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设管理职能履行情况及经验做法
一、建设管理职能履行情况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完成了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初步设计、防洪评价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文件的编制和报批工作,配合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有关部门的审查、评估和评审;完成了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完成了工程项目的开工报告及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2)科学组织施工。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实际,积极把工程进度控制作为项目法人的重要职责任务来抓。一是注重周密部署,科学组织,及时调整施工进度,确保年度各项施工计划按时落实完成。二是重视协调,及时召开施工生产调度会、协调会和专题会议,解决好参建各方的关系和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充分依靠地方政府和各行各业的相关单位,及时解决征地迁占等影响施工的重大问题,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施工环境;四是加强现场管理,各级领导多次深入工地现场及时解决影响工程施工的问题。经过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又好又快地推进工程建设。
(3)狠抓工程建设质量。一是建立健全了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企业保证与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保证体系。现场建管机构都成立了质检部门,全面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二是建立了工程质量巡回检查制度,积极开展施工质量大检查,规范各方建设管理行为。三是抓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与保证体系,全面提高质量意识。四是委托专业质量检测机构,强化质量控制,并授予其根据需要责令施工单位对有质量问题的部分工程暂停施工、随时抽调各单位的施工资料及原始记录等进行检查的权利。五是重视加强教育培训,为提高工程质量打下基础。工程开建以来,多次举办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讲座、质量管理讲座、高性能混凝土技术讲座、混凝土衬砌技术培训班,提高了工程参建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4)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建设,营造和谐建设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建设,自上而下、层层成立了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创建组织机构,并落实了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工程自开工以来,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5)积极做好征地移民工作。积极协调各地政府落实责任主体,全力做好征地移民工作,保障施工环境,促进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各现场参建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注重及时完成工程沿线征地拆迁和“三通一平”(指基本建设项目开工的前提条件,具体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为工程顺利开工创造了条件。
(6)加强制度建设,为工程建设管理提供制度保证。积极开展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全面推进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先后制定了《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建设管理文件,其内容涵盖了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对工程建设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和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7)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三个安全”目标责任制的实现。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积极与山东省纪委、山东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成立南水北调工程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南水北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在工程建设中实行了“工程合同”与“廉政合同”同签的制度。通过努力,确保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做法
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大力强化“四项制度”建设,深入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度,结合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积极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一)山东省南水北调局对境内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保障协调
1.开展前期审批工作
前期设计审批工作是制约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的关键环节。始终把前期工作作为促进工程建设全面建设的“龙头”,制定实施了“五定三抓”的工作措施(“定任务、定人员、定领导、定质量、定时间,抓质量深度、抓责任落实、抓奖惩兑现”),系统谋划、压茬推进设计文件报送、审查过程协调、审后修改完善等节点工作,努力把整体时间压缩到最短,在国家2008年10月31日批复可研总报告的情况下,确保了山东省11个单项54个设计单元于2011年9月全部获得批复,为工程建设全面展开、整体推进、全力提速创造了有利条件。
2.和谐推进征地移民工作
为解决南水北调工程征地与其他行业同地不同价问题,认真做好参谋,报请省政府研究确定,对尚未实施征地及未办完征地手续的南水北调工程,实行土地综合区片补偿政策,由此增加的投资由省、市、县分担。
3.努力营造良好施工环境
省政府授权山东省南水北调局作为省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可代表省指挥部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和工程沿线市、县(市、区)的负责人,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同时省委、省政府还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纳入全省科学发展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市党委、政府进行考核督导。山东省南水北调局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安全保卫协调机制,各市南水北调局、公安局联合南水北调工程现场建管机构成立工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立了工程安全保卫工作组,覆盖到工程每个标段,实行警民联防,给工程建设创造无障碍施工环境。
4.狠抓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山东省南水北调局争取省编委批准在局机关增设了稽察处,并先期设立工程监管中心挂靠在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建立了稽察专家库,聘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任组长,开展经常性稽察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督导出台了《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工程施工合同验收实施细则》等十几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为调动参建者积极性,出台了《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了覆盖所有参建单位的《目标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在全系统开展目标管理定性定量考核工作。工程建设以来,工程质量可控,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5.确保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到位
