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这把刀子
在一个专制社会里,组织是个令人敬畏的词,一切的任用、奖励、教谕和惩罚都来自组织。而所谓的组织处理又往往是最能体现办事效率,也最能体验操作快感的活儿,那种果断、精致和得心应手,真有如庖丁解牛一般,每一刀都臻于艺术,堪称游刃有余。
首先从岳飞当初的幕僚团队下手。这中间又分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紧跟派。有一个叫智浃的进士,“知书,通《春秋左氏传》,好直言”。[29]大概因为书读多了,就难免迂腐。在一般人看来,此公虽然姓智,智商却不高,根据就是他“好直言”。一个小人物要在社会上生存,其他什么都可以“好”,唯独不能“好直言”。要不怎么自古就有“明哲保身”的说法呢?反之,你不明哲,不通世故,不辨轻重,什么话都敢讲,也不管是不是和上面保持一致,当然就不能保身了。因为性格原因,这个智浃一直混得不好,岳飞把他招至幕下,以宾客待之。岳飞下狱后,智浃“好直言”的脾气又来了,竟然上书为岳飞鸣冤叫屈。这样的人能有什么好果子吃呢?“坐决杖送袁州编管。”[30]死打一顿,吊销户口,送到广阔天地去管制劳动。那时候对官员和读书人的处分有流放、编管、听读几种,流放是以罪犯身份到边远地区去服刑;编管则是编入当地的户籍,由地方官严加看管;听读相对轻一些,大致相当于下放劳动接受再教育一类。智浃是个小人物,落得这样的下场,那叫作噘嘴骡子卖个驴价钱—全贱在一张嘴上。
李若虚原先也是岳飞帐下的幕僚,后来官至司农少卿、秘阁修撰。主帅出事了,那些在他手下帮忙或帮闲的人自然脱不了干系。但李若虚的问题还要比这更严重。绍兴十年夏天,金人背盟南侵,一心求和的赵构也只得应战。这是宋金开战以来最大规模的战事,双方动员的兵力都在二十万以上。在战争的初始阶段,宋军的形势相当不错,特别是中路军的刘锜在平原地区取得了“顺昌大捷”。岳家军也从鄂州麾兵北上,准备与金军主力在河南决战,一举光复中原。但前线的胜利却让朝廷惶惶不安,官家既担心岳飞成就北伐伟业,功高震主;又害怕岳飞在军事上的失败使自己失去和金人和谈的资本。他派当时担任司农少卿的李若虚出使岳家军,传达他“重兵持守,轻兵择利”的手诏和“兵不可轻动,宜且班师”的口谕。[31]这样的最高指示简直混账透顶,岳飞当然无法接受。他向李若虚详细分析了战场形势,认为十年之功,在此一战,对金反攻决定性的时刻已经到来。李若虚激于大义,决定不再阻挠岳飞进兵,自愿承担“矫旨之罪”。而就在他返回行都的路上,就不断传来岳家军所向披靡的捷报。回到临安,李若虚上奏了岳飞对形势的分析,认为不用多长时间就会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所担心的只有其他将领不能和岳家军协同作战。官家虽然恼火,但由于战局尚在演变之中,一时也不便贸然处分李若虚,只能恨在心里。现在到了组织处理的时候,李若虚理所当然地被安排在第一批次,他和岳飞的另一个叫朱芾的幕僚“并落职”。[32]
