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醉美的古诗词里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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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楚《五日观妓》

西施谩道浣春纱,碧玉今时斗丽华。

眉黛夺将萱草色,红裙妒杀石榴花。

新歌一曲令人艳,醉舞双眸敛鬓斜。

谁道五丝能续命,却令今日死君家。

这首诗通篇写“夺将”“妒杀”,锋芒太盛。然此正是唐诗风貌之一。

今观唐诗鉴赏陈志明与谭克两位学人评鉴,皆以为写乐伎摄魂夺魄的魅力,而令诗作者有魂丧宴会主人家之虞。是吗?当然,《此木轩论诗汇编》虽持批评态度,仍认为诗作者有点神魂颠倒,故而说:“既自误,又以惑后生,岂不可恨!万(指‘诗作者’)之倾倒于此妓,何若此之甚?然固非诗之所禁也。‘何事世人偏重色,真娘墓上独题诗’岂非良箴?然入诗,则煞风景矣。”这最后一句是文艺评论,也是《唐诗广选》的意思。《唐诗广选》认为“结语宋人所不能作,然亦不肯作”。

只是《唐诗选脉会通评林》则略有不同。一方面虽然也认为“结用事得趣,苟非狂客不能有此风调”“狂而欲死,亦趣人也”;另一方面则认为这个诗歌文本还是来了一点曲终奏雅,说“然丝能续命,适以伤身,妆服歌舞,真伐性之斧,人何多中其饵乎?此诗别有讽刺”。

而笔者所关注的,是其中还有这样的陈述,如“王元美谓西施浣纱与‘五日’无干,‘碧玉’‘丽华’又不相比,余玩‘谩道’‘今时’四字,必非无指”等。论者想琢磨出这些言辞背后的语义关联,好像没有获取。也就是说,对于这首诗,可能还看得不是那么透彻。既如此,则这个文本的具体含义还需要细细品味。

所谓五日,当然是五月五日端午这一天。此诗没有写及龙舟赛、吃粽子、饮蒲酒、彩丝缠臂、艾蒿插门等有趣的端午现象,而是只写观看乐伎表演的情形。故而乐伎如何美丽、如何演唱、如何宴饮等都在写作中涉及了。此外,诗中还出现了一些人名,西施、碧玉、(张)丽华等。还有,所谓与五月相关的即时性景物如“萱草色”“石榴花”等也入了诗。如果就此而同意如《此木轩论诗汇编》所认定的“此等诗更无深意”,那就太过匆促了。

我们看,写宴会上的歌舞乐伎,既然是美丽动人者,自然少不了关联到历史上的诸多美色。但细心辨析,不难发现这美色可以归为两类,一类是来自草野民间的西施、碧玉,另一类是已经成功上位享受荣华、雍容典雅的贵族(张)丽华。当然,如果将诗作颔联所出现的花卉当作譬喻,则这些庭院中的即时美色自然是另外一些美人了。

下面稍作解析。

首句以西施自比,言其有大志。“浣春纱”?太过小看了。次句明“斗”,此一字见出锋芒,一篇之义陡然耸立。三、四句“夺将”“妒杀”更是锋光四射。前四句渲染宴会场上的气氛极为紧张。今者一来即不善,要争夺、要上位、要取代的意思非常明显。你见过来自草野民间的绝色,有如此咄咄逼人的锋芒吗?此必有形势使之“一触即发”,或必有高人背后助推。然而五月骤热,天气变化莫测,从此百虫纵横百毒肆虐,有常规路径可寻吗?没有。

五、六句是写乐伎的表演,令人艳羡和陶醉,其节奏和现场的气氛稍稍有所缓和。然而,这两句也是高潮部分。顶级的、最吸引人的歌与舞,才是看不见的致命的“斗”和“杀”。不是吗?如果这两句理解充分了,那么,最后两句的意思才真正树立起来。端午用的五色丝也保不了早前上位的“(张)丽华”,她哪能抵挡得了这来自草野的旺盛生命力的勇猛进攻和柔情摧折呢?整个场景,没有一句写及(张)丽华,只有最后一句写到她的殒命,一时令人有无限的悲摧之感,而让人怅惘不已。

这,既可视为丽人间的残酷较量,也可认作彼时恶毒节候来临时的凶猛之喻吧。

【作者简介】

万楚,唐开元间登进士及第。沉迹下僚,后退居颍水之滨。与李颀友善。清沈德潜《唐诗别裁集》谓其《骢马》诗“几可追步杜甫的”。《全唐诗》存其诗8首,《全唐文》存其文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