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汉晋”“女德”“建构”
2009年,我以《汉晋女德建构》完整书稿申请国家社科后期自助项目,获得通过,同时,专家组给出三条修改建议,第一条是“在序论部分对国外研究相关理论再做适当介绍”;我苦苦地思索专家组的意见,书稿在论述具体问题时,都会力所能及地搜集资料,当然包括港台和国外的研究成果,所以专家组提出的这一条建议,应该不是就具体问题、具体结论而言,而是对国外研究理论、研究方法的整体把握。为此,我努力去理解和体会国外研究成果背后的逻辑,然而,一做之下几乎使我原先的研究陷入困境。比如,我原来也参考过Lisa Raphals 的《分享余光:早期中国妇女和品德的表现》,主要关注书中《列女传》文本的材料来源以及早期中国阴阳说中“性别不是本质支柱并且本质上乏于讨论”的论断,这佐证了我“《列女传》的女德观与男性德行原则的一致性”的论断,然后在进一步研读汉学家的诸多著作以后,发现西方学者在讨论早期中国文本时,本质上怀疑和否定一切文本系年考证的思路和方法。比如《剑桥中国文学史》“上篇导言”说:“读者常常在文学史中寻找由一系列特殊时刻组成的谱系,这些特殊时刻体现为那些可以系于往昔某一特定时刻的文本。但更多时候,尤其是印刷时代之前,我们看到的是文本变化的沉淀物,后人借助这些沉淀物,通过重新抄写、编辑、修订等方式,按照他们自己的趣味和利益塑造文本遗产。”[46]上引Lisa Raphals《分享余光》,主要是研究刘向《列女传》,书名也有“早期中国”的时间限定,但书中又选择质疑刘向是《列女传》作者的说法,为避免讨论《列女传》作者和时代问题,作者将刘向《列女传》纳入汉宋版本这样大的时间框架中来与明代吕坤《闺范》和万历绘图《列女传》加以比较。推究作者质疑的证据,也只是在注中提到张心澂《伪书通考》的质疑,但钱穆《刘向刘歆父子年谱》[47]以及之后大量的《列女传》研究[48]都将刘向看作是《列女传》的编作者,作者在没有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选择张心澂的质疑,更让我们关注当代汉学家的对早期文本的基本的质疑态度。这种质疑态度来自于西方全面的后现代氛围。
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西方学术文化已进入全面的后现代。基思·詹金斯在《论“历史是什么”?——从卡尔和艾尔顿到罗蒂和怀特》中说:“今天我们都生活于全面后现代性的情境中。我们对此毫无选择。因为后现代不是我们可以选择赞成和否定的一种‘意识形态’或立场;后现代性正是我们的处境:它是我们的命运!”[49]表现在汉学研究中,是当代汉学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以及支撑其后的学术理路已发生重大转换。如果说之前的研究也主要是在求“真”、求“是”的话,那么现代的研究,用汉学家宇文所安的说来说,就是认定“我们永远无法客观地再现过去”[50],他们的研究追求转化为对连接过去到现在的一系列复杂“中介”过程的关注。以此来审视我之前的书稿,我也要理清一系列问题。
首先,何谓“汉晋”?是谁的汉晋?我原先的“汉晋”表达自汉至晋的时间,同时有自汉至晋历史递进之意,现在要思考,《列女传》能否代表西汉的女德建构?《女诫》文本来自于范晔《后汉书》,然而《后汉书》是南朝宋人的作品,那么《女诫》能否纯然看作是东汉曹大家的女德建构呢?《世说新语》主要讲述东汉至东晋人的故事,然而《世说新语》是刘宋刘义庆等人之作,刘孝标注更晚至南朝梁时。《文选》情赋所选是先秦至曹魏的辞赋,可编者是南朝梁之萧统。当我们正视这一问题时,我想这里的“汉晋”就变成了依据《汉书》、《后汉书》、《世说新语》、《文选》等所确定的汉晋,它于历史上曾经存在的汉晋不可等同。
第二,何谓“女德”?这里的“女”包括母亲、妻子和女儿。“女德”首先是对自然性别的女性的基于各种身份角色而形成的礼仪和道德规范。这一意义上的“女德”较早见于《吕氏春秋》。《吕氏春秋》卷十四《孝行览》“遇合”下黄帝针对嫫母貌丑说:“属女德而弗忘,与女正而弗衰,虽恶奚伤?”高诱注曰:“敕属女以妇德而不忘失,付与女以内正而不衰疏。”[51]“女德”意为“女之妇德”。后来的“女德”多属此义。如《后汉书·列女传》开篇言“诗书之言女德尚矣”[52]。其次,截止到西汉,女德还有“妇女之志”、“女色”等用法。《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周襄王十六年,公元前636年)”郑、周交恶,周襄王感激狄人取郑地,要娶狄女为后,周大夫富辰进谏道:“狄国贪惏,王又启之。女德无极,妇怨无终。”杜预注“女德无极”为:“妇女之志,近之则不知止足。”[53]将“女德”解释成“妇女之志”。