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13

我想,此时拒绝他的提议才是上策,或许我更该将自己切实感受到的愤慨表现一番;如此一来,当我回伦敦复命,汇报自己如何勇于拒绝与这等品行不端的人同桌共餐时,至少麦克安德鲁上校会对我心生好感。但碍于蹩脚的演技,又怕自己无法自始至终保持入戏状态,我有点羞于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且就当时的状况而言,斯特里克兰对我的慷慨激昂明显无动于衷,再要出言谢绝,连我都觉得怪尴尬的。全天下也只有诗人和圣徒才会相信,往柏油路里浇水能让地上开出百合花来。

付完酒账后,我便随他到一家拥挤而热闹的廉价餐馆吃了顿惬意的晚餐。我俩双双胃口大开,可我本就年纪轻,自然饿得快,他却是因为没良心,反倒放得开。饭后,我俩又去了一家小酒馆,喝了杯咖啡,酌了口甜酒。

关于我来巴黎的目的,该说的我一个字也没落下。尽管我半途而废,自觉辜负了斯特里克兰太太的信任,但面对斯特里克兰的冷漠,我着实无法再负隅顽抗;如果没有“女性般的执着”,是无法将一模一样的话以不灭的热情重复再三的。尽我所能更多地了解斯特里克兰的想法,也不无裨益——我自我安慰地想道。况且,相比完成“劝归”任务,此时我更感兴趣的,是他当下的心境。但这绝非易事,因为斯特里克兰不善言辞,表达自己对他来说困难重重,仿佛他的思考并不依赖语言为媒介,唯有通过他不时蹦出的陈腐词句和粗俗俚语,抑或那些意指模糊、残缺不整的手势,才能对他的内心世界猜测一二。不过,他虽然讲不出什么有意义的话来,但他的性情中却倚伏着某种东西——或许正是他的那种真挚令他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如今,他有生之年第一次(我没算上他度蜜月那次)见识巴黎,却全然一副不冷不热的态度;目睹往日不曾见过的新奇景象,他也漠然接受、毫无惊异之感。我来巴黎也有百余回了,每来一回都由衷感到兴奋,甚至战栗,一上街就时时觉得前方有未知的奇遇正等待着我;可斯特里克兰却异常平静。现在回想,我觉得当时的斯特里克兰对尘世万物都已视而不见,唯独那时刻搅扰他灵魂的幻影吸引着他所有的目光。

此外,另有一桩荒唐事。当日,那小酒馆里有不少风尘女子,有的同男人混在一起,有的顾自坐着,其中一个朝我俩看来,视线刚落在斯特里克兰身上,便摆出了笑脸;但我想斯特里克兰压根没有察觉。少顷,那妓女走出酒馆,不一会儿又回来了;经过我们的座位时,她颇有礼貌地开口搭讪,让我们请她喝一杯。她坐下后,我与她闲聊起来,可很明显人家是冲着斯特里克兰来的。我只好向她解释,说这位仁兄法语讲得蹩脚,但她仍尝试着与他交流,边打着手势边以混杂着多种口音的法语不停地絮叨,仿佛觉得如此表述更能达意;此外,她时不时还蹦出几句英文来,遇上实在没法表达的内容时便要我替她翻译并迫不及待地追问我他回话的意思。斯特里克兰不仅丝毫没有动怒,反倒有点乐在其中,但很明显,他压根没把那女人放在眼里。

“你征服了一颗女人心呢。”我大笑道。

“我不吃这套。”

要换了我,这会儿早已窘不可耐了,哪还能心平气和地说话。那女人相当年轻,笑眼弯弯,双唇性感,也不知斯特里克兰身上哪点迷住了她,令她毫不掩饰自己的爱慕。我只好奉命在旁担任翻译。

“她想带你回家。”

“我不需要女人。”他回答。

我极尽委婉地将这意思传达给她。在我看来,拒绝这种邀请未免有些失礼,所以我告诉她说这位兄台之所以推辞,是因为囊中羞涩。

“可我喜欢他呀,”那女人说,“你跟他说,这是为了爱情。”

听我一翻译,斯特里克兰不耐烦地耸了耸肩。

“叫她滚蛋吧。”他说。

而话从口出时他那种神态就已经让翻译失去了必要。那女人一听,头登时向后一扬,脂粉下的脸蛋恐怕也已变得通红。她站起身,说:

“这位先生真是不懂礼貌。”原文为法语。

说完,她离开了酒馆。我有点懊恼。

“我说,你没必要这样羞辱人家吧?”我开口道,“毕竟她也是出于对你的欣赏。”

“这种事让我觉得恶心。”他粗鲁地说。

我好奇地打量着他。他的脸上满是真切的厌恶,然而那又是一副粗野不堪、肉欲横溢的面相——我想那女人正是迷上了这种“野性”吧。

“我在伦敦想要什么女人没有?我来这儿不是为了这个。”

注释

[1]原文为法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