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伶人家族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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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力的编排

中国伶人似乎一直与政治发生着联系,可以说中国伶人是被政治充分客体化的群体。

中国原始优伶最早的记载中,即有关于伶人讽谏的内容。伶人以戏谑滑稽的表演方式,“谈言微中”,对统治者一些政治作为表达个人的观点,而对统治者来说,在一种独裁专行的政治运行格局中,能够有优伶的聪言慧语辅佐着政治思索和运作,是有利无弊的,“更何况,这种讽谏与艺术相伴,与愉悦合一,听来怡性适情,不便抵拒,也很难抵拒。先秦时代有一些特别机智、敏捷、果敢的优,甚至获得了统治者特殊的信任,取得了较大的发言权,已成为殿前弄臣”。(45)

但是,需要充分重视的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即“卑贱的优,构不成一种政治势力,所以也构不成一种威胁”。(46)在最早的优伶与政治的关系框架中,已经设计好了两者之间的游戏关系,即伶人必须是“卑贱的”,才能与政治发生关系。它充满着政治编排的玄机。由此,也出现了政治对于伶人与伶业的矛盾态度,一种权力与人性之间的悖论。

首先,是政治对伶人及伶业的利用。伶人及伶业的娱乐功能,可以歌功颂德,粉饰太平,道德教化,我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优伶性别表演研究》中对此曾有详细的论述。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戏剧“听来怡性适情,不便抵拒,也很难抵拒”。因此,历代统治者对戏剧颇为重视,也出现了多位好戏的帝王,“皇帝对内廷演戏的关注程度远远超过了人们的想象。本来作为消遣的唱戏活动,事无巨细地都要经过皇上的认可。哪个伶人上哪个角色、舞台表演如何调度、唱腔用接板还是起板,甚至起更罗鼓打成了上场锣鼓皇上都很清楚,并常用‘钦此钦遵’这样正式的谕旨予以确认”,“以至于可以说皇上实际担当了导演”。(47)以清代为例,内廷演剧活动既是为了满足皇家声色之娱,也是对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传统道德的认同和弘扬,故而代代相传,成为了历朝清帝的一个共同嗜好。即使是一生较少介入声色娱乐的雍正,对内廷演剧也是颇为重视。“皇帝对内廷演戏的关注程度远远超过了人们的想象”,嘉庆和咸丰皇帝即是案例。

长寿传旨,往常唱排戏时,有扯下去重打四十,难道是竟打四十不成?原是假的,打四十就算四十,若是重打不是真戏了。再得住旬(寻)常排大戏,连台派的角儿都派多了,所以恨他。要不多,叫谁上场?再,学生们不是为派角儿,都定是得住外边做些拉蓬扯牵不法之事。为何同乐园伺候差事之日,为何不喊御冤?如若情实,朕重重办得住,告他之人朕必重恩;既无此事,为何在当儿上打得住?以后就是戏上打人,若打重了,立打掌板人四十,替场上人报仇。再,今日陆福寿等将吕文官、安宁拉来扯去,全无俱(惧)色。这是当着朕尚无规矩,若是背后不知怎样处理,还说总管等拉晃绳。朕想总管等旬(寻)常不管闲事,使用学生说他们拉晃绳。再,南府景山总管为大,尚此无理。你们既是总管就当管闲事,不管闲事要你们总管什么?你们要是管闲事,他们怎么说你们拉晃绳。钦此。(48)

在此,嘉庆皇帝真是管得非常细致,连伶人之间的矛盾也要调解,负责派角的得住在台上被人家报复打重了,他也要替他作主,“以后就是戏上打人,若打重了,立打掌板人四十,替场上人报仇”,可见他对内廷演剧的大小事情都很留心。咸丰皇帝也是如此:

十一月三十日 朱批一件:《红门寺》轴子除妇女仍旧装束外,一切男之正杂爵(角)色俱改本朝衣冠,于成龙带红顶,方补,朝珠,便衣,穿马褂,代小帽。知州带亮白顶,方补,朝珠,如有不全者,着酌量穿带。庙内妇女有几个梳两把头的,一把头的。(49)

咸丰皇帝对于角色的服饰扮相如此关注,而且,不循旧例,将角色服饰扮相改为清朝时装打扮,也可以说是“皇上实际担当了导演”。

慈禧是清朝皇宫中的一大戏迷,当年慈安太后27个月的服期刚刚结束,第二天便急不可待地在宫里唱戏,没有多等一天,而且,提前三个月在民间挑选伶人,以便服期一满,马上可以观赏京城的新剧目和新角色。

二十五日 奴才边得奎谨奏,为求恩事。奴才再四思维,所当差使,实实欠缺教习。奴才恐后差使迟误,叩求恩赏民籍十门角教习、场面人等二十九名,奴才不敢自专,请旨教导,如蒙允准,请交内务府大臣办理。谨此奏请。(50)

