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授课行为
1.授课话语的伦理
按照通常的理解,教学授课主要是指知识的传授。法语《罗贝尔词典》对教学(enseignement)一词的定义是:“向学生讲授、传输知识的行为、艺术”。这里所说的知识当然是经过验证的、现成的知识内容。不过我们前面曾提到,法兰西学院的办学宗旨在于向社会大众传播知识精英的最新学术研究,因此它所开设的课程内容均由讲席教授们自主确定,往往是尚未进入普通大学课程体系的创新内容,因此具有更多的探索性质。但即使按照法兰西学院的开放度和宽容度,罗兰·巴尔特对授课行为的理解也是超乎寻常的,这涉及他在《就职演讲》中特别关注的几个问题。
首先是权力与语言结构的关系问题,因为它决定了教授的授课行为对待语言的态度和使用语言的方式。巴尔特庆幸自己新任职的法兰西学院是一个难得的“处于权力之外”的场所,“教授在此别无他务,只是研究和讲课而已”。然而,授课行为离不开语言,而任何语言的陈述,都隐含着说话者试图对听话者施加影响、控制的愿望,隐含着说话者运用权力的愿望。在巴尔特看来,权力“隐藏在人们所说的一切话语之中,即便是从一个权力之外的地方说出的话语”。因此他对授课行为的第一个思考,就是“话语在何种情况下、以何种方式能够摆脱一切控制他人的愿望”,他特别强调:“在我看来,这种思考构成了今天开始的本讲席课程的深层计划。”[1]
权力与语言的关系问题,还体现在教授本人在使用语言时,所受到的语言结构的控制,以及他尽可能摆脱这种控制的努力。在巴尔特看来,“权力乃是某种机体上的寄生虫,这种跨社会的机体与人的全部历史,并不仅仅是其政治历史或发展史相关联。权力寄居其中、伴随人类始终的这样东西就是:言语活动(le langage),或者用其必然的表达方式更准确地说就是:语言结构”。[2]在罗曼·雅各布森的语言学研究中,对一种方言的定义更多的不是看它能让人说什么,而是看它迫使人说什么。巴尔特以法语为例进一步证明:“在我们的法语中,(……)我被迫总是在阳性和阴性之间进行选择,中性或复合形式是被禁止的。同样,我被迫要么使用‘你’,要么使用‘您’来表明自己与他人的关系:我被拒绝保留情感或社交上的悬念。”[3]人在使用语言时并不自由,因为语言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我们说什么和怎么说,正是在此意义上,巴尔特在《就职演讲》中说出了那句当时令人惊讶的名言:“作为一切语言的表现方式,语言结构既不是反动的,也不是进步的,而不过是法西斯主义的,因为法西斯主义并非阻止人说话,而是迫使人说某种话。”[4]
[1] Roland Barthes,«Leçon inaugurale»,in Œuvres complètes,Editions du Seuil,2002,tome V,p.430.
[2] Roland Barthes,«Leçon inaugurale»,in Œuvres complètes,tome V,p.431.
[3] Ibid.,p.431.
[4] Ibid.,p.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