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与史籍七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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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國有史學麽

説到此,就覺得舊有史學的無用。把史部的書翻開來,自然全部都是記載。爲之羽翼的,則從性質上言之,大致可分爲三種:(一)注釋:因前人書中之名物、訓詁,後人不易明了而爲之説明;自隋以前,史學並有專門傳授;唐初猶然,即由於此。《隋書·經籍志》説正史惟《史記》、《漢書》,師法相傳並有解釋。《三國志》及范曄《後漢》雖有音注,既近世之作,並讀之可知,可見其注釋專爲文義。此爲注釋之正宗。若裴松之之注《三國志》,廣搜佚聞,則實屬補充一類矣。名物、訓詁,時代相近之作,雖大體易知;然一時代特殊之語,亦有相隔稍遠,即不易瞭解者,官文書及方俗語皆有之,實亦需要解釋也。(二)考證:前人書有誤處,爲之糾正;(三)補充:任何一部書,不能將應有的材料搜集無遺,於其所未備的,爲之補足。如清人所補各史表、志即是。這種著作,往往費掉很大的精力,其成績亦誠可欽佩,但亦只是希羅多德所謂尋出真確的事實而已;尋出其間理法之處實甚少;更不必説如馬克斯般,能發明社會發展的公例了。然則飽讀此等書,亦不過多知道些已往的事實而已,於現在究有何用?無怪近來論者説中國史料雖多,却並不能算有史學了。這話似是,其實亦不盡然。一切書籍,從其在心理上的根據説來,亦可分爲三種:即(一)根於理智的,是爲學術;(二)根於情感的,是爲文辭;(三)根於記憶的,是爲記載。中國書籍,舊分經、史、子、集四部。經、子雖分爲兩部,乃由後世特尊儒學而然,其實本係同類之物,此在今日,爲衆所共喻,無待於言。經、子自然是屬於理智的。史部之書,與屬於記憶者相當,亦無待言。集部之書,多數人都以爲屬於文辭,其起源或係如此,但至後來,事實上即大不然。我國學術,秦以前與漢以後,此以大致言之,勿泥。有一個大變遷,即古爲專門,後世爲通學。此四字本多用於經學,今用爲泛指一般學術之辭:即專門二字,本指治經而墨守一家之説者,通學則兼採諸家;今所用專門指專守經、子中一家之説,通學則指兼採諸家也。在古代,研究學問的人少,學問傳佈的機會亦少,有研究的人,大都只和一種學説接觸,所以不期而成爲專門,直到東周的末年,始有所謂雜家者出現。此就學術流别言,非指今諸子書。若就今諸子書而論,則因(一)古書編纂錯亂。(二)有許多人,又特别爲著書之人所喜附會,殆無不可成爲雜家者。如《晏子春秋》,兼有儒、墨之説,即因儒、墨二家,並欲依託晏子;管子名高,更爲諸家所欲依託,則其書中,儒、道、法、兵、縱横家之言,無所不有矣。其一篇中諸説雜糅者,則編纂之錯亂爲之,蓋古簡牘難得,有所聞皆著之一編,傳録者亦不加分别,有以致之也。至後世則不然了,除西漢經生錮蔽的,還或墨守一先生之説外;其大多數,無不成爲通學,即無不成爲雜家。一人的著述中,各種學説都有,實跨據經、子兩部;此爲學術上一大進步,前人泥於尊古之見,以爲今不如古,誤矣。後世分别子、集,亦自謂以其學專門與否爲標準,然其所謂專門者,則其書專論一種事物耳,非古所謂專門也。而同時,這種人又可係熱心搜輯舊聞的人,遇有機會,即行記載。又集部的編纂,以人爲主,其人自己的行事,亦往往收入其中。如《諸葛忠武集》等即此類,實無其人執筆自作之文字也。後世之名臣奏議等,尚多如此。文人之集,固多但載其作品;然注家亦多搜考行事,務求詳實,與其自己的作品,相輔而行。