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治制度
1.建国初期到二届七中全会的探索
老挝人民革命党初期隶属于印度支那共产党于1934年成立的老挝地方委员会,1955年老挝籍党员根据印度支那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越南、老挝、柬埔寨分别建立自己的党领导本国革命的决议,成立老挝人民党,任凯山·丰威汉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1972年,老挝人民党在“二大”上更名为老挝人民革命党,修订了党纲党章,并明确了党在民族民主革命和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政治任务和斗争方式。
1975年老挝人民革命党成立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开始面临发展经济和政体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老挝早期的社会主义改造十分冒进,因此引发了社会的动荡。当时的老挝社会,大约有5万名商人、中产阶级和技术人员逃到国外,大批的公务员和农民选择逃离老挝社会主义统治制度,这使得老挝商业和经济发展陷入停滞(28)。因政策变动而造成的动荡使粮食减产,政府一方面为进口粮食而征税,另一方面推行合作社制度,但这些政策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反而加剧了外逃人数,老挝只能向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求援。但长此以往势必会使老挝被越南等国家控制,且当时越南和苏联专家的剧增已激起老挝人民的反越民族主义情绪,为此老挝不得不另寻出路。1979年二届七中全会上,根据当时面对的困难,老挝政府对政策中的不当之处进行调整,使全党对调整后的改革有了更全面彻底的认识。
2.二届七中全会到“四大”的调整
老挝建国初期急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1979年11月,老挝召开了二届七中全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有关经济方面的调整。同年12月,政府允许建立自由的农产品市场,除了规定特用以出口的农产品,其他农产品均允许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政府承认,“自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重要角色;坚信社会主义的确能够提高生产力。重视民营经济的存在,积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开始尝试运用市场机制调节资源分配,允许企业主参与管理工作,鼓励个人对外贸易,以充分调动经济发展。1984年8月,老挝在三届六中全会上提出废除“工商业国有化”、“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和“政府统包制”等政策,通过对工业体制实施改革,将现代企业制度在部分企业运用,将生产与管理分开,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虽然仍然存在急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但这一阶段的工作为后期的革新打下了重要基础。
3.“四大”至今的发展
1986年11月,老挝人民革命党召开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提出,政府将进行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改革,探索一条新的社会经济发展道路(29)。在“四大”的报告中关于经济管理体系的阐述,具体包括对商品经济进行了重新的定义,明确阐述了商品经济的优势;废除官僚主义权力集中和统包统管的管理体制等。“四大”从老挝本国的国情出发,对全社会的经济成分采用了“改造加利用”的模式,注重所有制与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平衡与协调。“四大”召开后的老挝最显著的表现是加速、深化对内外经济政策改革,并取得了明显成果。
苏东剧变发生后,老挝国内反社会主义呼声四起,随着国内外新情况的出现,老挝人民革命党在1989年10月的四届八中全会上统一全党的思想,形成了全党共识。会上提出“六项原则”和“五个观点”两个重要方针。“六项原则”是:坚持社会主义目标;马列主义是指导老挝人民革命事业的思想基础;党的领导是人民革命事业胜利的决定因素;提倡和发扬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民主;增强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和效力;真正的爱国主义和纯洁的国际主义相结合。“五个观点”是:社会主义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资本主义本质没有改变;改革是客观需要;坚定社会主义目标,牢牢掌握六项原则;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革命品质,加强内部团结和思想统一(30)。在此期间,老挝人民革命党取缔暴乱,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与此同时注重自身党风廉政建设,更加坚定了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
1991年3月,老挝人民革命党的“五大”召开。在这次会议上,重申了革新开放必须坚持的六项原则,确定了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方针。老挝人民革命党在“五大”的决策主要包括:(1)对当时所处阶段的分析:首次把老挝所处的社会阶段定义为人民民主制度和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准备条件的阶段,并且没有对这一阶段规定时间限制。(2)提出有原则地全面革新:反对自由化,不搞多党制,坚持把马列主义普遍原理同本国实际相结合,明确老挝人民革命党是老挝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3)提出党的总任务是继续进行全面的革新事业,建设和平、民主、统一和繁荣的老挝;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总方针是巩固人民民主体制和加强党的领导地位;提出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在总方针的指导下,坚持政治上的连续性和发展性,既反对保守思想,又反对盲目冒进;要有步骤地、扎实地进行改革,避免造成社会动乱和人民心理负担,保障国家的安全和社会安定;改革和建设全面进行,同时协调各个政治机构的关系,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提高组织机构的管理效能,充分发挥各个机构的作用。