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文学史(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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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孟德斯鸠

一、生平与创作道路

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的全名是沙尔路易··塞孔达(Charles-Louis de Secondat),拥有拉布雷德男爵和孟德斯鸠男爵的双重爵位。他于1689年1月生于波尔多南面的拉布雷德古堡一个穿袍贵族之家,父亲当过轻骑兵上尉。孟德斯鸠小时候在巴黎附近的教会学校读书,后来学习法律,1714年成为法院推事,1716年成为吉叶纳法院的庭长。但他的兴趣在其他方面,同年他进入波尔多科学院,撰写了关于肾腺、回声、重力、透明体、潮汐……的论文。

前期创作 1721年,孟德斯鸠在阿姆斯特丹匿名出版了《波斯人信札》(Les Lettres persanes),一举成名。这部小说初版时由150封信组成,1754年再版时增加了11封信。小说以两个波斯人郁斯贝克和黎伽来到西方、特别是法国的所见所闻为主线,用通信的形式发表对一系列问题的见解,其中穿插了郁斯贝克在波斯的伊斯伯罕的后房所发生的故事。他的妻子们先是盼望他早日归来,但他出门达八年(17121720)之久,他的妻子们逐渐守不住空房的寂寞,开始寻找情人。在阉奴的告密和郁斯贝克的严加管束的指示下,终于酿成了悲剧。

《波斯人信札》的成功,为孟德斯鸠打开了沙龙的大门,17211728年,孟德斯鸠每年都要在巴黎住上几个月,常常造访“夹层”俱乐部、朗贝尔夫人、唐散夫人和杜德方夫人的沙龙。他对历史和法律问题感兴趣,1716年写出《论罗马人的宗教政策》 Dissertation sur la politique des Romains dans la religion),1724年写出《西拉和厄克拉特的对话》 Dialogue de Sylla et d Eucrate和《论欧洲普遍的君主制》 De la monarchie universelle en Europe)。1725年他发表《格尼德之庙》(Le Temple de Gnide)。从1726年开始,他摆脱法院职务,潜心著述,对政治建制越来越感兴趣。1728年,孟德斯鸠进入学士院。

17281731年,孟德斯鸠游历欧洲各国,先后来到德国、奥地利、匈牙利、意大利、瑞士、荷兰。1729年10月,他来到伦敦,进入宫廷,涉足贵族圈子,成为皇家协会会员。他坚持不懈地参加两院的会议,研究英国的体制。他在英国住了两年,积累了大量材料,为撰写《论法的精神》(De lEsprit des lois,1748)做了充分准备。

1731年8月,孟德斯鸠回到拉布雷德。1734年他在阿姆斯特丹匿名发表了《罗马盛衰原因考》(Les Considèrations sur les causes de la grandeur des Romains et de leur décadence)。这部著作分析了罗马兴盛的原因,认为有三个:军事上组织严密完备,对外政策灵活,内政手段明智。它的衰落是由于幅员过于广阔,士兵远离中心,日渐失去公民精神;城市权力过大;风俗江河日下,奢侈之风日盛,等等,最后出现提比略、卡利古拉等暴君,帝国分裂,受到野蛮人的威胁,西罗马帝国先被击败;东罗马帝国残存得较久。这部著作是《论法的精神》的前奏。

后期创作 1734年以后,孟德斯鸠投入《论法的精神》的写作。此书出版于日内瓦。在113卷中,孟德斯鸠研究了政权和机构的性质。第l卷给一般的法律下定义。第2卷认为法律应该适应不同政府的性质。第3卷认为法律应该适应不同政府的原则:共和国是美德,君主制是荣誉,专制是恐怖。第4卷论教育法。第5卷论宪法。第6卷论刑法。第7卷论限制奢侈法。第8卷认为这些法律应能维持政府,不致使其腐败。第9卷和第10卷认为这些法律也能保证自卫和进攻的力量。第11卷认为它们能防止权力分散。第12卷和第13卷认为它们从刑罚和税收中吸取自由精神。在1431卷中,孟德斯鸠研究了法律在时间和空间的特定环境中的关系。第14卷和第15卷认为法律应该适应气候。第17卷和第18卷认为法律也应该适应地域性质和风俗。第20卷至第26卷分别论述法律还应该与经济条件相协调:包括商业、货币流通、居民人数、宗教和经济条件所决定的事物的常理。在第27卷和第28卷中,孟德斯鸠将自己的原则运用于特殊的情况,从历史的角度去考察罗马法、法国的法律和封建法律。但他最后没有得出总体结论。

