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奴隶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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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奴隶主精英对美国革命的领导

因应时势,一些奴隶主政治精英成为美国革命的杰出领导人;利益驱动,南部奴隶主集团成为美国革命队伍中的重要力量。在从争取北美独立到创建新型联邦国家的历程中,奴隶主集团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与此同时,正是奴隶主集团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而他们又顽固地拒绝放弃对黑人的奴役,结果就使得美国革命者所宣扬的自由人权无法落实到黑人奴隶身上。就实际结果来说,奴隶主集团对美国革命发挥了既推动又阻碍的双重作用。

一 美国革命的奴隶主领导人

美国革命时期,弗吉尼亚社会精英的领导作用尤其突出。“弗吉尼亚对美国革命的贡献最大。该州的出色表现应归功于一个精英集团,一个非同寻常人的乡绅集团,是他们带领弗吉尼亚进行了革命,并在此后继续发挥着领导作用。”[1]其中华盛顿、杰斐逊和麦迪逊是贡献最为卓著、历史声誉最高的人。华盛顿在独立战争时期担任大陆军总司令、制宪会议中担任主持人,联邦国家建立后担任首任总统,以其对美国的建立厥功至伟而被后代公认为位居国父之首。杰斐逊是《独立宣言》的起草人,建国后的第三任总统,被誉为“民主之父”。麦迪逊以其在联邦宪法制定和批准过程中的领导作用和美国第四任总统的贡献被誉为“宪法之父”。此3人都是弗吉尼亚的大种植园主。除此3人外,弗吉尼亚的帕特里克·亨利是一个历史知名度相对较小但是对于鼓动美国革命同样贡献显著的人。此人也是一名弗吉尼亚奴隶主。1765年他首次当选为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议员就碰到了印花税争论。亨利强烈反对英国议会对殖民地征税,1765年5月30日他在议会提出了7项动议,挑战英议会对殖民地的征税权,质疑《印花税法》的合宪性,要求不缴纳印花税,竟至言辞激烈地宣称任何遵从《印花税法》的人都应该被看成是弗吉尼亚的敌人。尽管亨利的这些动议仅有5项得到通过,而且第5项动议后来又被撤销,但是他的这7项动议却传到了其他12个殖民地,并被全文印刷传播开来,这样亨利一下子名扬整个北美社会,成为人们心目中殖民地权利的捍卫者。随着英国与北美政治冲突的逐步升级,亨利坚持主张弗吉尼亚应该采取一切必要的准备以应对英美对抗。1775年3月23日,他在弗吉尼亚议会发表了那次后来成为自由经典的演讲,他大声疾呼:“该议院面前的问题是这个国家的一个可怕时刻的问题,就我而言,我认为这就是一个要自由还是要奴隶制的问题……我不知道别人会走哪条路,但就我来说,不自由,毋宁死!”这句话在当时以及后世都成为争取自由者的经典格言。当他得到弗吉尼亚总督邓摩尔勋爵已经扣押了殖民地军火物资的消息后,立即动员当地民兵进行应对,这件事就发生在列克星敦和康科德战斗发生的1775年4月19日这一天。随着独立战争开始,弗吉尼亚议会选举亨利为大陆会议成员。1776年亨利返回弗吉尼亚,在该年5月新的州宪法制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殖民地变身为州的弗吉尼亚选举亨利为第一任州长,他共担任了4届州长。在1780年代后期的宪政危机中,亨利对于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持怀疑态度,在听说了1787年制宪会议内秘密讨论的内容后,据说他以轻蔑的口气说:“我闻到了一只耗子。”联邦成立后,亨利退出了政治舞台,1795年华盛顿总统曾想提名他担任国务卿,但遭到他的拒绝。亨利于1799年6月6日去世,终年62岁。[2]

来自南卡罗来纳的亨利·劳伦斯是下南部地区产生的重要革命领导人。如前文所述,此人1724年出生于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顿,长大后从事商业贸易,逐渐成为大种植园主和大商人。印花税危机期间,他曾被怀疑是印花税承销商,他的家院遭到激进分子的搜查。不过在1767年汤森税出笼后,英国海关当局扣押了劳伦斯的两艘船,劳伦斯撰文批评皇家官员。1775年劳伦斯当选为第一届南卡罗来纳省大会代表,随后被选为安全委员会主席。1777年6月被挑选为南卡罗来纳参加大陆会议的代表,该年11月接替约翰·汉考克担任大陆会议主席。劳伦斯担任此职1年多时间后辞职。1780年他被任命为特使去荷兰谈判商业条约,赴欧途中在纽芬兰海面被英海军抓捕, 1780年10月至1781年12月被囚禁在伦敦塔内。后美方用在约克敦战役中投降的英军将军康沃利斯将其交换出来,任命他担任和谈代表,劳伦斯与约翰·亚当斯、本杰明·富兰克林和约翰·杰伊一起与英方谈判签订了《巴黎条约》。此后他退出公共生活,专心经营自己的种植园。[3]

在美国革命中,奴隶主集团控制的南部实际上发挥了关键性领导作用,“在向乔治三世提交陈情,在表决赞成独立,在接受《独立宣言》,以及在作为几次关键性战役的战场所做出的贡献等方面,南部担当着领导角色”。[4]在1763年后北美殖民地与英国进行的政治辩论中,南部殖民地进行的论战努力与新英格兰人的努力旗鼓相当,远远走在中部殖民地人的前头。北卡罗来纳指责1764年的《蔗糖法》是一种征税,违反了英国宪法。一年后帕特里克·亨利在弗吉尼亚对英国的《印花税法》发出了最尖刻的指控。1774年弗吉尼亚的佩顿·伦道夫成为大陆会议的首任主席。到1774年,在政治立场论辩中,弗吉尼亚的托马斯·杰斐逊和北卡罗来纳的詹姆斯·艾尔德尔都宣称英国议会的权力仅限于大不列颠,北美13个殖民地与母国一样都是英帝国的平等成员,这就实际上提出了英帝国是一个联邦的概念。在北美走向独立的抉择中,又是南部发挥了领头作用。1776年4月12日,北卡罗来纳第一个授权其参加大陆会议的代表支持独立。5月弗吉尼亚指示其参加大陆会议的代表提出赞成独立的决议。6月7日,理查德·亨利·李提出了主张独立的决议。托马斯·杰斐逊成为《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马里兰和南卡罗来纳行动较缓,但最终也还是做出了赞成独立的选择。在南卡罗来纳做出决定后,佐治亚便也跟随着赞成独立。[5]

中部和北部的领导人中也有一些人是奴隶主,“自然而然,南部的革命领导人,像华盛顿、杰斐逊和麦迪逊都拥有奴隶;但是很多北部的革命家,像波士顿的约翰·汉考克,纽约的罗伯特·利文斯顿和费城的约翰·迪金森,也都拥有奴隶。美国革命前夕费城市长拥有31个奴隶”。[6]约翰·汉考克出生于马萨诸塞牧师家庭,9岁成为孤儿,被家境富裕的叔父托马斯·汉考克收养。1754年他17岁时就从哈佛毕业,然后进入商界工作。1764年其叔父去世后,他继承了叔父的家产和生意,成为殖民地首屈一指的大富翁。美国革命时期,汉考克在多个方面做出了贡献。革命爆发前,作为一个商人,汉考克是《印花税法》最坚定的反对者,他与塞缪尔·亚当斯一起组织了“自由之子”抵抗《印花税法》。1767年6月在英议会通过针对殖民地生产的玻璃、铅、造纸和漆征税的《汤森法案》之后,汉考克拒绝让英国海关官员登上他的贸易船只进行检查,其他商人也纷纷效仿他的做法。1769—1771年汉考克担任马萨诸塞议会的议员。波士顿惨案发生后,他担任了波士顿市成立的波士顿大屠杀事件调查委员会主席。1768年他的商船“自由号”被指控走私甜酒,被英国海关扣押。负责执行《强制法案》的英国将军托马斯·盖奇命令汉考克和亚当斯到英国去受审。保罗·里维尔星夜骑马去通知汉考克和亚当斯英军要来抓捕他们的消息,由于里维尔的提前告知,他们两人逃到了费城。1774年10月14日,汉考克当选为马萨诸塞省大会的主席和安全委员会主席,该机构表决在马萨诸塞招募1.2万名军人。汉考克在1775—1777年担任第一届和第二届大陆会议的主席。作为会议主席,他是第一个在《独立宣言》上签字的人。此外,战争期间他还担任过少将,指挥马萨诸塞民兵在罗得岛地区作战。他参加了1787年的制宪会议,推动马萨诸塞批准联邦宪法。他是马萨诸塞的首任州长,在1780—1785年和1789—1793年共担任了9年州长,1793年10月18日去世,终年56岁。[7]罗伯特·利文斯顿出身于纽约的世家豪门,他积极支持革命事业,被大陆会议任命为起草《独立宣言》的5人委员会成员之一。他分别于1775—1776年、1779—1781年和1784—1785年担任纽约州在大陆会议和邦联国会的代表,是最积极活跃的人物之一。1781年大陆会议设立外务部时,利文斯顿被推选为首任外务卿,在这个位置上利文斯顿不仅设计了美国的外交战略,而且帮助稳定了邦联政府,他担任这一职务到1783年5月。在那些不在大陆会议任职的时间里,利文斯顿负责督察在纽约的战争活动,并担任该州最高司法长官。利文斯顿对于纽约新宪法的制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1788年他为批准联邦宪法发挥了重要作用。[8]约翰·迪金森是一名保守的革命领导人。1732年11月8日出生于马里兰,一生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宾夕法尼亚和特拉华,在这两个殖民地的议会中担任议员。他在伦敦学习法律,但在费城从事法律服务。迪金森反对1764年的《蔗糖法》和1765年的《印花税法》,撰写小册子呼吁英国商人支持殖民地的主张,为此宾夕法尼亚1765年选派他去参加印花税大会。在1764—1775年的抵抗运动中他反对使用武力。1768年他出版了一本题为《一个宾夕法尼亚农场主给英国殖民地居民的信札》的宣传册子,反对1767年英国议会决定征收的汤森税。尽管迪金森实际上不是一个农场主,但是他的信札还是表明他对英国历史和法治原则的认识,他用英国的历史和法治原则来为北美殖民地人的自由理念辩护,表达对腐败的担心和抵抗专断法律的必要性,不过他不主张使用武力抵抗。1774年后期他成为大陆会议成员,领导向英王请愿活动,呼吁和解与缓和危机,他也是第二届大陆会议成员,但是投票反对独立,拒绝在《独立宣言》上签字。不过,独立战争期间他参加了美军的战斗,1779年被从特拉华选进大陆会议,1781年在特拉华和宾夕法尼亚都被选为首席行政官。迪金森以特拉华代表的身份参加了1787年制宪会议,并积极推动宪法的批准。此后他退出公共生活,1808年2月14日去世。[9]

