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餐之外的小点心 不发生在午夜时分的睡眠
我们最长的睡眠时间当然是在午夜,那么,在漫长的白日里,找个时间小睡一下,补充一下精神,这样的行为是否可取呢?
最常见的发生在白天的睡眠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午睡,是发生在固定时间的短时间睡眠;另一种则是打盹,可能发生在任何时候。这两种睡眠的形式、发生原因和对人体的影响都有很大不同,需要分开来讨论。
午睡是国人的一个传统习惯,在农村,夏天有歇晌,而工厂、机关、学校等一般也都安排有午休时间。通常都认为,午后小憩是有好处的,经过一上午紧张的工作,人的脑力和体力已出现疲劳现象,短暂的睡眠有助于消除疲劳,恢复脑力和体力,使下午的工作更有效率。德国的睡眠专家认为,除了夜晚外,人体在白天也需要睡眠,在上午9时、中午1时和下午5时,有3个睡眠高峰,尤其是中午1时的睡眠高峰较明显,他们认为白天的睡眠节律往往被繁忙的工作和紧张的情绪所掩盖,一旦外界刺激减少,人体白天的睡眠节律就会显露出来。
北欧、西欧、美国、加拿大这些国家一般没有午睡的习惯,而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这些南欧国家还有非洲北部的一些国家常有午睡习惯。现在我国一些大城市工作节奏较快,尤其是很多公司采取“朝九晚五”的工作制度,中午只有一个小时左右的就餐时间,根本无暇午睡。当然,如果夜间睡眠时间充足,不午睡也没关系。
既然很多人都有午睡的习惯,那么怎样午睡才算好呢?第一,不要吃完饭立刻就睡。刚吃了午饭,胃内充满了食物,这时午睡会影响胃肠道的消化吸收;第二,应注意睡觉的姿势,最理想的姿势是平卧。而迫于条件限制趴在桌子上午休,这样不但休息不好,而且有碍健康。趴坐而眠时上半身的力量全部压在头面部、胳膊和胸部,时间一久会使手臂麻木,呼吸不畅,甚至影响头面部血液供应;第三,时间不宜过长,以不超过半小时为宜,日本专家认为午睡时间最好在15~20分钟。有些人午睡时间长达3~4小时,一觉醒来已近黄昏,醒后头脑还不清醒,但一到晚上就十分精神,再也睡不着了,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睡眠节律。
由此看来,是否午睡应根据自己的习惯和条件,但有一点必须说明,失眠的患者不要午睡,因为午睡会进一步打乱本来已经紊乱的睡眠节律。本来晚上就睡不好,如果再午睡,晚上就更睡不着了,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比起午睡来,打盹发生得更随意。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安静的会场里,人们正聚精会神地听着报告,这时可能从某个角落传来阵阵鼾声,或轻或重,只见某位老兄正处于甜蜜的梦境中,不时点头,这可不是因为他同意报告的内容,而是睡觉时肌肉放松所致。那么,这种睡眠的发生是正常的吗?
我们把这种白天短时间的睡眠称为“打盹”。许多人都有这样的体会:世界杯期间,深更半夜看球赛,白天昏昏欲睡。这时,我们往往选择白天小睡一觉的方法来恢复精力。打盹是机体对睡眠不足的一种补偿,可以使人的体力和精力得到恢复。在连续的长时间工作后,打盹可能是一种较好的休息方法。为什么一辆长途汽车要配两位司机呢?目的就是让他俩交替休息,打个盹,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有一些老年人夜里睡得少,但是白天会打盹,补充睡眠。
虽然通过打盹补充睡眠的效果不错,但是我们真的不推荐长期这么做。因为一方面,这不是规律的作息,从长期来看并不是自然的睡眠。另一方面,打盹的地方一般都不是特别适合睡觉的地方,比如沙发和办公桌,在沙发上歪着脖子睡或者趴在办公桌上睡,对于颈肩、背肌都不好。
有些时候,人们打盹除了是对睡眠的补充外,还是对于某种环境、气候条件下的习惯。如前面提到的那位老兄,安静的会场,昏暗的灯光,甚至是发言者单调机械的话语都可能使已经疲惫的人悄然入睡;夏日炎炎,尤其在午后,人们昏昏欲睡,这时小睡半小时或者哪怕是一刻钟,都可以起到不小的作用。但这种打盹的习惯是可以改变的。如果工作紧张,整天都有忙不完的事要干,又哪有时间打盹呢。
但是,有少数的打盹并不正常,它可能是某种疾病的一种征兆。如果不分时间、场合打盹,你就应该留意,自己是不是存在某种睡眠疾病,如发作性睡病和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在这个时候,与其打盹,还不如打车上医院,看看医生,进行详细的检查和必要的治疗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