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代中期江南士人的科举难局与晋升难局
就制度文明来讲,中国历史就是中华专制主义不断推进的历史。总的来看,中华专制主义在时间—空间之内扩展,在时间维度上,沿着三代王权主义、春秋战国君权主义、秦至清皇权主义、近代极权主义的轨迹不断深入推进;在空间维度上,以中心—边缘的模式向四方扩散。正是由此,在中心地区,中华专制主义不断深入推进,而在边远地区,由于控制力的递减效应及迥异于中心地区的特殊情况,中华专制主义则更多以较之于中心地区滞后的形式或多种形式的杂糅方式呈现。但总体趋势上,随着大一统王朝的推进,中心地区兼容边远地区并向其不断扩展。正是如此,中华专制主义在合目的性前提下,在大一统王朝内更多地显示出一种混合式形式,它按照不同时间—空间中面临的情况及所要达到的效果,在形式上各有侧重和不同表现,最终所有调整都通过独具一格的中华专制主义制度设计及有偏向调控来实现 77。而随着明清鼎革,由于清帝国面临着与明帝国同中有异的现实情况,皇权主义又进入一个不断调整的时代。
总的来看,清代在中国历史上所具有的意义,除了是一个由满族人所建立的朝代外,也是一个统治多民族、版图辽阔的大一统帝国,特别是把新疆、西藏和内外蒙古,都纳入统治之下。所以,清帝国较之于明帝国有两大显著差异:(1)帝国疆域更为辽阔,统治民族更为复杂。通过康雍乾时代对西部用兵,帝国迅速扩大,实现了大一统的清王朝,疆域已不仅限于中原,还有西部广大地区,并且这些地区较之于中原呈现出迥然有异的景观;(2)统治民族非汉族而是以八旗为架构的满族,较之于主体民族,人口稀少,文化落后。这一切最终结果就是清帝国需要而且必须呈现多层次、有差序的运作方式。一言以蔽之,就是清帝国在皇权主义制度设计上较之于明帝国更多呈现出复合型帝国的特征 78,比如,对内,统治汉族的制度设计与统治东北、西北、蒙藏诸民族的制度设计就不相同;对外,清代皇帝作为东亚封贡体系的盟主(即“天朝上国”),对藩属朝鲜、越南等王国施加影响的制度设计也颇为不同。
可以说,也就是这两大差异,导致清代皇权主义制度设计较之于明代有两大转变:(1)因为疆域迅速扩大,所以必须要照顾边疆省区的利益,甚至更多时候要给它们较之于中原地区更加优惠的政策,这样才能弥缝边疆落后省区与中原地区的差距,以使它们在中央王朝中处于较之于自身实力相对优越的地位而便于统治;(2)因为八旗为立国之本,要捍卫他们的利益,所以,制度设计上要“首崇满洲”,一方面要保证在晋升管道设计上,满人能够畅通无阻,以最快的速度获得尽可能高的提升,另一方面在官制设计上不但保证满族数量上占优,而且要尽可能地保证更多的满族官僚处于高位。当然,清帝国的这种制度设计产生了重大影响。就本书主旨而言,主要体现在:为了施恩于边疆省区,当然对江南地区有各种各样的影响,但对江南知识界影响最大的却是科举方面;“首崇满洲”当然也对江南士人的科举有所影响,毕竟旗人科举对江南士人科举难局的形成有不小影响 79,但总的来看,在旗人获得权力的途径中,科举只是微不足道和下层不得已而选择的一条道路,清政府既不提倡,也在很多时间还有所限制。所以,“首崇满洲”对江南知识界的最大影响还是体现在晋升方面。