政治对伶人及伶业的利用,还表现在政权系统对戏剧剧目主题与内容的掌控方面,运用国家机器的强力手段,使戏剧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成为“合法法”表述和“想象性”解决的有效工具,如同丘濬在《伍伦全备忠孝记》开场词中所宣扬的:“若于伦理无关紧,纵是新奇不足传”,“今宵搬演新编记,要使人心忽惕然”,“这本五伦全备记,分明假托扬传。一场戏里五伦全备,他时世曲寓我圣贤言”。(51)在政权系统的政治设计中,是将戏剧作为“寓我圣贤言”的一种代言手段的。

还有一种情况,则是一些政治人物利用戏剧作为一种政治掩体,例如朱权,由于与明宣宗意见抵牾而受谴,便投身到戏剧创作中,留连于此;比他小一辈的周宪王朱有炖也是如此,一生留下三十余个杂剧剧本,而且在当时也是声望颇高的。但是,他们的戏剧活动都没有离开政治隐蔽和自我排遣的目的,是特殊政治生活的一种装潢和上层政治人物的一种掩体,是另外一种政治利用戏剧的方式。

其次,是政治对于伶人及伶业的防范。它的目的,可以分为几种情形,一是防范帝王以及各级官吏沉湎于此,影响日常朝政管理。因为在历史上喜欢自己串戏而荒废朝政的帝王不乏其人,例如后唐李存勖,吴主杨隆演以及宋徽宗。清朝时期,也有皇帝面对国家危难,仍然热衷看戏作乐,例如咸丰逃到热河以后,对于英法攻占北京束手无策,却是看戏不误。咸丰十年(1860),清宫在热河所建“十一、十二月立”恩赏日记档有载:

十一月初一日 总管安福上热河请安,奉旨着升平署三拨至热河。

十一月初四日 前往热河。

头拨:总管安福、首领李三德、长清、太监陆得喜……共人四十八名。

学生范得保……共人三十二名。

内学写汉字人、档案房首领、太监、写汉字人、钱粮处、管箱人、工程处,普共人一百名。

初五日,敬事房传旨,十一日内外伺候帽儿排,无地方、无时刻。

初六日,领口分银米,每名三两,米一斗,共一百分。

初七日,赏皮袄一百件。

初八日 朱笔《升平除岁》《彩炬祈年》《藏钩家庆》《端应三星》《金星奏事》《锡福通明》《喜朝五位》《岁发四时》《膺受多福》《万福攸同》。

金环传旨,十一日帽儿排在烟波致爽东院伺候。午正至申正二刻。衣裳齐不齐不要紧,只要有官帽就好。(52)

正值国难当头,作为一国之君,仍然“朱笔”指定剧目,赐赏伶人,甚至“衣裳齐不齐不要紧,只要有官帽就好”,已经将演剧作为一种精神麻醉剂。在中国历史上,戏剧文化确实与帝王文化联系在一起,从某种意义来说,已经深入帝王文化的本质深处。如果处理得好,属于一种娱乐以及装点江山气象,如果处理失当,也会波及朝廷政治。另外,各级官吏好戏,也会败坏官场风气。因此,必须对伶人及伶业有所限制,一是提防国家管理阶层误迷戏剧,影响朝政安全。即以清朝为例,虽然历代帝王好戏,但是,上至皇家观剧,下到乡村草台戏班演出,都直接受相关政策法令的制约。清朝曾经颁发许多法令,约束戏剧发展形态。康熙五十三年(1714)禁止满人学唱戏耍,雍正二年(1724)禁止八旗官员遨游歌场戏馆。关于禁止内城开设戏园演剧,康熙年间即禁内城开设戏馆;乾隆二十九年(1764)禁止五城夜戏、乾隆四十五年1780禁止京师内外开设戏园;嘉庆四年(1799)、七年1802两次禁止内城开设戏园;道光三年(1823)禁设京师乐部;光绪七年(1881)禁止内城演剧。

二是对剧目演出内容的防范。应该说,伶人以戏谑滑稽的表演方式进行讽谏,还不属于一种成熟戏剧的形态。它们缺乏戏剧美,乃是一种机智的逻辑思辨,从而达到政治与伦理的目的。有关远古优伶的记载中,只有优孟扮演孙叔敖的故事,颇具有一些戏剧的因素,因为它包含了表演,但是,表演也只是辅助性手段,它的目的仍然是逻辑性讽谏,由此,远古优伶还不能说是严格的戏剧演员。这种戏剧形态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到了宋代,才逐渐地成熟起来。它的原因,应该说,与中国儒家思想具有一定的关系,“作为氏族贵族思想代表的中国思想家孔子则把巫术礼仪引向政治、伦理之途,使戏剧美的因素渗透在生活之中,未能获得凝聚而独立”,“孔子的儒家礼乐观念倡导和谐调节、温柔敦厚的生命基调,更是延缓了中国戏剧的形成”。(53)