《左传》此语与《论语·阳货》“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义颇近。依邢昺对《论语》此句的疏解,这里的“妇女之志”是从“性情”处着眼[54],依王弼、孔颖达对性情的理解,“性者,天生之质,正而不邪,情者,性之欲也”[55],则“妇女之志”指妇女的未能以性正之的情志和欲望。“女德”作为“好色”用,出自《汉书·杜周传》所附《杜钦传》,杜钦游说大将军王凤曰:“后妃有贞淑之行,则胤嗣有贤圣之君;制度有威仪之节,则人君有寿考之福。废而不由,则女德不厌;女德不厌,则寿命不究于高年。”师古注“女德不厌”为“言好色之甚也”,则“女德”为“好色”[56]。儒家在谈论“德”时有时不免与“色”对比,如孔子“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57],于是我们一般理解的“女德”的周边早先还有女性情志、欲望甚至女色的存在。这可能是刘向《列女传》设立《嬖孽》篇的原因。再次,道德不是凭空而来的,必有社会价值支撑其后。如《汉书·东方朔传》收东方朔《化民有道对》曰:“以道德为丽,以仁义为准。”师古注曰:“丽,美也。准,平法也。”[58]也就是说显性的道德之美来自于儒家核心价值仁义的核准。司马相如《难蜀父老》曰:“创道德之途,垂仁义之统。”[59]《后汉书·种岱传》李固儿子李燮为种岱上书称:“仁义兴则道德昌,道德昌则政化明,政化明而万姓宁。”[60]所以,一般理解的“女德”还包括支撑女德的儒家核心价值。同样女性之情志、欲望、女色也有支撑其后的社会观念。如《礼记·礼运》曰:“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得。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心之大端焉。”[61]所以,我们讨论女德一定要顾及其后的支撑观念。最后,女德还包括各时代、地域、政治、阶级阶层以及个人的女德实践和调适等。“女色”(有美好容颜的女子)本身并没有道德问题,但它的出现可能使人的行为趋于失德。“妇女之志”本身也非道德问题,但情志欲望不能合理控制,在人际关系中呈现不当言行或产生消极后果,就可能出现道德人品问题。而“女之妇德”也是在人际关系中和实践结果中加以呈现的,如范晔《后汉书·列女传》在“《诗》《书》之言女德尚矣”下接着说“若夫贤妃助国君之政,哲妇隆家人之道,高士弘清淳之风,贞女亮明白之节”,即“女之妇德”表现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功用后,方能“综其成事,述为《列女传》”[62]。同样,妇女的失德,也是在人际关系和实践结果中呈现。这样一来,“女德”就具有以下结构机理:女德(显性的礼仪、规范),背后是支撑的核心价值观念,其对面是女色、欲望,而这一切都在人际关系和实践中方得以多样呈现。回到之前的传统女德之于当今女性教育的意义这一话题上来,我们可以取资的就是支撑古代显性女德的核心价值观念,除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以外,《列女传》的女德建构给予女性道德自我的信念,《女诫》倡导的道德实践的平等性和个体化等等。
第三,何谓“建构”?“建构”包括为何建构(建构的政治、社会、个人等各种动因)、如何建构(建构的思想基础、内在结构)等。从表面看,建构似乎应该是词语性和概念性的,事实上,具体事件、故事和叙事同样关涉女德并建构女德,比如本书引用的主要材料中,《女诫》可以说是运用词语与词语间的逻辑来建构女性行为规范的,而《列女传》、《华阳国志》、《世说新语》和各种史传材料则多通过具体事实的展开来建构女德。其次,《列女传》、《女诫》、《华阳国志》等材料本身是为了表现或建构女德而写,但许多历史记事并无这样的显性动机,比如《史记·匈奴列传》记录宣太后诈杀义渠戎王事、《汉书·匈奴传》记录王昭君和亲事等,但我们依然可以从中分析史家隐性的价值尺度。再次,建构绝非是唯一的。比如建构理想的“妇女德行”是一方面,社会实践呈现的可能是多种样貌,而且不同时代、地域、阶级、阶层的人,甚至不同个体间甚至个体的不同时段的女德建构和女德实践也可能千差万别,因此本书的建构不追求统一性,而适当地追求多样性、丰富性和复杂性。
[1] 这里的“女性教育”不仅包括对女性进行教育,还包括由妇女认同并提出符合女性需求而设置的教育规划。参郑晓瑛《女性学学科化建设和发展的基础:女性教育》(《北京大学学报》第39卷第3期,2002年5月)、顾宁《建国以来女性教育的成果、问题及对策》(《当代中国史研究》第12卷第6期,2005年11月)等。
[2] 上野千穗子、李小江《“主义”与性别》,《读书》2008年第8期,第45页。
