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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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女性小说与社会伦理建构

耿力平

引言

加拿大文学(主要是英语)自20世纪50年代发端以来,分属两代人的四位著名女性小说家通过小说艺术执着地、艺术性地传播和普及女性群体的权益诉求(包括在教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法律等方面),形成一个接力式奋进的女性团队,对20世纪后半叶以来加拿大社会的道德理念重构产生了重要影响。这四位小说家是:埃塞尔·威尔逊(Ethel Wilson,1888—1980)、玛格丽特·劳伦斯(Margaret Laurence,1926—1987)、艾丽斯·门罗(Alice Munro,1931—)和玛格丽特·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1939—)。另外还应提到一位著名的女性作家卡罗尔·希尔茲(Carol Shields,1935—2003)。希尔茲出生在美国的伊利诺伊州,从小在美国生活并接受高等教育,后来与加拿大籍男友结婚并移居加拿大。她的小说不完全以加拿大的社会现实为素材来讲述加拿大民众的生活,比如获得1995年普利策奖的小说《石头记》(1993)主要讲述女主人公在美国的生活经历。

以上四位女性作家在60年的时空里,持续塑造独立女性的形象及榜样,把保障女性各种权益的诉求融入文学创作的有机体中,通过小说中多种类型女主人公的生活与成长经历,多角度地探讨加拿大女性所共同面临的成长、恋爱、家庭、性别歧视、道德双重标准和自身世界观等问题,不仅推进了加拿大民众对妇女权益问题的认识和对妇女平等地位的确认,而且在其理性思考和逻辑的延展中,深层次地推进了民众意识中对民族伦理文化的建设与重构。借助女性文学特殊的社会功能和话语表达重塑国民思想意识,进而推动社会文明的发展,是这四位加拿大女作家的着力点。

下面分别探讨四位加拿大女性小说家通过各自小说中女主人公的表现所显示的对加拿大社会现实的关注。这些女主人公各自不同的经历和选择勾勒出不同时期的加拿大女性如何认识自己的存在,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如何处理与他人(尤其是男人)的关系。虽然她们的命运迥异,虽然她们的做法各异,但她们有着近似的共同目标,都在为社会伦理的公正推进做出努力。

一 埃塞尔·威尔逊——女性的“逃离”

威尔逊属于大器晚成的作家,她的成名作是1954年分别在加拿大、美国和英国出版的小说《沼泽天使》(Swamp Angel)。此时,作者已经66岁。小说中女主人公玛吉·劳埃德(Maggie Lloyd)的塑造突破了以往的窠臼,反映了威尔逊对二次大战后的加拿大女性问题的新思维。作为现代女性,玛吉经历了从女儿到妻子,从母亲到寡妇,从再婚主妇到离家出走的角色变换。而与这些角色密切相关的是一系列人与人的复杂社会关系。在处理这些关系的过程中,玛吉不断地进行思考,不断地探索自己的客观地位和伦理取向。在传统社会理念的束缚下,她曾经被动地接受社会赋予她的角色,但是生存状况的变化迫使她不断地转换角色,而新的角色又迫使她不断地追问自己真正的诉求。正是在这种不断完善自己的过程中,女主人公最终寻觅到适合自己的角色和空间。

玛吉是一位普通的加拿大女性,在抛弃第二任丈夫出走前,她承担了社会赋予她的传统角色。玛吉原先在加拿大东海岸新不伦瑞克省的乡下生活,有着一个传统意义上的美满家庭。她的父亲麦克唐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经营着一家垂钓客栈。玛吉同汤姆·劳埃德结婚,育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但是二战的爆发很快改变了她的命运。先是身为飞行员的丈夫在欧洲战区上空作战时牺牲,紧接着年幼的女儿得了小儿麻痹症不治而亡,随后身为鳏夫的老父亲又久病不愈而撒手人寰。家里的垂钓客栈因战争原因,生意惨淡,不得不停业。这接二连三的打击令习惯于按照传统角色行事的玛吉陷入迷茫。她曾属于父亲、丈夫和女儿,失去他们就等于失去存在的意义。事实上她没有自我,而是依赖与他人的关系来界定自己的属性。