在美国革命的最后一项重大行动——联邦宪法的制定过程中,奴隶主精英们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对参加1787年制宪会议的代表进行粗略梳理可以发现,来自南部的代表都属于奴隶制的直接和间接受益人。在制宪会议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南部州是弗吉尼亚和南卡罗来纳。弗吉尼亚的代表中除了华盛顿、麦迪逊和梅森这三个领袖人物外,还有4个人。此4人中一人是约翰·布莱尔,他1732年出生于威廉斯堡,父亲约翰·布莱尔是一名殖民地官员,叔叔詹姆斯·布莱尔是威廉玛丽学院的创建人和首任校长。约翰·布莱尔毕业于威廉玛丽学院,然后到伦敦的中殿(Middle Temple)学习法律。此后在威廉斯堡从事法律业务。1766—1770年他担任威廉玛丽学院在殖民地议会的代表,1770—1775年任殖民地参事会的秘书。第二位詹姆斯·麦克鲁格,此人1746年生于弗吉尼亚的汉普顿,1762年从威廉玛丽学院毕业后,到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1770年毕业后又到巴黎和伦敦从事医学研究,1773年返回弗吉尼亚,独立战争时期担任民兵部队的医生。第三位是埃德蒙·伦道夫,他1753年8月10日生于弗吉尼亚的威廉斯堡,先在威廉玛丽学院受教,后又在父亲的教导下研究法律。美国革命发生后,父子选择了不同立场。父亲约翰·伦道夫效忠英王,1775年追随皇家总督邓摩尔勋爵去了英国,而埃德蒙·伦道夫则成为了乔治·华盛顿的副官。第四位是乔治·怀斯,他1726年生于弗吉尼亚伊丽莎白县巴克河畔的家庭种植园。他年少时父母双亡,在哥哥托马斯的监护下长大成人,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后来哥哥送他到乔治王子县跟随一个叔叔学习法律。1746年20岁时进入律师界。[10]这4个人都来自富贵之家。南卡罗来纳的代表则都是种植园主。一个是皮尔斯·巴特勒,他1744年出生于爱尔兰的卡罗县,父亲理查德·巴特勒爵士是英议会议员。皮尔斯·巴特勒从军来到北美。1771年娶了南卡罗来纳大种植园主的女儿玛丽·米德尔顿后辞去军职,定居到南卡罗来纳查尔斯顿地区开始种植园主生活。另一个是查尔斯·平克尼,他是查尔斯·科茨沃斯·平克尼的第二代堂弟,1757年生于南卡罗来纳查尔斯顿。他的父亲查尔斯·平克尼上校是一个富有的律师和种植园主。他在1782年去世后给这个儿子留下了位于查尔斯顿郊外的种植园。查尔斯·平克尼在查尔斯顿接受教育,1779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再一个是查尔斯·科茨沃斯·平克尼,他1746年生于查尔斯顿显赫的种植园主家庭。7年后就随被任命为南卡罗来纳代理人的父亲去英国。在英国受到良好教育,并游历欧洲。1769年返回家乡。独立战争时期参军,官至准将。最后一个人是约翰·拉特里奇,他1739年生于南卡罗来纳查尔斯顿附近一个大种植园主家庭,父亲是爱尔兰移民、医生。约翰·拉特里奇受教于伦敦中殿,返回查尔斯顿后从事法律业务并经营种植园。[11]

来自南部其他州的制宪会议代表也不是社会上的普通人。他们或是出身富贵,或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跻身富贵之列。佐治亚的代表中,第一位是亚伯拉罕·鲍德温,此人1754年出生于康涅狄格,父亲是一个铁匠。他1772年毕业于耶鲁学院,三年后成为教士和耶鲁学院的教师,1779年参加大陆军。战后转而研究法律,1783年获准进入法律界。不到一年他迁移到佐治亚从事法律业务,并获得大片土地。第二位是威廉·菲尤,他生于1748年,他父亲的家庭在1680年代从英格兰移民到宾夕法尼亚,后来父亲又迁移到马里兰,定居在巴尔的摩附近的农场,威廉·菲尤就出生在这里,10岁时父亲又迁移到北卡罗来纳。在那里参加了自定约章运动,反对皇家总督,结果他的哥哥被绞死。1776年迁移到佐治亚进入律师界。独立战争爆发后,他参加了军队,担任骑兵中校。同时他进入政界,1776年被选为佐治亚省大会议员,还两次分别在1777年和1779年担任佐治亚议会议员,同时他还是州行政委员会成员,担任测量官和印第安人事务专员。1780—1788年担任大陆会议和邦联国会代表。第三位是威廉·休斯顿,他1755年生于萨凡纳,他的父亲帕特里克·休斯顿爵士是佐治亚参事会成员。休斯顿在伦敦的内殿(Inner Temple)受过教育。独立战争爆发后返回佐治亚。休斯顿家族的很多人一直是佐治亚殖民地的高官,独立战争开始后仍然效忠英王,不过威廉·休斯顿倡导捍卫殖民地的权利。第四位威廉·李·皮尔斯1740年生于佐治亚,但生长在弗吉尼亚,独立战争时期担任纳撒尼尔·格林将军的副官。[12]在北卡罗来纳的代表中,第一位是威廉·布伦特,他1749年生于北卡罗来纳大种植园主家庭。独立战争时期参加北卡罗来纳军队。1780—1784年担任北卡罗来纳下议院议员,1788—1790年担任北卡罗来纳上议院议员,还分别在1782—1783年和1786—1787年担任大陆会议议员。第二位是威廉·理查德森·戴维,他1756年生于英国。1763年阿奇伯德·戴维带着他的儿子威廉来到南卡罗来纳的瓦克斯霍,在这里威廉被担任长老会教士的舅舅威廉·理查德森收养。戴维在新泽西学院受过教育。独立战争时期参军。独立战争后分别在1786年和1798年当选为北卡罗来纳议会议员。第三位亚历山大·马丁1740年生于新泽西的亨特登县。年少时父母迁移到了北卡罗来纳。马丁1756年从新泽西学院毕业,前往索尔兹伯里创业,先是经商,后转而担任官职,担任过治安法官、检察官,在1774—1775年担任索尔兹伯里区法官。第四位老理查德·多布斯·斯佩特1758年生于北卡罗来纳富贵之家,8岁成为孤儿,监护人送他到爱尔兰接受了良好教育,并就读于苏格兰的格拉斯哥大学,1778年回到北卡罗来纳。第五位休·威廉森1735年出生于宾夕法尼亚,1757年毕业于费城学院。担任过教士,学习过医学。独立战争爆发后定居到北卡罗来纳的艾登顿从事与印第安人的贸易。[13]在马里兰的代表中,第一位丹尼尔·卡罗尔1730年出生于马里兰富贵天主教徒家庭。曾到欧洲受教育,返回马里兰后娶了堂妹埃莉诺·卡罗尔为妻,成为一个种植园主。1781年卡罗尔进入政界,当选为大陆会议代表。第二位丹尼尔·圣托马斯·珍妮弗1723年生于马里兰的查尔斯县。关于他的童年和教育人们知之甚少,但成年的珍妮弗在安纳波利斯附近拥有大片土地。此人没有结婚,他的朋友圈中有乔治·华盛顿。1773—1776年任马里兰皇家总督参事会成员。第三位卢瑟·马丁1748年生于新泽西,1766年从新泽西学院毕业后迁移到马里兰。后又学习法律,1771年在弗吉尼亚进入律师界。独立战争期间在马里兰积极参加政治活动,1778年初被任命为马里兰的首席检察官。第四位詹姆斯·麦克亨利1753年生于爱尔兰,在都柏林受过优质教育。1771年移民到费城。独立战争时期担任军医。1781—1786年担任马里兰参议院议员,这期间的1783—1786年还担任大陆会议代表。第五位约翰·弗朗西斯·梅瑟1759年生于弗吉尼亚,在威廉玛丽学院受教,独立战争时期参军。1782年梅瑟当选为弗吉尼亚参议院(the Virginia House of Delegates)议员,该年12月又被选派为弗吉尼亚在大陆会议的代表。1785—1786年再次回到弗吉尼亚参议院担任议员。1785年娶了索菲亚·斯普里格,不久迁移到马里兰的安妮阿伦德尔县,1787年作为马里兰的代表参加了制宪会议。[14]在特拉华的代表中,第一位理查德·巴塞特1745年生于马里兰。父亲是个酒店主。在父亲抛弃母亲后,巴塞特被一个亲戚彼得·劳森收养,后来继承了他的波西米亚庄园(Bohemia Manor)。他到费城学习法律,1770年获准在特拉华从事法律服务,成为律师和种植园主。第二位小顾宁·贝德福德1747年生于费城,1771年毕业于新泽西学院,成为律师,不久迁移到威尔明顿。独立战争时期参加过大陆军。战后担任过州议员和邦联国会议员。1784—1789年担任特拉华的首席检察官。第三位雅各·布鲁姆1752年生于特拉华的威尔明顿。父亲是一个铁匠和农场主。布鲁姆在地方上接受教育,后追随父亲经营农场,并进入商业界和地产界。在1784—1786年和1788年担任州议会议员。第四位乔治·里德1733年生于马里兰,父亲是一个小地主,母亲是种植园主之女。1753年里德进入律师界。独立战争时期担任特拉华议会发言人。作为特拉华代表的约翰·迪金森,如前文所述,是来自宾夕法尼亚的奴隶主。[15]