首先看科举制调整对江南士人的生存境遇之影响。与现代公共性的考试不同,中国古代的科举制不单单是一种智力测试,更是朝廷选举后备官僚的一种方式,并且,在其制度设计中,智力问题肯定不是主要考虑,最重要的考虑应该是两个方面:一方面保证为朝廷选拔出一定数量的可靠的、源源不断的后备官僚,另一方面则在于即使不能保证全部都事实上成为官僚,也在最大程度上使得帝国内的士人,特别是落后边疆省区的士人都能够享受到由科举制带来的帝国“恩泽”从而维护统治,两者合而为一,就是在地域平衡,特别是照顾落后边疆省区的基础上“优中选优”。换言之,就是一方面要坚持全国通盘考虑基础上的“考试至上”,另一方面则要分省调控,特别是要照顾落后边疆省区。
在宋代科举兴盛后,其制度设计就在这两种因素中徘徊,但总的来说,明代以后,地域平衡成为更加重要的考量。自洪武三十年(1397)南北榜事件开始实行分卷定额录取,而到清代,统治者为了统合各地差异,更是把地域平衡作为清代中前期屡次科举制度设计变革中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以均衡各地的科名数额来达到政治势力的合理分配,巩固中央集权统治,因而,不但将定额录取从会试发展到乡试,而且对乡、会试录取名额的地区划分越来越细。最后,到康熙五十一年(1712),以分省定额录取的办法代替南北卷制度,按各省应试人数多寡和文风高下,钦定会试中额。具体方法就是:
从1702年 80以后,可以依据情况而调整的直省进士名额,被固定在各个大区内,这些定额是在会试前不久根据各省前三届应试总人数的粗略比例加以确定。由于会试应考者的人数与本省举人累计数密切相关,而且由于后者与一省固定的举人限额大致保持一定比例,各省新的进士定额实际上被冻结在同一比例上。 81
简言之,就是把会试的录取人数与乡试挂钩,并且按照比较固定的比例录取。这样乡试名额多的省份就能在会试中占有更大的优势。而在实际乡试的名额分配中,江南地区根本没有多少优势,甚至在很多时间处于相对劣势。在整个19世纪,各省各类中举者的总数(举人)为22491人,其中浙江、江苏和安徽的三省总额分别为1570、2119人,只占全国16.4%。而河北一省的总额就有3561人,接近三省的总和。 82所以,清代前中期科举制改革的中心是削弱明代以来江南地区的科举优势地位以照顾其他地区。
为了削弱江南地区的科举强势地位,在制度设计外,清朝皇帝也不断予以打压。顺治朝,通过科场案大力打击江南士子;雍正朝,借查嗣庭与汪景祺案、吕留良案在雍正四年直接停止浙江全省乡试会试;乾隆朝在坚持既定政策的同时,地域考量有向更高级科举考试蔓延趋势。乾隆辛巳科(1761)会试时,分别名列第一、第二的赵翼和高望由于均属江浙一带人,而陕西人王杰尽管是第三名,但乾隆帝却因为他的籍贯,“因问本朝陕西曾有状元否,皆对云未有,遂以王卷与翼卷互易焉” 83。这样,王杰由于其出生地的缘故,取代赵翼成为状元。
综合清代中期的科举政策来看,其是一种典型的反向调节,主要表现为四方面:第一,科举录取人数虽然没有大幅减少,但除边疆个别省份外,绝大多数省份每百万人拥有进士数大幅减少 84。第二,明代以来科举强势的江南地区的科举优势被大幅削弱,特别是康熙五十一年(1712)会试改革后,苏浙皖三省损失惨重 85。第三,寒门考取功名,特别是中高级功名难度加大。以平均数而言,明代平民出身的进士约占总数50%,清代则减至37.2%;而父祖三代有生员以上功名者,则由明代的50%,升至清代的62.8%;可见平民上行流动机会渐减。 86 第四,较之明代,全国科举人才,分布更加平均 87 。