《论法的精神》引来了猛烈的攻击。具有让森派倾向的天主教徒指责作者“以人的思想方式”去研究宗教。孟德斯鸠写出《为〈论法的精神〉辩护》(Défense de lEsprit des lois,1751)。1754年,他写出一部“东方故事”《阿尔萨斯和伊斯梅尼》(Arsace et Isménie)。早在写完《论法的精神》之后,孟德斯鸠已经感到十分疲倦,他在1749年3月7日写道:“这部作品几乎使人毙命;我要休息,不再工作了。”但他仍然不断地写作。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我每天早晨怀着暗暗的喜悦醒来,我带着某种快乐看到阳光。白天的其余时间里,我是快活的。我一夜睡到天亮;每晚,我上床时,有种麻木妨碍我思索。”最后,一场流行感冒夺去了他的生命。

1755年2月10日,孟德斯鸠逝世于巴黎。

二、《波斯人信札》

《波斯人信札》是法国第一部启蒙小说,它借用了东方题材的形式来表达启蒙思想,取得了成功。当时,东方题材在法国十分流行,塔维尔尼埃(Tavernier)的游记(16761679)和沙尔丹(Chardin)的游记(1711)相当畅销。孟德斯鸠将波斯人多妻和后房故事作为小说的点缀,确实起到吸引人的作用。小说出版后轰动一时,以致续貂和模仿之作纷纷出笼,什么《土耳其人信札》 《秘鲁女人信札》 《犹太人信札》 《奥斯曼人信札》 《伊洛古瓦人信札》,甚至有本《中国人信札》,可是这些作品与《波斯人信札》不可同日而语,直至40年后卢梭的《新爱洛依丝》问世,才算有了一部能与之媲美的书信体小说。

抨击社会 这部由161封信组成的小说中,东方色彩只是一种巧妙的手段。作者在戏谑的外表下,对当时社会进行了十分大胆的抨击。孟德斯鸠笔下的波斯人像蒙田笔下的印第安土著一样,以新奇的目光,有时是惊讶的目光去观察西方的风俗和体制,法国人习以为常的现象便突然显得可笑和荒谬。作者以假装不熟悉人们生活的社会,从外部去观看的思维方式来描写,小说人物仿佛是第一次看到这些现象似的。这是启蒙思想家常用的方法。孟德斯鸠在《笔记》中写道:“恰到好处地被揭露出来的可笑,具有极大的力量。”他以这种方法抨击各种嗜好、偏见和流弊。“在这里,存在不贞、私通、拐逃、奸诈、不义,这种种反而引起人的重视。”小说描写了发财致富的包税人,“比丈夫更知道内幕”的良心导师,不厌其烦地回忆过去经历的老军人,天天逛大街、以为自己的城市是世界中心的巴黎人,爱在咖啡店消磨时间的才子,年老色衰仍在卖弄风情的妇女,她们竭力挽回青春,女人尤其沉湎于赌博,男人终日空谈,想讨好妇女,想发财的炼丹者耗尽了家财,无知的法官,爱咬文嚼字、热衷于赞颂的院士,荷马的赞赏者和贬低者都过分激动,他们互相谩骂,直至用纸币愚弄臣民的国王,利用殖民地贩卖黑奴的罪恶,都受到无情的嘲弄。

孟德斯鸠写作小说的时代正值路易十四逝世之后,封建社会已经日薄西山,正在走下坡路。小说抨击了路易十四的政策,把他说成是一个“大魔法师”,由于穷兵黩武,财政亏空,国库已空虚,于是他采取了鬼花招:“倘若国库中只有100万盾币,而他要用200万,他只需说服臣民,一块盾币实值两块”,将纸币当银子,用这种魔法搞得“国库一空如洗”,以致“先王逝世之日,法国是一个百病丛生的身体……用了许多猛烈药剂以后,他以为使法国恢复了丰腴,实际仅仅使法国肿胀”。在摄政王时期,财政状况并没有好转,三年来财政制度改变了四次。“贵族破产了!国内多么混乱!”曾经是欧洲大陆最强大的法国,在18世纪上半叶已是百孔千疮了。