奴隶主群体中不仅涌现出了像华盛顿、杰斐逊和麦迪逊以及其他一些声名较小但同样发挥了重大影响的全局性领导人,而且提供了更多的地方性领导人。实际上,从针对英议会的抗议运动到独立战争,直到最终创建联邦共和国,南部地区的组织、动员和领导活动一直在奴隶主政治精英的主导下进行。美国学者詹姆斯·K.马丁通过对美国革命时期领导人的家庭背景进行分析发现,参加美国革命的人中其社会来源要比殖民地后期的行政官员和效忠分子的社会来源更加多样且地位更低些。如表2-1所示,在担任行政官员的群体中,大约效忠分子中的60%,以及在殖民地后期行政官员的49.3%,来自社会第一等级,但是成为革命者行政官员的人中仅有31%来自社会第一等级。按估计殖民地时期和美国革命时期20%的美国家庭属于第一或第二等级,那么88.7%的效忠分子和83.1%的殖民地后期的行政官员有着优越的家庭背景。近70%的革命者有着相似的高贵出身,但是他们中的多数即38.8%是来自第二等级。最显著的是,成为革命者的行政官员那类人其社会来源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个等级之间的分布大体平衡,而殖民地后期的官员和革命时期的效忠分子的社会来源主要是第一和第二等级,且第一等级最多。[16]这里应该注意,即使是在革命者行政官员中,也没有人来自第四等级。这些数字表明,美国革命并不是社会最底层的阶级对上层的革命,这场革命并未改变中上层阶级主宰政权的局面。在南部社会,政治精英来自奴隶主家庭,所以南部的革命运动自然就成了奴隶主领导的运动。

表2-1 美国革命时期行政官员的社会来源[17]

奴隶主集团成为美国革命的主导力量,是由美国革命发生的特点决定的。“美国革命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危机的产物,建国精英以‘自由的危机’为核心的‘危机’想象,成为进行革命动员、推进国家建构的主导话语。根据这种‘危机’话语,英国对殖民地的征税和其他举措,并非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对自由的严重威胁;独立战争则是一场抗击暴政、决定自由命运的战争。”[18]北美的反英运动是一个矛盾逐渐激化、冲突逐步升级的过程。当七年战争结束后英国决定加强对北美殖民地的管治时,殖民地的反应是争取享有英国臣民的权利,斗争的方式是抵制英议会的立法,进行辩论和向英国国王和议会请愿。这种斗争方式一直坚持到第二次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才告终,此后才是彻底诉诸武力争取脱离英国实现独立。抗议活动主要是由殖民地议会领导进行的,而殖民地议会成员来自富裕家庭,在南部就是奴隶主家庭。到了独立战争时期,新独立的南部各州政治权力仍旧掌控在奴隶主精英手中,他们派往大陆会议和邦联国会的代表又成为整个北美事务的决策成员。当然,成为美国革命领导人的奴隶主们参加或卷入各个政治事件的因缘和动机都是独特的,但作为一个群体,他们有着共同的立场。其中最重要的坚持不懈的追求和底线,就是捍卫他们的蓄奴利益。他们不言而喻的原则是,奴隶制是不可触碰的底线,这场革命无论怎样发展,都不能以损害奴隶制为代价。

二 奴隶主集团领导革命的动机

为什么北美的奴隶主,尤其是南部奴隶主会积极领导美利坚革命?为什么这些在日常生活中奴役他人的奴隶主们会宣扬自由人权?这是美国历史研究中一个历久弥新的课题。早在美国革命时期,就有人提出奴隶制使得北美奴隶主对于维护自己的自由高度警觉。戴维·拉姆齐在1789年出版的《美国革命史》中指出:“在南部殖民地,奴隶制培养了一种自由精神。享受着个人自由的奴隶主们对于他们的自由既感到自豪也倍加珍视。在他们的心目中,自由不仅仅是一种享受,而且是一种地位和特权。在他们身上,既有支配者的高傲,又结合了自由精神。当他们相信大不列颠的要求使得他们堕落到与那些依附与服从他们的人相同的境地时,没有什么比这种想法更能激起一个种植园主去反对大不列颠的要求了。他们对于遭受像他们与自己的奴隶之间存在的那种关系的对待同样感到耻辱。”[19]20世纪的历史学家则更愿意从利益角度来解释革命家的动机。比尔德对美国宪法的制定进行经济解释,将宪法的制定说成是利益集团维护自身利益的创举。当代美国史学界对革命领导者,尤其是南部奴隶主领导革命的动机也进行了利益分析。

美国革命实际上就是一场权力利益冲突,“这场革命不仅标志着宪政理论的冲突,还是两个对立的权势集团之间的竞争。英国人明白他们需要扩大对殖民地的控制,而美利坚人决心要保持他们已经享有的自主地位”。[20]不过应该看到,南部奴隶主加入革命阵营,就个人利益而言,并不是必须的生活选择。英国的政策并没有直接危及他们的个人利益。促使殖民地政治精英走上反英道路的根本因素,是奴隶主作为北美地方社会的主人,与以英帝国主人自居的英国统治集团之间的利益诉求,发生了直接的矛盾对立。这种对立在双方的互动中不仅没有化解反而愈演愈烈,最终走到彻底决裂的地步。当然,在这场重大的政治运动中北美社会内部是分裂的,奴隶主集团也不是万众一心、团结一致。美国革命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场内战,那些拥护反英独立的人与坚持效忠英王的人进行了激烈的政治争辩和残酷的战场厮杀。在这场争夺未来前途的斗争中站到了反英阵营的人,除了政治信仰支配的原因外,还有现实利益驱动的原因。也就是说,奴隶主精英们在领导美国革命过程中有着政治信仰和现实利益的双重考量。

领导美国革命的政治精英大多来自北美政治权力阶梯的下层。北美殖民地政治权力格局中上层与下层的分化与矛盾是助长反英斗争生发的因素之一。权力阶层内上下层之间的矛盾是由绝大多数下层政治人物无缘晋升造成的。成为美国革命领导群体的那些人,多数是在经济和政治生活中追求积极进取的人。然而殖民地政治机制阻碍了绝大多数低级政治职位的人向高级职位的晋升。随着殖民地社会经济的成长,北美社会形成了自己的精英阶层。但是殖民地职位有限,高级官职更少,只有极少数与总督和英国官员有人脉关系的人才有可能升迁到高级官职,这些人往往出自殖民地的豪门巨富家庭,或来自英国的禄虫(placeman),这是一种专门以担任官职谋生发财的人。而财富和势力较小家庭的有才干之人则很难晋升到高级官职。这样一来,“其结果是,通向高级官职的渠道被殖民地的受宠者和非本土的禄虫闯入者所堵塞,他们在过于长久的时间内(任期不受限制)占据了过多的官位(一人多职)。如果一个杰出的公民想要得到一个高级官职,他就必须知道谁是关键人。否则的话,他的命运最好的情况也就是长期受命于殖民地下议院(这取决于选举者的态度)。正是在殖民地政治结构的这个层面上人们的不满积累了起来”。这种官位晋升取决于人脉关系的官场机制,自然就会在人数更多的低级职位的政治人物中间滋生不满之情。因为,“成为高级官员的人通常是贵族群体中那些在英帝国有势力和人脉的人,因此他们中的很多人能够在官僚阶层中升迁。而低级官员通常缺少这种人脉交往。这些人发现,因为人生经历、兴趣和交往面更为狭窄,他们被困厄在下级议会层面。他们没有处在有任命权的高层官员能够注意到的位置上。但是,作为下议院议员,他们能够与其他与自己一样的人交往,结成反对派,侵犯寥寥无几的那些地位上升到高层的受宠者的特权,在时机到来时挑战帝国政治的整个计划。对于这些人来说,新的帝国限制情非所愿,政治流动性的缺乏强化了他们的这种意识。这样,正如实际发生的那样,一旦官僚阶层上层的那些极少数受宠者不得不去执行帝国的新计划时,缺少流动性就成为派别创立的一个前提条件,并成为革命爆发前政治界中一个激发更大不稳定的刺激因素,高层官员变成了造反的低级官员发泄愤怒的具体目标”。[21]

对殖民地参事会构成的分析同样显示了这种政治生态。“多数参事出身于权贵家庭。到1763年,除了佐治亚以外,其他所有殖民地都已历时长久,显著的经济成长一直鼓励着人们谋取财富。大规模的商业农耕和广泛的贸易创造了一个人数不少的大地主、大商人阶层,与此同时一些官员和专业职业者也获得了很多财产。有些家庭到此时已经富过几代,且还在巩固着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权力。不过,北美仍然是一个开放社会,仍有新人物继续崛起,从一文不名之辈快速成为巨富之人,并且几乎是毫不迟疑地进入社会的最高层。”可是这种能够一步登天的人毕竟寥寥无几,绝大多数参事还是出自富豪之家。“除了佐治亚之外,几乎所有的参事都是本土出生的。这样,这些权势机构就被地方的社会和经济显贵所支配,他们利用自己的地位来加深自己的政治根基。尽管外来新人并未完全被排斥掉,但是这些外来新人只是分得很小一份权力,再则,这种通常接纳的新人也变成了殖民地贵族的一部分。”到了殖民地后期,殖民地政治权力结构变得僵硬。尽管政治官职的向上流动渠道并未被完全封死,但是参事们几乎完全来自极为有限的社会显贵家庭。那些在1760年代和1770年代崭露头角的人物,原本是不可能登上权力顶峰的。“实际上他们的利益常常遭到反对,他们的雄心抱负受到一小撮参事们的挫败。可能就是他们的心怀不满促进了这场爆炸性革命的发生。”[22]也就是说,实现个人的政治升迁是一些人推动和领导反英斗争的不言自明的心机。

