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媒体艺术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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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数字媒体艺术理论探究

第一节 数字媒体艺术的审美

一、数字媒体艺术的审美特性

数字媒体艺术因其崭新的艺术形态而显现出独特的审美特性,以及技术与艺术的融合性。数字媒体艺术以数字技术为主要表现手法,在传统的艺术表达上更凸显了技术的审美表达。它将传统艺术的平面化、静态化向立体化、动态化的方向延展,从单一媒体形式跨越到多种媒体结合的多媒体形式,从二维平面的展示扩展到三维立体空间的呈现,使得数字媒体的表现手法得到了极大的丰富。由此带来了在艺术审美感觉、体验、思维等方面的深刻变革,带给艺术欣赏者前所未有的视听感受和艺术感知,并革新了欣赏者对数字媒体艺术的审美意识、审美心理、审美取向等。数字技术与艺术的融合在数字媒体艺术的创作中带来了亦真亦幻的审美感受,这种审美特性是以往的艺术形式所不具备的,也是数字媒体艺术特有的审美表达,其所带来的审美转向将引发数字媒体艺术审美活动的诸多独特展现。

2009年席卷全球的影片《阿凡达》向世人展示了一个近乎完美的星球:直冲云霄的参天巨树、星罗棋布飘浮在空中的群山、色彩斑斓充满奇特植物的茂密雨林、声势浩大的瀑布奔流直下,如同梦中的奇幻花园。电影中数字技术力图给观众呈现出更真实、立体、动态的场景,现代数字技术与传统电影艺术的结合,带给观众一场叹为观止的视觉盛宴,也为电影艺术打造了一场革命性的审美体验。数字技术在舞台艺术的应用还有全息T台秀,不仅能够产生立体的空间幻影,还可以使如梦如幻的虚拟形态与表演者产生互动,一起完成表演,产生令人震撼的演出效果。数字技术与艺术的融合使数字媒体艺术呈现出全新的艺术形态,带来崭新的艺术审美体验。

二、数字媒体艺术的审美价值

1.数字媒体艺术审美活动的开放性与交互性

数字媒体艺术平台的开放性预示着数字媒体艺术审美活动的开放,数字技术作为工具被广泛运用的前提就是能够支撑数字媒体艺术本身开放性的需要。网络这个开放平台本身就蕴含着革新力量,它的巨大作用也颠覆了传统艺术的创作、审美和传播。数字媒体艺术作品在网络中的共享方式决定了它在审美上的开放性,借助网络平台的传播以及数字媒体艺术自身强大的复制、分享能力,使艺术审美的空间更开阔和自由,艺术审美的门槛在数字时代被踏平。同时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对数字媒体艺术作品进行再创造,这也决定了其在审美上的开放性,参与者可以在艺术欣赏的同时参与艺术创作,还可以根据自身的艺术修养决定审美的内容。

传统艺术审美活动中的单向性在数字媒体时代被击破,欣赏者决定了艺术审美,甚至成为艺术创作中的一部分,并积极地进行艺术的审美与体验,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数字技术的应用更增强了用户对审美活动的参与性和互动性。以虚拟现实游戏、网络多媒体艺术等为代表的艺术形式加强了欣赏者的审美参与,使创作与接受之间、创作者与欣赏者之间或是欣赏者与欣赏者之间沟通互动、共同参与、共同分享,甚至能改变整个作品的艺术走向,其自身也成为作品的一部分。在《暴雨》《超凡人生》等交互式电影中,“交互叙事”不仅呈现出审美活动极高的参与性还直接影响了艺术创作的结局发展,这种交互性极强的审美活动带给欣赏者的体验和感受也是数字媒体艺术作品的特有价值体现。

2.数字媒体艺术审美主体的广泛性与个性化趋势

由于数字媒体艺术审美活动的开放性与交互性,网络平台的传播助力和数字媒体艺术本身强大的复制、分享能力,使艺术传播和审美的成本大大降低,数字媒体艺术作品被越来越多人所欣赏,越来越多不同社会层次、不同艺术修养的群体都比以往更容易接收到数字媒体艺术作品的艺术感染和审美陶冶。数字媒体艺术已不再像传统艺术,只局限于社会上层阶级,而是走向大众的艺术传播,审美的受众范围逐渐扩大,审美主体呈现出广泛性的趋势。