但是,宋元时期中国戏剧成熟以后,戏剧对于中国社会的影响力量,则已经不是远古优伶戏谑滑稽的讽谏可以同日而语,这从中国戏剧成熟起步阶段的元杂剧即可以反映出来,它的剧目已经出现了《窦娥冤》《赵氏孤儿》这样直面社会矛盾的作品。《窦娥冤》唱道:

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54)

中国戏剧的成熟形态,已经包含了叙事的张力、歌舞的亮丽和情感的抒情,从诗的形态向戏剧形态的转化,它可以运用歌舞的形式叙述一个完整的关于社会和人生的故事,而且具有情感的冲击力量,因此,它有可能对现实生活构成一种影响力量,甚至是直接干预的力量。元杂剧有两个叙事主调,即倾吐整体性的郁闷和愤怒、讴歌非正统的美好追求,戏剧以一种“凝聚而独立”的艺术形式,对社会和人生表达自己的思想和美学立场。

中国戏剧对社会的影响力量,可以分为两种形态,其一是通过虚构的故事形态,只对总体社会语境产生作用,它不针对具体的社会目标和社会事件,其二则是与社会特殊事件有关,戏剧直接干预了生活。第一种的情形,较为普遍;第二种的情形,也不乏其例,早在戏剧初步走向成熟的南戏,即有一个不知其名的剧目,我们姑且按主人公的名字,将之拟名为《祖杰》。它与当时浙江温州地区的一场社会斗争紧密联系,而且,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体现了戏剧的社会效能。周密的《癸辛杂识别集》对此曾有记载。温州乐清有一恶僧,名叫祖杰,将一个自己糟蹋日久的女孩嫁给一位俞姓青年,以此作为遮隐。俞姓青年带着女孩逃避,祖杰就砍掉了俞家坟木。俞姓青年告他,反被诬入狱。俞姓青年继续告他,祖杰就杀死他全家。后来,祖杰因为贿赂官府证据暴露而被捕,但他马上派人赴京城疏通去了。温州百姓感觉到祖杰可能又一次脱罪,就立即编演戏文到处演出,将祖杰的恶行广为传播,官府见此,就将祖杰处决。果然,五天以后,京城的赦免令到了。如果没有这出戏文,善恶的颠倒还会继续演绎下去,戏剧发挥了它干预社会的功能。《鸣凤记》和《清忠谱》等剧目也是如此,前者严嵩势力刚刚倒台,即编演了这一剧目,后者同样具有较强的纪实风格,《曲海总目提要》称其“事皆据实”,(55)描述的是1626年东林党人周顺昌的冤狱事件。其实,这一事件曾经被多位戏剧家用来创作剧本,可以说形成了一个创作高潮。吴伟业在《清忠谱序》中云:“逆素既布,以公事填词传奇者凡数家。李玉所作《清忠谱》最晚出,独以文肃与公相映发,而事俱案实,其言亦雅驯,虽云填词,目之信史可也。”(56)在此,戏剧似乎已经成为一种编演迅疾、社会反响热烈的宣传样式。

从诗的形态向戏剧形态的转化,使戏剧能够具备一种故事与歌舞兼备的煽情手段,产生当场应和与情感满足的效果,因此,在中国历史中,政权系统一方面对戏剧总是严加防备,陈淳的《上傅寺丞论淫戏书》即是一个典型案例;另一方面,则是如同前所论及的对戏剧的利用,将戏剧纳入“教化”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管道。防备与利用两者之间的关系颇为微妙,如何使两者之间达到一个平衡点,是对政权系统的执政智慧和功能的一种考验,如果掌控适当则相安无事,反之则有可能影响政治时局的稳定乃至政权的安危。

在中国历代统治阶级中,不管如何处置防备与利用两者之间的微妙关系,在政治设计中都将伶人及其家族列入“贱民”阶层,如此来尽量规避两者之间微妙关系所可能带来的风险,或将这种风险降到最低点。伶人及其家族属于“贱民”,伶业也就同样成为“贱业”,统治阶级就可以居高临下地享用戏剧,因为“卑贱的优,构不成一种政治势力,所以也构不成一种政治势力”,同时,演出的剧目即使有“若于伦理无关紧”的内容,甚至是倾吐整体性的郁闷和愤怒以及讴歌非正统的美好追求的作品,也会因为表演者伶人的“贱民”身份而产生了颠覆,至少削弱了它的力量。