18世纪后期北美政治权力阶层内部在对待殖民地扩张问题上发生了分裂,而走上反英之路的那些革命领导人多是主张殖民地扩张之人。“在各个殖民地,革命运动都是由一个上层阶级中那个具有扩张意识的派别所领导的。他们这些人的见解形成于1763年之前,法国和印第安人战争之后发生的经济萧条加深了他们的信念。时至1750年代,所有殖民地的显贵们都分裂成了扩张主义者和非扩张主义者帮派,每个集团都遵循一种构思相当缜密的意识形态。在杰出的扩张主义者中,马萨诸塞有汉考克派和奥蒂斯派,纽约有莫里斯派和利文斯顿派,宾夕法尼亚是本杰明·富兰克林和托马斯·威林,南卡罗来纳是克里斯多夫·加兹登和亨利·劳伦斯。在非扩张主义者的领袖人物中,海湾殖民地是哈钦森党人和奥利弗党人,纽约是菲利普党人和德兰西党人,宾夕法尼亚是阿贝尔·詹姆斯和彭伯顿党人,南卡罗来纳是威廉·雷格和小威廉·布尔。在各个殖民地这种派别分裂的界线都是定居格局、商业投资的性质以及宗教差别的反映。”这两个派别的分歧在于他们对北美社会的发展愿景相异。“扩张主义者相信新世界的物产丰饶,对于任何限制他们开发新世界财富自由的政权都准备加以反抗。这种观点在所有殖民地都有出现,出现的时间都不晚于1750年代,这种观点影响着像富兰克林和加兹登这样一些未来的爱国者的行为。从1740年代开始,富兰克林就为加强宾夕法尼亚对法兰西人和印第安人的防卫而努力,他在1750年代的著述中就有对扩张主义者意识形态十分细致的申论。在多部著作中,他惊叹美利坚人口的快速增长,对西部大唱赞歌。在1754年的一本小册子中富兰克林宣称,由俄亥俄河流域和大湖区各个支流环绕的地区,‘必然……成为一个人口繁茂、势力强大的自治领’。与富兰克林相似,加兹登在1750年代发挥他作为商人、立法者和军人的能量,推动南卡罗来纳军队对切罗基人的战争。1763年之前扩张主义者对针对法兰西人、印第安人和西班牙人的战争有着饱满的热情,正像他们随后在抵抗他们的祖国中那样热情饱满。”1760年代的经济萧条刺激了所有殖民地扩张主义者更加坚定地争取扩大殖民地人的权利。七年战争结束后,经济衰退长久持续。“艰难时代影响着革命者的抗议,扩张主义者在1760年代倡导的很多措施,如不消费、不进口以及鼓励制造业活动,其用意都既是为了增强经济实力,又是旨在抗议英议会法令的颁布。还有,在扩张主义者的倡导下,主要核心城市的商人们聚拢起来,对英国的重商主义体系表达了广泛的批评。”那些非扩张主义者的思想意识也是在1763年之前就已经形成了,“像托马斯·哈钦森、德兰西派或威廉·雷格这些在革命危机中仍旧是忠于不列颠的人,他们的态度可以追溯到1750年代甚至更早时期。例如,哈钦森在1745年就批评马萨诸塞做出的进攻路易斯堡的法兰西人要塞的决定,称这次战役为‘鲁莽行动’。在1750年代,他反对扩张主义者所要求的防卫拨款,呼吁实现‘一种可容忍的和平’。与此相似,纽约的德兰西派在1740年代反对总督乔治·克林顿进行反对法兰西人的战争努力,在1750年代对于总督威廉·雪莉的计划进行高调批评。在南卡罗来纳,被总督威廉·亨利·利特尔顿恶称为‘有傲慢无礼、喜于争讼精神’的威廉·雷格,不遗余力地限制该殖民地参与对法兰西人与印第安人的战争。在各个殖民地,无论在1763年之前还是在1763年之后,反扩张主义者都不愿支持反对美利坚的敌人的战争”。不过,弗吉尼亚的非扩张主义者没有像其他殖民地的非扩张主义者那样最终选择效忠英国。“在老自治领之外,绝大多数非扩张主义者把他们的命运与不列颠绑在了一起,而在弗吉尼亚这些人至少对爱国者的事业给予了勉强的支持。弗吉尼亚与其他殖民地的不同之处,是它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在所有殖民地,革命运动都动员了贫穷的公民,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表达他们长期抱怨的论坛。不过弗吉尼亚没有大城市,因此也就幸免于躁动不安的城市下层阶级造成的问题。再则,该殖民地的种植园主对那些比他们贫穷的地主和佃农的控制显然很成功。而在绝大多数其他殖民地,显贵们不太能够遏制小农场主和城市下层阶级逐渐增加的要求。因此,在弗吉尼亚以外的殖民地,对社会动荡的担忧使得非扩张主义者更加不愿去反对英国。其结果就是这个上层阶级集团的效忠主义。但是在弗吉尼亚社会相对安静,非扩张主义者能够承受留在革命运动中的风险。”[23]

切萨皮克地区的种植园主成为反英斗争的领军人物,与他们的经济境遇艰难也有关系。七年战争之后,切萨皮克地区的种植园主遭遇双重经济危机。“首先是1760年代源自战后萧条的经济衰退,其次是继1772—1773年英格兰和苏格兰发生的银行大破产之后出现的烟草价格巨幅下跌近50%。”烟草种植园主多数是通过向英国商人贷款生产烟草,由英国商人代理销售烟草,以赢利来偿还贷款并获利的。烟草经济的萧条使得烟草种植园主陷入债务泥潭不能自拔。在弗吉尼亚的部分县,债务诉讼成倍增加,没收抵押品和监禁债务人的事例大幅度增加。当然不是所有的种植园主都面临着破产,那些精明强干富有远见的人,比如乔治·华盛顿,就通过农业生产多样化来力争摆脱单一依靠烟草生产形成的困境。华盛顿的确是成功了。但是绝大多数种植园主没有华盛顿那样的睿智和冒险精神。他们仍旧固守着烟草生产。随着他们的负债增多,越来越多的种植园主把自己的艰难怪罪到英国的商业法律之上。17世纪中期英国开始施行的《航海条例》规定,殖民地的产品只能通过英国船只运到英国,这就剥夺了殖民地人获取更广阔市场的可能,对于烟草种植园主来说,这意味着他们的烟草不能自由地运输销售到英帝国以外的市场。处在经济困厄之中的种植园主本来已经对英国心生抱怨,恰恰又碰上英国出台加强对殖民地管控的政策,自然导致抵触情绪产生。在他们看来,他们的烟草生产似乎走进了死胡同。七年战争后英国不允许白人定居地向西部扩张,这样种植园主就不可能到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的新地区种植烟草。投资制造业也不可能,因为英国禁止美洲殖民地制造业生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种植园主能够以不菲的价格出售他们多余的奴隶劳动力,他们至少可以逃脱令他们喘不过气来的金融负债。但是伦敦已经否决了弗吉尼亚最近通过的旨在制止进口奴隶的法律,这种法律旨在通过操纵供需以使陷入绝望之中的种植园主能够以赢利的价格出售他们的奴隶财产。很多切萨皮克地区的种植园主逐渐得出这个结论,即只要他们仍然处在英国霸权的统治之下,他们就是骑在虎背上走向毁灭”。[24]切萨皮克地区种植园主中普遍存在的这种对英国的不满心理,自然就极易导致采取反英行动。当然,“在革命前夕,英属北美殖民地并不存在明显的政治动荡或社会危机。生活在这里的欧洲裔居民,多数早已摆脱了生存危机,其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都有一定的保障”。[25]如果说普通白人都无生活之忧,种植园主就更有优越生活的保障。促使弗吉尼亚种植园主走向与英国决裂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奴隶制的存在使得他们想象出了自己即将遭受英帝国奴役这种可能性。

弗吉尼亚的奴隶主政治精英们对奴隶制问题的高度敏感就是促使他们走向更激进反英方向的因素。在殖民地与英国的冲突难以缓解、愈演愈烈之时,1775年4月下旬,弗吉尼亚的皇家总督约翰·默里,即邓摩尔勋爵(Lord Dumore)发出威胁性警告,宣称如果他为了镇压造反征召军队的话,相信“所有的奴隶将站在政府一边”。5月1日,他写信给达特茅斯伯爵表示,一旦提供给他武器和军火,他就能从印第安人、黑人和其他人中间征集到一支军队,用于对付弗吉尼亚的造反者们。6月8日,邓摩尔总督放弃威廉斯堡,庇身到停泊在约克顿的战舰“抚威号”上。11月14日,邓摩尔正式发布了他于该月7日制定的公告,宣布所有造反者的契约仆、黑人和其他人,只要参加英军,就可以获得自由。为了阻止黑人奴隶逃奔自由,弗吉尼亚白人社会在进行战争准备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奴隶的威胁恐吓。1775年11月17日《弗吉尼亚卫报》发表一封读者来信,呼吁并警告黑人不要参加邓摩尔的军队。信中提出应该告诉黑人,英国的大臣拒绝停止奴隶贸易,证明与美利坚主人相比,英国才是更大的敌人。如果殖民地被打败,他们就会被卖到西印度地区。还应该告诉奴隶,邓摩尔对他自己的黑人奴仆很残暴。黑人应该期望在来世过上更好的生活。11月24日该报又刊登了意思相同的另一封读者来信,建议告诉奴隶,邓摩尔只是建议解放那些能够为他拿起武器的人,听凭他们的主人惩罚报复年迈者、体弱者、妇女和儿童,而且在英军那里他们的处境还不如在主人这里。这份报纸警告:“你们黑人们,不要受这份公告的诱惑毁灭掉你们自己。”12月8日弗吉尼亚制宪会议任命一个委员会准备回应邓摩尔的公告。5天后该委员会拟好了报告,制宪会议又指示他们起草一份公告,声明逃到英军一方的奴隶只要在10天内回来便可以得到赦免,否则将受到惩罚。第二天制宪会议发布公告,指出对拿起武器的黑人将给予惩罚,但如果立即放下武器回到原职责,将被赦免。在12月初弗吉尼亚制宪会议做出决定,携带武器的奴隶一旦被抓获,即将其卖到西印度,销售得到的钱款,扣除了费用后还给奴隶的主人。那些没有能逃到英军一方的逃亡奴隶在被抓获后,如果是革命者的奴隶,就监禁一段时间后归还其主人,英国同情者的奴隶则送到锡矿劳动。[26]实际上,奴隶主政治代表们对于奴隶制问题始终是高度敏感的。乔治·梅森1776年5月在弗吉尼亚代表会议上提出的《权利宣言》中有这样一段话,“依据自然所有人同等自由和独立,拥有一些固有的权利,他们不可能通过任何契约剥夺或解除他们后代的这些权利。即享有生命和自由”。结果招致一些代表的激烈反对,反对者认为这段话意味着对奴隶制的谴责,甚至是在法律上取缔了奴隶制。在他们的要求下,在这段话中的“权利”一词后插入了“在他们进入一个社会状态(a state of society)之时”这样一个条件句,使这句话的意思变成了“在他们进入一个社会状态之时固有的权利”,这样在他们的心目中就否定了黑人享有白人拥有的那些权利,因为在他们看来,黑人从来没有进入“一个社会状态”。[27]在杰斐逊受命起草《独立宣言》时,他在草稿中写有谴责英王乔治三世煽动殖民地奴隶暴动的话,可是这句话最后被大陆会议删除,对此杰斐逊和其他弗吉尼亚在大陆会议的代表均无异议。他们的这种立场选择,反映了弗吉尼亚的奴隶主政治精英对于维护奴隶管控的高度关注。在他们预感到他们对黑人的奴役制度受到了来自英国的威胁时,就毅然决然选择了与自己的祖国决裂。尽管捍卫奴隶制不是所有弗吉尼亚人选择独立的唯一原因,但是对于大多数奴隶主来说,这是一个彼此心照不宣的原因。

