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社会主义绿色发展实践结合和创新
经典马克思主义论著虽然没有直接提及绿色发展,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在国家建设的过程中逐渐重视经济与环境协调的问题,绿色发展日益成为主导思想。
马克思把实现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确立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社会三者关系的最高价值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4)”。当实现目标时,“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5)”。
马克思认为,“人靠自然界生活”,自然不仅给人类提供了生活资料来源,如肥沃的土地、渔产丰富的江河湖海等,而且给人类提供了生产资料来源。自然物构成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人类在同自然的互动中生产、生活、发展,人类善待自然,自然也会馈赠人类,但“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性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16)。对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马克思主义核心思想而言,一方面,绿色发展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自然生态基础,“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17),是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所必须享有的权利;另一方面,绿色发展的理念强调改善自然环境是每个个体为实现自身发展的权利所需要履行的义务和应尽的责任,任何以牺牲自然生态来获得的发展最终都会因为人类责任意识的缺乏而伤及自身,即“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这样,它同时就破坏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18)”,这表明马克思主义追求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应当也必须建立在绿色发展的基础上。
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我国实施了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路线,强调在经济上迅速赶超资本主义国家,以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当时认为环境污染是资本主义固有顽疾,我国作为公有制国家,依靠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计划的优越性,不存在私人生产者污染环境与社会承担治污成本的矛盾,可以避免资本主义无节制地追逐利润造成的环境破坏。同时,由于对我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的片面认知,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注重经济增长,不重视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质量。
随着全球环境保护思潮的兴起,我国也开始逐步重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在论述“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时提出,“必须在坚决控制人口增长、坚决保护各种农业资源、保持生态平衡的同时,加强农业基本建设”。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纲领性文件中第一次提及生态保护的概念。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人口控制、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是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在推进经济建设的同时,要大力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努力开展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很好地结合起来”。这表明,党和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认识到应当协调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虽然改革开放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但经济增长压倒一切的思想仍旧根深蒂固。过去40年的中国经济发展,虽然上至中央领导、下至普通群众都知道应该避免污染,但基本上走的仍是一条“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中央清楚地认识到,“过去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为了多产粮食不得不毁林开荒、毁草开荒、填湖造地,现在温饱问题稳定解决了,保护生态环境应该而且必须成为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19)。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与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现状之间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大幅度增长和发展进入增速减缓的阶段,由投资驱动型发展向效率驱动型发展的内生动力越来越显现,我国将逐步迈向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拐点,从工业化社会步入“后工业化”社会,发展质量取代经济增速成为国家追求的首要目标。
党的十七大确立了科学发展观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历史地位,要求“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同时拓展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将“建设生态文明”明确作为党和国家奋斗的目标。党的十八大进一步确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设任务。
自2003年科学发展观首次被提出以来,学界对其开展了众多研究,其焦点之一就是绿色发展。学者普遍认为绿色经济与绿色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进一步认为绿色发展是环境与资源可持续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作为内在生产力的一种发展模式。绿色发展具有战略性,既体现在其作为社会系统工程的全局性,又体现在长期指导与近期发力结合的前瞻性,还体现在全人类协调合作的全球性;而对我国来说,绿色发展还具有紧迫性和实践性,传统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已经阻碍了当前经济的健康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在眉睫,推行绿色发展刻不容缓,而且要以加速推进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绿色生活方式切实付诸实践。(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