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慢性疾病社区临床路径(基层卫生培训“十三五”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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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支气管哮喘

一、管理适用对象
18岁及以上成年人,第一诊断为支气管哮喘。
二、进入社区临床路径标准
(一)纳入路径标准
18岁及以上成年人,第一诊断为支气管哮喘。
(二)排除标准
患有其他系统疾病需优先处理其他疾病者。
三、定义及诊断依据
(一)定义
支气管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这种慢性炎症导致气道高反应性增加,常伴广泛多变的可逆性气流受限,引起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等症状,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加剧,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或经治疗后缓解。
(二)诊断标准
1.临床症状和体征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病毒性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2.可变气流受限的客观检查
(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
(2)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 1增加12%,且FEV 1增加绝对值≥200ml。
(3)最大呼气流量(PEF)日内变异率(至少连续7日中每日PEF昼夜变异率之和/7)>10%,或PEF周变异率:(2周内最高PEF值-最低PEF值)/[(2周内最高PEF值+最低PEF值)×1/2]×100%),该值>20%。
符合上述症状和体征,同时具备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的任一条,并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及咳嗽,可以诊断哮喘。
(三)不典型哮喘的诊断
1.咳嗽变异性哮喘
咳嗽作为唯一或主要的临床表现,无喘憋、气急等,同时具备可变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的任一条,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咳嗽。
2.胸闷变异性哮喘
胸闷作为唯一或主要症状,无喘憋、气急等,同时具备可变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的任一条,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咳嗽。
3.隐匿性哮喘
指无反复发作的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表现,但长期存在气道反应性增高者。随访发现有14%~58%的无症状气道反应性增高者可发展为有症状的哮喘。
(四)分期
哮喘分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哮喘急性发作是指症状突然发生,如胸闷、气短、咳嗽、喘憋等,或原有症状加重,并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常因接触变应原、刺激物或呼吸道感染诱发。慢性持续期是指每周均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症状。临床缓解期是指患者持续1年以上无喘息、气急、胸闷、咳嗽等症状。
(五)分级
1.严重程度的分级
(1)根据白天、夜间哮喘症状发生的频率和肺功能检查结果,将慢性持续性哮喘病情严重程度分为间断性、轻度持续、中度持续和重度持续(表3-4)。
