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计核算模式
根据公司规模和同时运营开发项目的多少,结合公司注册办公地点与项目开发地之间的区域分布及公司主要管理者的偏好等要素,可将会计核算模式分为两大类,即集权模式和分权模式。对应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分别为总—分公司型和集团与母子公司型。
(一)集权模式
在集权模式下,公司仅设立一个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各分公司及各项目的会计核算,财务部直接对公司最高领导负责。各分公司及各项目单位仅负责和关注非财务事项的进展及处理,分别向公司最高领导汇报和传递非财务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源由公司最高经营领导统一分配和调度。
在这种理念下,公司一般在一个区域内发展,从一个项目运营发展到多个项目同时运营,公司的组织架构也会根据业务规模的发展由单一公司扩展为多个分公司或办事处。在这种模式下,基本上是一个项目对应一个分公司,形成项目与分公司组织架构一一对应的捆绑模式。呈现在会计核算系统中的形态可以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一个账套,按项目(分公司)单独归依收支,形成独立的收支报表,月底自动生成公司完整的财务报表;另一种是总公司一个账套,各分公司(项目)一个账套,分别归集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的收支,形成各自独立的收支报表(形式上的财务报表),月底总公司将总公司与各分公司的收支报表汇总生成公司完整的财务报表。
在这种模式下,对于急需资金的公司来说,在融资时编制相关的融资资料是很头疼的问题,后续的土地增值税清算也需要与税务机关进行多次沟通与协调。
(二)分权模式
相对于集权模式而言,多数公司经历了上述总—分公司模式存在的过程。为了更好地消除融资及税务清算中的不利因素的影响,多数公司采取的通行做法是开发一个项目,成立一个公司,即一个公司绑定一个独立的法人公司实体,一个项目开发完成,再进入下一个项目。这样形成了互相独立的核算主体,便于完成融资及后续相关税务处理。从形式上独立开来,会计核算相对简单。有的公司会从战略融资角度考虑,形成母子公司型的组织架构,以便更好地发挥资源优势,实现更大的财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