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三部曲(套装共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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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阑珊处

元宵节终于在人们的翘首期盼中到来了,尽管只是年节这台大戏的闭幕式,但人们的热情却不见轻描淡写,倒像是重整旗鼓良宵无尽似的,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大年初一的乐趣都是大体相似的,而元宵的这个晚上却各有各的乐趣。

那些灯彩,那些人流,那些应有尽有的玩意和小吃,那些瓦舍勾栏里的歌舞百戏,那些凤箫香艳的宝马雕车,那些贵妇人蛾儿雪柳的头饰和俗称“错到底”的时尚凤头鞋,那些少男少女眉眼间的暧昧和羞怯,那些被挤掉的第二天几乎可以堆积如山的鞋子和头巾,还有那些不知是一见钟情还是蓄谋已久的私奔故事就不去说了,这里单说一样—偷,其间就有无穷的乐趣。

那都是些怀着希望和祝福在灯节中游走的身影。两宋时代,元宵节的到来就意味着“放偷节”的到来,在这个夜晚,偷窃是与名正言顺堂而皇之联系在一起的,那既是一种娱乐,也是一种变相的馈赠,人们可以明目张胆地偷人家的东西。除去顺手牵羊地“偷青”—偷人家园子里的青菜时蔬—而外,偷得最多的是灯。民俗认为正月十五的灯盏可以使人生子,若夫妇同去偷了人家门前的灯盏,回家放于床下,可当月怀孕。故有民谣云:“偷了刘家的灯,当年吃了当年生。有了女孩叫灯哥,有了男孩叫灯成。”灯盏怎么可以吃呢?可以吃,因为那些灯盏都是用豆面捏成或用水萝卜雕成的,所以有的求孕女子在街上偷了灯就当场吃下去。偷灯还有讲究:一般要偷刘姓和戴姓的,“刘”即“留”,“戴”即“带”,取其谐音,意为“留住孩子”或“带上孩子”。这两个姓氏的人家都要特意多做些灯放在门前的。自己家的灯被人偷,这是一种吉利,所以说偷与被偷都是皆大欢喜的事。若到了当年秋冬季节真有“灯哥”或“灯成”问世,主人要备一份礼物—其中包括一只铜质或锡质的新灯盏—去被偷的人家“还灯”,并且让孩子认那家为干亲。这是元宵灯节的欢乐向人际关系的延伸,也是沉淀在元宵记忆中的一些温馨花絮。

二更以后,御街东侧面对登平坊的东华门打开了,早就聚集在门前的民间艺人和小商小贩顿时像见了救星似的蜂拥而上,所有的叫卖和吆喝都在高八度上运行,几至声嘶力竭。大家都盼望今天官家能有所宣唤,让自己到大内去献艺或做生意,那不仅是一种莫大的荣耀,而且是几乎可以一夕致富的商机。以前在东京的时候,徽宗皇帝“与民同乐”的方式是带着妃嫔和皇子们在宣德楼上赏灯看戏。灯彩集中在宣德门外临时搭成的鳌山上,戏在宣德楼下也是临时搭成的露台上。皇帝在楼上看,市民在楼下看。灯是一样的灯,戏也是一样的戏。看到热闹处,楼上楼下的哄闹声响成一片,这就叫“同乐”。其实楼下的人主要不在于看戏,而在于看楼上看戏的人,运气好的市民或许在惊鸿一瞥间看到一片飘出珠帘的衣袖,心头便猜想着那是不是皇上。但临安宫城简陋,暂时还没有宣德楼那样高敞雄硕的建筑,官家只得与时俱进,把元宵晚上与民同乐的方式改为出宫买市,把那些民间艺人和小商小贩召进宫城去营业。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同”距离更近,市民已经看过的歌舞和已经品尝过的小吃,再宣进宫去,让皇室成员面对面地消费,这就不光是“同乐”,甚至还“同吃”了,你说这是何等的平易亲民!

