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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阴阳学说

一、阴阳的概念

什么是阴阳?阴阳最初的含义是指日光的向背,即朝向日光为阳,背向日光为阴。后来人们逐渐发现:有阳光的地方相对明亮,没有阳光的地方相对黑暗;阳光照射到的地方相对温暖,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相对寒凉;太阳出来有阳光照射时就是白天,太阳落下无阳光照射时就是黑夜;人和动物多是白天活动而夜间安静……随着人们对这两类自然现象观察的不断深入,阴阳的内涵也就不断地扩展,逐渐增加了暗和明、寒和热、夜和昼、静和动等属性。如此不断地引申,阴阳就变为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和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化,古人不但认识到事物内部存在着阴阳两种既对立又关联的势力,而且认识到阴阳两种势力的运动变化、相互作用是推动事物发生、发展和变化的根源。例如一年四时的更替就是“阴阳消长”和“阴阳转化”运动变化的结果。于是,阴阳就成为中国古代认识和阐释天地万物发生、发展和变化的一对哲学范畴。

只有既对立又关联的事物或现象,才能根据各自属性的不同而分别归属于阴和阳。一般来说,凡是静止的、内守的、下降的、有形的、寒凉的、晦暗的、抑制的都归属于阴,运动的、外向的、上升的、无形的、温热的、明亮的、兴奋的都归属于阳(表2-1)。如以水火为例,水性趋下而寒,归属于阴,火性趋上而热,归属于阳。

表2-1 事物或现象阴阳属性归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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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指出的是,事物或现象阴阳属性的划分是相对的,因为阴阳之中复有阴阳,即所谓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例如就白天和夜晚而言,白天为阳,夜晚为阴。白天和夜晚又可以再分阴阳,即白天的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夜晚的上半夜为阴中之阴,下半夜为阴中之阳。

二、阴阳对立制约

从阴阳的概念可知,阴阳双方是对立的,属性是相反的,例如寒和热、静和动等。阴阳双方的对立,可以表现为相互抑制、相互约束,即相互制约。如寒可以除热,热可以驱寒,这就是阴阳对立制约关系的具体体现。

阴阳双方相互对立制约,对维持阴阳之间的动态平衡具有重要的作用。例如春、夏、秋、冬四季有温、热、凉、寒的气候变化,春夏气候的温热与秋冬气候的凉寒是对立的。春夏之所以温热,是因为春夏之阳气上升抑制了秋冬凉寒之气的缘故;秋冬之所以凉寒,是因为秋冬之阴气上升抑制了春夏温热之气的缘故。正是由于温热与凉寒相互对立制约,从而维持了一年四季自然气候的正常变化。反之,阴阳双方对立制约关系失调,阴阳之间的动态平衡就会遭到破坏,表现在四季气候上就可以出现春夏不温热、秋冬不凉寒的反常变化。

三、阴阳互根互用

阴阳双方既对立又关联,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阳依存于阴,阴依存于阳,每一方都以其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和条件。阴阳之间的这种互相依存、互为根本的关系,就是阴阳互根。例如上属阳,下属阴。没有上,也就无所谓下;没有下,也就无所谓上。上和下各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基础,二者之间是互根的。

相互依存的阴阳双方可以表现为相互资生和助长的关系,这就是阴阳互用。例如气无形而属阳,血有形而属阴。中医学认为,气能生血,血能养气,气和血之间存在着相互资生和助长的关系。临床上治疗血虚的病变,时常在使用补血药的基础上配合补气药,就是源于阴阳互用的理论。如果阴阳双方互根互用关系失调,就会出现“孤阴不生,独阳不长”的异常变化。

四、阴阳消长

对立互根的阴阳双方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的消减和增长的变化之中,这就是阴阳消长。阴阳为什么会出现消长变化?其根本原因在于阴阳双方存在着对立制约和互根互用的关系。由于阴阳双方具有对立制约的关系,所以阴阳之间可以出现某一方增长而另一方消减,某一方消减而另一方增长的互为消长变化。例如从冬到春至夏,气候从寒转温变热,这就是“阳长阴消”;而从夏到秋至冬,气候从热转凉变寒,这就是“阴长阳消”。由于阴阳双方又具有互根互用的关系,所以阴阳之间可以出现某一方增长而另一方也增长,某一方消减而另一方也消减的皆长皆消变化。例如精有形而属阴,气无形而属阳。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人在饥饿时会没有力气,这是因为水谷之精不足,不能化生人体之气的缘故,此属阴阳皆消变化;反之,补充了水谷,人就会感到有力气,这是因为水谷之精充足而能化生人体之气的缘故,此属阴阳皆长变化。

阴阳消长在一定范围变动,没有超越正常的限度,就是阴阳平衡。由此可见,阴阳之间的平衡,不是静止的和绝对的平衡,而是相对的和动态的平衡,这是因为对立制约、互根互用的阴阳双方并不是处于静止不变的状态,而是处于不断的消长变化之中。如果阴阳双方的消长变化超越了正常的限度,即为阴阳失衡,事物的生生化化就会受到影响。

五、阴阳转化

阴阳转化是指事物的总体属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即属阴的事物可以转化为属阳的事物,属阳的事物也可以转化为属阴的事物。例如属阳的白天可以转化为属阴的黑夜,属阴的黑夜也可以转化为属阳的白天,这就是阴阳转化的具体体现。

阴阳转化是在阴阳消长的基础上产生的,即阴阳双方的消长变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事物内部阴和阳的比例发生了颠倒,则该事物的属性就会发生转化。因此,在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的过程,那么阴阳转化就是在量变基础上的质变。

阴阳相互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一般发生在事物发展变化的“物极”阶段,即所谓“物极必反”。例如从一年四季气候变迁来看,由春温发展到夏热之极点,就是向凉寒转化的起点;秋凉发展到冬寒之极点,就是向温热转化的起点。

综上所述,阴阳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和转化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说明阴和阳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动变化规律,它们之间并不是孤立的、静止不变的,而是相互联系、互相影响的。阴阳转化是在阴阳消长的基础上产生的,而阴阳消长又是以阴阳对立制约、互根互用为前提和条件。

专业词汇

1.阴阳: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和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

2.阴阳对立制约:是指属性相反的阴阳双方在一个统一体中相互抑制,相互约束。

3.阴阳互根:是指阴阳之间互相依存,互为根本。

4.阴阳互用:是指阴阳双方互相资生,相互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