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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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秦始皇的残暴统治

秦代封建专制主义制度的建立,是历史的进步。但是,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对一些人是好事的,对另一些人必然是坏事,一个阶级的任何新的解放,必然是对另一个阶级的新的压迫。”(《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73页)秦王朝是一个对人民统治和压榨极为残酷的朝代,历来被称为“暴秦”并非都是没有根据的。

秦王朝统治之所以特别残暴,首先是由于专制主义制度决定的;其次,秦的历史传统以及秦始皇个人专横暴虐的性格也都是不可忽视的原因。秦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的历史,也是以秦始皇为代表的地主政权对人民残酷压榨的历史。这里仅将秦始皇亲自直接实行的残暴统治事例,择其典型,略述于后。

一 暴虐和愚蠢的“焚书坑儒”

从分封之议到焚烧诗书 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当秦刚刚统一全国之后,在一次朝议上,丞相王绾等请求秦始皇将其诸子封于占领不久的燕、齐、楚故地为王,他认为在这些地区不置王则不利于巩固统治。其他大臣也纷纷赞同这种看法。但廷尉李斯表示反对,他说:周初曾大封子弟,但后来诸封国之间日渐疏远,以致互相攻击,势同仇敌,周天子也无法制止。今海内统一,普遍设置郡县,对皇帝的诸子以及功臣,只要让他们坐食赋税并重加赏赐,就足够了。这样“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支持李斯的看法,他说:过去长期以来战乱不休,就是因为分封诸侯王。现在刚刚安定下来,又要分封立国,这不是自寻战乱吗?还是廷尉说得对。秦始皇否定了分封的主张,坚持在全国推行郡县制。

八年以后,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与众臣下宴会。这时有仆射周青臣对秦始皇歌功颂德,说什么“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史记·秦始皇本纪》),等等。秦始皇听后十分高兴。但博士齐人淳于越对周青臣的“面谀”则不以为然,他向秦始皇提出:殷、周时代王天下千余年,就是由于分封子弟和功臣,而今天秦朝却不实行分封,如果朝廷一旦有事,靠谁来相救呢?淳于越还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史记·秦始皇本纪》)一个恭维,一个指责,这在秦始皇听来自然感觉不一样。不过,他当时还未动声色,令臣下各抒己见。这时已当了丞相的李斯有意扩大事态,他抓住淳于越主张“师古”的言论大作文章,首先说“三代之事,何足法也”,接着就将矛头对准诸生,说这些念书人“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最后,他又把这一切归罪为读书的缘故,因此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这一建议正中秦始皇下怀,于是下令焚书。开始了中国文化史上的一场浩劫。

根据李斯提出的办法:凡秦记以外的史书,非博士所藏的“诗、书、百家语”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此后,若有再谈论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官吏若知而不检举者与之同罪,令下后三十日不烧者,黥为城旦。有愿习法令者,以吏为师。

这一次焚书的最初起因,本是由于分不分封的问题,而主张或反对分封者,都是为了秦始皇长久的统治打算,原无根本对立。但李斯借题发挥,最后竟造成焚书的结局。这件事,表面看来似乎是偶然的,实际却有其必然的原因,地主阶级一掌握政权,便十分注意加强思想统治,他们认为人民的头脑越简单越好,所以早在商鞅变法时就已有“燔诗书”(《韩非子·和氏》)之举,企图用这种方法消除不利于地主阶级统治的思想,这当然是十分愚蠢的。不过,在深受法家思想影响的秦始皇看来韩非是先秦法家之集大成者。秦始皇对韩非崇拜,他曾说:“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所以韩非的法家思想对秦始皇有直接影响。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指出:“韩非虽然身死于秦,但他的学说实为秦所采用,李斯、姚贾、秦始皇、秦二世实际上都是他的高足弟子。秦始皇底作风,除掉迷信方士,妄图长生以外,没有一样不是按照韩非底法术行事的,焚书坑儒底两项大德政,正好是一对铁证。焚书本出于李斯拟议,其议辞和令文,不仅精神是采自韩非,连字句都有好些是雷同的。”(《韩非子的批判》)李斯的焚书议原文是这样的: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史记·秦始皇本纪》) 郭沫若指出:“这差不多完全是《诡使》《六反》诸篇底提要,而禁令底八条……除掉第七项之外,不更全部是‘无简书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底扩充吗。”(《十批判书》第391至392页,新文艺出版社1952年版)郭沫若的论断足以说明秦始皇焚书之举同他的法家思想之关系。,“燔诗书”乃是控制人民思想的有力手段。李斯也可能早就窥知秦始皇本有此意,所以一提出来就得到秦始皇的批准。

