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每天这个点是克利希大道最热闹的时候,放眼望去,稍有点想象力便能从往来的人流中发现庸俗“罗曼史”中各种各样的角色:小职工、女店员、仿佛从巴尔扎克小说里走出来的老古董以及一众瞄着人性的弱点图财谋利的男男女女。在巴黎一些被贫困笼罩的地带,涌动的人潮中总透着股汹涌的生命力,不断唤醒着向往惊心动魄的灵魂,让人热血澎湃。
“巴黎你熟吗?”
“不熟。结婚时在这儿度了蜜月之后就再没来过。”
“那你是如何找到这家旅馆的?”
“人家介绍的。想找个便宜的地方。”
苦艾酒端了上来,我俩一本正经地将水浇在渐渐溶化的糖块上。
“我想我还是先跟你说明我的来意吧。”我不无尴尬地说。
“我知道,早晚会有说客上门。埃米写来一大摞信了。”
“既然如此,我要说些什么,你早就心知肚明了吧?”
“信我一封也没读。”
我点燃香烟,略做喘息,真不知该如何开口做这个说客,仿佛一旦置身于这克利希大道,那些我费神揣摩、精心设计的诤言雄辩,悲切的也好,激愤的也罢,都变得不合时宜。他突然窃笑起来:
“这种鬼差使,伤脑筋吧?”
“唉,我也说不清。”
“也罢,来,一口气把该说的说完,晚上咱们好好痛快痛快。”
我仍旧踌躇不定。
“你有没想过,你妻子有多痛苦?”
“她会挨过去的。”
面对做此回答时他难以形容的冷漠,我有点慌乱失措,但我竭力掩饰。我想起我那位名叫亨利的牧师叔父劝请亲戚好友给编外牧师协会捐款时的腔调,当即模仿起来。
“那我就有话直说了,你不会介意吧?”
他微笑着摇摇头。
“你这样对她,公平吗?”
“不公平。”
“你对她有什么不满吗?”
“没有。”
“既然没有不满,你这样弃她不顾,对十七年的婚姻视而不见,难道不是禽兽不如吗?”
“是禽兽不如。”
我惊讶地望了他一眼。他诚恳的回答让这般责问难以为继,而我的处境即便不说荒唐可笑,也已变得令人困惑不已。我原本的意图,是尝试说服他、打动他、劝导他,予他训诫、给他忠告,必要时甚至责难几句、讽刺一二,再发个脾气,然而如果一个罪人对他自己的罪孽供认不讳且还毫不含糊,要我这个苦口婆心的“神父”还有何用?对此,我只能甘认自己阅历不足——这要是换了我,想必得“矢口否认”一通。
“然后呢?”斯特里克兰问。
我只好撇起嘴。
“也罢,如果你都承认,多说似也无益。”
“我想也是。”
我深感自己的斡旋行动毫无高明之处,心中显然有些懊恼。
“总不能甩了一个女人还让她身无分文吧。真是岂有此理。”
“为什么不能?”
“你让她怎么活?”
“我养活她十七年了。她为什么就不能换个样儿,自己养活自己呢?”
“她养不活。”
“不试试怎么知道。”
不消说,要应付这种回答,道理、说法倒是有一箩筐,什么女性的经济地位啊,什么男性在婚姻中无论明文规定还是理所当然都该承担的责任啊——诸如此类,要多不少,但在我看来,真正重要的,唯有一点。
“你对她还有感情吗?”
“完全没有。”他答道。
这场家变,对任何牵扯其中的人来说都是件极其严肃的事情,可眼前这位仁兄答起话来,字里行间却洋溢着喜剧般的厚颜无耻。我唯有紧咬双唇,才能忍住笑意,同时我不断提醒自己——此人的所作所为恶劣至极,使自己再次进入义愤填膺的状态。
“混账话!你总得想想你的孩子吧。他们是无辜的。孩子可没要求你把他们带到这人世上来。你若是撒手不管,他们就得流落街头。”
“他们也过了不少年好日子了,相比大多数小孩,他们幸福多了。再说,也不是没人照顾他们,等时候到了,麦克安德鲁一家自然会供他们上学。”
“可难道你不喜欢他们吗?多聪明、多懂事的孩子啊。照你的意思,你是不想再和他们有任何瓜葛了是吗?”
“孩子小的时候,我自然喜欢,可现在他们长大了,我也就没什么特殊感情了。”
“简直没人性。”
“我看就是这样。”
“你好像一点儿也不害臊?”
“对啊。”
我只好再换个法子。
“任谁都会觉得你是个彻彻底底的混球。”
“请便。”
“被人唾弃、鄙视,你都无所谓吗?”
“无所谓。”
我问的问题,再正常再合理不过了,但在他简明扼要、充满轻蔑的回答面前,也显得荒谬绝伦。有一两分钟的时间,我陷入沉思。
“当一个人背负着周遭亲友的责骂,他是否还能睡得安稳,我不知道。你呢?你就那么确信你的良心不会受到煎熬吗?人都有良心,它迟早会找上门来。假如你妻子死了呢?难道你仍旧没有一丝悔恨吗?”
他默然无言,我静静候着,等他开口。最终,还是我打破了沉默。
“你怎么说?”
“我只想说,你就是个该死的白痴。”
“不管怎么样,你可能都得抚养你的妻儿,”我不无怒气地回嘴道,“法律多少总还是会护着他们的。”
“法律能从石头里榨出油来吗?我没什么钱,充其量百来镑。”
我变得越发糊涂。的确,单从那破旅馆,就已足见其困窘。
“花光以后呢?”