南卡罗来纳的奴隶主集团更是为了维护奴隶制度才走向独立的。“南卡罗来纳的奴隶主们也是被对奴隶暴动的恐惧推向独立的。他们的恐惧是由偏执妄想和邓摩尔勋爵在弗吉尼亚的行动混合引起的,但是他们的恐惧还与奴隶们的行动联系在一起。”[28]在1775年,南卡罗来纳与英国统治当局的斗争还仅限于与英国的政治精英进行争论和斗争。殖民地的种植园主和商人通过殖民地议会抵制英国试图对其财产进行征税的努力,并没有寻求脱离英国的意图。1775年1月4日亨利·劳伦斯在写给他的英国朋友理查德·奥斯瓦尔德的信中解释说,南卡罗来纳的政治领导者们寻求的仅仅是在英帝国内的“合理的自由”而不是独立,“美利坚人没有想到独立,没有一个严肃理智的人希望独立”。1775年1月“南卡罗来纳殖民地代表大会”投票批准大陆会议通过的不进口决议,任命了一个由查尔斯顿的激进分子组成的“总务委员会”来监督执行,并确定2月17日为一个公共禁食和祈祷日,随即便休会了。可是,有关英国当局有意支持奴隶反对奴隶主的传言,却引起了南卡罗来纳白人的恐慌。5月3日弗吉尼亚人阿瑟·李从伦敦来信说,已经有人向英国当局提议,给予抛弃其主人参加英军的奴隶以自由。5月29日南卡罗来纳《卫报》刊登了一封来自伦敦的信件,宣称英国派出的军舰已经驶向北美,带着“7.8万支枪和刺刀,要送到美洲,交到黑人、罗马天主教徒、印第安人和加拿大人手中。要采用一切可以使用的办法征服殖民地”。这封信的落款日期是2月10日,正是列克星敦发生武装冲突的前夕。在听到列克星敦武装冲突的消息后,南卡罗来纳人陷入狂躁激怒之中。恐惧中的人往往在联想中会变得更加恐惧和愤怒。5月12日,总务委员会号召民兵保卫殖民地,抵抗外部和内部敌人。6月南卡罗来纳殖民地代表大会再次召开。到了7月,代表大会、总务委员会和新成立的安全委员会已经直接统治了该殖民地。如果说在4月时南卡罗来纳的爱国者进行的还只是一种“不流血的、克制的反英行动”,到了此时目标已经改变,殖民地代表大会授权招募3个团的正规军,保卫该殖民地应对外部或内部威胁。6月19日,南卡罗来纳新任总督坎贝尔抵达查尔斯顿,在殖民地代表大会的默许下,城市民兵虽然列队迎接但态度冷淡。尽管名义上总督是民兵的指挥官,但是坎贝尔却根本指挥不了民兵。9月15日,面临被逮捕的威胁,坎贝尔总督逃到了停泊在查尔斯顿港口的英国军舰上。9月末总务委员会派人去见坎贝尔总督,请他返回查尔斯顿,表示只要他不反对殖民地,就会得到安全和尊敬。坎贝尔拒绝返回,宣称该殖民地已经处于叛乱中。至此,“查尔斯顿的皇家政府停止了,与旧秩序的断裂已经昭然若揭”。在弗吉尼亚总督邓摩尔勋爵发布了鼓励奴隶逃离奴隶主的通告后,尽管南卡罗来纳总督坎贝尔并没有发出同样的威胁,但是在11月底,坎贝尔所在的英军军舰舰长公开表示,英军接纳了逃亡奴隶,因为殖民地实际上已经在进行叛乱,所以这种行动是正当的,因为“使用自己的权力采取一切方法解救美利坚”是他的责任。英军这种鼓励奴隶逃离奴隶主的举措刺激了南卡罗来纳奴隶主们采取进一步行动,1776年2月11日,在总督坎贝尔离开1个多月后,殖民地代表大会任命了一个委员会创造新政府。3月5日该委员会提交了新宪法报告,经过3周争论,3月26日通过了新宪法。但是仍然没有将独立作为最终选择。南卡罗来纳第一任议长约翰·拉特里奇在向第一届议会致辞时提醒议员说:“现在的宪法只是临时性的,仅仅存在于大不列颠和美利坚的痛苦分歧得到和解之前。人们仍然怀着和解的愿望,他们仍然记得先前的友谊和密切关系,尽管为了捍卫自己的人身和财产他们现在被丑化,被作为叛乱分子来对待。”南卡罗来纳的奴隶主政治精英们在与英国决裂前夕迟疑不前,是因为“南卡罗来纳的奴隶主绅士们对于旧的殖民制度一直心满意足。在这个制度下他们得到了经济繁荣。在此制度支持和保护下他们控制了殖民地的政治。他们确实不可能成为叛乱者,因为他们不希望现状有任何改变。在1765年后的那个时代,他们抵制英国对他们‘权利’的侵蚀,追求的是保护他们习惯的在英帝国内的‘合理的自由’,而不是在英国之外实现独立。战争的爆发和随之而来的1775年春夏对奴隶的恐惧使得低地地区的领导人毫无思想准备。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担心存在英国与奴隶共谋,他们除了接收权力和取代合法的(但是现在受到怀疑的)当局,很难想象他们还能有其他什么选择。由于对他们行动的‘革命’意涵感到不自在,南卡罗来纳的爱国者便试图避免与皇家政府及其代表坎贝尔总督公开决裂”。可是,在预感到英国的镇压举措有导致奴隶起义之虞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南卡罗来纳领导人不得已选择与英国分离,以确保自己的统治地位。南卡罗来纳的独立只是为了保护内部的良好秩序。奴隶主们最终选择独立正是为了奴隶制。“如果说他们进行的是一场对外的革命,那也只是为了逃避内部革命这种灾难。”[29]

奴隶主集团维护奴隶制的心机也反映在战争期间的举措上。独立战争期间,在黑人士兵问题上的谨慎举措显露了奴隶主集团捍卫奴隶制的决心。1775年7月大陆会议建议各殖民地将身强力壮的男性组成正规军队,并没有提到是否接纳黑人。由于在殖民地时期的战争中北美曾有使用黑人士兵的先例,当1776年春危机加深,各殖民地召集民兵时,一些黑人便来参军,并被接受。参加列克星敦和康科德战斗的民兵中就有黑人。在6月17日波士顿附近的班克山之战中也有黑人。但是,这种使用黑人士兵的早期政策并没有延续下去。出于对奴隶主财产权的保护,尤其是出于对奴隶反抗奴隶主的恐惧,独立运动的领导者很快做出了拒绝黑人参军的决定。1775年6月决定组建大陆军,7月10日,大陆军副司令霍雷肖·盖茨指示征兵官不要接受任何流浪者、黑人和无业游民。大陆会议此时还没有决心排斥黑人士兵,因此在9月26日拒绝了南卡罗来纳代表爱德华·拉特里奇提出的从军队中解除所有黑人士兵的建议。但是10月8日在坎布里奇召开的有8位将军参加的军事会议中讨论了使用黑人士兵的问题,一致决定排除黑人。与此同时,新成立的各州也采取了排斥黑人参军的政策。1775年5月20日,马萨诸塞的“安全委员会”建议拒绝奴隶加入军队。1776年1月22日,马萨诸塞的《民兵法》排除了黑人、印第安人和穆拉托人。然而由于人力短缺,独立运动阵营最终不得不放弃拒绝黑人参军的政策,转而征召黑人参军。不过,这个政策还是以维护奴隶主利益为前提,虽然给予参军黑人自由,但奴隶主将获得经济赔偿。1778年2月下旬,马萨诸塞立法机构通过《征召奴隶入伍法》,规定奴隶参军后即获得自由,其主人将获得由州政府支付的一笔资金,数额按照奴隶的价值而定。1781年3月20日纽约立法机构通过的法令规定,对于提供身体健壮的奴隶参军的任何人给予赠与土地的奖励,这个奴隶须服役3年,或直到按正常程序免除服役为止。在奴隶人口众多的南部地区,只有马里兰采取了征召奴隶参军的政策。到1780年夏季,马里兰的民兵长官已经欢迎有色人种参军。1780年10月马里兰立法机关决定,年龄在16—40岁之间的身体健壮的奴隶,经其主人同意,可以参军。1781年5月10日又决定,所有自由人,包括黑人和穆拉托人,都将被征召。在弗吉尼亚,麦迪逊主张解放一部分奴隶,将其训练成军人,但是立法机构拒绝了他的建议。1777年5月6日立法机构通过的法令规定,除非其本人能够提供由县治安法官出具的自由证明,否则接受黑人和穆拉托人入伍属于非法。这项法律等于承认只有自由黑人可以入伍。[30]到了1778年底,英军加强了对南部殖民地的进攻,夺取了佐治亚的萨凡纳。接下去必然是进攻南卡罗来纳。面对着英军入侵的威胁,南卡罗来纳急于得到来自其他地区的军事支援。州长约翰·拉特里奇派遣准将伊萨克·胡格尔前往大陆会议面请军事援助。拉特里奇想要的是派遣大陆军和海军前来增援。当胡格尔到达费城时,正好大陆会议根据亨利·劳伦斯的建议设立了一个专门讨论南部防卫的5人委员会。胡格尔告诉这个5人委员会,在南卡罗来纳不可能召集大量军事人员,因为绝大多数男人都仍在家园防止黑人暴动,防止他们逃往敌人那里去。该委员会经过讨论认为应该招募奴隶参军,在征询华盛顿的意见时,华盛顿表示持怀疑态度。3月25日,该委员会将建议提交大陆会议,29日大陆会议做出决议,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招募3000名身体健壮的黑人,由白人军官指挥。大陆会议承诺给每个参军的黑人奴隶的主人1000美元,在战争期间忠实服役的黑人在交还武器后获得自由和50美元。不过大陆会议说明这个决议只是一种建议,最后决定权在这两个州。通过这个决议后,大陆会议委派亨利·劳伦斯的儿子、乔治·华盛顿的副官约翰·劳伦斯前往南卡罗来纳传达这项决议。劳伦斯于5月初到达南卡罗来纳,此时正好一支2000人的英军威胁着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顿。州长拉特里奇和枢密委员会(the Privy Council)对于劳伦斯带来的建议很不热情,拉特里奇希望得到的是大陆军的增援,而不是大陆会议的武装奴隶建议。在此紧急关头,拉特里奇和枢密委员会竟派人去与英军谈判,主动提出查尔斯顿向英军投降,换取英军承诺在战争期间让南卡罗来纳保持中立。英军军官拒绝了这个要求。幸好此时一支大陆军赶来增援,迫使英军撤退了。[31]1781年12月9日,驻守南卡罗来纳的大陆军将领纳尼萨尔·格林再次强烈呼吁征召奴隶参军,以弥补军力不足,但是再次遭到南卡罗来纳当局的拒绝。而佐治亚当局对于大陆会议武装奴隶的建议没有任何反应。南部在武装奴隶问题上的消极和反对,反映了奴隶主集团维护奴隶制的决心。