[3] 日本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理论家商业千鹤子说:“我想提出一点批评,现在的中国,一旦出现什么不大合适的事情,就会说这是传统,是封建,把原因和责任推给‘传统’。我从事女性研究之后才发现,这个原因是现代的,是社会制度的问题,是社会结构问题,并不是‘遗留’的问题。”(上野千穗子、李小江《“主义”与性别》,《读书》2008年第8期)这段话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4] [美]余英时《从价值系统看中国文化的现代意义》,见氏著《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3页。
[5] [美]余英时《从价值系统看中国文化的现代意义》,见氏著《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第3页。
[6] 许倬云《中国古代文化的特质》,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63页。
[7] 石晓玲《清代士绅家族对女性的道德形塑——以女性忆传为中心》,《妇女研究论丛》2015年第5期。
[8] 参[美]高彦颐著,李志生译《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5—8页。
[9] 原载《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论丛》2003年第1期,后收入陈惠芬、马元曦主编《当代中国女性文学文化批评文选》,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
[10] 陈宝良《中国妇女通史·明代卷》,杭州出版社,2010年,第639页。
[11] 如黄明理、张超《试论中华传统女德及其现代意义》,《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
[12] 关于此问题,可参臧峰宇《如何看待高学历女性的幸福感》,《光明日报》2015年11月17日。
[13] 孙哲、孙立夫《女权与女德的会通:〈女诫〉家教意义的现代诠释》,《湖南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第144—148页。作者并未给出“三高”女性不幸福的社会调查数据、参照人群和其他的依据,这种查无实据、以偏概全、蛊惑人心的说法亟需杜绝。约十年前,确可见此类大标题文章,如《文汇报》2008年3月7日顾一琼《“三高女性”面临双重压力》一文,此文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发布的《上海高学历女性群体状况调研报告》而写,其中有关三高女性的压力和困扰的主要原因有:工作上:职场竞争,岗位技术更新、工作节奏快、工作繁忙;生活上:对子女呵护程度高导致择校、择业竞争;另外:缺少学习机会、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可见文章所言并不能得出“三高”女性因其“三高”而不幸福的结论,而是因为三高,所以其思想、行动追求更高,这些烦恼甚至可以说是“幸福”的烦恼。而且,幸福感具有主观、个性化的属性,笼统地得出某个人群的幸福感高于某个人群的结论,未必合理和严肃,所幸近十年来的社会学调查研究已难以见到此类哗众取宠的标题。
[14] 如柯倩婷《训诫女人:儒家女教的只是生产与话语机制》,《妇女研究论丛》2016年第3期。
[15] 张红萍《女德班:有利还是有害》,《同舟共进》2016年第5期。
[16] 吴圣昔《明清小说与中国文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
[17] 吴秀华《明末清初小说戏曲中的女性形象研究》,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页。
[18] [美]高彦颐著,李志生译《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美]曼素恩著,定宜庄、颜宣葳译《缀珍录:十八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
[19] 参李国彤《理论与材料——西方明清妇女史研究的新走向》,李焯然主编《汉学论丛》(新加坡国立大学)第1期,(香港)商务印书馆,2002年。
[20] [美]高彦颐《闺塾师》,第9页。
[21] 杜芳琴、蔡一平《中国妇女史学科化建设的理论思考》,李小江主编《政治、历史、女性》,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90—91页。