由于审美主体所接受的艺术形式不再受限制,促生了审美情趣的多元化,审美主体在审美活动中也逐渐彰显个性化趋势。审美对象的选择完全依据艺术欣赏者的个人喜好,艺术的审美标准也不再统一,个性化审美是这个多元化时代中艺术审美的重要趋势,数字媒体艺术的审美变得更加自由。

3.数字媒体艺术审美客体的虚拟性表现

数字媒体艺术的虚拟与传统艺术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不再受有形的物质世界限制,而是由0和1这种特殊“材料”生成,存在于计算机赛博空间(Cyber Space)中。数字媒体艺术审美客体呈现出不同以往的数字景观、拟像空间、超现实场景等丰富的形式。在数字媒体艺术作品中,完成了虚构世界的生成,其构造的“虚拟现实”堪比现实,甚至超越现实。受众的传统审美体验再次被颠覆,数字媒体艺术的虚拟性营造出的种种“真实”完全超越了原有的真实体验,进而步入了虚拟的审美客体领域之中。

审美客体的虚拟性体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方面是“虚拟体验”;另一方面是“虚拟情境”。数字艺术作品借助于数字技术在创作表现上几乎无所不能,传统艺术难以实现的感官效果通过数字技术手段能够轻松呈现,数字技术提供了近乎逼真的艺术效果,为艺术家的创作提供了极大的自由空间。在数字技术营造的虚拟空间中,其创造的多重感官可感知的世界使人产生身临其境的沉浸感,艺术欣赏者仿佛置身于作品呈现的空间中并与这个虚拟空间亲密互动。虚拟情境是随着网络媒体的风靡而形成的,这个虚拟场景强调由社会关系、社会活动等构成的真实感,例如虚拟人生游戏,游戏参与者在虚拟社区中扮演虚拟角色,以及与其他参与者进行互动社交,体验不同于真实生活的虚拟人生。这一类数字媒体艺术既提供了逼真的虚拟感官体验,同时也强调了用户间的互动与交往。

三、数字媒体艺术审美方式的转向

数字媒体艺术不仅带来了艺术作品形式的变革,也引发了审美方式的转向,由旁观转向沉浸、由对立转向融合、由线性转向非线性。

传统艺术作品独立的美学形态使得艺术欣赏中存在着审美距离,艺术欣赏者的审美活动就是纯粹的欣赏体验,欣赏者的审美体验也无法及时反馈,可以说传统艺术审美是单向性的旁观审美,旁观是因传统艺术形态的相对封闭而形成的审美方式。而数字媒体时代的艺术审美方式则以身临其境、亲临现场、全身心感受为主要特征,数字技术造就的虚拟现实世界让欣赏者全身心沉浸到艺术作品的审美空间中来,不仅审美距离被消解,甚至让欣赏者忘记了现实的存在。全息技术、视觉特效技术的日趋发达为数字媒体艺术的表现提供了更为专业和全面的表达方式,欣赏者与作品在虚拟情境下的共存使得原有的艺术审美方式获得转向,在数字媒体艺术影响下的审美,已发展成为物我一体、沉浸交融的新方式。

审美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是审美研究的重要内容,传统的主客体对立的审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美的共鸣传递,也阻碍了二者间的交流。数字媒体艺术的审美打破了主客体的界限,甚至可以说在数字媒体艺术的审美中原有的主客体的对立被取消。数字媒体艺术作品的再创造性是任何艺术类型所不能比拟的,不仅是创作者主动参与到作品中,并且在体验环节中,观赏者的每一次触控点击都在实时改变艺术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改变作品的叙事结构和情节发展,与创作者共同进行作品的再创造。可以说艺术欣赏者也成为了数字媒体艺术内容的一部分,也成为了有价值和有意义的审美存在。审美主客体的融合再次彰显数字媒体艺术的自由和开放特性。

如同数字媒体艺术作品的非线性艺术表达,其审美认知也在转向非线性。传统的艺术欣赏过程是循序渐进的,并逐层释放深入,从审美感知、审美想象进而激发审美情感、释放审美能量,再到审美认知、共鸣等过程。数字媒体艺术的审美则突破了审美心理循序渐进的线性过程,审美的酝酿过程直接被视觉和心理上的冲击、惊奇、震撼所取代,审美心理的迸发可能是各阶段同时产生的,审美的高峰体验可能是在审美初期就能迅速达到的,并且审美的心理感受与作品的展示过程可能是紧密相连、同步进行的。数字媒体艺术带来的审美认知已消解了线性顺序,在全景、全息式的审美体验中,欣赏者的审美情感被全面激发,并沉浸于一场目不暇接的全新审美体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