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如果把贫富差别作为一种不合理的社会现象,那么相应的政策主张必然以防止和消除为目标。一旦从另外的视角看待贫富差别,则会衍生出不同的观念演变。
《周礼》在列举国家的养民政策时,不仅关注到贫穷人群,而且考虑到富裕阶层,它制定的六条措施是:“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87)
如前所述,桑弘羊对经商致富持肯定态度,这同他对贫富差别的独特看法有关。他回顾历史说:“子贡以著积显于诸侯、陶硃公以货殖尊于当世。富者交焉,贫者赡焉。故上自人君,下及布衣之士,莫不戴其德,称其仁。”(88)这就意味着社会成员间的贫富差别不仅体现矛盾对立的关系,而且存在互相依赖的关系。唐代柳宗元表示:“夫富室,贫之母也,诚不可破坏。然使其太幸而役于下,则又不可。”(89)他虽然不主张放纵富人,对其扶助贫困的社会作用是直言不讳的。
李觏指出:富人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如此而后可以为人之民,反疾恶之,何哉?疾恶之,则任之重,求之多,劳必于是,费必于是,富者几何其不黜而贫也。使天下皆贫,则为之君者,利不利乎?故先王平其徭役,不专取以安之也”(90)。他的意思是说,剥夺富人只能使大家都贫困,最终有损于社稷大业。
司马光继承了贫富依存的观点。他说:“富者常借贷贫民以自饶,而贫者常假贷富民以自存。虽苦乐不均,然犹彼此相资,以保其生也。”他批评有关官员在发放青苗钱时,“欲以多散为功,故不问民之贫富,各随户等抑配与之”,不仅如此,“州县官吏恐以通欠为负,必令贫富相兼,共为保甲,仍以富者为魁首”。这些做法都直接侵犯了富人的利益,因为“贫者得钱随手皆尽,将来粟麦小有不登,二税且不能输,况于息钱?……富人不去,则独偿数家所负,力竭不逮,则官必为之倚阁”。这样做的后果是:“贫者既贫,富者亦贫,臣恐十年之外,富者无几何矣。富者既尽,若不幸国家有边隅之警,兴师动众,凡粟帛军须之费,将从谁取之?”(91)
南宋叶适从更宽泛的意义上肯定了富人的社会作用,他指出:“县官不幸而失养民之权,转归于富人,其积非一世也。小民之无田者,假田于富人;得田而无以为耕,借资于富人;岁时有急,求于富人;其甚者庸作奴婢,归于富人;游手末作,徘优伎艺,传食于富人;而又上当官输,杂出无数,吏常有非时之责无以应上命,常取具于富人。然则富人者,州县之本,上下之所赖也。富人为天子养小民,又供上用,虽厚取赢以自封殖,计其勤劳亦略相当矣。乃其豪暴过甚兼取无已者,吏当教戒之;不可教戒,随事而治之,使之自改则止矣……夫人主既未能自养小民,而吏先以破坏富人为事,徒使其客主相怨,有不安之心,此非善为治者也。”(92)富人在农业生产、人口就业、城市消费、行政运作等领域都能发挥政府不能起到的作用,这是其获得并保持财富的正当理由,叶适的这一认识具有新的深度。
叶适不仅批评了各级官吏对富人的侵扰,而且揭露了封建国家干预政策剥夺商人的实质。在他看来,“今天下之民,不齐久矣。开阖、敛散、轻重之权不一出于上,而富人大贾分而有之,不知其几千百年也,而遽夺之,可乎?夺之可也,嫉其自利而欲为国利,可乎?呜呼!居今之世,周公固不行是法矣。”(93)
明代丘濬指出:“天生众民,有贫有富,为天下王者,惟省力役,薄税敛,平物价,使富者安其富,贫者不至于贫,各安其分,止其所,得矣。乃欲夺富与贫以为天下,乌有是理哉?夺富之所有以与贫人且犹不可,况夺之而归之于公上哉!吁,以人君而争商贾之利,可丑之甚也。”他还说:“贫,吾民也;富,亦吾民也。彼之所有,孰非吾之所有哉?”(94)他也提到了《周礼》中的“安富”思想,强调:“富家巨室,小民之所依赖,国家所以藏富于民者也。小人无知,或以为怨府。先王以保息六养万民,而于王者皆不以‘安’言,独言‘安富’者,其意盖可见也。是则富者非独小民赖之,而国家亦将有所赖焉。彼狭隘者往往以抑富为能,岂知《周官》之深意哉。”(95)以后,李豫亨说:“富民,国之元气”,“为人上者当时时培养。”(96)
王夫之进一步强调了富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他同样以富人救济贫民为例,指出:“其他千户之邑,极其瘠薄,亦莫不有素封巨族冠其乡焉。此盖以流金粟、同贫弱之有无,田夫畦叟盐鲑布褐,伏腊酒桨所自给也。”“卒有旱涝,长吏请蠲赈,卒不得报,稍需岁月,道馑相望。而怀百钱,挟空券,要豪右之门,则晨户叩而夕炊举。故大贾富民者,国之司命也。”“故惩墨吏,纾富民,而后国可得而息也。”(97)又说:“国无富人,民不足以殖。”(98)
清代唐甄对贫富差别表示不满,认为这种现象是违反天道的。他写道:“天地之道故平,平则万物各得其所。及其不平也,此厚则彼薄,此乐则彼忧。为高台者,必有洿池;为安乘者,必有茧足。王公之家,一宴之味,费上农一岁之获,犹食之而不甘……人之生也,无不同也,今若此,不平甚也。”(99)怎样消除这种状况?唐甄的思路不是抑制和剥夺富人,而是保护和增加富人的数量。他指出:“立国之道无他,惟在于富。自古未有国贫而可以为国者。夫富在编户,不在府库。若编户空虚,虽府库之财积如丘山,实为贫国,不可以为国矣。”而“国家五十年以来,为政者无一人以富民为事,上言者无一人以富民为言。至于为家,则营田园,计子孙,莫不求富而忧贫。何其明于家而昧于国也。”(100)他断言:“为治者不以富民为功,而欲幸致太平,是适燕而马首南指者也,虽有皋陶、稷、契之才,去治愈远矣。”(101)
如何才能富民?唐甄主张经济自由。他在论述农业问题时写道:“陇右牧羊,河北育豕,淮南饲鹜,湖滨缫丝,吴乡之民,编簑织席,皆至微之业也。然而日息岁转,不可胜算,此皆操一金之资,可致百金之利者也。里有千金之家,嫁女娶妇,死丧生庆,疾病医祷,燕饮赍馈,鱼肉果疏椒桂之物,与之为市者众矣。缗钱锱银,市贩贷之;石麦斛米,佃农贷之;匹布尺帛,邻里党戚贷之;所赖之者众矣。此藉一室之富可为百室养者也。海内之财,无土不产,无人不生。岁月不计而自足,贫富不谋而相资。是故圣人无生财之术,因其自然之利而无以扰之,而财不可胜用矣。”(102)这与孔丘提出的“因民之所利而利之”(103)的方针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