围绕北美独立战争问题而进行的英美外交谈判,由于亨利·劳伦斯在最后时刻的及时介入而增添了维护奴隶主利益的条款。在亨利·劳伦斯加入谈判之前,美方代表约翰·亚当斯和本杰明·富兰克林等人已经与英方代表就边界、渔业、战争损坏赔偿和收回债务等问题达成了协议。劳伦斯于1782年11月29日到巴黎加入谈判后,又提出了在卡罗来纳被抢夺的黑人处理问题。巧合的是,英方谈判代表奥斯瓦尔德与劳伦斯两人关系不错,曾经合伙从事大西洋奴隶贸易,在劳伦斯被英国关在伦敦塔期间,奥斯瓦尔德还出保释金保释过劳伦斯。此时朋友相会,有话好说。第二天即11月30日,双方举行会谈,奥斯瓦尔德毫不迟疑就满足了劳伦斯的要求。据参加谈判的约翰·亚当斯在日记中记述,“劳伦斯先生说应该有这样一条规定,即英军不能带走黑人或美利坚人的其他财产。对此我们意见一致。奥斯瓦尔德先生同意了”。[32]包括英军不得带走黑人条款的《巴黎和约》于1793年9月3日正式签署,这样,由于大奴隶主亨利·劳伦斯的努力,为北美独立战争画上句号的《巴黎和约》成为了一个亲奴隶制国际条约。

在建国方针的制定过程中,奴隶主政治代表更是坚定地守护着奴隶主的利益。1776年7月30日在大陆会议上,当讨论政府框架时,马里兰的代表塞缪尔·蔡斯提出将“白人”一词加入确定公民身份的第11项条款中,他宣称:“黑人是一种特殊财产,是动产。”他的讲话引发詹姆斯·威尔逊对奴隶制加以抨击,他提出:“奴隶阻止了一个国家自由人的耕作,伴随着很多不方便。”对此,南卡罗来纳的托马斯·林奇发出威胁:“如果对他们的奴隶是否是他们的财产加以辩论,那样的话这个联盟就终结了。我们的奴隶现在就是我们的财产,为什么要对他们征收比对土地、绵羊、牛马等等更多的税?”他宣称,“在我们的殖民地不能让自由人工作。自由人没有能力和意向去从事黑人所做的工作”。[33]

1787年制宪会议上,南部代表们为捍卫奴隶主的利益处心积虑地进行争辩,充分显示了奴隶主集团的意志和追求。7月23日,南卡罗来纳的代表查尔斯·科茨沃斯·平克尼公开表示,如果新宪法不保障反对解放奴隶,他将拒绝签署新宪法。他“提醒制宪会议,如果该委员会未能插入对南部诸州反对解放奴隶和对出口征税的某种保证,他为对自己州的责任所限将投票反对他们的报告”。8月21日,在讨论奴隶贸易时,南卡罗来纳的代表约翰·拉特里奇表示反对禁止进口奴隶:“他不害怕奴隶暴动,将欣然愿意免除其他州保护南部州对付奴隶暴动的责任。这个问题与宗教和人道无关,管理国家的唯一原则是利益。现在真正的问题是南部州是否将成为联邦的一部分。如果北部诸州问问他们自己的利益何在,他们就不会反对奴隶的增加了,奴隶增加了,他们作为运输者将要运输的商品数量就增加了。”南卡罗来纳的代表查尔斯·平克尼宣称,“如果禁止奴隶贸易,南卡罗来纳就绝不能接受这个方案。在所有扩展国会权力的建议中,该州立场明确并保持警惕,要将干涉黑人进口这个问题排除在外。如果让各州在这个问题上便宜行事,南卡罗来纳或许渐渐地会自己去做希望它做的事,就像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已经做出的那样”。22日弗吉尼亚的乔治·梅森发言反对进口奴隶贸易,他声称:“这种令人可憎的贸易源于英国商人的贪婪。英国政府一直制止弗吉尼亚停止这种贸易的努力。现在的问题不只关及进口奴隶的州,而是关及整个联盟。在过去的这场战争中,人们都已经经历过了拥有奴隶的不幸。如果奴隶们受到了像我们的敌人本应给予他们的那种待遇,这些人必将证明他们是我们的敌人手中掌握的危险工具。但是我们的敌人对待奴隶极为愚蠢,就像他们对待托利党人极为愚蠢那样。他提到希腊和西西里发生过的充满危险的奴隶暴动,以及克伦威尔给他派往弗吉尼亚的专员的指示,即万一获取服从的其他途径都不奏效,就武装奴仆和奴隶。他说,马里兰和弗吉尼亚都已明确禁止进口奴隶,北卡罗来纳也已实际上这样做了。如果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随意进口的话,那么这一切禁止进口奴隶的努力都是徒劳。西部人口已经在呼吁要为他们的新土地提供奴隶,如果他们能通过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得到奴隶的话,他们将让那个地区充满了奴隶。奴隶制阻止了艺术和制造业。穷人鄙视奴隶承担的劳动。他们阻止了白人外来移民,而他们才是使这个国家致富和强大的真正力量。他们给人们的言行举止造成最有害的影响。每个奴隶的主人生来就是一个小暴君。他们把天国的裁判带到这个国家,因为国家不可能在下一个世界受奖或受罚,他们必然在这个世界这样做,通过不可避免的因果锁链,上天将通过国家灾难来惩罚国家的罪恶。他抱怨说我们的一些东部兄弟出于获利的贪欲参与这种邪恶的贸易。至于那些拥有进口奴隶权利的州,现在放弃这种权利就像放弃其他很多权利一样,是恰逢其时。他坚持认为无论从哪一点来说联邦政府应该有权阻止奴隶制的增大。”就这个话题,来自康涅狄格的奥利弗·埃尔斯沃斯接话说:“由于他自己从未拥有过奴隶,他不能判断奴隶制对人的品质的影响。他说,不过,如果从道德角度来考虑,我们应该更进一步,解放我们国家的那些奴隶。鉴于奴隶人口在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增速很快,饲养奴隶要比进口奴隶代价更低,而在疾病流行的水稻沼泽地区外国奴隶供应更为必要,如果我们要像有人呼吁的那样去做,我们将对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不公。我们还是不加干涉为好。随着人口增长,贫穷的劳动者越来越多,最终达到使奴隶毫无所用的地步。届时奴隶制将不再是我们国家的一个瑕疵。康涅狄格已经决定废除奴隶制,马萨诸塞已经废除了奴隶制。至于受外部影响发生奴隶暴动的危险,将成为善待奴隶的一种动机。”埃尔斯沃斯发言后,南卡罗来纳的代表查尔斯·平克尼紧跟着发言为奴隶制辩护,他宣称:“如果奴隶制是错误的,那也会被全世界的范例所证明是正当的。他列举了希腊、罗马和其他古代国家的例子,并提到法兰西、英国、荷兰及其他近代国家对奴隶制的认可。在所有时代,人类的一半一直是奴隶。如果让南部州自己处理这件事,他们或许自己会停止进口奴隶。他自己作为南卡罗来纳公民将投票赞成这样做。任何像建议的那样要夺走这种权利的尝试,将导致对他所希望接受的宪法的严重反对。”平克尼接着说,“他坚定地认为,即使他本人以及所有他的同事们签署这个宪法,并施加他们的影响力,要获得他们的选民的同意也是徒劳的。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没有奴隶是不行的。至于弗吉尼亚,它将从停止进口奴隶中受益。它的奴隶的价值将会上涨,它拥有的奴隶多于需求。要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以这种不平等的条件结成联邦是不公平的。他说,革命前皇家对南卡罗来纳的这种恩准和对弗吉尼亚的恩准一样从未被拒绝过。他争辩说进口奴隶将符合整个联邦的利益。奴隶人数越多,使用运输业的产品就越多,消费也就越多,这样财政收入也就越多。他承认对奴隶征税是合理的,就像对其他进口货物征税一样,但是认为拒绝这一条款就是将南卡罗来纳排除在联邦之外”。南卡罗来纳的约翰·拉特里奇附和平克尼的主张,他宣称:“除非他们进口奴隶的权利未加改变,如果这个制宪会议以为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会同意这一方案,那么这种期望是会落空的。这些州的人民绝不会愚蠢到放弃如此重要的一项利益。”[34]