第二种是世故派。例如薛弼,此人在岳飞手下当参谋官时,与岳飞关系不错,岳飞也很器重他,可以说对他有知遇之恩。他这个人很聪明,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该说的话该说到什么份上,这些都很有讲究。绍兴七年秋天,岳飞去建康行朝奏事,作为随军转运的薛弼也“奉旨入觐”。两人一起乘船东下。刚上船时,岳飞就告诉薛弼,这次他要向官家上一道奏章,建议立建国公赵瑗,也是官家的养子为皇太子。薛弼觉得立储这样的事很敏感,很容易引起官家的猜忌。但他也未置可否,就默默而退。船到建康,薛弼知道岳飞自己已写好了奏章,就提醒了一句:身为大将,似乎不应该干预这样的事。见岳飞坚持己见,也就不再说了。奏对时,岳飞被安排在第一班,薛弼在第二班。岳飞在官家面前读完奏章,官家果然很不高兴,冷冷地说:“卿虽忠,然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当与也。”[33]语气中已经有几分杀机了。接下来薛弼奏对时,官家又用此事敲打他,薛弼马上撇清,说奏章从撰稿到抄写都是岳飞一个人完成的,他毫不知情。在处理人际关系上,薛弼也很有一套,岳飞对他的知遇之恩并不影响他和岳飞对立面的秦桧、万俟卨等人也有交情。绍兴二年八月,秦桧罢相,退居永嘉赋闲。一个从金国逃回来的落魄文人,偶尔在政坛上出了一下风头,很快就落荒而去,当时谁也看不出这个秦会之将来还“会”有东山再起“之”时,[34]门庭冷落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薛弼却一有机会就去看望他,给秦桧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人家倒霉的时候你去烧冷灶,往往比他得势时磕头磕出血来也要有用,而且又不用花多大的本钱,只要你有心。薛弼在这方面是个有心人。在这次组织处理中,他因八面玲珑的人际关系而安然无事,“无一词累及”。[35]这说明即便在政治斗争中,所谓的政治立场并不是决定性的,人际关系才是硬道理。
第三种是投机派。有一个叫王辅的彭山知县因贪污受贿被撤职。岳飞自己文化水平不高,却很喜欢延揽文士,这一点后来也成为官家猜忌他的原因之一。王辅也是文人的底子,下台后就投到岳飞军中。小人往往有才,岳飞怜其才,对他很优待。岳飞下狱后,王辅觉得机会来了,就指使儿子上书朝廷,无中生有地揭发了岳飞一大堆问题。秦桧一看当然很高兴,秦桧高兴了官家当然也很高兴。“由是脱罪籍,寻擢知普州。”[36]从一个因为经济犯罪被撤职的知县,到取消处分升任知州,可见人只要肯昧良心,总是不会吃亏的。这种唯利是图的小人太让人恶心,不说也罢。
对岳飞幕僚团队的处理暂且打住,接下来是参与审理岳案的专案组成员。
上面所说的紧跟派中有个李若虚,李若虚的弟弟李若朴官居大理寺丞,自始至终参与了岳案的审理。作为一个有正义感的法官,这样的经历无异于炼狱。起初,他力图在权力意志和法律精神之间调和,以轻刑了结案件。最后定案时,在“上意”已决、一定要处以极刑的情况下,李若朴和大理寺另外一个叫何彦猷的官员“喧然,力以众议为非”,[37]认为罪证不能成立,岳飞最多只能判二年徒刑。从这个喧然力争中,我们可以想见两人抗争的勇气,他们大抵是从法律的角度来揭示罗织的虚妄,对他们来说,讲法律并不难。但专制社会里的法律从来就是政治的奴仆,而所谓政治就是一种流氓化的公权,这种公权是无所不能所向披靡的,和他们讲法律无异于向妓女讲贞操。因此,李、何二人的声音尽管法律上无懈可击,可一旦上升到政治斗争的高度,便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法律既不能保护无辜的岳飞,当然也不能保护秉持法律精神的法官,李若朴、何彦猷“并罢”。而在此之前,大理寺官员薛仁辅已经因为他的法律良心而先行罢官。还有一个叫周三畏的人物,在岳飞专案中一直担任副主审,后世的杂剧戏文中把他塑造成一个敢于伸张正义的红脸,《说岳全传》中还说他在岳飞被害后私出涌金门,挂冠而去。其实周三畏一直在官场上混得好好的,岳案后他先是升迁刑部侍郎,不久就当上了刑部尚书。如果他真的曾为岳飞说过话,以官家和秦桧的心胸,这样的官场路线图是不可设想的。真实的周三畏是个畏首畏尾畏权势的“三畏”庸人,小说和戏文中的说法只是演义而已。
