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媒体艺术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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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数字媒体艺术的发展与思考

全面进入数字化时代后,受数字技术影响、艺术文化的后现代化转向及大时代背景下审美体验的转变,数字艺术创作在强劲的势头下,呈现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如同数字艺术本身的迅猛发展一样,这些问题也在短时间内迅速涌现。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为数字艺术的生产和传播开辟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广阔时代,但同时也布下了形形色色的文化陷阱,面对数字的胜利,人们应该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在利用科学技术带来的各种便利和优势之时,要始终保持艺术活动中应有的人文主义的警惕性和理性文化的批判精神。本节仅从数字媒体艺术创作和传播的角度,探究问题之原因,力求探索解决之道。

一、寻找数字媒体艺术创作的支点

数字艺术创作的审美性在艺术“消费化”的语境下,出现了急转直下的趋势,人们品味艺术的审美活动被夺人眼球的景观影像、调动其他感官的互动体验取而代之,并成为迅速占领艺术创作的主力军。数字技术无疑为人们提供了更真切的审美体验,无论是电影奇观还是交互艺术都呈现出不同以往的审美画面。但艺术创作的审美性逐渐被削弱,人们的审美感知也被严重“消费化”,商业指数似乎成为评判当今艺术的重要标准。艺术已不再为体验而创造,更多的是为消费而设计生产,艺术精神在有意无意间被扭曲甚至消失。在大众传播渠道和形式异常丰富的数字媒体时代,人人都有了艺术创造的主动性,尤其在自媒体时代,海量的数字艺术作品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广泛传播,同时带来的还有艺术作品审美性的缺失和艺术精神的消解。

从古至今,艺术作品中流露的美是艺术区别于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意识形态活动的根本标志。“一切美的光是来自于心灵的源泉:没有心灵的映射,是无所谓美的”。数字时代的快餐化创作似乎让人们无暇顾及心灵的映射,也体味不到艺术的审美乐趣。人们无法阻止数字进程的发展脚步,它带来一场场视觉盛宴,提供一次次真切的实感体验,但依然无法遮蔽它带来的在艺术创作中的问题。与艺术“精英化”时代的告别,让人们彷徨迷惘也若有所思。我们应清楚地把握数字艺术创作的重点,寻找技术与艺术之间的平衡点。

技术的自由使用为艺术创造者们提供了更丰富的表现手段,以往无力表达、只能存在于创作者脑海中的一切,如今都真切地呈现在银幕之上。人们的感官不断地受到视觉冲击,一次次地享受着视觉盛宴。观众在艺术鉴赏过程中,本能的审美直觉体会到了艺术作品的外在形式美,也深深地被它吸引、打动。而在习惯了这些眼花缭乱的魔术后,观众的感官需要更强烈的冲击,于是3D甚至4D作品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一时间,这种形式成为影视作品身上的一件华丽外衣。有些创作者曾一味地追求形式上的华美炫目,在一阵烟花般的绚烂过后,留下的只是一片空白,索然无味。艺术作品本该具有的美学品质和审美价值无从体现,以情动人、以美感人的艺术要求被降格,精神上的美感享受已无暇顾及。

出现这种现象,并不是技术本身出现了问题,而是艺术创作过度“自由”。数字技术作为一种工具,在使用上的自由一旦发展到“任意”的程度,必然会导致创作者对工具的盲目崇拜,尽管它为创作者带来了艺术创作手法上的最大自由,但“为技术而技术”的泛滥使用并不能代替艺术精神的自由表达;再者,数字技术模拟实现的沉浸式体验给观众营造身临其境的审美体验,逐渐弱化了观众审美心理活动的过程,观众不再去感知艺术的内在审美意义,不再去完成能构成深层审美意象的心理活动,更不能激发对艺术深层次思索和感悟,这并没有带来审美自由,而是美为感官所“奴役”。欣赏者与作品间的相互作用在不断强化,并影响接收者与创造者之间微妙的感知与“默契”,使得艺术作品的形式一再地去迎合大众的审美取向,艺术精神在有意无意间被扭曲甚至消失。

在自媒体时代,层出不穷的数字媒介不仅拓展了受众接收艺术的途径,更开辟了普通人创作艺术、传播艺术的道路。百兆的宽带,让观众能够快捷自由地进行审美欣赏,或是上传自己的艺术创作,并在短时间内获得响应和交流,甚至掀起艺术领域的新运动、引领艺术创作的新风潮。在这样一个“人人都是传播者”的浪潮中,数字媒介为每个人都提供了极其广阔的平台,自媒体的方式为观众带来了更加开放的创作环境。而在艺术创作门槛被降低,大家都热衷于做一回艺术家的热潮背后,应引起有识之士的反思,这种跟风恶搞、批量复制、渗透性和影响力极强的创作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水平参差不齐的艺术作品,导致艺术品质被降低、审美感知被弱化。数字艺术作品的创作该何去何从?