理想社会 孟德斯鸠并不满足于揭露腐败现象,小说包含了不少新观点,预示了后来在《论法的精神》中得到发挥和明确的理论。例如,穴居人的故事含有政治内容,已经表露了孟德斯鸠的乌托邦理想。小说写道,以往的穴居人由于自私自利,相互残杀,只剩下两家人。但这两家人有人道精神,崇尚道德,排斥贪婪,相亲相爱,兄弟团结,妻子多情,子女孝顺,信仰正义,财产公有,生活在田园的融融乐趣之中。他们终于繁衍起来,建立了一个繁荣昌盛的社会。孟德斯鸠认为,没有公民的高尚道德,便没有自由;人民厌倦了道德,便会从民主状态过渡到君主状态。穴居人在遭到邻国人的入侵后,先是企图使对方恢复理性,可是无效,于是只能英勇战斗,打败了入侵者。穴居人的家园是建立在资产阶级道德原则基础上的理想社会。孟德斯鸠的政治思想还表现在对君主制和专制主义的区分之上。他在第102封信中指出:欧洲大半政府均为君主专制,或不如说,号称君主专制:因为我不知道,是否曾经有过真正的君主专制政府;要求它们支持相当长的期间而保持纯洁,至少是困难的。这是横暴的政制,它势必转化为专制暴政,或转变为共和国,因为政治权力不可能在君主与人民之间平均分配,非常难以保持平衡。权力势必在一方面逐渐削弱,同时在另一方面逐渐增加;但是优势通常在君主方面,因为他率领军队。所以欧洲各国国王的权力很大,并且可以说,他们要何种权力,就能办到。可是他们施行权力的范围,不如我们苏丹之广。这一段话指出了专制暴政的不合理,但是语言是平和的,好像用花布包裹着的刺棒,一下打过去是很有力量的。此外,在第89封信中,孟德斯鸠描述了三种政府遵循的原则:道德、荣誉和恐惧。孟德斯鸠认为:荣誉是民族的神圣财宝,而且是君王不能据为己有的唯一财宝。讲究荣誉和道德是共和国所提倡的,君主专制国家则以刑罚的恐惧来统治人民。

宗教宽容 《波斯人信札》对宗教问题有较多的论述,孟德斯鸠主张宽容思想。他不同意路易十四取消《南特赦令》,大批驱逐新教徒。新教徒中有大量资产者,资产者的大批出走对法国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孟德斯鸠认为教会不应当强迫人民接受某种宗教观点,他主张宗教应有所改革,不同教派不应互相倾轧和火并,而应互相宽容,各不相扰,和睦共处;一个国家存在数种不同的宗教信仰,不仅无害,而且有益,这样能发挥各自的优点。他进一步提出:“热爱宗教,遵奉宗教,绝没有必要因此而憎恨与迫害不尊崇的人。”他在阿非理桐与阿丝达黛的故事中借姐弟二人的经历,描写了拜火教徒所遭到的厄运,对弱小教派的遭遇表示了同情。孟德斯鸠虽然不是无神论者,但他对天主的看法并不正统,如认为天主本身不可能没有缺点,它的预见性很有限度;他认为天堂地狱之说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如果天主具有无限的预知能力,那么它所创造的人类会犯十恶不赦的大罪吗?它原本可以把人类创造得更完美,以免再设一个地狱来惩罚人类。孟德斯鸠把教皇说成“人们按照习惯焚香祷拜的古老偶像”,他拥有可供自己支配的大量财富。天主教会集中了大量财产,教士过着寄生生活,不事劳作,以致田园荒芜,不利于贸易和商业。孟德斯鸠还指责僧侣贪婪、虚伪而放荡,宗教裁判所拷问、杀害有不同思想的人,“烧死一个活人,和烧稻草一般容易”,天主教为了消灭对方,不惜发动内战,这些都是不能原谅的罪恶。此外,教士信奉烦琐哲学,圣书每一行都有可商榷之处,里面有无数的矛盾。孟德斯鸠反对过分迷信和宗教仪式。他指责修道院制度摧残人,对人口增长不利。凡此种种,都表现了他在宗教问题上较激进的观点。