如果说以上的处理只是分门别类,对号入座,那么对孙近的处理则体现了曲径通幽和借题发挥的政治智慧。孙近曾长期担任参知政事(副宰相),而且兼权同知枢密院事(军委副主席),但真正让他名满天下的,还是第一次绍兴和议期间,编修官胡铨所上的乞斩秦桧孙近王伦书。那篇批判投降主义的檄文后来以手抄本的形式流散出去,一时天下争传,朝野沸腾。孙近这个人的德性也正如胡铨在奏疏中所痛斥的那样:“傅会桧(秦桧)议”,“伴食中书”,“漫不敢可否一事”。[38]他对秦桧唯命是从,自己不敢有一点主见。连他的表兄弟杨炜也鄙视他“平生龌龊谨畏”。但过分谨畏有时也会发昏。绍兴十一年年初,金人再犯淮西,朝野张皇失措,孙近建议张浚(此张浚非彼张俊,为便于区别,时称水张)都督诸军御敌,本意是为秦桧分责,不料却得罪了秦桧,被降为徒有虚名的闲职。替主子揩屁股却被屎给活埋了,这就是奴才的下场。但按理说,孙近和岳案并没有任何瓜葛,为什么现在又要把他揪出来呢?除去继续清算去年的旧账,这中间另有玄机。
且看秦桧的打手万俟卨在劾论中是怎么说的:“及闻乌珠(完颜兀术)屯泗之始,岳飞就鞫之初,则每对宾客喜生面颜。”[39]这段话我起初怎么也看不懂,不知道孙近究竟错在哪里,岳飞下狱了他高兴,不正说明他和朝廷保持一致吗?转了几个弯子才想明白了:孙近“喜生面颜”是因为金人用兵,而金人用兵则证明和议行不通,而和议行不通又证明搞岳飞搞错了,孙近是幸灾乐祸—“幸”和议之灾,“乐”朝廷之祸。好了,现在把他和岳飞扯上了。但把他和岳飞扯上了还不是目的所在,目的所在是要扯上另一个人—赵士㒟。
我们接着往下看,“(孙)近顷帅绍兴,与士㒟交通甚密。及近执政,或得禁中密语,往往漏之”。[40]这段话很关键,它的厉害之处在于:一、把赵士㒟扯出来了。二、赵士㒟是宗室,按辈分还是官家的皇叔,根据祖宗家法,宗室是不能和大臣“交通”的,但赵士㒟和大臣“交通甚密”。三、赵士㒟通过孙近刺探“禁中密语”。那么,为什么要扯上赵士㒟呢?因为岳飞下狱后,赵士㒟曾挺身而出,为岳飞力辩,并以全家百口的性命担保岳飞的清白。但赵士㒟是皇叔,身份特殊,这次暂且不作处理,先通过处理孙近敲打他一下。实际上这种不处理比处理还要厉害,问题已经扯出来了,帽子拿在我手里,接下去你还有好日子过吗?让你整天提心吊胆,不知道帽子什么时候落下来。你虽然贵为皇叔,却贵而不重,除去在祖先祭祀和宫廷典礼中的礼仪功能以外,并没有什么实权,不怕你翻天。先打草惊蛇地提醒你一下,说明我已经注意你了,且看你如何动作。至于什么时候收拾你,再说。官家真不愧是中兴圣主啊,才三十来岁,政治手腕就玩得这样炉火纯青,出神入化,足够让人长见识的。
至此,与岳案有关的组织处理大体告一段落。顺便说一下,有几个小人物居然也在这期间得到了奖掖,这几个人是中书省派到专案组去的,任务大抵是起草结案报告和朝廷下发的文件之类,因为文字“委得平允,颇见究心”,因而“诏各转一官资”。[41]可惜的是,这几个幸运儿都没有留下名字,我们只知道是“中书吏”六名。中书即宰相府,推测他们是秦桧派到专案组去的细作应该不会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