那些被宣唤的艺人和商贩真是幸运啊,在官家和妃嫔们那里,这些来自市井的歌舞虽然俚俗,却是那样鲜活有趣,带给他们的是銮殿凤阙里从未体验过的愉悦。那一出名叫《货郎》的歌舞中不但有货郎戏婴儿的耍笑情节,还有货郎鼓的拨打,太平歌的吟叫,深宫里的金枝玉叶何曾见识过?即便是那专门模仿各种叫卖吆喝的“像生”和模仿各地方言的“学乡谈”,也让他们忍俊不禁。当年东京的瓦子里有专门表演“叫果子”的文八娘,临安的像生艺人则有“故衣毛三”,把街头叫卖旧衣服的吆喝模仿得惟妙惟肖。至于那些花样繁多的市井小吃,虽然宫里的厨师们也做得,但终究是个“卷上珠帘总不如”。对于他们来说,其实吃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现买现吃甚至现做现吃的现场感;现场感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争先恐后、莺啼燕语的氛围;氛围也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让他们有了一种久违了的自由。宫里的人—特别是那些女人—也可怜哩,成年累月,就像被关在一口活棺材里似的,沉闷、窒息,一举一动都被规矩囚禁着,何曾这样自由地呼吸过?那么就让他们自由一回吧。这些人自由了,出手的赏钱也格外大方,一般都要数倍于市值。有的妃嫔之间平日里本来就较劲争风,现在带着这种心理给赏钱,甚至有扔出金银珠宝的。[42]这样看来,所谓艺人和商贩们“一夕致富”就不是虚话了。而且,除去当晚所得外,更重要的是身价的提高和广告效应,以后,他们堂而皇之地打出一面“御前”的招牌,不想让生意火起来都难。

当然,能走进宫城去的毕竟只是少数幸运儿,那要求是“华洁及善歌叫者”。[43]就是要挑选那些衣着鲜亮、干净、嗓门好、善于“歌叫”的角色。这个“歌叫”很有意思,既可解释为歌舞和叫卖,又可解释为像唱歌那样叫卖。那么谁来挑选呢?一个是临安知府,一个是修内司的大太监。由他们先私下里决定了,预先发出通知,让有关的歌舞班子和商贩在东华门外等候宣唤。因此,在先前的那些日子里,艺人和商贩们很早就开始打通关节,那都是要用真金白银来铺路的。从表面上看,是接触多了便有了交情。但交情和交易是两回事,你如果混淆了两者之间的界限,那就只能咎由自取了。官场和商场是行都社会生活的两道风景线,缺少了其中的一道,就不成其为行都了,在歌舞升平的背后,这种官商之间的交易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元宵夜里的歌叫喧阗到了四更以后才渐渐湮息,那湮息不是潮水退去或大戏散场那样呼啦啦一下子就人去场空,而是有如抽丝剥茧一般慢慢“消弱”下去的。三鼓敲过,也就是皇室宣唤市卖与民同乐大致走过场以后,就开始有人回家了。御街上的人流松动起来,渐渐散入了灯火阑珊的深巷小院,闹市的喧哗变成了渐行渐远的闲言碎语。四更以后,街上才真正清静下来,远处的灯火也次第熄灭,只有宫城前鳌山上的几盏华贵的琉璃灯、藕丝灯和裁锦无骨灯还亮着。这些灯都是两浙、福建等路的三司长官进贡的。据说光是那一对琉璃灯的造价就相当于福建南建州三个月的田赋收入。这时候虽说还是亮着,但毕竟没有了先前那般烈火烹油的气焰,有点高处不胜寒的孤单。四处渐渐暗下来,回首苍穹,先前几乎被灯火屏蔽的那一轮明月已悄无声息地移到了西南天际,却越发地显得圆满了。御街上有如古战场一般狼藉,到处是炮仗的残骸、被挤坏和踩过的玩具、烧了一个窟窿的破灯笼。除去偶尔走过的巡夜的禁军,就是几个提着小灯且走且停的“扫街”人。“扫街”不是打扫和清理,而是寻找游人丢失的有价值的东西,在那些铺陈满地的弃物中,说不定会碰上几件遗钗堕珥或细碎银两的。每年的灯节,都有关于扫街人“扫”到金银珠宝的传闻,那中间自然有不少夸大其词的成分,但今年的一桩传闻却是千真万确的:有人竟然“扫”到了一件价值连城的水晶注子。注子是一种酒器,并不是钗环钏珥之类随身佩戴的首饰,怎么可能遗落在大街上的呢?合理的推论应该是:哪位古董商人带着它刚刚来到临安,还没来得及安顿下来就加入了狂欢的人流,结果在沉醉和拥挤中丢失……

人们只能羡慕那位扫街人的运气了,运气一旦来了,真是挡也挡不住的。

而就在行都的灯火渐至熄灭时,在通往各地的驿道上,那些身佩铃铛,手持檄牌,带着朝廷“一号文件”的铺兵正在兼程疾驰。根据规矩,发送中央文件的铺兵是要分两批出发的,第一批先发往太平州、万州和寿春府。并不是因为这三个地方特别遥远,也不是因为这三个地方特别重要,而仅仅是因为这三个地方的名字特别有寓意:太平万寿。

这样的创意是在宋室南渡以后才有的,官家谋划国事之用心,可谓深远且细密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