,谷气通于脾,雨气通于肾:风、雷、谷、雨分别指五行之木、火、土、水,故与肝、心、脾、肾四脏相通。

[14]九窍为水注之气:张介宾注:“水注之气,言水气之注也,如目之泪,鼻之涕,口之津,二阴之尿秽皆是也。虽耳若无水,而耳中津气湿而成垢,是即水气所致。气至水必至,水至气必至,故言水注之气。”

[15]天地之疾风:《太素》卷三无“疾”字。“天地之风”与上文“天地之雨”为对文。

[16]暴气象雷,逆气象阳:张介宾注:“天有雷霆,火郁之发也;人有刚暴,怒气之逆也。故语曰雷霆之怒。天地之气,升降和则不逆矣。天不降,地不升,则阳亢于上,人之气逆亦犹此也。”

[17]治:治理。引申为调养身体。

【原文】

故邪风之至,疾如风雨[1],故善治者治皮毛[2],其次治肌肤[3],其次治筋脉[4],其次治六府[5],其次治五藏。治五藏者,半死半生也[6]。故天之邪气,感则害人五藏[7];水谷之寒热,感则害于六府[8];地之湿气,感则害皮肉筋脉[9]

故善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10],以右治左,以左治右[11],以我知彼[12],以表知里,以观过与不及之理,见微得过[13],用之不殆。

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审清浊,而知部分[14];视喘息,听音声,而知所苦[15];观权衡规矩[16],而知病所主。按尺寸[17],观浮沉滑涩,而知病所生以治;无过以诊,则不失矣。

【注释】

[1]邪风之至,疾如风雨:邪风,此泛指六淫之邪。至,侵入的意思。马莳注:“故邪风之至于人身也,犹之风雨之速,邪风,即《上古天真论》之虚邪贼风。”

[2]善治者治皮毛:王冰注:“止于萌也。”张志聪注:“阳气者,卫外而为固也。天之阳邪始伤皮毛气分,故善治者,助阳气以宣散其邪不使内入于阴也。”

[3]其次治肌肤:王冰注:“救其已生。”张志聪注:“邪在皮毛留而不去,则入于肌肤矣。肌肤尚属外之气分,亦可使邪从外解,故其治之次也。”

[4]其次治筋脉:王冰注:“攻其已病。”张志聪注:“邪在肌肤,留而不去,则入于经络矣。经脉内连脏腑,外络形身,善治者,知邪入于经,即从经而外解,不使内干脏腑,此为治之法,又其次也。”

[5]其次治六府:王冰注:“治其已甚。”张志聪注:“邪入于经,留而勿治则入于里矣,故只可从腑而解。”

[6]治五藏者,半死半生也:张志聪注:“邪在五脏经气之间尚可救治而生,如干脏则死矣,故曰半死半生也。夫皮肤气分为阳,经络血分为阴,外为阳,内为阴,腑为阳,脏为阴,邪在阳分为易治,邪在阴分为难治,以上论为治之道当取法乎阴阳也。”

[7]天之邪气,感则害人五藏:张介宾注:“天之邪气,即风寒暑湿火燥,受于无形者也。喉主天气而通于脏,故感则害人五脏。”

[8]水谷之寒热,感则害于六府:张介宾注:“水谷之寒热,即谷食之气味,受于有形者也。咽主地气而通于腑,故感则害于六腑。”

[9]地之湿气,感则害皮肉筋脉:张介宾注:“人之应土者肉也,湿胜则营卫不行,故感则害于皮肉筋脉。”

[10]从阴引阳,从阳引阴:针刺阴分,以引导阳分的经气;或针刺阳分,以引导阴分的经气。引,指引经络之气以调节虚实。张志聪注:“阴阳气血外内左右交相贯通,故善用针者,从阴而引阳分之邪,从阳而引阴分之气。”例如:阴经病变可针刺与其相表里的阳经,阳经的病变可针刺与其相表里的阴经,五脏的病变可取与之相应的背俞穴,六腑的病变可取胸腹相应的募穴,上病可以取下,下病可以取上。

[11]以右治左,以左治右:针刺左侧经脉的穴位,调治右侧的病变;针刺右侧经脉的穴位,调治左侧的病变。

[12]以我知彼:以医生的正常来衡量病人的异常。如调息察脉之法。我,医生;彼,患者。杨上善注:“谓医不病,能知病人。”

[13]见微得过:在病之初起轻微之时,就能判断其发展变化的严重后果。微,疾病初起之萌芽状态。过,疾病的发展变化的严重后果。张志聪注:“以我之神得彼之情,以表之证知里之病。观邪正虚实之理而补泻之,见病之微萌而得其过之所在,以此法用之而不至于危殆矣。”

[14]审清浊,而知部分:审查面部清浊色泽所在部分,就能判断疾病在内里脏腑所属。清浊,指气色;部分,指面部的五色分布。吴崑注:“色清而明,病在阳分;色浊而暗,病在阴分。”

[15]视喘息,听音声,而知所苦:根据望诊、闻诊,知晓病人最痛苦的症状,以判断疾病在内所属脏腑。吴崑注:“喘粗气热为有余,喘息气寒为不足,息高者心肺有余,吸弱者肝肾不足。声大而缓者为宫,苦病脾;声轻而劲者为商,苦病肺;声调而直者为角,苦病肝;声和而美者为徵,苦病心;声沉而深者为羽,苦病肾。”苦,此指病苦。

