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末日就在明天,总得留点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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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二方子这厮——以及我那里的取名 排辈和称呼

今天忽然想起来,同宗里不远不近还没出五服的,有个小名叫二方子的。小名后面带个子,是我们那里地方口语的习惯。按他家的几兄弟算,我叫他二哥。顾名思义,他上面有个哥,但是不叫大方子,而是叫南方子。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他爹曾经在广州当了几年兵。这是当时能人起名的风格,去过哪儿就给儿子取什么名,大概越远越光荣,这是真正吹一辈子的做法。我爹的堂哥也就是我大ye,他给他儿子我的大哥取小名叫长春子,就是因为我大ye曾经闯过东北到过长春。二方子下面还有个弟弟,小名叫三方子,平时也叫老三。所以,二方子和三方子的取名,完全是跟着他们哥哥的名走的。老三跟我同岁略小,我生日大,所以他得叫我哥。你要是问我小名叫什么,我会回你一句:就不告诉你。

常看到电视剧里有什么十三叔、十三阿哥之类的,如果按照宗族所有同辈弟兄排行来算,那对我来说真是一种灾难,因为我根本算不清楚该把二方子喊作十几哥。算不清这个,是因为在我们那个大宗族里,由于繁衍甚久,开枝散叶,即便是五服之内,也有好多虽然同辈但年龄已经是大ye的一些人,而且还有一些虽然同宗但住的比较远少有来往的,我一直都认不全,这对我来说完全是一笔糊涂账,并且我那时的兴趣并不在此,所以也懒得去认清楚他们。好在我们那里的日常习惯,除非是很近的关系才会挨个排行,稍远一点还是一家一家的算,好认好记。

当然论资排辈这回事,确实有人能算得清楚,每次婚丧嫁娶或别的什么事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就会掰着手指一个个算,偶尔还会有人补充一下,纠正一下,这些事,他们是门清,算是术业有专攻了。我打小到现在的毛病就是略有点记不大住人,主要是记不住名姓和辈分。每次被打招呼连喊啥都不确定,只好含含糊糊应承着,糊弄了事,如果不这样,往往会把嫂子喊成大娘,被她们嗤嗤笑,还会被当成家长里短的优质话题,经久不衰地挂在嘴上,而且不见面还不一定会聊到我,一见到我我再一转身,她们就一定会开始说有关我的这个话题。

二方子的爹叫雁鸣子,比我爹大,所以我得叫他大ye。二方子的娘,不知道叫什么,我叫她老娘(也有叫大娘的,也就是大伯娘、大妈的意思)。农村女人的辈份,是跟着自家男人走的,我喊她老娘,不一定是因为她比我娘的年龄大,而是因为我喊二方子的爹大ye。那么我爹那一辈比我爹小的,我得叫叔,叔的老婆,叫婶子。叔和婶子是一对,大ye和老娘(大娘)是一对。比我爹大的,我叫大ye、老娘,二大ye、二大娘(我们那里当面喊长辈的话,并不区分大、二、三,统一喊大ye、老娘,既有尊重之意,也有亲近的感觉);比我爹小的,那就是大叔和婶子,二叔和婶子。

说这么多,我只是想记录一下,二方子这厮做过的几件让我哭笑不得的事儿。

读初中时,忘了初几,他好像跟我同一班。他大我至少两岁,就跟个修仙的老怪物不去升天却留在了人间一样,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搞到跟我一个班了,还死皮赖脸跟班主任央求安排跟我一个桌,说跟我一桌一定能学好。好个鬼啊。然而他这个请求竟然获准了,也不知道班主任让什么鬼迷了心窍,他这种五毒俱全的人是我能拯救得了的吗。而且他那么难看,跟他同桌如果不是本来就重口味的肯定会被折磨成变态!