(4)在新党章中,对于党的性质和党的宗旨提出了一些新表述,提出党是政治参谋部,是有组织的领导队伍,是老挝工人阶级、各民族劳动人民和全体老挝人民利益的代表;党的宗旨是带领全国人民进行改革,建立人民民主制度,把老挝建设成为一个和平、独立、民族、统一和繁荣昌盛的国家,为逐步进入社会主义创造基本条件。(5)“五大”在政治报告中强调,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鼓励发展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和鼓励自由贸易,加大经济改革的力度,制定了“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外交政策,决定在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不分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与各国进行广泛的合作(31)。同年8月,老挝通过了第一部《宪法》,规定了“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是人民民主国,老挝人民革命党是人民民主政治体系领导核心”这一国家形态和政治制度。
1996年3月,老挝革命党召开“六大”,再次重申对社会主义性质的认识,即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以老挝人民革命党为领导核心,以此为基础健全人民民主,团结全国人民把实现社会主义作为终极目标。党的“六大”政治报告指出,要继续改进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党的建设的目的是不断提高党的能力和战斗力,真正能够胜任政治体系领导核心的职责,成为工人阶级、劳动者乃至全老挝民族利益的忠实代表(32)。同时要求“继续巩固人民民主制度,为逐步进入社会主义创造基本条件,实现2020年摆脱不发达状况的奋斗目标。党在新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党的领导,团结各族人民,大力发展经济,经济上坚持革新开放路线,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全面发展和开展对外经济合作”(33)。
2001年召开的老挝人民革命党“七大”将继续推行“有原则的全面革新”路线,进一步强调了老挝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七大”强调在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领导作风上加强党的建设,提出要建设思想政治成熟稳定的党(34)。“七大”制订了新的五年计划、经济发展计划和为期20年的长期发展战略,老挝人民革命党将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作为首要任务,2001—200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不变,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到2020年将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翻三番,使国家基本摆脱欠发达状态,使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2006年3月,老挝革命党召开“八大”,全面总结了20年的革新政策实践过程,并对继续坚持革新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35)。在国家建设层面,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力争实现年均7.5%的经济增长目标,基本解决贫困问题,争取到2020年脱离世界最不发达国家行列;在党的建设层面,加强党与人民团体的联系与合作,遵循社会主义发展目标和世界发展趋势,抵制官僚腐败现象,防止敌对势力“和平演变”的企图,努力将老挝人民革命党建成一个纯洁、强大和稳健的执政党(36)。
2011年3月,老挝人民革命党“九大”在首都万象召开。会议总结了近五年老挝的经济发展状况,其首要特征是国民经济稳步发展,圆满完成了“八大”指定的任务。老挝革命党在提出保卫国家和建设国家这两个重要战略目标的同时,根据国际地区形势发展趋势,结合老挝本国国情,制定出了老挝“七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措施,以此确保老挝社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主要内容有:首先,党作为领导全社会的唯一力量,继续巩固执政能力,使之更加高效地服务人民。坚持执行全民国防的治安路线,确保社会平安,基层稳定,为经济发展提高可靠的安全保障。其次,强调农村经济发展,农村是中小县城发展的基础,是整个国家经济繁荣的基础。再次,重视加强人才的培养,为老挝社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最后,继续推动和鼓励各经济成分的投资,使社会经济呈现积极活跃的景象。政府加强对经济和社会的有效管理,提高各政府部门的工作水平,增强计划投资部的协调组织作用,使之能更加有效地为人民服务。增强财政部的后勤保障作用,确保各项事务顺利实施。坚决消除党政机关中存在的不正之风,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水平。老挝人民在老挝革命党的领导下,将顺应社会发展的规律,保持马克思主义的领导。老挝人民会在老挝人民革命党的坚强领导下,努力实现社会主义。
2014年,老挝分别召开了九届八中和九中全会,老挝国会分别召开七届七次和八次会议。2015年是老挝“七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老挝人民革命党建党60周年和建国40周年,12月2日在万象举行了场面宏大的群众游行和阅兵式庆祝(37)。2016年,老挝准备接任东盟轮值主席国,在万象举办第28届和29届东盟峰会,同时即将召开的“十大”将选出老挝革命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老挝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成就,他们也将在未来的发展中不断探索和进取,凭借自身力量谱写更加辉煌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