秦始皇下令焚书,当然不可能达到扼制人们思想的反动目的,更不可能挽救秦王朝的灭亡。正如唐代诗人章碣在《焚书坑》诗中所讽刺的那样:“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随着焚书飘起的缕缕轻烟,出现的是把秦王朝烧毁的熊熊烈火,毁灭文化的独夫,终致玩火自焚。这次焚书使中国文化遭到的损失确实是巨大的,先秦许多重要文献古籍,从而被付之一炬。“书籍被烧残,其实还在其次,春秋末叶以来,蓬蓬勃勃的自由思索的那种精神,事实上因此而遭受了一次致命的打击”(郭沫若《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载《十批判书》),这是文化、思想史上的一场浩劫。

从求长生药到坑杀儒生 同一切剥削阶级代表人物一样,秦始皇是十分怕死的。统一中国后,他就异想天开地要寻求不老的办法。一些方士为投其所好,也就以各种办法骗他,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秦始皇巡行至东方齐国故地,有齐人徐巿(fú福)等上书,说东海中有蓬莱、瀛洲、方丈三座仙山。秦始皇听到后大喜,根据徐巿的要求,派数千童男、童女随他入海求仙人,但徐巿一去数年不归。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齐人徐巿等上书,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仙人居之。请得斋戒,与童男女求之。于是遣徐巿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此事记于秦始皇本纪廿八年下)徐巿去后结果如何?在这里没有记载。仅《史记正义》引《括地志》云:“亶洲在东海中秦始皇使徐福将童男女入海求仙人,止在此洲,共数万家,至今洲上有至会稽市易者。吴人《外国图》云:‘亶洲去琅邪万里。’”可见,徐巿所率领的童男女确实在这时已出海,并在亶洲居住。但徐巿本人并未在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逃亡。因为,当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始皇最后一次出巡“并海上,北至琅邪”时,《史记·秦始皇本纪》还记载“方士徐巿等入海求神药,数岁不得,费多,恐遣”,乃骗秦始皇入海射大鱼。可见,在秦始皇二十八年,徐巿并未逃走,始皇坑儒也未连及他。徐巿的逃走是在始皇三十七年以后,见本章第五节。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年),秦始皇巡行至碣石(河北秦皇岛附近),又派燕人卢生去寻求仙人羡门、高誓;继而又令韩终、侯公、石生等去求仙人的不死之药。仙人和不死之药当然无处寻觅,不过卢生、韩终等皆为方士,一时尚使秦始皇深信不疑。卢生求仙、求药不得,先是向秦始皇献伪造的鬼神图书,后来又让秦始皇“微行以辟恶鬼”,行止隐密不为人知,这样“不死之药殆可得也”(《史记·秦始皇本纪》)。愚蠢的秦始皇果真照办,并自称“真人”。但不死之药仍不可得。秦代的严酷法律规定,所献之方无效验者,就要处以死刑。卢生与另一方士侯生相谋:始皇如此专断暴戾,“以刑杀为威”,不如早日脱逃,“于是乃亡去”。秦始皇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大怒,他说:“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史记·秦始皇本纪》)这时,方士卢生早已跑掉。就在“焚书”的下一年(前212年),秦始皇便叫御史把咸阳诸生捉来审问,诸生互相告密,秦始皇便亲自圈定四百六十余人,把他们活埋在咸阳。这就是历史上的“坑儒”事件。秦始皇所坑的四百六十人,是儒生还是方士?历来有不同看法。从引起秦始皇下令杀人的过程来看,应当是方士,与儒生无关。但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有扶苏说“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这就证明在被杀的“诸生”中至少有一部分是“诵法孔子”的儒生。否认秦始皇坑的人中有儒生也是不尊重事实的。应当说,在被坑的“诸生”中有方士,也有儒生。当然,秦始皇坑杀儒生,并不等于摒弃儒学。他虽崇尚法家,但对于儒学中适合自己统治需要的部分还是极力提倡的。同样,对肯为秦王朝政权服务的儒生,秦始皇也并未杀掉。在秦博士中就有不少有名可考的儒生,有的到汉代还活着。陈胜、吴广起义时,秦二世还召集儒生询问对策。可见,儒生在秦王朝并未受到歧视。秦始皇所杀掉的是咒骂他的儒生,并不能因此而断定他同“儒家作坚决斗争”。同样,也不能因他继续利用儒生、儒学,而根本否认秦始皇曾坑过儒生。以偏概全的论证方法是求不到真理的。本来,儒、法两家学派对统治来说都是工具,哪一家有利于巩固统治就利用哪一家,秦始皇固然崇信法家,但也不妨利用儒家。儒、法两家在秦始皇一人身上,并没有“你死我活的斗争”。只是有多少、主次之分而已。关于坑儒的情况还有另一种说法,现附录于此: 秦既焚书,恐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种瓜于骊山陵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言不同。乃令就视。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也。(《史记·儒林列传》《正义》引) 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文献通考》中《学校考》把这一记载与《史记》中的记载当作两回事叙述:“始皇使御吏案问诸生,转相告引,至杀四百六十余人。又令各种瓜骊山,实生,命博士诸生就视。为伏机,杀七百余人。二世时,又以陈胜起,召博士诸生议,坐以非所宜言者,又杀数十人。”以上两条资料虽晚出,亦可为旁证,故附于此。