玛吉的第二任丈夫爱德华·瓦窦原来是当地杂货店的小伙计,因身有残疾得以免征入伍参战。当他是学徒和小伙计时,表现得唯唯诺诺;当他当上杂货店老板之后,却变得盛气凌人。就是这个小人得志的男人追求到了沦为寡妇的玛吉。玛吉的委曲求全源于她被动的存在意识。失去曾经相依为命的父亲,失去曾经形影相随的丈夫,失去赖以寄托精神的孩子,玛吉就像飘在水面的一片树叶,随波逐流、无依无靠。内在的空虚迫使她寻找新的外在的支撑点。婚后不久,瓦窦和玛吉迁徙到加拿大西海岸的温哥华市居住。但是,新的环境并没有给玛吉带来新生。玛吉为拱手交出自己的支配权付出了代价。在温哥华这个风景美丽而气候温和的宜居城市里,她遭受了肉体上的屈辱和精神上的折磨,“她忍受了种种的侮辱,积攒了几乎难以承受的怨恨”(1)。[11]

瓦窦的粗鄙和专横,迫使玛吉开始考虑自己的出路。在积攒资金准备出走的同时,她把自己的姓改回到劳埃德,即第一个丈夫的姓(3)。虽然这是一个微小的举动,但其意义重大。玛吉开始把自己独立于瓦窦,开始做自由的女性。20世纪50年代的加拿大社会是保守的。正面描写抛弃丈夫而离家出走的女性突破了当时社会伦理的规范,这在当时的加拿大文学中极为鲜见。它不仅反映出作者的超前思维,更体现了作者在叙事层面的缜密逻辑。玛吉貌似反常的行为并没有使她丧失伦理道德的制高点。威尔逊把这一重要事件安排在小说的第一章,强调说明女性与世俗和夫权决裂的必要性。在玛吉的思想中:“他是他,我是我”(27)。

玛吉出走的目的很明确,但具体到哪里落脚却并未计划。她只是单纯地想到达英属哥伦比亚省的内陆地区,重新拾回早先在东海岸生活时所熟悉的、贴近自然的生活。重新回到熟悉的乡野环境,重新回到大自然的怀抱,远离带给她痛苦的城市,成为女主人公的简单追求。不过,按照地域的不同来判断生存空间的适宜性,把社会伦理公式化的想法是幼稚的,是不符合客观现实的。人的社会属性并不因为身体远离都市生活而得到改变。摆脱瓦窦的夫权压迫并不能彻底解放玛吉,这种解脱或者自由是短暂的。她的客观的社会属性与她主观臆想的“自然”存在之间有着深刻的矛盾。故事中的细节警示了这种矛盾的存在。有一天,当玛吉在湖上划船时,她看到一只鹗(鱼鹰)从水中捕捉到一条鱼,可正当鹗衔着猎物飞走时,背后突然杀出一只黑鹰。那只黑鹰不停地追逐、袭击前者,直到它吐出嘴里衔着的鱼才罢休。黑鹰在半空中一下子叼住翻落的猎物,满意地飞走了(94)。这个亲眼目睹的事件令玛吉感到震惊:原来大自然也不是想象中的那样美好与和谐,也不乏恃强凌弱的现象;自然界中也有种种尖锐的矛盾,也有不可调和的冲突。另外,还有一个同样具有暗示性的耐人寻味的细节。谙熟水性玛吉时常趁工作之余在湖中游泳,“当她开心地在水中挥臂破浪前行时,她感到自己属于自然界,就像海洋中的海豹和鼠海豚一样”(104)。但是叙事人此刻告诫道,“她既不是海豹也不是鼠海豚……几分钟后,她要返回陆地,行走在她生活和居住的大地上”(105)。玛吉需要懂得:理想很美丽,现实很骨感;只有客观地了解自己才能准确把握好存在。

