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晋女德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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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列女传》的女德建构

在汉代,有关礼仪规范的最有影响的典籍当属《周礼》、《仪礼》、《礼记》和《大戴礼记》。四者中,《仪礼·士昏礼》,《礼记》《内则》、《昏义》等篇士、女对举,关于妇女礼仪的材料比较集中,其他如《仪礼·丧服》、《礼记·郊特牲》、《大戴礼记·本命》等篇也有零星的女性礼仪和规范的内容。但《仪礼》主要排比典礼仪式的过程,不阐发礼意,《礼记》阐发礼意,对于妇女执着于强调两点:一是“男女有别”。《礼记》“重言”“重意”地强调“男女有别”。《郊特牲》说“无别无义,禽兽之道”,在男女无别可能产生“聚麀之乱”的意义上强调“男女有别”[1];《丧服小记》在“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的意义上谈丧服的隆杀,并以丧服的隆杀强调亲疏、尊卑、长幼、男女之别,将男女有别贯彻至女性的生前和死后;《大传》以为圣人南面听天下不可变革的事就是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在天下国家的层面上强调男女有别。《昏义》曰:“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从男女结婚一直推扩到家庭、宗族、社会。郑玄注指出这种推扩成立的根本,就是:“言子受气性纯则孝,孝则忠。”[2]也就是说,虽然《礼记》从社会、天下的角度谈男女有别,但说到底还是《郊特牲》、《昏义》所揭示的防止“聚麀”以及由此而来的“子”性气纯,血统正的考虑。从这一点来看,《礼记》的女性礼仪规范自然性多,防嫌的意味更多[3]。二是妇顺。《礼记·昏义》曰:“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故圣王重之。是以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牲用鱼,芼之以苹藻,所以成妇顺也。”[4]《昏义》的妇顺内容相当丰富。首先,在家庭各种伦理关系中,扮演好各种有利于家庭和睦的伦理角色。与“舅姑”为代表的长辈相处,要“顺”;与其他家人相处,要“和”;与特殊关系者“丈夫”,要能“当”(合其意)。其次,经济生产上,要能成纺织之事,即创造财富;还要能合理用度,审慎理财,积累财富。《礼记》说圣王设计了多次仪式以表达对妇顺的重视:结婚前在娘家庄严之地(祖庙或宗室)对准新娘进行三个月的德、言、容、功的教育,教育完成后要举行仪式;之后是“成妇”礼,再是“著代”礼,再三地教育妇女有关“妇顺”之意。《礼记》妇顺的终极目的是“家可长久”。然而“家可长久”对于一位新“妇”本身的意义何在?在这些繁复的仪式中,女性接受了怎样的教育呢?《礼记》并没有给予说明。从这一意义上讲,《仪礼》、《礼记》可能是仪式主持者的好读本,但未必是说服女性、教育女性的好读本;女性可能接受其“男女有别”、“妇顺”教条,但如何在生活中加以运用,则难找示例,所以,后世最有影响力的女性读本是《列女传》和《女诫》,故本书从《列女传》、《女诫》开始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