秦始皇为追求长生,开始一味相信方士胡诌,后来发现受骗,又大施淫威,肆意杀人。充分表现了他的愚蠢和残暴。

二 专断残忍,穷奢极欲

“少恩而虎狼心”早在全国统一以前,就有一个魏国人尉缭说:“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郭沫若同志对秦始皇相貌的特点曾做过医学上的分析,非常精彩,现转录如下:……这所说的前四项都是生理上的残缺;特别是“挚鸟膺”现今医学上所说的鸡胸,是软骨症的一种特征。“蜂准”应该就是马鞍鼻,“豺声”是表明有气管炎。软骨症患者,骨的发育反常,故尔胸形鼻形都呈变异,而气管炎或气管枝炎是经常并发的,有了这三种征候参验起来,软骨症的诊断是毫无问题的。(《十批判书·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 在“追忆”中郭沫若又写道:“《史记·秦始皇本纪》言:‘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长目余曩疑读为张目,然观蜂、鸟、豺等均动物名,长疑马字之误方能为类。‘马目’亦形容其眼球突出之病态也。” 郭沫若以其丰富的想象和医学知识“确诊”秦始皇为软骨病,并由此而指出其“少恩而虎狼心”的生理原因,确是一种有意思的见解。只是根据尚略嫌欠缺。尉缭既非医生又未负责给秦始皇诊断,这里所说的话明显是咒骂秦始皇的,何以证明这些形容没有夸张或歪曲的成分呢?“诚使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史记·秦始皇本纪》)尉缭仅仅从秦始皇相貌、声音就下判断,似乎有点轻率。不过,他的确说得很对,秦始皇果然是“少恩而虎狼心”,在全国统一以后,这种剥削阶级卑劣的本性,得到恶性的发展,天下臣民都遭到他的无情蹂躏。

秦始皇不仅视人民为草芥,动辄杀人,“乱狱纠纷、俎烹车裂,黔首穷愁,饮泣永叹”(《太平御览》卷48),而且对他周围的大臣也不放心,他每天要亲自处理各种奏章文书,以竹、木简一石(一百二十斤)为标准,不尽此数不休息。在他手下只有那些专搞严刑酷法的狱吏才得到宠幸,其余的大臣不仅只能唯命是听,且随时有被杀的可能。如秦始皇听从卢生之言,不让别人知道自己行止,以便取得不死之药。所以就规定:“行所幸,有言其处者,罪死。”例如,有一次,秦始皇在梁山宫,从山上见到丞相李斯的车骑仪仗甚为隆重,表示不满意。后来,李斯忽然减损了车骑。秦始皇便认定有人泄漏了自己的话。最后下令将当时在场的人全部杀死。从此,再没有人敢泄漏秦始皇的行动和机密了。