当然,这种反向调节受害最大的就是江南地区。首先,无论是科举录取人数大幅减少方面,还是寒门考取功名,特别是中高级功名难度加大方面,江南都首当其冲。在科举录取人数方面,较之明代,清代南方诸省(苏、浙、皖),每百万人拥有进士数大幅下降。 88其中,明代浙江、江苏、安徽每百万所拥有的进士数分别为:307、243、111,而到清代则分别为:130、93、41。在寒门考取功名,特别是中高级功名难度加大方面,在明代,“文风炽盛的省份如浙江、江苏、江西和福建,A类进士 89的百分率都超过全国的平均值。安徽产生的进士总数虽较少,然而A类的百分率却最高” 90。而到清代,“大部分省份,特别是文化先进的东南诸省的A类百分率急剧下降,这一事实表明寒微之士在同社会上层竞争中越来越居劣势。这种竞争在江苏变得最为激烈,该省A类和B类合计的百分率,比全国的平均值低8.5%,百分率本身也大大少于明代全国的A类平均数。浙江稍微好些,虽然它在清代A类的百分率几乎同江苏一样低,但B类百分率却较高。……尽管在清代从产生进士的绝对数目来看,东南诸省仍居全国领先地位,然而,区域之内流动方式的剧烈变化,造成出身寒微和比较寒微的人在社会上遭受巨大的挫折”91。
其次,再看“首崇满洲”对江南士人晋升方面的影响。正如上面所论,由于“首崇满洲”,所以,清朝统治者给予旗人种种特权,反映到在官场中就是实行按照民族和身份等级划分的“官缺”制,保证数量上满官占优,且处于高位;而正是这种制度设计使得科举制周期性选官所产生的弊端被放大,从而使江南士人面临着更多晋升难局。
“官缺”一词由来已久,在唐代以前称为“官阙”,指每年因各种原因,如停替、死亡、病免、丁忧、获谴、解任、致仕等而空阙的正员职事官的名额,加上因需要而增设的员额。 92明朝以后改称“官缺”,清朝入主中原以后,沿用明朝的官缺制,并对之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划分。总的来看,较之于前代,清代官缺制度最大特征就在于在“首崇满洲”原则下实行以民族和身份等级划分的政策。正是如此,虽然在汉族统治区下层以汉为主,但满洲人占据要津、高位,而在清朝中前期形成“满洲、蒙古无微员”和“宗室无外任”的局面。据嘉庆朝《大清会典事例》记载:内阁各官职共设额缺约244个,其中旗人官缺约201个(占内阁官缺总数的81%强),此中又分满洲缺163个(占内阁官缺总数的66%强),蒙古缺28个(约占总数的11%),汉军缺10个(约占总数的4%)。 93分而言之,在军机处层次,乾隆朝共有53位军机大臣,其中满洲36人,汉17人;嘉庆朝共有17位军机大臣,其中满洲10人,汉7人;道光朝共有17位军机大臣,其中满洲8人,汉9人;咸丰朝共有15位军机大臣,其中满洲8人,汉7人。 94在六部尚书、侍郎层次,满尚书从始至终占据着主导地位,把持大局;而汉尚书则多为具体参与处理行政事务的执行之官。六部司官层次,“清朝统治者赋予满司官在政务处理过程中更大的灵活性,实际上是对汉司官的制约和管理。而满司官可以跨越司分掌理印信的权力,更使满司官在六部司属中具有了主导性的政治地位” 95。其他中央部门中,宗人府72个员缺中,3个为汉缺;内务府则俱为内务府包衣缺,无汉缺;銮仪卫131个员缺中,1个汉缺,其余均为满洲缺和汉军缺;理藩院163个员缺中,7个汉军缺,无汉缺。从以上的数字可以看出,宗室缺、满洲缺、蒙古缺以及内务府包衣缺占各衙门官缺总数的95%以上,甚至100%。综合来看,在中央层次,满官缺主要集中在掌握实权或直接参与政务处理的衙署,虽然汉官在文教衙门中比满官占有优势,但是却并无实权可言,而汉缺真正独立行事而不受旗人同官掣肘的只有太医院、行人司、僧录司等无关紧要的具有执事性质的衙署。
