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伦理审查操作指南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四、患者本人与其监护人意愿不一致的情况

上述分析已经表明,患者本人意愿更重要,不一致时,以患者本人意愿为重。

在临床研究中,也存在该原则可能不利于患者的情况。

举例:一项为期3年,抗精神病药××长效针剂治疗门诊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长期随访研究中,考虑到××长效针剂的长期安全性尚缺乏足够数据(风险较高),3年的研究过程中患者可能出现疾病复发从而影响其知情同意能力,因此伦理审查要求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都需要知情同意。项目实施过程中,患者A在用药1年后出现病情波动,认为“参加这个研究是一个针对他的迫害计划(被害妄想)”,愿意接受口服药物治疗,但不同意打针,要求提前退出试验,尽管其监护人同意继续试验,但研究者“以患者本人意愿为重”予以脱落,改用口服××普通片剂后2周病情稳定。伦理审查认为,患者的知情同意能力未完全丧失,尽管其决定可能非最佳选择,但应予以尊重;同时需要注意“临床试验”风险高于临床医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