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硕士(MT)[专业硕士]考试专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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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的划分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税收管理体制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与责任的一项制度,实质上体现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它是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税收管理权限的明确划分,是税收管理体制的首要问题。税收管理权限包括建立税收制度的权限和执行税收制度的权限,具体分为税收立法权和执法权。

二、税收立法权

1.税收立法的概念及原则

税收立法是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变更和终止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活动。我国税收立法应兼顾以下原则:需要和可能、确保国家稳定的财政收入的原则;公平税负、合理负担原则;促进竞争、提高效率的原则以及简便易行的原则。

2.我国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在税收立法和税收政策制定方面,我国一直强调税权集中,税政统一。目前有权制定税法或者税收政策的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等。

税收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有关税收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有关税收的部门规章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等部门制定。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民族自治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政府,在不与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某些地方性的税收法规和规章。

税收法律的制定要经过立法议案提出、审议、表决通过和公布四道程序。税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要经过规划、起草、审定和发布四道程序。上述程序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

三、税收征收管理权

1.税收执法权的概念

税收执法权是指税收机关依法征收税款,依法进行税收管理活动的权力。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本节只介绍税收征收管理权。

2.我国税收的征收管理权限的划分

(1)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根据按收入归属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原则,对中央税,其税收管理权由国务院及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掌握,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对地方税,其管理权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税务主管部门掌握,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对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原则上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共享税中地方分享的部分,由中央税务机构直接划入地方金库。

(2)地方自行立法的地区性税种,其管理权由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税务主管部门掌握。

(3)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继续征收或者停止征收屠宰税和筵席税。继续征收的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屠宰税暂行条例》和《筵席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具体征收办法,并报国务院备案。

(4)属于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在省级及其以下的地区如何划分,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5)除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经济特区外,各地均不得擅自停征全国性的地方税种。

(6)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的批准,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可拥有某些特殊的税收管理权;经济特区也可以在享有一般地方税收管理权之外,拥有一些特殊的税收管理权。上述地方的税收管理权的行使,必须以不影响国家宏观调控和中央财政收入为前提。

(7)涉外税收必须执行国家的统一税法,涉外税收政策的调整权集中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各地一律不得自行制定涉外税收的优惠措施。

(8)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保护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正常发育,在税法规定之外,一律不得减税免税,也不得采取先征后返的形式变相减免税。

3.我国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

目前,我国的税收分别由财政、税务、海关等系统负责征收管理。

(1)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部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3)在大部分地区,地方附加、契税、耕地占用税,仍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

(4)海关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同时负责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