不可否认自媒体时代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自由享受艺术的平台,它实现美的创造与美的审美之间的融合,接受者即创作者、即传播者,自媒体彻底解构了艺术创作的专业垄断,使人们从未如此接近艺术。与此同时,大众文化中充斥着品质低下、品位恶俗的产品,通过大银幕、互联网、移动媒介占据着当下的艺术生活。这些草根文化产品缺乏最起码的监管和审查,缺乏审美性和艺术精神,只是在不断麻痹大众的审美神经,更无法达到精神上的美感享受。

低水准的艺术产品解构了经典艺术,并使得艺术精神被“消费化”的大潮所吞噬。艺术本身应该体现的震撼心灵的审美价值该如何找回?艺术是人对世界的一种精神掌握方式,是对哲学、政治、道德或科学思想的一种审美反映。人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数字化华美的外衣下,艺术作品的创作实质依然是艺术。抛开一切纷繁复杂的遮蔽,艺术创作者要坚守的依然是艺术创作的本性。与经典艺术相比,数字艺术作品的存在感、体验感似乎被“技术”这个冰冷的名词所弱化。对数字艺术的创作而言,艺术家们要做的就是在当下的艺术氛围中用正确的形式寻找自己的发展道路,坚守历久弥新的艺术精神同时为美的营造赋予新时期的创作手法。

1.艺术内涵的正确把握

作为审美结晶的艺术作品,它不仅要以情动人,更要以美感人,使人得到一种精神上的美感享受。其表达的内容与精神是鉴赏主体与艺术作品间得以交流呼应、融会贯通的重要载体。因此内涵的定位与把握显得尤为重要。能触动心灵的、引发情感共鸣的,必然会使艺术作品获得长久的生命力。这就需要艺术创作者将思想情感、理想愿望付诸作品中,促使欣赏者产生一种强烈的心灵感应,甚至达到主客体融合为一、物我两忘的境地。若能引发这样的艺术体验和感应,作品一定具备深刻丰富的思想内涵、生动真实的艺术形象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一些表现人生哲理、揭示生活真谛,富于真理性、启示性的作品,常能跨越时空界限,激起人们的思索与回味。归根结底,艺术的核心内涵和精神品质决定了艺术作品的生命力和影响力。这对数字媒体艺术的创作有同样的要求和启发。

2.技术手段的正确运用

社会生活是千变万化的,它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人的情感更不是凝固僵化的,有时人的心理变化还会超出时代发展的进程,艺术作品的形式也常常随着时代生活发展的进程而不断变化更新。

数字技术带来了艺术创作手法上的极大自由性,赋予数字艺术作品形式变化的可能性,也为意象美的营造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从审美角度来看,形式的作用至关重要。人们接触艺术作品,总是先从它的艺术形式入手,并首先为它的形式所吸引,完美的形式往往成为接受内容的先决条件。美的形式是人们感知艺术意韵的先导,是产生艺术魅力的前提。没有形式的美,就更谈不上内容的美,也无所谓艺术作品的美。数字技术倡导逼真的欣赏体验、身临其境的审美感知,为人们体会美架设起一座便捷的桥梁。

在遭遇技术热潮带来的艺术崩塌后,提起技术不应一味否定,当这种艺术形式成熟之后就会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当下的数字艺术创作应力争在技术的表现形式上加强利于艺术精神的表达,如接近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水墨、剪纸、皮影等元素拓展了创作题材,拉近了现代创作者与传统艺术的距离,并赋予传统艺术形式以全新的面貌。并且技术手段恰如其分地使用也为各类艺术形式美的构建增色不少,影院中触觉感知的4D电影让观众沉浸于此;T台秀场中利用全息投影技术带来的时尚秀,神秘而梦幻;影视作品中的无缝剪辑技术,让镜头的流动一气呵成;以及3D效果下泰坦尼克号沉没的特效,都会触及观众的心灵。