表3-4 支气管哮喘严重程度分级
续表
(2)轻度哮喘:经过第1级、第2级治疗能达到完全控制者;中度哮喘:经过第3级治疗能达到完全控制者;重度哮喘:需要第4或第5级治疗才能完全控制,或者即使经过第4级或第5级治疗仍不能达到控制者。
2.急性发作时的分级哮喘急性发作时程度轻重不一,可在数小时或数天内出现,偶尔可在数分钟内危及生命(表3-5)。
表3-5 哮喘急性发作时病情严重程度的分级
注:只要符合某一严重程度的某些指标,而不需满足全部指标,即可提示为该级别的急性发作;1mmHg=0.133KPa;无反应或无变化
四、社区临床路径方案选择
(一)社区筛查(图3-7)
图3-7 支气管哮喘筛查流程图
可通过病史、症状、体格检查、可变气流受限的客观检查等明确诊断。
对前来就诊的居民,如发现有急性起病的喘憋,反复发作的咳嗽,尤其是干咳,伴有哮鸣音,或缓解不久再次发作,既往有过敏性鼻炎或过敏体质者,需要考虑哮喘诊断。
(二)临床治疗
哮喘治疗目标在于达到哮喘症状的良好控制,减少急性发作。
1.治疗哮喘的药物可分为控制药物和缓解药物。控制药物包括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全身性激素、白三烯调节剂、长效β 2-受体激动剂(LABA)、缓释茶碱、色甘酸钠等;缓解药物又称急救药物,包括速效吸入和短效口服β 2受体激动剂、全身性激素、吸入性抗胆碱能药物、短效茶碱等。
(1)糖皮质激素:首选吸入治疗,ICS局部抗感染作用强,可有效控制气道炎症、降低气道高反应性、减轻哮喘症状、改善肺功能等。ICS在口咽部局部不良反应包括声音嘶哑、咽部不适和念珠菌感染。吸药后及时用清水含漱口咽部。
(2)β 2-受体激动剂:分为短效(维持4~6小时)和长效(维持10~12小时)β 2-受体激动剂两种。后者又分为快速奇效(如福莫特罗)和缓慢起效(如沙美特罗)的长效β 2-受体激动剂。
1)短效β 2-受体激动剂(SABA):如沙丁胺醇和特布他林等。可迅速缓解支气管痉挛,数分钟起效,疗效可维持数小时,是缓解轻-中度哮喘急性症状的首选药物。不良反应包括骨骼肌震颤、低血钾、心律失常等。吸入给药副作用小,推荐使用。
2)长效β 2-受体激动剂(LABA):LABA舒张支气管平滑肌作用可维持12小时以上。如沙美特罗、福莫特罗等。福莫特罗起效快,也可作为缓解药物按需给药。长期单独使用LABA有增加哮喘风险,不推荐长期单独使用LABA。
3)ICS/LABA复合制剂:ICS和LABA具有协同抗感染和平喘的作用,适合于中至重度持续哮喘患者的长期治疗,低剂量ICS/福莫特罗干粉剂也可按需使用。
4)白三烯调节剂(LTRA),是除ICS外唯一可单独应用的长期控制性药物,可作为轻度哮喘的替代治疗药物和中重度哮喘的联合用药。LTRA服用方便,更适合用于伴有过敏性鼻炎、阿司匹林哮喘、运动性哮喘患者的治疗。
(3)茶碱:具有舒张支气管平滑肌及强心、利尿、兴奋呼吸中枢和呼吸肌等作用,低浓度茶碱具有一定的抗感染作用。
(4)抗胆碱药物:包括短效抗胆碱药物(SAMA)异丙托溴铵和长效抗胆碱药物(LAMA)噻托溴铵,具有一定的支气管舒张作用。
(5)抗IgE治疗:远期疗效与安全性有待进一步观察。
(6)变应原特异性免疫疗法。
(7)其他治疗哮喘药物:如氯雷他定等,用于伴有变应性鼻炎的哮喘患者。
2.制定治疗方案治疗前需要再次确认哮喘诊断、记录哮喘患者症状和危险因素(包括肺功能)、考虑影响治疗选择的因素、确保患者正确使用吸入装置、安排适当的随访时间等。成人的哮喘初始方案制定要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级别,若处于两相邻级别之间则建议选择高的级别(表3-6)。
表3-6 成人哮喘初始治疗推荐方案
3.调整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症状、体征、危险因素等多方面进行评估,可按照哮喘阶梯式治疗方案进行升降级调整治疗。
五级治疗方案如下:
第一级治疗:按需给予缓解药物,如SABA。
第二级治疗:低剂量控制药物(如ICS)+按需给予缓解药物。
第三级治疗:一种或两种控制性药物(如低剂量ICS/LABA)+按需给予缓解药物。
第四级治疗:2种或以上控制药物+按需给予缓解药物(如低剂量ICS/福莫特罗或中剂量ICS/LABA+SABA)。对于中剂量ICS+LABA效果不佳者可增加一种控制性药物,如缓释茶碱或LTRA。
第五级治疗:第四级治疗仍控制不佳者转诊至专科医生。
4.特殊类型的哮喘治疗