为落实调水基金,深入研究制定《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并报请省政府印发执行,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水基金每年在全省范围内从水资源费、排污费、省财政专项资金中征收,征收期暂定8年。积极协调争取,及时足额完成南水北调工程基金27.8亿元的征缴任务。
6.努力推进续建配套工程前期工作
山东省政府于2011年7月份批复了《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省续建配套工程规划》(鲁政字〔2011〕175号),明确山东省续建配套工程分两批实施。第一批18个供水单元2011年开始实施,确保2013年建成通水;第二批23个供水单元压茬推进,2015年前全面建成。
7.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山东省南水北调局专门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靠上抓,下设信访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市办事机构、各处室、各现场建管单位及时化解处理信访事项。制定了《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加强了信访队伍和网络建设,明确了职责分工、信访程序和奖惩措施,理顺来信来访事件处理机制。制定信访预警方案,及时处理重要和突发性信访问题,切实做好管控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不发生进京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二)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下的多种建设管理模式相结合
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是工程建设的主体,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对工程建设各项任务和目标负总责。在工程实施各个阶段,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全面参与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特别在项目规划、有关手续的报批、外围环境协调、招投标、重大技术方案审定、进度和投资控制等重大问题上,精心研究,周密部署,果断决策,为工程顺利进行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充分显示其不可替代的核心主导作用。在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上,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结合工程建设特点和实际需要,采取了直接管理、委托管理、联合建设等多种模式,较好地调动了工程沿线参建各方的积极性,保证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加快发展。实践证明多种建设管理模式的结合运用,是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的创新和发展。
(三)严格落实招投标制,精心选择参建单位
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等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所有工程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标,打破地区行业界限,择优选择参建单位。招标过程实现全过程“阳光操作”,真正体现了“招标公开、竞标有序、评标科学、决标公正”。为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正的进行,南水北调山东干线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委托招标代理的方式,让具有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和丰富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经历的单位承担代理事宜。招标工作中,一是坚持招标程序的公开性,采购程序、招标投标信息、资格条件和审查标准及中标结果全部公开,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工程的招标信息则在要求的时间段全部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南水北调网站”上发布。二是坚持过程公平。在招标中打破了行业垄断和地域封锁,所有有意投标的投标人都可以进行投标,并且地位一律平等,不允许对任何投标商进行歧视;有关工程招标信息对任何投标人都是公开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审查标准以及投标书的评定办法和标准对任何投标人都是平等的,且评选中标商是按事先公布的标准进行的,任何潜在投标人都必须依靠自身实力公平参与竞争;实行封闭评标,专家按照有关规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以个人身份参与评标,消除了外界因素对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的影响。三是积极接受监督。邀请山东省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对整个开标过程进行现场公证;邀请山东省纪委驻水利厅纪检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南水北调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山东省南水北调局)等有关纪检、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进行开标、评标和定标,确保了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就投标人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等情况,采取了提高投标保证金的措施并严格资质审查和投标文件审查。五是招标时设置最高限价,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即使个别标段投资超概,但各设计单元工程投资总体严格控制在批复概算内。
(四)认真落实建设监理制,积极发挥监理单位的现场作用
工程实行建设监理制,经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按照“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进行监理工作,是实现工程建设“工期、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的有力保障。通过选择资质高、信誉好的监理单位,充分调动其参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平地维护项目法人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工程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方面,监理单位通过建立规章制度,落实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要求,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为因素、设备、材料及构配件因素、机具因素、资金因素、水文地质因素等,积极组织人力资源配备、技术咨询和现场服务,加强合同管理、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践证明,严格落实建设监理制,发挥好监理单位的积极作用,对于促进工程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制,积极维护参建各方的利益
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并认真履行合同。通过严格的合同管理达到了维护权益、预防风险、化解纠纷、提高效益的目的,并最终保证了工程各项建设目标的实现。同时,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在建设管理中,创造性地引入工程保险机制。保险险种主要有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施工单位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施工单位机械设备险,做到了全方位、全过程覆盖。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专业的保险经济公司和有实力的保险公司为工程保驾护航,转移工程风险,节省投资,为工程建设解除了后顾之忧。山东省南水北调主体工程项目皆已完成了投保工作,累计投保额约70亿元,保费2200多万元,索赔出险款项730余万元,这些赔款已经全部及时拨付给受损单位,保护了施工单位的利益,提高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能动性,受到各方面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