自然界的警示很快得到了验证。玛吉在“三鸟湖”垂钓客栈的出色表现一方面得到男主人及钓客的欣赏,但另一方面却也遭致女主人的嫉妒和怨恨。心胸狭隘的女主人薇拉以为玛吉要取而代之,甚至夺走她对儿子的母爱,所以把玛吉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处处刁难她,甚至辱骂她。玛吉不得已向她的雇主提出辞职,准备再次出走。而聪明的古纳森先生猜到是自己妒火旺盛、不知好歹的妻子在背后捣鬼,随即把后者痛斥一番。受到严厉谴责的女主人羞愧难容,深夜走入湖中试图自杀,可是冰冷的湖水使她胆怯。失魂落魄、狼狈不堪薇拉只好在半夜敲开玛吉的门,请求她的宽恕。这个事件又给玛吉一个新的警示。身处自然(玛吉甚至有时选择睡在户外)并不等于烦恼皆无。自然界可以给人带来快乐,也可能给人带来不幸。玛吉渴望与自然融为一体,这使她忽视了她的社会属性,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产生了误判。她应该看到事物的两面性,并且用正确的方法去处理矛盾。正如叙事人所提醒的,“水可以浮托玛吉,亦可以阻碍她,大自然的水川流不息、飞速离去、猛然落下,改变着玛吉,因为她会游泳。如果她不会游泳,啊……那样的话……水也当然会不假思索地杀死她”(105)。

加拿大著名文学批评家威·约·基思教授曾这样称赞威尔逊:“她是一位思维特别细微和敏锐的道德小说家。”[12]《沼泽天使》在伦理建构方面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当玛吉懂得人与人是互相关联的时候,“不论是在三鸟湖或是别的地方,她都不可能逃避人,逃避矛盾”(171),她的思想得到升华,她的道德修养得到提高,她对自己的社会属性和社会责任有了成熟的认识。当落汤鸡般的薇拉半夜三更哭着前来乞求原谅时,玛吉并没有冷眼相对,一报还一报,而是宽宏大量,伸出援助之手。这种帮助不是强者施舍给弱者的怜悯,而是一种高尚的人文关怀。《沼泽天使》发表后的第二年,威尔逊在一次评论爱尔兰作家乔伊斯·凯瑞的演讲中说,“真正的同情不仅仅是‘俯首弯腰’向下施恩,而是一种人性的(可能是天性的)‘共同承担’,或者至少是一种‘情感沟通’”。[13]曾被玛吉救过一命的美国富商克宁翰提出请她照看自己的别墅,并付给优厚的报酬,但玛吉不为所动,坚持在“三鸟湖”继续进行自己的生活。这说明她对自己的定位更加准确,她更倾向于依靠自己的能力,而不是环境的转换,来解决未来生活中的问题。

二 玛格丽特·劳伦斯——女性的反叛

玛格丽特·劳伦斯的创作高峰期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而此时正是女权主义在西方文学界(特别是美国文坛)闪亮登场并蓬勃发展的重要时期。生活在这个政治思潮此起彼伏的时代的作家自然会受到影响。劳伦斯是一位有着强烈的自由民主观念的女作家,她的进步思想在其早期作品中就有充分的反映。上世纪50年代伴随身为工程师的丈夫在非洲的索马里和加纳居住时,劳伦斯就怀着反殖民的心态观察非洲民众在生活中流露出的争取平等对待和独立自由的言行。作家的观察和态度被记录在她的非洲故事中,如小说《约旦河此岸》(1960)和短篇小说集《明天征服者》(1963)。劳伦斯的政治倾向性如此突出,以至于专门研究她的加拿大著名学者克拉拉·托马斯指出:这本书中的“非洲人物相对于英国人物更加可信,因为玛格丽特·劳伦斯把自己的同情心倾注在这些人物的刻画中”。[14]

劳伦斯笔下的女主人公均具有反叛性,而反叛的对象是传统的社会习俗和男权禁锢。她在1970年发表的短篇小说集《屋中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本书中的八个故事之间的联系貌似松散,[15]但是它们都描述了女主人公瓦娜萨·麦克劳德(Vanessa MacLeod)如何从一个幼稚的女童成长为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中年妇女的过程,它们都记录着女主人的伦理观的形成过程。通过讲述故事中诸多各具特色的女性人物(祖母、妻子、小姨以及少数民族的米提女等)的生活经历,作者表达了对女性争取平等权益的支持和对男权社会中歧视女性现象的批评。在接受同时代作家格雷姆·吉布森的采访时,劳伦斯承认《屋中鸟》的现实版就是她自己的童年经历(劳伦斯生长于加拿大中西部的马尼托巴省,即所有故事的背景地)。她说:“我从未写过与我的生活经历有直接关联的东西,除了那本叫做《屋中鸟》的短篇小说集。这本书的素材源自我的童年时代,源自我的家庭。”[16]可以说,劳伦斯的文学创作源于她的生活,她用艺术形式反映的社会内容是真实的。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反叛的对象——女主人公的姥爷康奈尔代表的男权意志——作者并没有给予伦理层面的鞭挞。在充分反映处于弱势的女性群体的对抗性思维和行动的同时,作者也通过种种细节对于新旧思想的冲突原因表达了一定程度的理解,对于社会传统价值观中值得肯定的方面做了正面的回答。劳伦斯成功地运用小说艺术,为读者描绘了一幅现实主义的伦理建构真实画面。