1788年6月11日在弗吉尼亚制宪会议上,反对批准宪法的乔治·梅森提出宪法没有保障南部的奴隶财产。他宣称:“这个政府无意保障我们的内部安全。它授权进口奴隶20多年,这样继续将那种邪恶的贸易强加给我们。继续进行这种令人憎恨的贸易不是给我们提供了安全和保护,而是每天都使我们更加脆弱。尽管这种邪恶在增长,宪法中却没有任何条款阻止北部和东部各州对我们的这类财产进行干涉。有一个条款是在20年后禁止进口奴隶,但是没有条款确保南部州现在拥有的奴隶。奴隶远非是我们希望拥有的财产,但是现在将它们夺走将使我们陷入极大困难和不幸之中。宪法中应该有一项条款确保我们在先前的法律下获得的那种财产,失去这种财产将给太多的家庭带来毁灭。”[35]

1788年6月11日在南卡罗来纳制宪会议上,赞成批准宪法的查尔斯·科茨沃斯·平克尼指出,宪法总体上保证了南部在奴隶制问题上的利益。在确定各州在国会的代表名额的人口基数时,除了自由人以外,还要再加上奴隶人口的五分之三,“这样我们就为我们的财产获得了代表权”。关于进口奴隶问题的规定,平克尼指出,“按照做出的决定,我们获得了在20年内无限制进口黑人的权利。宪法并没有宣布在那以后进口奴隶就要停止,也许还要继续进行。我们得到保证全国政府不能解放奴隶,因为没有做出这样的授权。而且各方面都承认,除了宪法明确授予的权力外,全国政府没有其他任何权力。所有没有明确授出的权力仍保留在各州之中。不管我们的奴隶躲避到美国的哪个地方,我们获得了收回我们的奴隶的权利,而此前我们并没有这项权利。简言之,将整个形势加以考虑,就我们的力量而言,我们已经为我们的这种特别财产的安全拿到了最好的条件。如果可能的话我们本来可以做得更好些,不过,整体而言,我认为这些宪法规定不坏”。[36]

三 奴隶主集团领导美国革命的得与失

独立战争历时8年,尽管实际战斗断断续续,也不是所有地区都成为了战场,但是对于卷入战争的人们来说,还是难免灾难和悲痛。小威廉·J.库珀和托马斯·E.特里尔概括道:“战争的人员代价难以精确估算。来自南部州的数千名编在大陆军和民兵队伍中的军人在战场上或被杀或受伤。他们的家人们不得不学会应对失去了这些人后的境况,在一个失去了儿子、兄弟、丈夫、父亲的世界里生活下去。尽管18世纪的战斗在很大程度上不刻意伤害平民,但是帮派战争的烈火无疑会延伸到非战斗人员那里。由于不可能获得准确的人数,所以极难评估战争相关的伤亡对南部的影响。”[37]独立战争给南部奴隶主造成的伤害或大或小,或有或无,因人而异,难以理清辨明。尽管无法精确估计,但可以肯定的是,南部诸州受到战争伤害的程度并不相同。马里兰除了东海岸地区受到一些托利党人和英军将领豪勋爵统率的军队从埃尔克河的尽头向费城的进军骚扰外,其他地区基本上没有遭受战争的冲击,切萨皮克湾和波托马克河地区受到偶尔的袭击,但并不严重。弗吉尼亚直到1780年下半年基本上没有经历战争的浩劫,邓摩尔带领的英军在1776年就离开了诺福克周边地区,只是海岸地区有些孤立的种植园偶尔会受到托利党人的半海盗式的袭击。在1780年年末和1781年上半年,詹姆斯河和约克河下游地区是阿诺德、菲利普斯和康沃利斯的军队驰骋的地区,他们奉行了系统毁灭政策,超过1万桶烟草被毁,储存物品被掠,房舍被烧,数千头牲畜和奴隶被带走。除了塔伦顿的军队对夏洛特维尔的短暂袭击和断断续续的托利党人暴动外,弗吉尼亚的中部和西部实际上没有受到战火的破坏。在1776年初托利党人在摩尔溪的活动失败后,北卡罗来纳在1780年康沃利斯的军队入侵前基本上没有受到战火影响。康沃利斯的军队到来后,中西部地区受到交战军队和托利党人暴动的破坏,康沃利斯的军队占领威尔明顿,以及此后托利党人的骚扰,使得开普菲尔河下游地区遭到惨重损害。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受到的伤害最为惨重。1775年下半年和1776年初,南卡罗来纳的内陆地区受到托利党人暴动和印第安人攻击威胁的骚扰。1776年下半年威廉森带领的美军部队摧毁了切罗基人,镇压了托利党人,把英国的舰队抵挡在沙利文岛外的海上,此后近3年时间南卡罗来纳相对安宁。佐治亚的南部边疆一直受到来自佛罗里达匪帮的劫掠,1778年末英军占领了萨凡纳,此后除了该州的西部边沿地区外,该州其他地区几乎都受到彻底蹂躏,辉格党人和托利党人相互袭击,掳走奴隶和其他财产,毁坏庄稼。英军占领萨凡纳也是南卡罗来纳遭遇严重麻烦的开始。来自佐治亚的袭击部队在1779年夏进攻到查尔斯顿周边,带走了数千名奴隶和大量财产。1780年春英军占领了查尔斯顿,至1782年底英军撤离查尔斯顿之前,南卡罗来纳就是一个正规军和非正规军的战场,“很多富裕家庭被摧毁,农业倒退到一种可悲的状态”。[38]

敌军的抢掠和奴隶的逃离,使得一些家园处在战场地区的奴隶主遭受了沉重的奴隶损失。在弗吉尼亚,约翰·巴尼斯特被抢走了82名身体健壮的奴隶。作为《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之一的州长本杰明·哈里森损失了30名最壮实的奴隶。1781年春,英军在威斯特摩兰县的科勒伯因特从查尔斯·卡特的种植园带走了30名奴隶,两个月后威廉·李又被抢走了65名奴隶。在南卡罗来纳,《独立宣言》的签署人查尔斯顿的阿瑟·米德尔顿遭受巨大损失。在《独立宣言》签署前4个月,他的奴隶中已经有50人逃走。另一位奴隶主威廉·哈泽德·威格1780年损失了88名“头等”奴隶和8名“劣质”奴隶,同一年另一位大奴隶主罗林斯·朗兹抱怨说,在查尔斯顿陷入英军之手时他有75名壮实奴隶不见了。[39]不过总体来说,“无法知道这场革命究竟使得殖民地损失了多少奴隶,损失奴隶人数可能高达8万至10万人”。战争结束,英军撤离时带走了大批奴隶,“根据合理的估计,4000名黑人从萨凡纳离岸登船,另有6000名黑人从查尔斯顿离去,在1783年11月25日最后一个英军要塞移交给美方前,有3000—4000名黑人乘船离开纽约”。[40]不过应该看到,绝大多数奴隶没有逃离,南部的种族关系没有被颠覆。“这场革命结束之时,北美的种植园主们认识到,不管怎样,一场大灾难是已经避免了,他们表扬奴隶们在面对无数可以采取其他行动的机会时保持忠诚。马里兰地方豪门卡罗尔家族的一个人写道:‘我认为在这个岛上我们的黑人已经证明了他们的依恋……,如果他们想离开的话他们早就走掉了。'”[41]1781年夏天,范妮·塔克在她位于弗吉尼亚法姆维尔的种植园发现,尽管在附近有900个英军轻骑兵,但是她的每一个仆人都忠心耿耿,让她心生感激。1782年9月,威廉·莫尔特立将军回到他在南卡罗来纳的种植园时,奴隶们对他的热情欢迎让他深深感动。“每个人都来到我面前,拉拉我的手,说,‘上帝保守你,主人!很高兴见到你,主人!’他们一会儿一个出来‘吻’我一下,我的泪水悄悄涌出,流满脸颊。我那时拥有大约200个奴隶,战争期间他们没有一个人离开我,尽管他们受到很大诱导。”[42]不管奴隶的忠心表白是出于真心还是虚假的表演,独立战争确实没有颠覆南部社会的种族秩序。

作为权力利益冲突的美国革命,对于站在英国一方的人士来说,自然就是权势的丧失,至少也是严重的挫败。美国革命削弱了革命前那些豪门大户的影响,“殖民地的贵族并未全部消失,不过他们的权力在各地都遭到削弱或者摧毁。独立战争以前,名门望族的成员支配着绝大多数参事会,到了此时,他们仅仅占有参议员席位的四分之一,如果说他们在马里兰和弗吉尼亚仍旧拥有控制力的话,在北卡罗来纳和新罕布什尔他们则变成了无足轻重的少数派”。取而代之的是原来处于政治权力下层的人物,“在某种程度上取代名门望族成员的是受人尊敬和社会根基稳固的中产阶级成员。这一群体的家庭其实一直在提供领导人,在革命前的新英格兰他们即使不是在权势上也是在人数上与贵族参事们旗鼓相当。1776年后他们中更多人当选到那些部门,但是引人注目也是意义重大的变化,是上议院中出现了全新的人物,他们在各地上议院都占很大部分,在北卡罗来纳他们的人数超过了其他所有的人”。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美国革命导致了白人中上层内部的权势转移,“这场革命摧毁了参事会。参事们,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也很少有人被选进参议院。在绝大多数州,进入这个政治权力最高层的渠道对所有新领导人开放。出身卑微的人变成了政治显贵。这些人往往是作为刚刚获得代表权的边疆或其他内陆地区的代表,就财富而言他们往往仍属中等,就是这些人与势力已经削弱的老贵族的儿子们抗衡。后者当然远未灭绝,在一些州他们甚至还保持着控制力,在另一些州他们仍有权有势,无论在何处他们都有超越其人数的影响力。但是,这场革命改变了一切:新人们成了上校和将军,新人们在贸易和投机中发了大财;新人们建立了政治集团;新人们名声大震,他们的权力以诉诸大众支持为基础,乔治·克林顿、约翰·汉考克、约翰·科林斯、理查德·卡斯维尔和帕特里克·亨利就是这样的新人。这个过程在立法机关的上院中显示得最为清楚。如果说参事会这个旧的显贵们的最艰固堡垒已经得到了民主化,也没有太过夸张”。[43]