这种政治设计还深入人性。中国伶人在舞台上扮演各种角色,乃至可以经常扮演帝王将相。中国民族是富于戏剧本能的民族,罗锦堂称道:“中国人就往往把为人看成和演戏一样,盖以为生命的过程,如同剧情,有悲欢离合;人性的善恶,如同角色,有生旦净丑。”(57)古人也有类似表述,杜牧《西江怀古》云:“魏帝缝囊真戏剧,苻坚投箠更荒唐。”(58)苏轼《送小本禅师赴法云》也道:“山林等忧患,轩冕亦戏剧。”(59)他们都将生活与戏剧等同,即一种“泛戏剧化”现象。这种“泛戏剧化”现象,在中国戏剧成熟以后,仍然对戏剧的艺术格局影响很大,以至于中国戏剧颇为合适在婚丧与节庆活动时演出,成为戏剧化生活礼仪的一个部分。因此,中国人似乎经常模糊生活与戏剧之间的界限,或者说是将生活与戏剧打通了。如此,中国伶人在舞台上扮演帝王将相,也就有可能“延伸”到日常生活之中,在精神上他们也觉得似乎与帝王将相同格,他们在舞台上可以成功表演帝王将相。那么由于生活与戏剧互通产生了精神幻觉,在真实生活中他们与帝王将相也颇为相似。此种情形,就有可能降低和动摇统治阶级的体面性和稳固性。政权系统必然会采取措施,防止此种现象发生,其中的一个方法,即使伶人人格“贱民”化,伶人可以在舞台上出将入相,但是,在真实生活中是彻底的“贱民”,从而化解生活与戏剧互通所可能带来的伶人动摇政治的风险。

此外,由于中国一直以农为本,属于农耕社会,故而在政治设计中制定了“重农抑商”的政策。由于农业是历代王朝立国的经济基础,因此,政权系统都把农业作为立国之本,称为“农本”,鼓励百姓从事农业生产,甚至“驱之归农”。在这种传统经济模式下,中国家庭一般都以重农观念作为指导,注重农桑生产。商业则是属于流动系统,它不直接增加物资产品,在物质并不丰富的历史阶段,它自然不会被重视,历代政权都将工商作为“末”的地位,并将经商作为一种“不务正业”行为。中国古代许多学者也都从舆论上强化了“重本抑末”的国家政治设计,并且,对从事农业过程中所形成的家庭经济形态进行赞美,北齐颜之推称:“生民之本,要当稼穑而食,桑麻以衣。蔬果之蓄,园场之所产;鸡豚之善,埘圈之所生。爱及栋宇器械,樵苏脂烛,莫非种殖之物也。至能守其业者,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60)既然工商为“末”,伶业更是属于服务业,而且,远古时期的伶人大多具有依附性,因此,伶业更是“末”之“末”了,在政治设计中必然会将伶人列入“贱民”阶级,与“惰民”、“世仆”、“丐户”等同列。

根据以上分析,统治阶级在理性上激烈否定伶业以及伶人,需要进行各种防备,但是,在情感的深层又无法摆脱伶业以及伶人的诱惑,“怡性适情”“很难抵拒”,因此,在政治与戏剧的两者关系上,将伶人定格为“贱民”阶层,两者的关系才会处于一种安全的状态。余秋雨写道:

唐代咸通年间著名演员李可及曾在唐懿宗面前表演过参军戏《三教论衡》。这个参军戏,并没有直接对唐懿宗提出讽谏,而是嘲弄了社会上的宗教观念。对此,当时有人认为是狐媚不籍之词。照理,这对李可及来说仍然是危险的,因为唐懿宗对宗教的事情很敏感,曾为此贬谪过身居高位的文学家韩愈,韩愈在贬途中写下的悲剧性诗句“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人所共知。但奇怪的是,唐懿宗观看李可及演的《三教论衡》时,却一会儿“为之启齿”,一会儿“大悦”,一会儿“极欢”,不仅当场“宠赐甚厚”,而且第二天竟给李可及授了一个官职:“环卫之员外”。(61)

在此,唐懿宗为何对韩愈如此苛刻,而对伶人李可及如此宽容,不但看戏时十分轻松,而且对李可及封赏授官,是因为韩愈“身居高位”,很有可能构成一种政治势力,乃至成为一种威胁;而伶人是身处贱流,“构不成一种政治势力,所以也构不成一种威胁。”在中国政治的权力编排中,如何对待伶业及其伶人,充满了中国政治的智慧、诡秘与残酷,也似乎可以触摸中国政治的玄机。

从原始出身、色情印象和政治编排中,中国伶人沾染了“罪”、“贱”、“贫”、“残”等各种成分,也可以说是几“毒”俱全,因此中国伶人具有了原罪和宿命,即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