我不是吹,我这个人打小对美的欣赏水平就高,虽然14岁的那个我,那时候打死也不会对任何人承认,我原配的同桌穿一件小碎花的褂子(其实我觉得她哪怕披一条麻袋都好看,但我内心认为小碎花褂子最衬她的形象,效果最佳),那小脸儿红扑扑的,说话像百灵鸟儿唱歌一样,一笑就用粉嫩的小手掩口,跟我聊得高兴了,那小手挥舞起来,就像在我眼前挽花儿一样,让我看花了眼。我怕失态,就只好侧着耳朵听,听也听不厌,每天拿眼角偷偷瞄,怎么也瞄不够。好吧我看到她也在偷偷瞄我,一不小心对上眼神就跟电路短路了一样,火花一下子就会滋起来,吓得我俩赶紧把脸扭开,脸皮发烫,连胳膊肘不小心碰在一起也会皮发烫,她为了缓解尴尬气氛,还假装冷静地给我解释,说天太热了。我赶紧点头,心里话,可不嘛,我从里到外就像个加满了煤却忘了封火的炉子一样,那炉火呼呼呼直窜,从里到外都快烧透了。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看惯了好看的,谁愿意一扭头就对上一张长了霉的发面饼似的死胖子脸!有道是由奢入俭难,想想看,一个人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青菜萝卜我也认了,你让我一下子改成天天吃糠咽菜,而且还属性不对,哪怕天蓬元帅从南天门一头栽到猪圈里也不过就这样了,悲催如此,我不奋起抗议才会产生心理问题!但是班主任把我俩叫到办公室给我俩说和,摆事实讲道理说人情,总之让我不要自私,不得歧视他,帮助他不会影响我而且还能激发我的责任心。而且论关系他还是我没出五服的哥,所以关怀他帮助他就是我分内的事。好像不是我帮助二方子,而是二方子来到我身边创造困难考验我,成就我,让我的人生从此圆满。我目光呆滞,心理活动却没停止,你道德,你高尚,你怎么不去抱着老母猪睡大觉?

二方子倒是称心如意心满意足心安理得了。天天抄我作业,把我作业本捏得净是指头印子不说,就差连我名字也抄过去了,还无耻地美其名曰只是参考一下,还理直气壮地埋怨我做的太慢会直接影响到他完成作业,简直岂有此理。所以后来我对他执行了小院高墙的高端技术断供措施,你要学习可以,我告诉你解题方法,对答案也行,做完了再说,抄是不能再抄了。他从此断了念想被迫自力更生,自己一道一道啃练习题了,可能是这时候吧,我隐约觉得他对我产生了一丝哀怨。哼,不过我也不在乎,因为此时我内心充满了牛郎织女渡河桥的怨恨惆怅,我又能朝谁诉说?叫我说我也说不出口啊。总不能对班主任明说我喜欢让小碎花褂子做我同桌吧?那还不得被当成流氓典型抓起来开全校大会啊?我得脑筋搭错多少根才会去做这种自投罗网自取灭亡的事?偷偷扭头看一眼,被换到后面的小碎花褂子也在垮着小脸郁闷不已,除了不能再偷偷对我的试卷答案,她对上的那张胡子拉碴足有十八岁的老脸比二方子还难看,二方子除了嘴唇厚,起码还没胡子呢。我使劲掐凳子,暗暗长叹,你这不开眼的老天啊,为什么让好看的人终不能同桌!

平时我本来是步行上学,有一天为了赶时间到学校补作业,就打算骑自行车去上学。我刚把自行车放到门外,忽然又有点内急,就想回家上个厕所。正好二方子背着他的破书包手抄裤兜哼着流行小曲儿一摇三晃地路过,他一边走一边假装好人不阴不阳地对我说:“你这样会丢自行车的哦——”我心里话,就一会儿功夫怎么可能,要你假关心!所以就没理他。可是等我方便完了出门一看,发现车子真的就消失了,比大卫•科波菲尔的魔术还让人发蒙。我登时就慌了神,冷汗唰一下就冒出满满一脑门,这样的财产损失我怎么能承受得起?!别说挨大人打了,我自己都想杀了我自己,为什么不听劝把自行车推回家?!我心爱的二八大杠啊!我疯了一样四处乱找一通,急得欲哭无泪,误打误撞之下,终于在另一个胡同里找到了,这才庆幸地擦擦汗,长吁一口气,天不亡我。到了学校后,我一边掏出作业本补剩余的题,一边还在惊魂未定,眼看时间就不够了。而这混蛋已经老神在在的等候多时,一看到我就笑嘻嘻地凑过来问:“找到你车子了?”曰哦,是这个死胖子把我自行车藏起来的!我瞪大了眼扭头转向他,脑袋里立刻脑补出这样一段画面:他假装走开,拐过胡同,又晃着浑身的肥肉,像个白天出洞的大老鼠一样鬼鬼祟祟贴着墙根溜回来,在墙角弓着腰撅着屁股,贼眉鼠眼窥伺着我走开,然后就迅速窜出来,扛起我自行车跑到我同宗另一个叫大娃子家的那条又窄又阴暗的胡同最里面放下,再像头发疯的公猪一样撒丫子一口气窜出大街,屁股后面带起一路尘土飞扬,消失在大街的尽头,整个作案过程可能连2分钟都不到!所以他才能比我早到学校!

