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巴尔特“法兰西学院课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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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祛讲授

授课者试图对听话者施加影响、控制的愿望,语言结构对说话者本人的制约和强迫,因为涉及权力,涉及个体间的平等与个体自由,因此都是巴尔特所警惕并力图避免的对象。针对第一种情况,巴尔特提出的解决方法是“祛讲授”(désapprendre)。他意识到“教学中可能成为压迫性的东西,说到底不是它所传授的知识或者文化,而是我们用以介绍它们的话语形式”。[1]因此“祛讲授”并不是拒绝讲授、拒绝传输知识,而是尽量避免传统意义上强加于人的灌输式教学方式。作为一种口头陈述,“祛讲授”的基本操作在于有意识地中断长篇大论、铺陈展开,防止意义的形成和固化,代之以一些“离题的话”(digression),或者叫离题的“远足”(excursion)。这种手法体现在书面写作上的表现形式,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巴尔特式文体:片段写作。

基于上述考虑,巴尔特典型的授课方式是:围绕一个中心话题,开列出一系列与之相关的“特征”(traits),也叫作“形象例证”(figures)或“卷宗”(dossiers)。例如围绕第一门课程的中心话题“如何共同生活”,巴尔特开列出了从Akèdia(希腊语:疏忽)到Utopie(乌托邦)等共计31个“特征”。对于这些特征的勾勒,巴尔特所用的篇幅一般都不长,最长用了九页半的篇幅(食物,Nourriture),最短只有一页多一点(自给自足体制,Autarcie;鱼群,Banc)。在《如何共同生活》184页的篇幅中,每个“特征”所占的平均篇幅为六页左右。

作为讲授者,巴尔特给自己确定的角色仅仅是逐一介绍和简要勾勒这些“特征”,或者用他自己的话说,逐一“打开”这些“卷宗”,目的主要在于启发听众的自由思考,而不在于向其灌输现成的知识,更不在于长篇大论。这种做法类似于中国人常说的“点到为止”,在其背后,我们能够隐约感觉到巴尔特所看重的一种教学伦理。对于自己特意列举出来的每一个“特征”或“卷宗”,巴尔特无疑有许多话要讲,然而他更看重的是自我克制,尽量避免卖弄学问,这样做的益处当然是对听众的充分尊重,在启发听众的同时,为其保留进一步独立思考的自由空间。

这种教学伦理不仅与巴尔特在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世的态度具有一致性,而且符合他的社会性(人际关系)理想,也就是“如何共同生活”和“中性”这两门课程都涉及的伦理学思想。而所有这一切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巴尔特对于无所不在的权力的高度警惕以及消解权力的努力。就教学行为而言,他所警惕并努力消解的,则是他本人作为讲授者面对听众所必然拥有的权力。他在《就职演讲》结束时向听众预告了将要开始的课程授课方式:“今后在此授课的每一年里,我所希望能够更新的便是推出课程和研讨课的方式,简言之,便是既‘支配’话语又不将其强加于人的方式。”[2]“祛讲授”的基本含义是:“没有任何的权力,只有少许的知识,少许的明智,再加上尽可能多的滋味(saveur)。”[3]

权力、知识、明智、滋味,这四个关键词无疑是我们进入巴尔特课程之前需要特别留意的,不过更准确地说,是它们所占的比例值得我们特别留意。我们将会看到,这种比例的确构成了巴尔特即将开始的四门课程的一个基本特征。其中,“如何共同生活”和“中性”都体现出一种基本的思考倾向:如何尽量消解权力及其带来的压迫感,无论是在人际关系中,还是在以语言为中心的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之相应,四门课程在知识的传授上都有意识地避免长篇大论,取而代之的是“点到为止”的启发式授课。关于巴尔特所说的“少许知识”,我们应该意识到他的授课内容更多是属于思想类型,而不是知识类型。因此与偏重于知识传授的一些社会人文学科(诸如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相比,他的课程属性本身其实就不是以传授知识为重点的。

[1] Roland Barthes,«Leçon inaugurale»,in Œuvres complètes,tome V,pp.444-445.

[2] Roland Barthes,«Leçon inaugurale»,in Œuvres complètes,tome V,pp.444-445.

[3] Ibid.,pp.445-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