3.寻找技术与艺术的平衡点

寻找数字艺术创作的支点就是要寻找技术与艺术之间的平衡点,它们二者之间,应当是双向互动、相辅相成、彼此制约的,以艺术形式的进步和变革促使艺术内容的拓展和重新思考,以内容的需要来制约形式的表现。只有当看到了数字技术工具层面以外的东西,也就是它的精神内核,数字媒体艺术才有可能真正按照艺术的规律健康发展。其实当艺术家们注重艺术精神的灌注时,就已经意识到技术并没有决定也没有替代艺术的权利,它只是提供了一种手段和方法,尽管它对艺术美感、精神的形成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最终要表达的、所关注的依然是通过技术手段所表现出来的艺术诉求。技术已融入全新的艺术创造中,同样作为人的精神性创造活动,无论技术还是艺术,其核心还是作为艺术创造和艺术审美的主体——人。数字时代艺术创作的人文价值与情感关怀如何展现?创作的关注点在哪?这些都是值得人们继续探求并探索下去的,只有这种探索才能使数字艺术作品真正走向艺术。

二、互联网时代媒体融合引发的思考

1.媒体融合是数字化传播的根本

数字化时代的传播应该是具备数字技术特征的传播方式,传播方式要转换,传播的理念更要转变。交互式是数字时代传播的新标准,实现行业和产业的重组是最低价、最高效完成交互传播的基础,而三网合一就是这个基础的关键。三网,即互联网、电信网与广播电视网。三网合一也叫三网融合,即原先独立设计运营的传统电信网、以网络业务为主的计算机网和以电视业务为主的广播电视网趋向于相互兼并、重组、整合式发展。“合一”并不意味着三大网络的物理合一,这只是一种广义的社会化说法,而主要指的是业务应用的融合。它具体表现为技术上趋向一致,网络层上互联互通,业务层上相互渗透、交叉。“三网合一”的概念,可以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和层次去观察和分析,其中可以涉及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市场融合、终端融合、网络融合,乃至行业监管和政策方面的融合等内容。这其中不仅是技术方面需要分阶段、长期演进,从市场经营角度来看,尽管困难重重,但选择多媒体融合发展之路显然是当下市场最基本的要求。

现代传媒进入数字时代后,无论是市场化发展还是面向全球化发展,都必须以实现媒体融合、跨媒体经营为基础。不实现跨媒体经营就意味着制作及传播成本无法降低,还意味着资源的巨大浪费,甚至是文化传播的垄断。“三网合一”正是这种跨媒体经营成为现实的典型。三者之间相互交叉,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

数字时代的媒体融合顺应了数字媒体艺术的发展规律,自由、开放是接触到数字媒体的人们都能感受到的基本特性,数字时代媒体的发展理念也应是这样。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媒体应该是技术和内容的终端而非唯一的控制者,更不能是传媒的垄断者,在媒体的运营理念上要跟上数字媒体时代的更新。在媒体上传播的内容不能只由媒体从业者来决定,公众应该拥有决定看什么和怎么看的权利,做到在传播形式上的开放。全球文化的出现,是一种文化的普遍化和多种文化的趋同化的统一,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现了全球化其实是强势媒体所代表的文化意识形态的最大化传播。加拿大传播学家马歇尔·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提出的“地球村”概念就是对电视出现初期的现象所提出的,电视传播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霸权位置,电视媒体被称为了“地球村”的一村之长。而人们对传播的媒介和内容应当拥有充分的选择权,不仅可以按照个性和需求来选择内容,并且可以按照个人化的要求选择接收内容的方式。“三网合一”充分实现资源由多个载体共享,共同为核心内容打造不同的载体模式。媒体融合、跨媒体合作是媒体发展的重要趋势,“三网合一”所代表的多媒体经营是规避未来传媒发展危机的重要途径,数字时代中传统媒体显然已经受到了网络媒体的巨大冲击,跨媒体合作不仅能在媒体间建立良好的竞争环境,还能保证传统媒体在新生媒体的冲击下整合各媒体间的信息、人才资源,从而促进媒体的进一步发展。

行业壁垒是实现跨媒体合作的一大难题,流于形式的跨媒体合作也就失去了媒体间合作的目的和意义。各自为战的问题一天不解决,跨媒体合作的真正目的就无法实现。“跨媒体”绝非是跨媒体经营的最终目的,仅仅追求形式上的“跨媒体”而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将会给媒体企业带来主业不明确、经营分散、头绪繁多、尾大不掉等不利影响。曾经轰动传媒界的美国在线与时代华纳合并的案例,被视为新旧媒体联姻的典范,以互联网接入服务为主的美国在线与传统媒体的领军者时代华纳组建成世界最大的互联网和传媒业联合的公司。无论是媒体行业还是互联网行业都普遍看好这种新旧媒体结合的模式。人们普遍认为,网络公司需要具有吸引力的内容,而传统媒体则需要互联网这个最具潜力的新媒体平台,美国在线和时代华纳的合并代表了传媒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渠道服务商和内容供应商的结合,这一切都意味着传统与现代产业相融合的可能。然而,看似光明的前景却被曲折的合并之路所取代。受到经济环境影响,以及合并后经营模式、运营策略、资源整合不到位等内因症结,加剧了融合的难度,恶性循环导致这起合并以失败告终。失败的个案说明,仅仅追求形式上的跨媒体经营是不可取的,只有真正的资源共享和整合才能够托起跨媒体经营的大厦,这也是数字时代对媒体传播的最基本要求。