在《屋中鸟》的故事中,男性群体与女性群体之间的矛盾似乎始终存在。作为女性群体的发言人,第一人称叙事人瓦娜萨的叙事角度决定了她所回忆的所有叙事事件全要经过她的过滤。由于叙事内容的时间跨度极大,从瓦娜萨上小学之前到她大学毕业并结婚生子,所以读者必然会对叙事人早期的判断力和可靠性产生一定的怀疑。毕竟瓦娜萨在讲第一个故事时,只是个乳臭未干、无拘无束的任性女孩儿。《屋中鸟》中女性与男性的矛盾突出发生在一个特定的空间内,即“老康纳尔的宅子”(11)。这座全部用砖砌成的大房子是老康纳尔凭借自己的实力建造的。在世界经济大萧条时期的20世纪30年代初,它彰显着主人家在物质上的相对富足和在社会中(尽管只是加拿大落后的农业省中的一个小镇)的体面身份。原来,老康纳尔从走家串户给人家钉马掌开始,辛勤劳作挣到了第一桶金;随后头脑灵活的他开了家铁匠铺,再后来他又适时地卖掉了铁匠铺,用获得的资金开了家小五金店。利用靠勤奋和智慧挣来的钱,瓦娜萨的姥爷盖起了镇里仅有的一座坚固、气派的“砖头房”(11)。[17]故事开始时,老康纳尔刚刚卖掉自己的五金店,带着成就感退休了。显然,作为房子的主人,作为一位当地的成功人士,老康纳尔绝对有资格摆谱,绝对有理由管理自己房子中的秩序,绝对有底气支配出于各种原因居住在这个空间内的女性家人,比如身为家庭妇女的妻子,比如既找不到工作也找不到对象的33岁的二女儿,比如丧夫后失去经济来源的大女儿和她的孩子。成年后回忆往事的女主人在叙事伊始便告诉读者,这所房子“一直压在我的心头”(11)。显然,这所砖房不仅具有重要的生活作用,而且有着深远的象征意义。

其实,书名A Bird in the House已经暗示了房子和住在房子里的人的关系。“鸟”通常象征着活泼和自由,但前提是它们生活在自然界。户内的鸟通常养在笼子里,不会挨饿但失去自由。老康纳尔的砖房里曾经出现过两只鸟,一只是主人公瓦娜萨的姥姥在笼子里养的金丝雀,另一只是在寒冷的冬天从天窗误入户内的麻雀。虽然两只鸟的生命过程有天壤之别,但它们的结局却都一样——死亡。这两只鸟的命运似乎在提示读者:物质享受是要付出代价的,进入砖房就意味着接受命运的摆布。事实上,老康纳尔在自己的砖房里暴露出极强的控制欲并且实施着近乎苛刻的家规,以至于带着孩子来吃晚饭的大女儿都不敢迟到。进入老康纳尔的砖房就仿佛进入了他的领地,一切基本上都得他说了算。老康纳尔对女眷的管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言论不自由,二是行动不自由。老头信奉清教徒的生活方式,“反对吸烟、饮酒、打牌、跳舞或者嚼烟草“(25)。借住在家里的二女儿埃德娜曾经谈过五个男朋友,结果都因为有吸烟的嗜好被老康纳尔拒之门外,使自己成为老姑娘。如果女眷们违背老康纳尔的旨意,他便会向她们施压。除了大声斥责外,他还会坐在躺椅上,左晃右摇,弄出刺耳的吱嘎吱嘎声。