奴隶主集团在美国革命中的最大收获是他们得到了一个独立的容留奴隶制的联邦国家。1787年宪法对奴隶制问题做了模棱两可的处理。“宪法原文中并未使用‘奴隶制’(slavery)或 ‘奴隶’(slaves)这样的词,凡是涉及奴隶的地方,宪法都用类似‘所有其他人口’(all other Persons)、‘服劳役的人’(Person held to Service or Labour),或‘现在某些州存在的这样的人口’ (such Persons as any of the States now existing)字眼。”[44]但是,由于奴隶主代表的坚持,宪法给了奴隶主利益最务实的保障。奴隶制在宪法中只出现在4处,《宪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在分配各州在国会的代表权和直接税税额时,“各州人口数,按自由人总数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五分之三予以确定”;第一条第九款,否定国会在1808年前干涉奴隶贸易的权力,即“现有任何一州认为得准予入境之人的迁移或入境,在1808年以前,国会不得加以禁止,但对此种人的入境,每人可征不超过十元的税”;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归还逃亡奴隶,即“根据一州法律须在该州服劳役或劳动的人,如逃往他州,不得因他州的法律或规章而免除此种劳役或劳动,而应根据有权得到此劳役或劳动之当事人的要求将他交出”;第五条通过规定20年内不得修改《宪法》第一条第九款第一项和第四项,即“在1808年以前制定的修正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本《宪法》第一条第九款第一项和第四项”,巩固了第一条第九款的不得禁止进口奴隶的规定。[45]1787年宪法中的这些涉奴规定,即使不能说制宪者们所持的是亲奴隶制立场,至少也表明国父们的建国原则是容留奴隶制的存在。有了容留奴隶制的联邦国家作为依托,南部奴隶主不再像殖民地时期那样与英国统治者分享统治南部社会的权力。凭借着他们控制的南部社会所拥有的政治影响力,南部奴隶主反过来又成为联邦政治世界中的强势集团,在内战前的美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无可匹敌的影响力。

不过从长远来看,作为一个群体,南部奴隶主从美国革命造成的影响中得到一个内含矛盾的结果。一方面,北美实现了独立,美利坚人摆脱了大英帝国对其发展的羁绊,而西部有着似乎广袤无边的土地,与英帝国以外国家和地区的商业贸易有着潜在的巨大商机,这一切给包括奴隶主在内的美国人提供了无限美好的经济前景。然而另一方面,美国革命将人类的自由平等确立为美利坚人的立国原则,无可置疑地在道义上否定了奴隶制的合理性,这就使得美国的奴隶主们陷入道德尴尬境地。更重要的是,美国革命后奴隶制在北部地区渐渐消失,在美国国内形成了一个与蓄奴南部异质的地区。美国的奴隶主失去了半壁江山。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格局只能是短时段的妥协安排,由人的发展追求汇聚而成的社会发展意向,在一个国家内部必然导致相互矛盾的两种制度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冲突。正如后来美国的历史发展所证明的那样,围绕奴隶制问题而发生的南北地区冲突,最终将美国拖入内战的惨剧之中。像托马斯·杰斐逊那样敏思远虑的美国国父们,当其在世时已经意识到发生这种灾难的可能,他们为此忧心忡忡,但也想不出万全之策。因为他们的自利本能决定了他们在创建新的美利坚国家时,绝对不会选择为奴隶制送终。

[1] Robert Middlekauff, The Glorious Cause: The American Revolution,1763-1789,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 p.625.

[2] Keith Pacholl, “Patrick Henry”, in James Ciment, ed., Colonial America: An Encyclopedia of Social, Political, Cultural, and Economic History, Vol. II, Sharpe Reference, An Imprint of M. E. Sharpe. Inc.,2006, pp.403-404.

[3] Jay R. Dew, “Henry Laurens”, in Paul A. Gilje, ed., 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History, Vol. III, Revolution and New Nation:1761 to 1812, New York:Facts on File, Inc.,2003, p.203.

[4] James J. Kirschke and Victor J. Sensenig, “Steps toward Nationhood:Henry Laurens(1724—1792)and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in the South”, Historical Research, vol.78, No.200, (May,2005), p.192.

[5] Don Higginbotham, “Some Reflections on the South i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The Journal of Southern History, Vol. LXXIII, No. 3(August,2007), p.661.

[6] Gordon S. Wood, Empire of Liberty: A History of the Early Republic,1789-1815,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9, p.517.

[7] Leigh Whaley, “John Hancock”, in James Ciment, ed., Colonial America: An Encyclopedia of Social, Political, Cultural, and Economic History. Vol. II, pp.399-400.

[8] Amy Pharr, “Robert R. Livingston”, in Paul A. Gilje, ed., 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History, Vol. III, Revolution and New Nation:1761 to 1812, p.216.

[9] George Milne, “John Dickinson”, in Paul A. Gilje, ed., 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History. Vol. III, Revolution and New Nation:1761 to 1812, pp.105-106.

[10] “Founding Fathers, Virginia”. http://www.archives.gov/exhibits/charters/constitution_founding_fathers_virginia.html Acessed:2015/04/20

[11] “Founding Fathers, South Carolina”. http://www.archives.gov/exhibits/charters/constitution_founding_fathers_south_carolina.html Acessed:2015/04/20

[12] “Founding Fathers, Georgia”. http://www.archives.gov/exhibits/charters/constitution_founding_fathers_georgia.html Acessed:2015/04/20

[13] “Founding Fathers, North Carolina”. http://www.archives.gov/exhibits/charters/constitution_founding_fathers_north_carolina.html Acessed:2015/04/20

[14] “Founding Fathers, Maryland”. http://www.archives.gov/exhibits/charters/constitution_founding_fathers_maryland.html Acessed:2015/04/20

[15] “Founding Fathers, Delaware”. http://www.archives.gov/exhibits/charters/constitution_founding_fathers_delaware.html Acessed:2015/04/20

[16] James Kirby Martin, Men in Rebellion: Higher Government Leaders and the Coming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New Brunswick, New Jersey:Rutgers University Press,1973, pp.106-107.

[17] Ibid., p.106.

[18] 李剑鸣:《“危机”想象与美国革命的特征》, 《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3期,第182页。

[19] David Ramsay, The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Indianapolis:Liberty Classics,1990, pp.29-30.

[20] Thad W. Tate, “The Coming of the Revolution in Virginia:Britain's Challenge to Virginia's Ruling Class,1763-1776”, The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Third Series, Vol. 19, No. 3 (Jul.,1962), p.341. http://www.jstor.org/stable/1920086 Accessed:2008/11/11

[21] James Kirby Martin, Men in Rebellion: Higher Government Leaders and the Coming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pp.32,32-33.

[22] Jackson T. Main, “Social Origins of a Political Elite:The Upper House in the Revolutionary Era”, Huntington Library Quarterly, Vol. 27, No. 2(Feb.,1964), pp.148,149,156-157. http://www.jstor.org/stable/3816922 Accessed:2012 /03 20

[23] Marc Egnal, “The Origins of the Revolution in Virginia:A Reinterpretation”, The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Third Series, Vol. 37, No. 3(Jul.,1980), pp.426,427,428. http://www.jstor.org/stable/1923810 Accessed:2008/11/11

[24] John Ferling:A Leap in the Dark: The Struggle to Create theAmerican Republic,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 pp.95,96.

[25] 李剑鸣:《“危机”想象与美国革命的特征》, 《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3期,第182页。

[26] Benjamin Quarles, The Negro i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Chapel Hill and London: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96, pp.24,25.

[27] John Richard Alden, The South in the Revolution,1763-1789, Baton Rouge: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57, pp.334-335.

[28] Laurent Dubois, “Slavery in the Age of Revolution”, in Gad Heuman and Trevor Burnard, eds., The Routledge History of Slavery, New York:Routledge,2011, p.270.

[29] Robert A. Olwell, “‘Domestick Enemies':Slavery and Political Independence in South Carolina, May 1776-March 1776”, The Journal of Southern History, Vol. LV, No. 1(February, 1989), pp.28,30,39,42,47,48.

[30] Benjamin Quarles, The Negro i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pp.56,58.

[31] Gregory D. Massey, “The Limits of Antislavery Thought in the Revolutionary Lower South:John laurens and Henry Lairens”, The Journal of Southern History, Vol.63, No. 3(Aug., 1997), pp.515-516. http://www.jstor.org/stable/2211648 Accessed:2009/11/12

[32] Charles Francis Adams, ed., The Works of John Adams, Vol. III, Boston:Charles C. Little and James Brown. 1851, p.336.

[33] Ford et al., eds., Journals of Continental Congress, Vol. VI, pp.1079,1080. http:// memory.loc.gov. Accessed:2009/03/24

[34] Max Farrand, ed., The Records of the Federal Convention of 1787, Vol. II, 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11, pp.95,364-365,370-371,371-372,374.

[35] Jonathan Elliot, ed., The Debates in the Several State Conventions, on the Adoption of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as Recommended by the General Convention at Philadelphia, in 1787, Vol. III, Washington,1836, pp.269-270.

[36] Jonathan Elliot, ed., The Debates in the Several State Conventions, on the Adoption of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as Recommended by the General Convention at Philadelphia, in 1787, Vol. IV, Washington,1836, pp.283,286.

[37] William J. Cooper, Jr. and Thomas E. Terrill, The American South: A History, New York:Alfred A. Knopf,1990, p.93.

[38] Lewis Cecil Gray, History of Agriculture in the Southern United States to 1860, pp.595-596.

[39] Benjamin Quarles, The Negro i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pp.60,118,119.

[40] Ellen Gibson Wilson, The Loyal Blacks, New York:G. P. Putnam's Sons,1976, pp.21,41.

[41] Michael Mullin:“British Caribbean and North American Slaves in an Era of War and Revolution,1775-1807”, in Larry E. Tise, ed., The Southern Experience i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Chapel Hill, NC.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78, p.236.

[42] Benjamin Quarles, The Negro i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pp.60,121.

[43] Jackson T. Main, “Social Origins of a Political Elite:The Upper House in the Revolutionary Era”, Huntington Library Quarterly, Vol. 27, No. 2(Feb.,1964), pp.151,157. http://www.jstor.org/stable/3816922 Accessed:20/03/2012

[44] 王希:《原则与妥协:美国宪政的精神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04—205页。

[45] 关于《宪法》文本采用了王希的翻译。见《原则与妥协》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