2.“互联网+”时代数字媒体艺术发展的思考

媒体融合在“三网合一”进程中遭遇重重困难和阻力,举步维艰,却在互联网的兴盛时代中,表现出日渐丰满的姿态。主流媒体的传统形态主动向微博、微信、客户端示好,如《人民日报》的微博、《光明日报》的线上网站、中央电视台的新闻客户端、新华社的新媒体中心,它们的出现无不在互联网时代的传媒实践中将传统媒体改换新颜,加入更激烈的媒体竞争之中。在扩大传媒影响力的同时,互联网基因的渗透开启了媒体融合的新阶段。

“互联网+”时代的媒体如何去描述,已不再是一个界定分明的概念了。报纸被二维码延伸了信息呈现形态,电视被“摇一摇”“电视盒子”拓展了用户互动体验,手表被苹果公司创造成了新型智能终端,手机被移动互联网打造成了连接虚拟世界的重要开关。媒体的功能不断在延伸、拓展和融合中超越人们的想象,为用户带来不同寻常的新型媒体体验。“互联网+”战略的大力开展,更进一步加速了媒体融合的演进节奏。“互联网+”首先强调的便是“+”,即融合。深度融合将创造新的发展生态,互联网与媒体的融合将呈现出互联网技术与思维在媒体行业中的巨大变革力量,互联网与智能终端的技术进步成为媒体融合发展的助推器。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部门的扩散与应用已上升成为国家战略而备受重视,这股浪潮的影响势必将改变传媒行业的构建及运营,甚至重构未来虚拟社会的发展方向。伴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传媒行业的广泛应用,媒体所呈现的智能化趋势和特征日渐明晰,这一现象必然将影响并颠覆媒介特质与人类生存。虚拟与现实的界限逐渐消失,人们将展开一个更加广阔的媒体智慧空间,智能技术加速了“互联网+”时代中媒体融合的深度与速度,并将跨媒体、全媒体的未来景象在媒体融合演进中逐步完善并实现。

随着“互联网+”战略在技术革新、观念驱动上的助力,媒体在融合发展下呈现的智慧力量将开启一个涉及范围更广、影响程度更深的智能社会形态。互联网与传统媒体行业的结合,意味着传媒行业将在能力、资源和环境上呈现新提升,以往被动接收、单向传递、中心化传播的传统传媒局面已被各移动终端的智能服务所取代。但这一切只是一个开端,“互联网+”所触发的无处不在的计算、无所不在的数据正是这场媒体融合走向高级智能的巨大优势。正如加拿大著名传播学家麦克卢汉曾提出的“媒介即讯息”的观点所言,每一种新媒介的产生都开创了人类交往和社会生活的新方式,所以真正有意义的信息并不是各个时代的媒介传播的具体内容,而是人们在拥有了这种媒介后从事的与之相适应的传播活动,它会影响或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思考习惯。因此对于社会来说,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信息”是这个时代所使用的传播工具的性质和它所开创的可能性以及带来的社会变革。互联网时代的开启,使得信息的接收方式、接收容量较传统媒体有了大幅提升,媒体融合的趋势更是带来了信息传播渠道和形式的多元转变。全媒体、全终端、全功能、全天候的融媒体模式迅速建立起新型的媒体传播方式,媒体融合在互联网力量的推动下打破时空的线性结构,更建立起了新的交互关系。受众在移动端、PC端、传统媒体端获取多元的文字、图片、视音频媒体信息,全天候随时随地建立起单向、互动,或是社交等功能的媒体关系。媒体的自主性、个性化、移动性、互动性、智能性成为这个传播时代的新标准,融入了“互联网”基因的传媒形态将呈现出“互联网+”时代中媒体崭新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

新媒体的语境之下数字媒体艺术将获得更充分的表达空间,其自身也在不断地发展与壮大。数字媒体是数字媒体艺术的依托,而这些不断跨越艺术形式与传播媒介边界的数字媒体将对现有数字媒体艺术形式提供更广泛、更彻底、更有力的支持。而新的数字媒体艺术形式也将在媒体环境全面拓展之中得到不断的衍生与扩展。数字媒体艺术的自身属性引导着各项艺术活动和传播活动的发展方向,坚持数字媒体艺术的发展规律是时代使然,更是人类发展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