豪华富丽的宫殿建筑 秦始皇穷奢极欲,随着统一战争的胜利愈来愈升级。在秦都咸阳和故都雍,本已有不少豪华宏丽的宫殿,但秦始皇并不满足,在与东方六国战争的过程中,他就在咸阳大兴土木,每灭一国就仿照该国的宫殿式样在咸阳“北阪”盖起同样的宫殿,以至“南临渭,自雍门以东至泾、渭,殿屋复道周阁相属”(《史记·秦始皇本纪》)。在消灭六国以后,秦更是大肆修建,如统一后的次年(前220年)“作信宫渭南”(《史记·秦始皇本纪》)。信宫又称咸阳宫,“因此陵营殿,端门四达,以制紫宫,象帝居,渭水灌都,以象天汉;横桥南渡,以法牵牛”(《三辅黄图》)。又如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营朝宫于渭南上林苑中”。这个宫殿相当大,“可受十万人。车行酒,骑行炙,千人唱,万人和,销锋镝以为金人十二,立于宫门”(《三辅黄图》)。朝宫的前殿,就是有名的阿房宫。关于阿房宫记载,诸书颇不一致:据《三辅黄图》:“阿房宫,亦曰阿城,惠文王造。宫未成而亡。始皇广其宫,规恢三百余里,离宫别馆,弥山跨谷,辇道相属。阁道通骊山八十余里,表南山之巅以为阙,络樊川以为池。”这里所说的阿房宫“三百余里”。但《史记·秦始皇本纪》又说:“……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这里说“阿房”只是朝宫的前殿。又《水经·渭水注》引《关中记》云:“阿房前殿在长安西南二十里,殿东西千步,南北三百步,庭中受万人。”这里明确说的是“阿房殿”。清人杨守敬就曾指出:“《汉书·贾山传》:东西五里,南北千步。张守节引《三辅旧事》:东西三里,南北五百步,庭中可受万人。《长安志》引可受十万人,诸说皆与《关中记》殊。盖规度恢宏,传闻异辞也。”观上述诸说,朝宫之前殿应为阿房宫,但也可称朝宫为阿房宫,因此后世将二者混淆不清。又,关于阿房宫名称来源也有不同记载。《史记正义》引颜师古注:“阿,近也,以其去咸阳近,且号阿房。”《三辅黄图》云:“阿房未成,欲更择令名名之,作宫阿基旁,故天下谓之阿房宫。”从以上两种记载中可证明:“阿房”并非正式宫名,这是可以肯定的。据记载:阿房宫“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巅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也”(《史记·秦始皇本纪》)。后来的诗人曾以“蜀山兀,阿房出”(杜牧《阿房宫赋》)的著名诗句,来形容阿房宫的修建,其工程浩大的程度可见一斑。此外,现知秦始皇时营建的宫殿尚有兴乐宫(见《三辅旧事》《宫殿疏》)、梁山宫(见《汉书·地理志》)等等。秦王朝时宫殿之多不可胜数,《三辅旧事》记载:始皇“表中外殿观百四十五”(《史记·秦始皇本纪》《正义》引)。《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余”,又“咸阳之旁二百里内,宫观二百七十”。这么多的离宫别馆“弥山跨谷,辇道相属”(《三辅黄图》),在咸阳附近的宫殿都以“复道甬道相连”(《史记·秦始皇本纪》)。

