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帝国:欧洲强权还是野蛮的异族文化?
关于奥斯曼帝国和欧洲的关系,之前已有类似的争论。从地理上来看,一目了然:正如欧洲在西南结束于直布罗陀海峡,东南结束于博斯普鲁斯和赫勒斯滂。正如俄国一样,两大洲在一个帝国范畴中交会。奥斯曼帝国时强时弱地控制着从埃及到阿尔及利亚的非洲地区,是个跨越三大洲的帝国,由一个绝大部分来自基督教巴尔干地区及黑海的多种族统治精英阶层管理。古希腊罗马后期及中古地中海地区的大史学家爱德华·吉本清楚地看出,奥斯曼帝国绝不能只被视为一个“土耳其人的”国家。然而,在地图学的惯例上,仍然采纳“欧洲土耳其”及“亚洲土耳其”的区分方法。地理学参考书籍经常在不同的书册中,单独处理亚洲和欧洲的土耳其。
一个地图上“欧洲土耳其”的存在,是不是也意味着奥斯曼帝国是个欧洲强权?在三十年战争结束后,不仅在观念上,而且在实际上,一个欧洲国家体制正在慢慢成形,愈来愈多的评论家都一致表示,在奥斯曼帝国中发现了这个体制的要素。在奥斯曼帝国1683年围攻维也纳城及1687年的莫哈奇(Mohács)战役——在苏莱曼大帝于1526年取得控制匈牙利大部分土地之处发生——惨败之后,基督教国家和奥斯曼帝国间的强权政治关系转变,舒缓了“土耳其人祸害”的实际状况,土耳其人的图像也因而去魔化,促使欧洲的艺术创作产生了凌驾于这个过去宿敌的永恒题材。1671~1672年,年轻的莱布尼茨要求法国占领埃及,并前往巴黎亲自游说科尔贝(Colbert)部长攻击奥斯曼帝国时,便已看出奥斯曼帝国地缘政治学上的弱点。几年后,巴尔干半岛上的奥斯曼人果真开始遭到击退,一个绝非持续进行的长期过程,但已不再需要一个披着基督教外衣的十字军意识形态,就像在强权政治之初试图为梵蒂冈效力的“神圣同盟”一样。17世纪70年代起,对抗奥斯曼帝国的政治语言已是“欧洲的”,而非“基督教的”。
由于18世纪的欧洲强权体系被视为一种权力均衡的价值中立机制,因而现在几乎不再赋予奥斯曼人为非信徒这个事实任何政治意义。在国际政治中,宗教及意识形态从未像在18世纪那样无足轻重。只要奥斯曼帝国依循基督教国家所要求的、以理性权力政治原则制定其外交政策——而这意味着利己与缺乏伦理精神——那就没有任何借口将土耳其人视为欧洲政治中的“异端”。1765年,埃德蒙·伯克称奥斯曼帝国为一欧洲强权时,便表达出一般人的看法。在这个世纪(18世纪)后半叶的许多政治学及史学作品中,奥斯曼帝国以欧洲的一部分现身。约翰·克里斯托弗·贾特勒在其系统描述世界上所有已知民族状况的《世界统计概论》(Allgemeine Weltstatistik)一书中,把奥斯曼帝国当成欧洲强权来处理。当时贾特勒在德国最前卫的哥廷根大学的同事路德维希·斯皮特勒(Ludwig Spittler),则把奥斯曼帝国纳入他的欧洲史中。
在这一时期,将欧洲重新定义为一封闭的价值社会的新趋势已显而易见。1774年,奥斯曼帝国的政治家被批评不具任何国际法概念。1791年,埃德蒙·伯克收回自己早期的看法,宣称奥斯曼帝国由于其不同的宗教文明,是亚洲的一部分,不能纳入欧洲的国家体系中。欧洲这个体制不仅是权力均衡的机制,也是一个可以回溯到民族大迁徙时代、具有独特历史根源的价值社会。同一时期,约翰·戈特弗里德·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在其《人类历史哲学观》(Ideen zur Philosophie der Geschichte der Menschheit,1785-1791)中,以“欧洲的外族”这一标题来处理土耳其人,表示土耳其人不属于“古老欧洲的基本民族……在远古之际即已纳入其中”。赫尔德跟着详细写道:
来自土耳其斯坦(Turkestan)的土耳其人,尽管在欧洲停留超过300年,对这个大陆来说,却依然陌生。他们结束了几千年来成为自己及世界负担的东方王朝,在无意识及被动的情况下,继续向西朝欧洲挺进。透过袭击欧洲强权,他们在同一世纪长期清醒保持着坚强无畏,在其治下的其他异国政体尽皆臣服;和他们将欧洲最美的国家化为沙漠,将曾思虑甚密的希腊人变成不忠的奴隶及邋遢的蛮人这种无可比拟的祸害相比,倒有一丝益处。有多少艺术作品被这些无知之人所摧毁!有多少遭到破坏,再也无法恢复。对所有住在其中的欧洲人而言,他们的王朝就是一座巨大的监狱;只要时机一到,必将灭亡。因为这些千年之后仍想当亚洲蛮族的外国人,他们何必待在欧洲?