在地方高官的配置中亦是如此。“在顺治元年至康熙六年间,有清一朝曾任地方总督者共有33人次,其中汉军旗人32人,汉人1人(且任职时间仅为1个月)。” 96“康熙七年至雍正十三年间,曾任地方总督者共有107人,其中汉军旗人55人,满洲旗人23人,汉人29人。”“在雍正十三年以前,先后任巡抚者约为220余人,其中汉军旗人134人(占总人数的59%强)、汉人87人(占总人数的33%)、满洲旗人11人(仅占总人数的5%)。”“乾隆一朝,是清朝满洲旗人在地方任官上,尤其是总督的选任上,最为辉煌的时期。在巡抚的选任上,旗人官员与汉人官员在任职人数上基本持平,但在总督的选任上却出现了巨大的满汉差异。在先后任职的130余人中,满洲旗人达85人之多(占总人数的65%),汉人25人,汉军旗人17人,蒙古旗人4人。” 97除此之外,清朝在地方职官的设置上,除直省州县和驻防体系外,还设有负责如管理地方盐务、税收、织造等事宜之专务官,而这些官员多以满官、内务府人员为主或首选。
到乾隆时代,由于帝国处于全盛阶段,对于整个帝国来说,一方面致力于版图的不断开拓,另一方面,由于疆域空前广阔,因此在儒家、萨满教、藏传佛教等方面致力于兼容并包。对于乾隆帝来说,则一心要集内圣外王、文治武功于一身,因而致力于盛世的点缀。对于文治,乾隆帝积极兴办如《四库全书》之类的宏大文化工程,对此,儒生尚能够勉强应付,对于武功,儒生就基本上爱莫能助。但纵观乾隆朝很多时候,对满族文化及武功的强调却是施政的重点,特别是武功方面,从乾隆十二年开始直至乾隆五十七年长达45年的时间里,清帝国两平准噶尔,平定大小和卓之乱,两次金川之役,平台湾林爽文起义,缅甸之役,安南之役及两次抗击廓尔喀之役,这种复杂的情况哪是单一的儒生们所能够应付的?所以,乾隆时代点缀盛世的施政风格使得清代制度设计中照顾边疆省区和“首崇满洲”的倾向极度强化进而僵化。正因如此,一方面,越来越多士人难以冲破科举难局,另一方面,纵然冲破,乾隆时代复杂的社会形势和制度设计上的羁绊也使他们难以大施拳脚,即使侥幸获得信赖略施拳脚,但高官显位也大多被满洲贵族所占据,升迁机会大幅萎缩,这一切使得越来越多的士人在科场或官场失意中面临人生的转向。这种情况,在表一中也得到了证实。
表一 《清史稿·儒林传》前三传所收录学者的功名与仕途情况 98
注:“高级功名”指进士、康熙乾隆两朝博学鸿词科获得者等,“中级功名”指举人、优贡、乡试副榜获得者等,“低级功名或功名不明者”指诸生、秀才、博士子弟、国子监生等;“高级官职”指大学士、督抚、尚书、侍郎、布政使、按察使等高级官吏,“中级官职”指道员、知府、监察御史、给事中等中级官吏,“低级官职、无官职或官职不明者”指知县、府学教授、训导教谕等低级官职。
正如表一中所示,乾嘉时代,中高级功名获得者为99人,但能够获得中高级官职者仅仅有15人,也就是说有高达85%的获得中高级功名者不能获得相应的官职,单就高级功名与高级官职来算,也有近90%的获得高级功名而不能获得高级官职者。到道光后,这种情况虽有所缓解,但仍然相当严重:中高级功名获得者为43人,但能够获得中高级官职者仅仅有11人,有高达32人获得中高级功名却不能获得相应的中高级官职,淘汰率也高达75%;就是单就高级功名与高级官职来算,也有近82%的获得高级功名而不能获得高级官职者。而顺康雍时代虽然也有类似情况,但这主要是由于明清鼎革之际时期特殊的情况造成的:由于明清鼎革造成大批的“遗民”,他们不承认清朝的正统地位,因此不仅不出仕,也不从事清朝的科举,比如其中清初诸老的门人子弟,就占去大半 99。这一切,到由盛转衰的乾嘉时代则发生逆转。在这种逆转的压力下,科场与官场失意者开始另谋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