以上诸书记载,已经得到考古材料的证明,据勘探调查,在今咸阳市西起窑店镇毛王沟,柏家嘴,北起高干渠,南至咸铜铁路以北的东西十二里,南北四里的地段,发现有大量的带有纹饰的秦砖、秦瓦以及水管道等遗物。经研究断定,“西起窑店大队的聂家沟,东至刘家沟大队的山家沟,其间是秦咸阳宫殿建筑遗址分布最多、最密集、规模最大的地方”。在“毛王沟宫殿建筑遗址曾出土过云山纹瓦当,柏家嘴亦曾采集有关东特点的瓦当”(刘庆柱《秦都咸阳几个问题的初探》,载《文物》1976年第11期)。1974年至1975年秦都咸阳考古工作站又在牛羊村发现了一号宫殿,后来又在附近发现并发掘了第三号宫殿遗址。这些宫殿究属咸阳宫何殿,目前虽有争论(见王丕忠《秦咸阳宫位置推测及其它》,载《陕西省文博考古科研成果汇报会论文选集》),但从其遗址可以看出:这组宫殿规模宏大,分布对称,各殿之间有飞阁复道相连。主体宫室建于高台之上,环绕主体宫室分布着层叠的宫室群,建筑结构相当精美(见《秦咸阳宫第一号遗址复原问题的初步探讨》,载《文物》1976年第11期)。这两组宫殿群都发现了大型壁画,特别是三号宫殿的壁画,虽历两千多年,又曾遭火焚,但色彩仍比较鲜艳,造型生动,内容丰富,反映了这群宫殿建筑的豪华程度(见《秦都咸阳第三号宫殿建筑遗址发掘简报》,载《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2期)。这些考古资料进一步说明,秦始皇所修建的宫殿规模之大,建筑之豪华,绝非后人虚构。《史记》等书的有关记载是有根据的。

荒淫腐朽的生活 秦始皇纵情享乐,过着荒淫奢侈的腐朽生活,在那些宫殿中,充满了供他享用的姬妾玩物,他将“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史记·秦始皇本纪》)。同历代的荒淫君主一样,秦始皇贪恋酒色,以妇女为玩偶:“后宫列女万余人,气上冲于天。”(《史记·秦始皇本纪》)他还令嫔妃们“当暑戴芙蓉冠子,以碧罗为之,插五色通草苏朵子,披浅黄鑄罗衫,把云母小扇子,覣蹲风头履,以侍从”。他不过是把这些妇女当作观赏的玩物,所以连宫娥们也要根据秦始皇的爱好而打扮起来:“秦始皇好神仙,常令宫人梳仙髻,帖五色花子,画为云风虎飞升。”在夏天时,又令宫人“戴黄罗髻,蝉冠子,五花朵子,披浅黄银泥飞云帔,把五色罗小扇子,覣金泥飞头鞋。”(以上均见《中华古今注》)这些记载不仅反映了秦始皇腐朽的情趣,而且证明秦王朝宫内奢侈到何等地步。

在秦始皇的后宫中,还有“宫女侍者千余人”,“作戏倡优”,供秦始皇玩赏,这些宫女都“幼妙宠丽”,每日为秦始皇弹唱歌舞,有人曾写词描写其状:“泣喻而妖兮纳其声声,丽颜歌长㯓兮叹曰骑,美人旎旖纷嬆籱。”(《绎史》卷149引《琴苑要录》)秦始皇“纵酒后宫”,荒淫无度,他轮流在各宫中淫乐,各宫殿内的奢华皆不相上下,使得秦始皇能“各案署不移徙”(《史记·秦始皇本纪》),其荒淫的程度是不难想象的,难怪50岁就一命呜呼了。

秦始皇陵

惊人的陵墓建筑 秦始皇初即位就在骊山下为自己修坟墓。统一后又继续建造。据记载,始皇的陵墓“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藏满之,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史记·秦始皇本纪》)。从目前考古发掘的初步成果,可证明此记载是可信的。不久前,有人利用地质测探仪器在始皇陵地面测试,初步断定地下可能埋藏有汞,如果以后考古发掘能加以证实,则表明《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记“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不虚。又以秦始皇陵考古著名的秦陵专家杭德洲同志研究,始皇陵的规模决不止于《水经注》所记“旁行周回三十余里”的范围。初步普查和钻探可知:始皇陵的建筑遗迹南北长15华里,东西长17华里,周长64华里。其外部封土高大,“上崇山坟,其高五十余丈,周回五里有余”(《汉书·楚元王传》)。折今日之度量,其坟高为120多米。1962年陕西省文管会对始皇陵调查,测出陵丘下部已成方形,东西长345米,南北长350米,周长1390米,在陵丘正西约277.7米处实测封土尚高约43米(《秦始皇陵调查简报》,载《文物》1962年第8期)。明人都穆《骊山记》记载,“始皇陵内城周五里,旧有四门”。据近年考古工作者调查结果表明,始皇陵内城城墙东西长580米,南北长1355米,周长约3870米,城墙宽约8米,是用每层6—8厘米左右厚的夯土筑起的。推断其高度应在8—10米以上。