如此,則集部之書,又與史部無異。所以前人的文集,譬以今事,實如綜合性雜志然,其内容可以無所不有。把書籍分爲經、史、子、集四部,只是藏庋上的方便,並非學術上的分類。章實齋的《校讎通義》,全部不過發揮此一語而已。要作學術上的分類,除編類書莫由,見第五節。所以我們要治史,所讀的書,並不能限於史部。在後世不能不兼考集部,正和治古史不能不兼考經、子相同。向來治史的人,於集部,只取其與史部性質相同,即屬於記載的一部分;而不取其對於社會、政治……發表見解,與經、子相同的一部分。那自然翻閲史部之書,只見其羅列事實,而不覺得其有何發明,使人疑中國只有史料,並無史學了。

所以如此,亦有其由。前人著述,或其議論爲他人所記録,涉及歷史的,大致可分爲三種:第一種所謂别有會心。即其人之言論,雖涉及古事,然不過因此觸發,悟出一種道理,與古事的真相,並不相合。此等言論,雖亦極有價值,然另是一種道理,初不能用以解釋或評論史事。如蘇子瞻論荀卿,謂李斯之焚書,原於卿之放言高論,此特鑒於當時黨争之愈演愈烈,有所感而云然,事實之真相,並非如此。後來姚姬傳作《李斯論》,又説斯之焚書,特以逢迎始皇,使其所遇非始皇,斯之術將不出於此,亦特鑒於當時風氣之詭隨,立朝者多無直節,“一以委曲變化從世好”而云然,史事之真相,亦並非如此也。此即兩先生亦自知之,其意原不在論古,特借以寄慨、託諷而已。若據此以論荀卿、李斯,便成笨伯了。第二種則綜合史事,而發明出一種道理來。有專就一類事實,加以闡發的。亦有綜合多種事實,觀其會通的。又有綜合某一時代、某一地域的各種事實,以説明該時代、該地域的情形的。其内容千差萬别,要必根據事實,有所發明,而後足以語於此。空言闊論無當也。這正和希羅多德所謂尋出事實間之理法者相當,在史學中實爲難能可貴。然第三種專從事實上着眼。即前所云注釋、考證、補充三類,力求事實之明了、正確、完備,與希羅多德所謂尋出真確之事實相當者,亦未可輕。因第二種之發明,必以此爲根據,此實爲史學之基礎也。此即所謂章句之學。“章句之學”或“章句之士”四字,習慣用爲輕視之辭,然欲循正當之途轍以治學問者,章句之學,又卒不能廢,實由於此。“章句”二字,最初係指古書中之符號,其後古書日漸難明,加以注釋,亦仍稱爲章句;注釋之範圍日廣,將考證、補充等一概包括在内;章句之稱,仍歷時未改(説出拙撰之《章句論》,曾由商務印書館印行,後又收入其“國學小叢書”中)。今且勿論此等詳細的考據。章句之學四字,看做正式治學者與隨意泛濫者不同的一種較謹嚴的方法;章句之士,則爲用此方法以治學的人,就够了。此等人,大抵只會做解釋、考證、補充一類的工作,而不能有所發明,所以被人輕視。然非此不能得正確的事實,所以其事卒不能廢。異於章句之士,能尋出事實間的理法者,爲世所謂“通才”,其人亦稱爲“通人”。天下章句之士多而通人少,故能爲章實齋所謂“比次之業”者多,而能著作者少。近數十年來,專題論文,佳篇不少,而中國通史,實無一佳作,並稍可滿意之作而亦無之,亦由於此。章句之學和通才,實應分業,而難兼擅。因大涵者不能細入,深入者不易顯出,不徒性不相同,甚至事或相尅也。劉子玄嘆息於才、學、識之不易兼長,實未悟分業之理。然人宜善用所長,亦宜勤攻己短。性近通才者,於學不可太疏;性善章句者,於識亦不可太乏也。中國人的史學,實在第二、第三兩種都有的。向來書籍的分類,只把性質屬於第三種之書,編入史部;其屬於第二種的,則古代在經、子二部,後世在集部中。淺人拘於名義,以爲中國史學,限於史部之書,就謂其只有史料而無史學了,這實在是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