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我国城市化研究及城市化阶段分析
21世纪以来,我国城市化逐渐被公认为全球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两大驱动因素之一。国内外学者纷纷将研究目光集中在中国城市化问题上,并形成了独特的中国城市研究理论框架。弗里德曼在《中国城市化研究的四个论点》一文中强调,中国城市化研究首先必须认识到中国是一个拥有古老城市的国度,但同时今天所见的城市化过程开始时间不长但却是史无前例的,中国城市化过程具有典型二元性特征;其次,中国城市化是一个多维度的社会发展过程,至少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等七个方面的空间发展;再次,中国城市化过程虽与全球化过程相互交织在一起,但涉及城乡关系,首先应将中国的城市化理解为一种内生过程,这一过程将引导特殊的中国式的现代化。[14]国内学者对中国城市化问题的研究始于吴友仁于1979年发表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城市化问题》,随后城市化研究逐渐成为众多学科和学者共同关注的问题。根据中国城市化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中国城市化研究可划分为五个时期:1978~1983年是中国城市化研究起步和开创时期,这一时期一方面打破传统思想的束缚,另一方面讨论中国城市化的现实问题,基本肯定了城市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代表人物有侯仁之、张庭伟等。1984~1988年是中国城市化理论独创与外国城市化理论借鉴时期,中国社会学家一开始就将研究的重点定位在植根于中国且具有独创性的中国城市化理论研究上。这一时期城市化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发展方针、发展阶段等方面,全国层面的城市研究迅速展开。代表人物有费孝通、周一星、许学强等。1989~1997年是中国城市化要素与本土化研究时期。这一时期我国学者发现国外相关理论完全无法解释和解决中国的城市化问题,开始努力实现西方城市化理论的本土化。代表人物有闫小培、刘传江等。1998~2004年是中国城市化政府推动研究时期。在这一时期,“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城市化已经显示出不足之处,政府、企业、个人成为城市化新的动力机制。随着经济学界对我国城市研究的广泛介入,中国城市化研究开始与经济可持续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土地和劳动力市场、“三农”问题等紧密结合起来。与此同时,关于城市发展方针和中国城市化道路的研究也进一步深入,以行政区或经济区为单位的区域城市化研究也成为这一时期的热点。代表人物是顾朝林、宁越敏等。2005年至今是中国城市化研究的繁荣时期。由于“十五”规划中突出体现了城市化因素,《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首次将“城市发展与城镇化科技问题研究”列为专题,促使中国城市化研究进入空前繁荣时期。[15]
在众多的中国城市化研究中,关于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阶段划分是其中一个重点。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两类。
第一类是从长时段历史发展的角度将我国城市化进程划分为不同阶段。从城市进化论的理论视野出发,从历史的纵向来看,我国历史上的城市进化可划分为七个不同阶段,其划分依据是中国城市化历程中的七次飞跃:第一次是夏朝中国城市的发生与发展,以城堡和国家形式的出现为代表;第二次是春秋战国时期完全意义上的城市的兴起,以私人工商业者的兴起为代表;第三次是汉唐城市的繁荣,以里坊制为代表的城市空间建构发展;第四次唐末宋初城市的发展,以打破里坊制出现“破墙开店”为表征,即西方学者认为的中国的“宋代城市革命”;第五次是中国近代社会在西方经济文化的影响下,新型城市结构的城市制度的出现;第六次是1978年以中国改革开放为外在形式的城市化发展进程;第七次是一个全新的认识视角,以2010年为基本界限,中国真正进入了城市社会,即中国的城市人口已经达到50%,在中国的历史上,城市人口第一次超过了农业人口,并处在典型的社会转型和经济高速发展阶段。[16]这是从城市起源和城市发展的视角对我国城市化阶段的划分。
第二类学者将研究视域界限于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市化。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主编的《中国城市状况报告(2010/2011)》以1978年为分界线,将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9年60年间我国的城市化发展阶段分为改革开放前的城市化和改革开放后的城市化两个大阶段。该报告认为,我国的城市化发端于中央政府在1950年代前期制定的恢复国民经济方针的贯彻实施,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时期掀起了我国城市化的第一个高潮。1950年代末的经济波动和随后的自然灾害,以及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国民经济长期徘徊不前,相应的城市发展也十分缓慢,城市化进程受阻。1978年以后国家工作的重点开始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随着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城市发展布局和空间结构日趋合理,城市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报告从城市数量变化的角度,将1978年以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又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较快发展阶段(1978~1982年),1982年的城市数量由1978年的193个上升到245个,平均每年增加13个;二是快速增长阶段(1983~1996年),1996年全国城市达到666个,平均每年增加30个;三是平稳调整阶段(1997~2009年),1997年的城市数量为668个,之后调整为2009年的654个,城市数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发展规模经济过程中进行了“撤(县级)市设(市辖)区”的行政区划调整。[17]
顾朝林等则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政治和技术条件变化的侧重点的不同,将新中国设市后城市发展过程分为六个时期。1950~1957年是健康发展时期,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和1955年6月《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文件的发布促使这一阶段我国城市数量平均每年递增5个新城市,实现了健康发展。1958~1965年是我国城市化的起伏发展时期,主要影响事件是1958~1960年的“大跃进”运动、1962年《关于当前城市若干问题的指示》中关于调整市镇建制的决定、1963年《调整市镇建制,缩小城市郊区的决定》中新的市镇设置标准的颁布,以及1961年后开始的返村运动。1966~1976年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停滞发展时期,这一时期大量的资金、设备、技术力量“靠山、分散、进洞”,致使新城市很少建成,老城市无力发展,我国城市处于长期停滞不前的状态。1977~1985年是我国城市后恢复发展时期,主要得益于改革开放政策以及采取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城市经济中心作用加强,市领导县体制形成,城市建设和规划逐步走上了科学轨道,城市设置也进入恢复发展时期。1986~1998年是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时期,1986年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通过“七五”计划,要求切实防止大城市人口规模的过度膨胀,有重点地发展一批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同年国务院批准实行新的市镇设置标准。1999年以来是我国城市化的稳定发展时期,主要表现在新设城市数量的减少和县市区行政区划合并。[18]
这两种划分方法基本上代表了学术界对我国城市化阶段划分的两种倾向。这两种划分倾向虽然结果不同,但其划分的标准却表现出一致性,都是以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的重大事件作为划分依据,而顾朝林的阶段划分侧重于市镇设置标准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