我想到这里简直要气炸了,骂他你吃饱了撑得没事干是吧?!啊,你为什么不去堵机枪眼啊?!你为什么不去炸碉堡啊?!用你去把那些革命英雄们给换下来该多好?!你去蹚敌人的地雷阵也行啊!考虑到你这体形一颗地雷可能呲不动你,我希望是一筐地雷埋在一起把你轰上天,肯定很壮观!给你加上火箭助推器发射到太阳上去烤全猪也很好!加加林是第一个进入太空的人,阿姆斯特朗是第一个踏上月球的人,你,将会是第一头被太阳烤熟了的猪!你是一头特立独行的猪!你是一头飞天的乌克兰大白条猪!

可是我越骂他,他笑得越开心。敢情他把我生气后的即兴演讲当成免费的单口相声绕口令表演来欣赏了。后来我更悲催地发现我一边气急败坏地骂街一边心急火燎地把练习题做错了好几道,想到上课还要挨老师骂,我终于还是身心俱疲心灰意冷,只好懒得再搭理他。作为坚定无神论者的我也认命了,二方子,就是我命中的一劫啊。

虽然物质损害不大,可是我心灵却受伤不轻。经此一事,我就知道,二方子是真不是个东西。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所以后来凡事只要有他掺合进来的情况,我立马提高警惕,标出橙色预警信号,高低得防他一手以免被坑。可是二方子阴魂不散,就跟旧时候农村那路况一样,坑坑洼洼,除非你不上路,否则根本就躲不开。

不久以后的某一天,放学回家,在家门口不巧又遇到他,我右眼皮直跳,内心立刻焦虑起来,扭脸装没看到他,正要快步走开,赶紧离他远一点,以免被黏上。他果然又死皮赖脸凑过来,贱兮兮地对我说:“倒门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你哥我是愿意帮你的。”倒门,本来是我们那里的一个口头语儿,意思是某个时候。可是,按这个意思理解,他说的话有头没尾的并不囫囵,倒什么门的时候啊?简直莫名其妙。然后他还是颜色和善态度坚决地黏着我,跟住我一起往我家走。这时候已经走到了我家门口,我刚要叫他走开,然后我目瞪口呆,赫然发现,我家竟是真的倒了门了,倒了,就那么歪斜在门槛上了。也不知道是被逃出猪栏的猪还是被脱了缰绳的牛给拱倒了!这时候我爹娘应该还在地里没回家,也没别人看到,只有他看到了——不幸中的万幸。这混蛋,功课不怎么样,还跟我玩上了谐音梗!我一边无语地看着他,一边憋住一口气去搬我家那扇给我丢脸的大门。他倒是没有袖手旁观,也赶紧给我帮忙。我俩一起把门扶起来,先上后下,把门轴塞到轴窝里,固定好,又开关几下,没问题了,他才笑哈哈地扭头走了,而且还使劲地扭捏出一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高人范儿,屁股扭开,胳膊往两边甩。我当时一觉得这背影忽然就没那么难看了,这扇门死沉死沉的,没他我可能还真不行。还有点感激地这样想着,打算以后对他态度好一点。对了,我看到那个罪魁祸首——那头真的猪正在不远处一棵树下拱树呢,这个杀千刀的……

我好不容易酝酿出来的一点好感,就像沙漠里早晨的一点露珠一样稀少且宝贵,不久就被他给我败坏掉了——就像沙漠里太阳出来把露水给蒸发个干净一样。一连好几天,他在人前人后不断给我重复那句“倒门的时候……倒门的时候……倒门的时候……”。我知道怎么骂他都只能让他更人来疯,所以只好不出声,拿眼瞪他表示我讨厌你,结果也是一样效果,最后仍旧只好不搭理他冷处理了事。这真是个纯粹的摆脱了高级趣味的无聊有病的人啊。

很多年过去了,据说二方子摸爬滚打已经混成威震一村浑身散发着金钱臭味的农民企业家了。我一想到他,总是不无矛盾地评价,只要不拿我开涮,这厮,还是挺搞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