[22] 如生态女权主义理论家纳斯特拉·金(Ynestra King)提出:我们不应该割断女人同自然的联系……更确切地说,我们可以利用这种联系的优势,创造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和政治。([美]约瑟芬·多诺万著,赵育春译《女权主义的知识分子传统》,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82页。)
[23] 参戴雪红《失去目标的女权主义运动》,《妇女研究论丛》总第48期,2002年9月。
[24] 参钟雪萍《“女人味”大观:中国大众文化中女性和女性话语的培育》、戴锦华《可见与不可见:当代中国电影中的女性和女性电影》,见李小江、朱虹、董秀玉主编《主流与边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
[25] 埃莱娜·西苏在《美杜莎的笑声》一文中说:“你[指女人]为什么不写呢?写吧!写作是属于你的,你是属于你的,你的身体是属于你的。”(见收张京媛编《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90页)还把女巫、疯女人以及歇斯底里者看作处于文化边缘的非凡的精灵。既然女人的差异性植根于她们的身体,则以身体写作、女巫、疯女人以及歇斯底里者发出声音就是女权主义的。然而据西蒙娜·德·波伏娃的《第二性》,她认为将女人描述成各种邪恶的他者形象(如淫妇、女巫、疯女人等),源于男人将女人看作自然的肉体、看作一种偶然的、让人害怕的致命的存在。所以,没有理论的支撑、没有普遍的女权思想的觉悟,女性身体写作,包括对女巫、疯女人以及歇斯底里者的研究都有可能更使女人成为邪恶的他者形象。
[26] 仅就女大学生求职这方面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62个定点城市的调查结果显示,67%的用人单位提出了性别限制(数据见成南《破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北京统计》,2005年第4期)。80%的女性在求职活动中遭遇性别歧视(张寒梅《透视女性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现象》,《职业时空》,2008年第4期)。学习越好,学历越高的女性在求职过程中遭受的歧视越严重(葛玉好、邓佳萌、张帅《大学生就业存在性别歧视吗?》,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中国改革系列报告》NPE201501,总第39期,2015年1月)。
[27] [日]下见雄隆著《刘向〈列女传〉研究》,东海大学出版社,1989年。黑田彰《顾恺之前后〈列女传图〉的系谱》(《国际汉学研究通讯》,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黑田彰《列女传图概论》(《中国典籍与文化》,2013年第3期)、黑田彰《〈孝子传〉〈列女传〉的图像和文献》(《中国典籍与文化》,2015年第1期)。Lisa Raphals:Sharing the Light:Representation of Women and Virtue in Early China.(《分享余光:早期中国妇女和品德的再现》,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8.Nanxiu Qian,Spirit and Self in Medieval China:The Shih-shuo hsin-yü and Its Legacy,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1. 《“列女”与“贤媛:中国妇女传记书写的两种传统”》(见收游鉴明、胡缨、季家珍主编《重读中国女性生命故事》,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83—106页)、朱晓海《刘向〈列女传〉文献学课题述补》(《台大中文学报》第24期,2006年)及《论刘向〈列女传〉的婚姻观》(《新史学》十八卷一期,2007年)、刘静贞《刘向〈列女传〉的性别意识》(《东吴历史学报》1999年第5期)、刘赛《刘向〈列女传〉及其文本考论》(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
[28] 王子今著《古史性别研究》,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林富士《汉代的巫者》,稻香出版社,1999年。
[29] 林富士《汉代的巫者》,稻香出版社,1999年;《六朝时期民间社会所祀“女性人鬼”初探》,《新史学》7卷4期,1996年12月。
[30] 如李建民《妇人媚道考》,《新史学》7卷4期,1996年12月。