(1)咳嗽变异性哮喘(CVA):治疗原则同哮喘,ICS+β 2-受体激动剂,治疗时间在8周以上。
(2)胸闷变异性哮喘(CTVA),可用ICS或ICS/LABA治疗有效。
(三)随访监测
全科医生通过对哮喘患者的健康教育和管理,可减少复发,提高疗效,控制病情,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并减少医疗费用支出。开展哮喘的健康教育与管理,为每位患者制定个性化的防治计划(图3-8)。
图3-8 支气管哮喘随访流程图
1.为患者建立健康档案详细了解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发病和诊疗、过敏史及家族史等;完善查体、常规辅助检查,对患者进行临床评估,制定诊疗计划,并以SOAP形式书写全科诊疗记录。
健康教育:举办多种形式的哮喘教育活动,如健康讲座,哮喘患者交流防治经验体会等,使患者了解或掌握哮喘相关知识,以便更有效地控制哮喘发作。
(1)了解自身的危险因素,找出避免诱因的方法。
(2)逐渐了解哮喘发病机制。
(3)熟悉哮喘发作先兆的表现及相应处理办法。
(4)学会在家中自行监测病情变化,并进行评定,有条件者应记录哮喘日记。
(5)学会哮喘发作时进行简单的紧急自我处理方法。
(6)了解常用哮喘药物的作用、正确用量及用法、不良反应。
(7)正确使用吸入装置,提高用药依从性。
(8)知道什么情况下应去医院就诊。
(9)与全科医生共同制定监测方案并配合治疗。
2.定期全科门诊随访
(1)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疾病控制情况(表3-7)及其生活方式,包括吸烟、饮酒、运动等,了解近期有无哮喘的诱发因素如职业或环境变化等,还需注意有无未来哮喘急性发作的危险因素。
表3-7 哮喘控制水平分级
(2)了解用药情况,是否按医嘱坚持用药,是否增加药物用量,是否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等。
(3)疾病相关查体。
(4)针对此次就诊对患者病情做出评估,根据存在问题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5)定期复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哮喘控制测试(ACT)(表3-8)、肺功能检查、肺功能检查、胸部X线检查及心电图检查。建议每年至少对患者的病情控制及用药情况进行1次综合评估。
表3-8 ACT问卷及其评分标准
注:第1步:记录每个问题的得分;第2步:将每一题的分数相加;第3步:评分20~25分表示哮喘控制良好;16~19分表示哮喘控制不佳;5~15分表示哮喘控制很差
(6)预约下次随诊时间:常规初诊后2~4周回访,每1~3个月随访一次;出现哮喘发作时应及时就诊,哮喘发作后2周至1个月内回访。
五、变异情况及转诊
(一)哮喘急性发作的紧急处理
哮喘急性发作紧急处理是尽快缓解气道梗阻,纠正低氧血症,恢复肺功能,防止并发症(图3-9)。
图3-9 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处理流程图
1.轻中度哮喘紧急处理反复吸入SABA,第一小时每20分钟吸入4~10喷,根据症状控制,轻度急性发作可调整为每3~4小时反复吸入3~4喷,中度急性发作每1~2小时反复吸入6~10喷。对于初始SABA治疗效果良好的患者且疗效维持3~4小时,可不用其他药物。对于效果不佳者可考虑口服激素治疗或转诊至上级医院。
2.严重哮喘发作紧急处理
(1)吸氧。
(2)雾化吸入β 2-受体激动剂,建议每20分钟或连续雾化,之后可调整为每4小时一次,治疗效果不佳时可选用抗胆碱能药物或滴注茶碱类药物,不推荐静脉推注茶碱。
(3)严重哮喘发作建议及早使用全身激素治疗,推荐口服泼尼松龙0.5~1mg/kg或等效剂量的其他全身激素口服,效果不佳时可静脉给药,建议甲泼尼龙80~160mg/d,或氢化可的松400~1000mg/d分次给药,不推荐地塞米松。
(4)密切监测生命体征。
(5)联系120急救车转诊至上级医院。
(二)转诊指征
1.疑似哮喘原则应转诊上级医院。
2.严重哮喘发作。
3.哮喘并发气胸、肺不张、纵隔气肿等。
4.哮喘长期反复发作和感染处理困难者。
(于 溯 杜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