后房故事 《波斯人信札》中的后房故事占有相当多的篇幅,这些故事不仅具有吸引读者的作用,而且反映了孟德斯鸠反对封建夫权和反暴虐的思想。孟德斯鸠对波斯妇女长年得不到丈夫的垂顾,独守空房的生活深表同情。按理说,这种情况是罕见的:一个波斯大贵族八年不归,撇下自己的众多妻子,在异国流连忘返,这只能说是孟德斯鸠出于写小说的需要。值得人们注意的是郁斯贝克对自己众多妻子的态度。一旦阉奴总管向他报告后房出现了对他不忠的事件以后,他先是用甜言蜜语去安抚妻子,继而越轨现象变得严重,他便指示阉奴采取严厉措施,表现出封建大老爷对待下属的横暴态度。反抗最激烈的洛克莎娜以自尽来回答他的镇压,表示了她愿为爱情而牺牲的决心,这是一曲反封建的悲歌。她傲然地向郁斯贝克宣称:你以为自己可以放任恣肆,但你可有权利践踏我的愿望?不!我虽生活在奴役中,但是我一直是自由的:我将你的法律按自然的规律加以改造,而我的精神一直保持着独立。在这里,郁斯贝克不是波斯贵族了,而成了封建卫道者,而洛克莎娜也不是一个波斯女子了,她是一个敢于反抗封建奴役、争取爱情自由的女性。孟德斯鸠已经在这个情节中融合了资产阶级的爱情观念。《伊卜拉亨的故事》也是这样,阿娜伊丝被嫉妒的丈夫刺死以后,在天上享受到极乐的肉欲。孟德斯鸠认为她“具有真正哲学家的精神”。她要让自己的姐妹享受到人间的欢乐,便派身边的一个年轻人扮作伊卜拉亨的模样,代替伊卜拉亨,把真伊卜拉亨赶走。在孟德斯鸠看来,女人生来具有获得夫妇生活的权利,任何对妻子的无理制约都是违反人性的;只有能够给予妻子感情欢乐的人才是真正的丈夫。孟德斯鸠笔下的后房故事,完全有别于原为素材的东方故事。

文化意义 《波斯人信札》表现了法国人对异国文化的关注。在这之前,东方游记特别受到欢迎。孟德斯鸠十分重视各国文化的不同。他长期思考各个社会的不同,他不是去比较人种的不同,而是研究文化不同的原因,他指出:“我首先观察人,我认为,在法律和风俗的无限种不同之中,它们不是仅仅由新奇引导的。”异国文化中显得奇特的东西,是这种文化经过发展的结果。文化的不同可以与主要因素,如地理、气候、历史和人口的不同联系起来。他站在全局的高度去看待全部文化。米歇尔·福柯认为,这正是18世纪对文化的典型态度。而另一个批评家罗杰·盖洛瓦从《波斯人信札》中看到了“社会学革命”达到的结果。书信体的形式能通过一个外国人去观察法国风俗。郁斯贝克所产生的印象,足以阐明法国人看来十分自然的风俗其实非常古怪,而洛克莎娜的诀别信又在郁斯贝克这个波斯人心灵中引起新的震撼。她对情人的追求正是波斯人眼中的法国人的陋习,如今这种陋习竟然发生在他的后房内。但洛克莎娜的愿望是对波斯人认为自然的风俗的改革,符合自然的要求。对阉奴看守后房的描写,是从另一个角度对自然法则的反衬。阉奴本身的存在就是违反自然法则的;他们的职责是为离开家的主人看守后房。当阉奴柯斯鲁要求郁斯贝克让他结婚时,这又是一次对旧有法则的革新。孟德斯鸠对东西文化的透视,构成了这部小说独特的文化景观。

《波斯人信札》的新颖之处在于:将小说纳入哲理故事中,或者是将哲理纳入书信体小说中;它创造了复调的书信体小说,它把思想和文字组成的复调故事推到一个至今陌生的领域。所以它被看成法国启蒙时代第一部标志性作品。此后出现的模仿之作在形式的灵活方面无法与它媲美。