“再挣一点。”
他出奇地冷静,脸上依旧挂着微笑,目光中带着嘲讽,仿佛我不论说什么都显得愚不可及。于是我噤声片刻,重整思绪。这一回倒是他先开了口。
“埃米何不再嫁?她还算年轻,没到人老珠黄的分上。作为妻子,她没得说,我可以保举。如果她想离婚,我怎么配合都行。”
这下轮到我发笑了。他着实狡猾得很,可终究掩盖不住这不可告人的目的;出于什么考虑,不清楚,总之他不仅隐瞒了私奔之事,还煞费苦心将那女人的踪迹隐藏起来。我斩钉截铁地答道:
“你妻子说了,你无论如何也别想叫她跟你离婚。她可拗得很。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他直直盯着我,嘴角的笑意消失了,一脸的惊愕不像是假装。他的语气陡然严肃起来。
“可是啊,我亲爱的伙计,我根本不在乎。她要离也好,不离也罢,我真的无所谓。”
我爽声一笑。
“得了吧,别把我们都当成傻瓜了。好不凑巧,我们可不是不知道你离家出走还带着个女人呢。”
他微微一愣,蓦地大笑不止。其洪亮的笑声引得周遭众人纷纷看向我俩,有几位还跟着笑了起来。
“这有什么可笑的。”
“可怜的埃米。”他咧着嘴,笑意未尽。
随即,他表情一变,脸上写满了不屑。
“女人的脑袋里装的都是些什么可悲的东西!爱情。满脑子爱情。在女人眼里,男人离开她们,除了移情别恋没别的原因。你觉得我会傻到为了一个女人重蹈覆辙吗?”
“你是说你抛下妻子,不是因为女人?”
“当然不是。”
“你敢发誓?”
我也不知自己为何要他发誓,只是自然而然地话从口出。
“敢。”
“那你究竟为何要这么做?”
“我想画画。”
我凝望他许久,彻底坠入困惑之中,觉得这人准是疯了;再次强调——那时候我还很年轻,在我眼里他已是个中年人。如今回想起当时的自己,除了满心的惊愕,什么也不记得了。
“可你都四十了。”
“正因为四十了,才觉得是时候了。”
“你以前画过画?”
“小时候挺想当个画家的,可我爹说搞艺术没‘钱’途,让我去做生意。开始画画是大概一年前吧,从那时候起就经常晚上去学画。”
“你太太以为你去打牌了,其实是去学画?”
“对咯。”
“你为什么不告诉她?”
“我不想告诉她。”
“现在已经能作画了?”
“没呢。但会有那么一天的。我来这儿就是为了画画。在伦敦我得不到我想要的,在这儿没准能行。”
“这把年纪才动笔,你觉得你能成功?画画的都是从十八九岁就开始了。”
“比起十八九岁,我这时候学画可能快多了。”
“你何以觉得你自己还有画画的才能?”
他沉默片刻,视线停留在过往的行人身上,目光却仿佛注入虚空,最终的回答等于没有回答。
“我不得不画。”
“你这不是在赌博吗?”
他望向我,眼神中绽闪着某种奇异的光芒,让我浑身不适。
“你才多大岁数,二十三?”
这问法在我听来不免有点跑题。换了我,冒些险、碰碰运气倒是自然至极,可他呢,早已青春不再,干着证券交易的营生,过着体面的生活,家中除了妻子还有儿女一双,有些选择于我而言无可厚非,可换了他呢——岂不荒谬?但我仍想诉诸理性。
“当然,奇迹也不是一定不会发生,没准你真就成了伟大画家。但你不得不承认,这种概率微乎其微,如果最终是一场空,你后悔都来不及。”
“我不得不画。”他又重复一遍。
“假如你到头来无非一个三流画家,你还会觉得你为此抛弃一切是值得的吗?毕竟,若是在其他行业,你即便不算出类拔萃也无伤大雅,只要过得去,也能舒舒坦坦地过日子,但搞艺术的就另当别论了。”
“你他妈的真是个白痴。”
“我白痴?要不就是这明摆着的道理只有白痴才会讲了。”
“你听好了:我不得不画。我由不得我自己。人掉进水里,游泳游得好与不好根本无关紧要,要么游上岸去,要么就淹死。”
他的话音中流淌着真真切切的热忱,连我都不禁为之动容。我感到有一股汹涌的力量在他的体内翻滚、澎湃,这股强大的力量压迫着他,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支配着他抵抗自己的意志。我无从理解。他如同被魔鬼附了身一般,仿佛刹那间便会被撕得粉碎,但在表面上却毫无征兆。面对我不解的目光,他也不为所动。陌生人见了他会作何感想,我很好奇;他坐在那儿,身穿一件破旧不堪的夹克,头戴一顶久未洗刷的礼帽,裤子松松垮垮,两手不干不净;他睁着一双小眼睛,顶着个桀骜的大鼻头,下巴上满是红色的胡茬,一脸粗俗之相,那张大嘴上的两瓣厚唇仿佛是滚滚肉欲的象征……不行,眼前这人,我看他不透。
“你不准备回去了是吗?”最后我开口道。
“永远不回去了。”
“她愿意忘掉这一切,和你重头来过,绝不会有一句怨言。”
“让她见鬼去吧。”
“你不在乎别人把你看作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你不在乎你的妻儿乞讨街头?”
“一点儿也不在乎。”
我沉默了一会儿,企图赋予下一句话以更大的冲击力;话从口出时,每个字我都说得咬牙切齿。
“你这无赖,简直无可救药。”
“好了,你一肚子话也吐完了,咱们走吧,去吃晚饭。”
注释
[1]编外牧师协会,原文为Additional Curates Society,英国慈善组织,机构编号为209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