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 实例
“实例”工具可以创建出源对象的多个特殊副本,每个副本对象中并没有独立的属性,它们将继承源对象的属性,因此,当修改源对象的属性时,其他副本也将随之更改。
动手操作—创建实例
01 在上工具栏单击“圆锥”按钮,创建一个默认尺寸的圆锥体,如图4-20所示。
02 在选中圆锥体的情况下,单击“实例”按钮,系统会自动创建一个副本,副本与原始对象重合,需要改变其位置才能显示出来,如图4-21所示。
图4-20
图4-21
技巧提示:
“实例”工具一次只能创建一个副本,如果事先选中了原始对象,“对象”管理器中的实例图标将会是状态。如果在“对象”管理器中没有选中原始对象(源对象),单击“实例”按钮后,“对象”管理器中的实例图标是状态,那么,要创建实例,必须在“实例对象”的属性面板中单击“选择”按钮再去选择参考对象(可以到视图中选择,也可以到“对象”管理器中选择),如图4-22所示。
图4-22
“实例对象”属性面板中“对象”选项卡的两个选项含义如下。
● 参考对象:在“对象”管理器中若选择了原始对象,那么,原始对象将会在“参考对象”列表中显示。如果没有显示原始对象,那么,需要单击“选择”按钮去选取参考对象。当然,如果参考对象选择错误了,可以在列表右侧单击按钮,在展开的菜单中选择“清除”选项,再重新选择参考对象即可,如图4-23所示。
● 实例模式:包括3种创建副本的方法,如图4-24所示。“实例”模式就是要创建原始对象的副本;“渲染实例”模式是针对原始对象已经存在渲染数据,通过渲染实例模式来得到无限数量的相同渲染数据的实例;“多重实例”模式是通过定义位置源来创建与内部组合对象相同类型的多个实例。
图4-23
图4-24
03 在视图中按下Ctrl键并拖动实例(副本)的轴,来创建新的实例,如图4-25所示。
图4-25
04 在“对象”管理器中选中所有的对象,右击并选择快捷菜单中的“群组对象”命令,将多个对象成组,结果如图4-26所示。
图4-26
05 选中创建的群组对象,并单击“实例”按钮,可以创建出群组的实例,如图4-27所示。
图4-27
06 在视图中选取原始对象,并修改其“底部半径”参数,可见其他副本将随之更改,如图4-28所示。而这种创建实例的方法就等同于对象的矩形阵列。同理,还可以拖动轴并按下Ctrl键来创建更多的副本。
图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