在此,不是土耳其人的宗教受到批评——赫尔德使用土耳其人种这个字眼,而不是奥斯曼的政治王朝名词。将“民族融合”视为欧洲发展特色的赫尔德,却不怎么支持以人种的因素排斥土耳其人。是他们不愿,显然也不能和一个高等文化同化这一点,让他们在赫尔德眼中成了欧洲土地上一个不受欢迎的外人。他们无法接纳“欧洲的共同精神”。相反,在土耳其人治下的巴尔干民族却被赫尔德视为“欧洲人”,和希腊人一样,几百年来成为奥斯曼专制王朝的受害者。这样一来,便和奥斯曼人摧毁小亚细亚及希腊的古希腊罗马遗址,并将土耳其人来临前的肥沃土地化为荒地的批评结合起来。亵渎罗马治下欧洲在小亚细亚留下的文化遗产,似乎证实了土耳其人的外国性格。
自从再也无法批评奥斯曼人向外侵略,像托马斯·桑顿(Thomas Thornton)这样以英国海外分公司商人身份在君士坦丁堡住了40年的亲土耳其作家,便显然更有理由指出,奥斯曼帝国已从一个声名狼藉的帝国主义者,转变成了肆无忌惮的帝国主义政策下(特别是俄国)的客体。这样一来,批评重心就集中在奥斯曼政权的非欧洲部分及土耳其文明上。保守的法国政治理论家路易·德·博纳尔德说得简单明白,土耳其人从未把巴尔干半岛当成家乡,他们只在欧洲扎营。
在这样的思想氛围中,以文明欧洲之名进行干涉拯救,变得愈来愈有可能。例如,1795年,哥廷根大学中最活跃的学者克里斯托弗·麦纳斯(Christoph Meiners)反问道:
为何我们世界上的重要强权……从未想过,至少将希腊诸岛从穆斯林惨无人道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免其遭到荒芜灭绝?我们可以说,像土耳其人这样征服统治的民族,对从未尝过幸福,反而从一开始就陷入不幸,并且苦难日增的国家而言,不具任何有效权利。
这虽然是一种不可避免地带有殖民强权色彩的论述方式,但从受压迫民族的幸福程度来说,却导出外国干涉其他强权内政的权利。看到英国在印度近来的军事胜利或爱尔兰状况的一名英国作家,也赶紧阐明,不是任何以武力取得的外国政权都是非法的;只有像奥斯曼那样的政权,将其臣民置于“无知与奴役这种令人麻木的桎梏下”,拒绝赋予他们一种启迪人心的“知识与善行的交流”,才是非法的。
众所周知,欧洲并没有对抗奥斯曼的大型解放战役,但奥斯曼帝国也未曾因为以第六名“欧洲强权”参与维也纳会议(1814/15),而被纳入从现在起、在18世纪完全自行运转的均衡原则下所形成之确保欧陆内部和平的标准基本共识中。这意味着,在紧急状况下,欧洲的边缘比欧洲政治体系的内部享有更大的行动自由。因此,除了俄国,欧洲强权没有希望看到在18世纪发展成为可靠及可预期的体制强权的奥斯曼帝国瓦解与毁灭的任何政治企图。自1804年爆发了反奥斯曼的民族起义起——起先在贝尔格莱德“帕夏(Pascha)区”,接着在多瑙河侯国,最后在伯罗奔尼撒——欧洲政府便面对着一个两难困境(直到希腊的解放战争时,才不得不做出决定):应该支持臣民反抗欧亚最老的统治王朝之一——奥斯曼王室,而违背所有后拿破仑时期的政府所分享的避免革命的原则吗?还是应该屈服于群众的压力,将热爱自由的希腊人对抗土耳其专制的起义行动英雄化,凸显出土耳其人的暴行,但同时又低估希腊人的残暴?1821年爆发的希腊独立战争,最后在意识形态上缓和下来,不被解释成为会影响欧洲带有指标作用的民族革命运动,而是保守地恢复了被土耳其人夺取了几百年的权利。1822年4月在开俄斯岛(Chios)上,土耳其人屠杀了大约三万名基督徒,这场大屠杀作为最严重的一次对土耳其的侵害,导致后来奥斯曼帝国血洗伯罗奔尼撒半岛,因而人神共愤,介入干预几乎无法避免。1827年,英国、法国及俄国在一次国际法及维也纳和平体系无法涵盖的集体行动中,于纳瓦里诺(Navarino)摧毁了一支土耳其埃及舰队,希腊起义者因此躲过一场几乎注定的灭亡。
在希腊的解放战争中,一个近几年出现的源自欧洲知识界、本质上非欧洲的,最后还带有泛希腊纲领的奥斯曼政权的野蛮图像,首度具有政治意义。有像拜伦(Byron)爵士这样的外国志愿者赶来拔刀相助的希腊起义,可以和古希腊人反抗波斯大王的举动比拟,成为欧洲反抗黑暗亚洲的象征。然而,在意识形态上将希腊视为西方的前线国家,在判断上也有不妥之处:19世纪早期的希腊人是否真的在近两千年中仍保有古希腊人的核心?他们是否可能已被东方化?他们真的还是我们的吗?
直到1920年,土耳其才失去他们在欧洲大陆最后一块大型领地(除了伊斯坦布尔及其附近地区),因而局限在地理上的亚洲。不过,在19世纪早期,奥斯曼帝国及其在欧洲相应的土耳其文明的“亚洲”特性,几乎没有可争议之处。肃清奥斯曼帝国所失去的领地上的土耳其人,可被轻易合理化。不同于年轻的约瑟夫·哈默,对大多数他的同时代人而言,“亚洲”并不是从博斯普鲁斯海峡开始,而是从奥斯曼帝国巴尔干半岛国界所在之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