考古工作者还在秦始皇陵封土北探出大型宫殿遗址,其中一处,南北长62米,东西宽57米,总面积为3524平方米。仅从遗留下的门道、地面就可看出,这座宫殿十分讲究。这只是陵墓的附属建筑,其正殿内有用青石板铺成的台阶,殿内地面是在原筑的夯土台上,又叠铺四层鹅卵石,中间以细砂灌缝,上铺一层2厘米厚的泥土,再上残存着略略雕过的线雕菱纹石铺地。地面就如此讲究,其他就不言而喻了。近年来,在秦始皇陵附近钻探、调查发现的许多遗物、遗迹都表明汉人所说的“自古至今,葬未有盛如始皇者也”(《汉书·楚元王传》)是毫不夸张的。

举世闻名的秦始皇陵兵马俑坑,就是始皇陵的附属建筑之一,从现已发掘的情况推测,在三个俑坑内将出土陶俑、陶马八千余件。这些陶俑、陶马的塑造形象生动、逼真,陶俑一般均在1.80米左右。据研究,制作时,先用泥作好初胎,再上一层细泥,然后在细泥上雕塑出俑的五官、衣纹等细部。陶俑细部的雕塑颇费匠心。以俑的发髻为例,发髻雕塑质感甚强,不仅蓬松,且走向清楚,形象逼真。陶俑身着的甲衣,也雕塑颇细,每片甲片上的甲钉和甲片之间接连的甲带等,类型分明,出土的陶俑面部雕塑,均各不相同,表现了劳动人民的高度技巧和付出的巨大劳动(见杭德洲《略谈修建始皇陵的徭役负担》,载《陕西省文博考古科研成果汇报会论文集》),也反映了劳动力的浪费。秦始皇不仅生前,而且为了死后也如此穷奢极欲,充分反映了他和他所代表的地主阶级贪婪和腐朽的本性。

秦始皇时代动工修建的许多规模浩大的工程,都需要大批的劳动力,如修骊山陵用“七十余万人”(《史记·秦始皇本纪》),这一工程前后历时三十余年,至农民起义爆发的公元前209年才被迫停止。此外,还有“北筑长城”用“四十余万”人,“南戍五岭”又用“五十余万”人(见《续汉书·郡国志》引《帝王世纪》)。这几项工程加在一起,就超过一百五六十万人。当然,其中许多人是刑徒。其实,秦王朝把全国都变成了一个大监狱,严刑酷罚使“赭衣塞路,囹圄成市”(《汉书·刑法志》)。所以刑徒和服徭役的普通劳动人民也没有实质的区别。最近在秦始皇陵西侧1600米处的赵背户村附近,发现为秦始皇修陵而死的刑徒墓七十多座。从已清理的三十座来看,葬者绝大多数是男性青壮年,没有棺椁和随葬品,他们蜷曲着肢体,有的还呈挣扎状,有的还受过伤。墓地出土的残瓦中有十八件刻有文字,记载着死者的姓名、籍贯和所受罪刑,因此可断他们是罪犯和奴隶,是从原来东方六国征发来服役抵罪的(见《中国新闻》,转引自《中国历史学年鉴》1982年)。像类似的刑徒墓到底有多少,目前尚无法弄清。仅从这些实物资料中,就可看到秦代徭役和刑法给人民带来了多大的灾难。据估计,秦时可统计的人口大约有二千万,而每年所征发的徭役起码不下于三百万人。服役的人数竟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五以上。

在滥发徭役的同时,统治者必定对人民横征暴敛。所谓“头会箕赋,输于少府”(《淮南子·氾论训》),就是说将搜刮来的财富,都归于皇室享用。秦王朝对人民的压榨,早已超过赋税制度的规定,是可以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