三、《论法的精神》

从学术的观点来看,《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孟德斯鸠指出:“我寻找的绝不是事物的身体,而是灵魂。”因此必须回到事物的本质中。他认为任何法律,即使是丑恶的,甚至表面看来是荒诞的,即使不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至少它也有存在的理由。在总序中,孟德斯鸠提出了法律的概念定义:“法律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是从事物本质派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世界并不服从一种盲目的命运,相反,存在一种原始的理性,而“法律是在它与不同的人之间的关系,也是这些人之间的关系”。孟德斯鸠区分了“自然的法律”和“积极的法律”,后者“一般说来是人类理性,它制约着地球各国的人民;每个民族的政治法律和民法只能是特殊的情况,这种人类理性适应于其中”。孟德斯鸠力图以资产阶级的观点去理解法律,为资产阶级踏上政治舞台提出理论根据。

思想内容 这部被称为“政治哲学”的作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方面是对政府的区分。孟德斯鸠区分了三种类型的政府:共和政府,“人民作为主体(民主)或仅仅是一部分人民(贵族)在其中拥有至上的权力”;君主政府,“由一个人统治,但通过固定的和确立的法律”来维持;专制政府,“由一个人统治,没有法律,也没有准则,以自己的意志和自己的任性席卷一切”。

第二方面是对政府遵循的原则的论述。孟德斯鸠认为每个政府都建立在一个原则或动力之上,这个原则主宰着它的行动,使它保持稳固。共和政府以道德为原则,由于政府掌握在人民手里,公民是法律的保证人;道德应是让公民面对公民责任的情感,如果他们不遵守道德,让法律不起作用,国家就会毁灭。君主政府以荣誉为原则,由于政府掌握在君主手里,臣民与事务无关,不需要道德,但特权阶层给自身规定了责任;荣誉应是使他们完成自身使命的情感,如果某个阶层丧失了荣誉,平衡就会打破,君主制便会崩溃。最后是专制政府,它以恐怖为其原则,由于只有专制者行使权力,道德便不是必不可少的,荣誉也是有害的,因为所有臣民都一样要受奴役,“于是便需要让恐怖打倒勇气,直至消除最小的雄心。”

第三方面是关于间接权力的理论。孟德斯鸠赞成稳健的君主制,国王在这样的国家里不会有成为独裁者的诱惑,人民也不会有放纵自身独立本能的意愿。在孟德斯鸠看来,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做出了明智的榜样。对法国而言,它曾想确定特权阶层如教会、贵族、议会的作用,以使国家保持平衡,孟德斯鸠认为,这些特权阶层对保持国内和平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是“间接的、附属的和从属的权力”,使国家避免专制和无政府状态,它们关心保卫自由,反对君主,因为特权是自由;但它们也关心保卫君主,反对人民,因为特权与承认特权的君主的权力相关。

第四方面是关于三权分立的理论。孟德斯鸠主张权力不应集中在个人手里。治理权决定和平与战争,监护着国内安定和遵守法律:在君主国中,这个权力归国王所有。立法权在于起草、修改或废除法律:它原则上属于人民或人民的代表。司法权是掌握法律,根据法律来判决:它属于特殊的机构(在法国的君主制下,属于议会)。

影响 孟德斯鸠是一个自由思想家,虽然他的政治理论观点还未摆脱对君主制和贵族的依赖。资产阶级立法者借鉴了他的三权分立学说,以反对专制和独裁。他们在《论法的精神》中还找到一整套改革的纲领,因为孟德斯鸠反对密札、酷刑、野蛮的刑罚,排斥异端、贫困化、战争,主张尊重人。尤其他反对奴隶制,他指出:“由于一切人生来是平等的,所以必须说,奴隶制是违反人性的,尽管在某些国家,它是建立在自然理性之上的。”他通过事实来研究政府的方法为后世的政治理论学家打开了新路。从他开始,政治变成一门建立在认识各种关系基础之上的科学。另外,孟德斯鸠注重气候的影响,他指出,个人的气质,以及政治生活的特殊条件,随着纬度的不同而变化。北方人比起南方人不那么敏感,不那么情感冲动,不那么积极好动。这一理论为社会学、人种地理学和政治地理学,甚至文学批评开辟了新前景,后者为斯塔尔夫人和泰纳所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