[16]权衡规矩:此指四时正常脉象。《素问·脉要精微论》云:“春应中规,夏应中矩,秋应中衡,冬应中权。”张志聪注:“观四时所应之脉,而知病之所主者何脏。”

[17]按尺寸:尺,指尺肤部,即上肢前臂内侧腕横纹至肘横纹之间的部位;寸,指寸口脉。丹波元简注:“谓按尺肤而观滑涩,按寸口而观浮沉也。”

【原文】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1]。故因其轻而扬之[2],因其重而减之[3],因其衰而彰之[4]。形不足者,温之以气[5];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其高者,因而越之[6];其下者,引而竭之[7];中满者,泻之于内[8];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9];其在皮者,汗而发之[10];其慓悍者,按而收之[11];其实者,散而泻之[12]。审其阴阳,以别柔刚[13],阳病治阴,阴病治阳[14],定其血气,各守其乡[15],血实宜决之[16],气虚宜img引之[17]

【注释】

[1]其盛,可待衰而已:特殊情况下,邪气正盛之时,不宜针刺直接攻邪,要待病邪稍衰后针刺治之,否则会损伤正气。杨上善注:“病盛不可疗者,如堂堂之阵,不可即击,待其衰时然后疗者,易得去之,如疟病等也。”吴崑注:“病之始起,邪气未盛,可刺而止之。病邪方盛,则正气微,可待其衰也,刺而止之,则不伤正气。”

[2]因其轻而扬之:指病邪轻浅的,可采用轻扬宣散之法以祛邪外出。轻,指邪轻病浅;扬,指轻扬宣散,即宣散解表法。张介宾注:“轻者浮于表,故宜扬之。扬者,散也。”

[3]因其重而减之:指病邪深重者,宜逐步攻泻邪气。张介宾注:“重者实于内,故宜减之。减者,泻也。”

[4]因其衰而彰之:指阴阳气血虚衰的病证,宜用补益之法。彰,彰显之意,指补益法。张介宾注:“衰者气血虚,故宜彰之。彰者,补之益之而使气血复彰也。”

[5]形不足者,温之以气:阳主外,阴主内。形不足为阳虚,阴不足为精气虚少。阳气不足的病证,宜用气厚的药物以温补,如干姜、肉桂等。张介宾注:“以形精言,则形为阳,精为阴。以气味言,则气为阳,味为阴。阳者卫外而为固也,阴者藏精而起亟也。故形不足者,阳之衰也,非气不足以达表而温之。”

[6]其高者,因而越之:病邪在上者,可运用涌吐之法以祛除邪气。李中梓注:“高者,病在上焦。越者,吐也,越于高者之上也。”

[7]其下者,引而竭之:病邪在下者,可运用通利或泻下之法以祛除邪气。下,谓病邪在下焦。引而竭之,或利其小便,或通其大便,使其尽出而不留。吴崑注:“下,脐之下也。或利其小便,或通其大便,皆是引而竭之。竭,尽也。”

[8]中满者,泻之于内:指中焦痞满之证,宜用消导之法,以祛除积滞。中满,谓中焦痞满;泻之于内,指消导之法。吴崑注:“此不在高,不在下,故不可越,亦不可竭,但当泻之于内,消其坚满是也。”

[9]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指邪在表者,可运用浸浴之法以发汗散邪。渍形,指以热水汤药等浸浴身体。张志聪注:“渍,浸也。古者用汤液浸渍取汗,以去其邪,此言有邪之在表也。”

[10]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在皮,指邪在皮毛。汗而发之,指发汗法。张志聪注:“邪在皮毛取汗而发散之。”

[11]其慓悍者,按而收之:邪气急猛的病证,要控制症状,制伏邪气。慓悍,指邪气急暴。收,敛也。张介宾注:“慓,急也。悍,猛利也。按,察也。此兼表里而言,凡邪气之急利者,按得其状,则可收而制之矣。”

[12]其实者,散而泻之:实证有表里之分,表实宜散,里实宜泻。吴崑注:“表实则散,里实则泻。”

[13]审其阴阳,以别柔刚:柔刚,即阴阳。张介宾注:“形证有柔刚,脉色有柔刚,气味尤有柔刚。柔者属阴,刚者属阳。知柔刚之化者,知阴阳之妙用矣,故必审而别之。”

[14]阳病治阴,阴病治阳:即阴中求阳、阳中求阴之义。张介宾注:“阳胜者阴必病,阴胜者阳必病。如《至真要大论》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启玄子曰:‘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皆阳病治阴、阴病治阳之道也。亦上文‘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之义。”

[15]定其血气,各守其乡:安定气血,使其各守其位。定,安也。吴崑注:“定,安也。诸经皆有血气,宜安定之,使之各守其位,不得出位乘侮也。”

[16]血实宜决之:血实,指瘀血。决之,逐瘀放血之法。吴崑注:“血实,邪气凝结于血,血瘀而实也,宜决破其经而出之。”

[17]气虚宜img引之:气虚下陷之证,宜用益气升提之法。img引,指补气升提法。张介宾注:“img,《甲乙经》作‘掣’,挽也。气虚者,无气之渐,无气则死矣,故当挽回其气而引之使复也。如上气虚者升而举之,下气虚者纳而归之,中气虚者温而补之,是皆掣引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