[31] 如李增贵《汉代妇女的名字》,《新史学》7卷4期;《魏晋南北朝时代的妾》,《新史学》2卷第4期。
[32] 如刘贞德《汉唐之间的女性医疗照顾者》,《台大历史学报》23期,1999年6月;《汉魏六朝的乳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0本第2分,1999年。
[33] 林素娟《空间、身体与礼教规训——探讨秦汉之际的妇女礼仪教育》,学生书局,2007年。
[34] 李增贵《汉代妇女的名字》。
[35] 林素娟《空间、身体与礼教规训》,第5—6页。
[36] [美]约瑟芬·多诺万著,赵育春译《女权主义的知识分子传统》,第55—56页。
[37] [英]弗吉利亚·伍尔夫撰《一间自己的屋子》,译林出版社,2007年,第129页。
[38] 参埃莱娜·西苏撰《美杜莎的笑声》,见张京媛译《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39] 可参周蕾编著《妇女与中国现代性——东西方之间阅读记》,麦田出版社,1995年。
[40] 李国彤撰《理论与材料——西方明清妇女史研究的新走向》,李焯然主编《汉学论丛》第1期,(香港)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295页。
[41] 游鉴明、胡缨、季家珍主编《重读中国女性生命故事》,第394页。
[42] 李小江《女性?主义》,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82页。
[43] 李玲《中国现代文学的性别意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第49页。
[44] 欧阳修《与石推官第一书》,见《欧阳修全集》卷六十八,中华书局,2001年,第991页。
[45] 佩吉·麦金托什《妇女研究的学科建设和发展》,李小江主编《政治、历史、女性》,第28、33页。
[46] [美]宇文所安、孙康宜主编《剑桥中国文学史》,刘倩倩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第13页。
[47] 见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见《钱宾四先生全集》第八册,台湾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第50—51页。
[48] 如徐兴无《刘向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又[美]宇文所安、孙康宜主编《剑桥中国文学史》,柯马丁所撰第一章《早期中国文学:开端至西汉》,在第十二小节《西汉的历史叙事和杂史叙事》中说:“刘向编纂的四部杂史著作,分别是《战国策》(部分内容与马王堆帛书重合)、《新序》、《说苑》、《列女传》。”(第137—138页)
[49] [英]基思·詹金斯著,江政宽译《论“历史是什么”?——从卡尔和艾尔顿到罗蒂和怀特》,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11页。
[50] 宇文所安撰《史中有史——从编辑〈剑桥中国文学史〉谈起》,《读书》2008年第5期,第23页。
[51] 《吕氏春秋》,《四部丛刊》本,第72册,第十四卷,第19页。
[52] (南朝宋)范晔著,(唐)李贤注《后汉书·列女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2781页。
[53] 《春秋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第1818页。
[54] 《论语·阳货篇》,《十三经注疏》本,第2526页。
[55] 《周易·乾·文言》,《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本,第17页。
[56] (汉)班固著《汉书·杜周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2668页。
[57] 《论语·子罕》,《十三经注疏》本,第2491页。
[58] 《汉书》,第2858,2859页。
[59] (南朝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中华书局,1977年,第1995页。
[60] 《后汉书》,第1829页。
[61] 《礼记·礼运》,《十三经注疏》本,第1422页。
[62] 《后汉书·列女传》,第27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