有压迫就有反抗,老康纳尔的专制引起女眷们的反感,她们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抗拒。儿提时代的女主人公瓦娜萨自然是通过幼稚和情绪化的言行来表现不满。比如,她把老康纳尔比作“大熊”,在“洞穴”中展示着“暴躁和乖戾”(63)。老康纳尔的两个女儿碍于家规,很少当面顶撞讨厌的父亲,但她们会在其背后议论他的不是,有时亦会采取一些不易察觉的手段对他阳奉阴违。当老康纳尔做出极端不公的事情时,“大熊”的妻子阿格尼兹勇敢地站了出来,挑战丈夫的权威。傲慢自负的老康纳尔在家中与来访的穷困潦倒的哥哥发生语言冲突。哥哥丹尼尔孤身一人,靠贩马维持生计,因资金周转遇到困难想问弟弟借点儿钱,不想被老康纳尔一口拒绝。不仅如此,富甲一方的他还冷嘲热讽地教训感情丰富但缺乏商业头脑的哥哥,最后干脆对丹下了逐客令,让他滚出去。此时,老头的妻子阿格尼兹开始发声,要丈夫出去把哥哥请回来。这位女士并没有像她的丈夫那样大声吼叫,而是文雅客气地要求:“蒂莫西,你最好把他追回来”(39)。读者注意到,女眷与男权代表的抗争方式并不是激烈的争吵或者口头威胁,乃至下达最后通牒,而是用商量的口吻,心平气和地说理。这就给了我们两个启示:一是女性的伦理观和原则性,二是女性的感知性和通情达理。

从亲情和礼节方面讲,老康纳尔的粗暴和傲慢都应受到谴责。但是,他对于丹尼尔的态度不是没有原因。丹尼尔虽然是哥哥,但长年自由散漫,凭兴趣做事,不屑于通过踏实劳作来得到生活所需。他的浪漫的人生哲学同老康纳尔脚踏实地过日子的理念截然相反。几十年下来,老康纳尔变得财大气粗,人丁兴旺,而丹尼尔却生活潦倒,居无定所,成为老光棍。对于这样的复杂关系,这样一个牵涉到个人性格、社会因素和国民经济等原因的复杂结果,“大熊”的老伴儿阿格尼兹没有简单地以贫富论英雄,也没有轻易地施舍怜悯和同情,而是客观地看待整个事件,按照社会伦理规范来表达自己的看法。

“蒂莫西,你最好把他追回来”——这样一句看似平淡的建议包涵着这位年长女性的多重考虑,也反衬出作者的深邃构思。本节开始时提到,劳伦斯是一位有着强烈的自由民主观念的女作家。但是即便如此,她并没有冲动地追随女性主义潮流,采取男女双方激烈对峙的形式来反映加拿大社会中的现实。劳伦斯的创作思想显示出一种辩证的思维,她对老康纳尔这个男权代表人物做了一分为二的设计。一方面,她淋漓尽致地描写了他的强势性、他的片面性和他的粗暴性。这些对他周边的女性构成了压迫和控制,引起她们的极大反感和抵制。但另一方面,作者也通过时而披露的细节勾勒了老康纳尔吃苦耐劳、积极进取的开拓者形象。因此,读者同时看到了这个男权代表的正面和反面。正如年过四十的叙事人瓦娜萨在故事的结尾终于意识到的那样:“我曾经惧怕过那个老头,也同他做过斗争,但是我的血管中流淌着他的血脉”(191)。这是一位反叛女性经过半辈子的生活实践得出的结论。她终于从自己的性格和成功中看到了外祖父的影子。作为生活在加拿大的一位20世纪初的拓荒先驱,老康纳尔功不可没,尽管他暴露出的受传统社会影响的大男子主义同样不能令人释怀。

三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女性的抗争

与玛格丽特·劳伦斯的《屋中鸟》几乎同时发表的《可食用的女人》(1969)是加拿大另一位著名的女性小说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成名作。与前者较为客观的对男女冲突的描写相比,后者集中渲染了冲突的不可调和性,同时也彰显了作者激进的创作思想。《可食用的女人》契合了上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在西方文学界出现的女权主义运动。阿特伍德在加拿大素来有着社会活动家的美称,她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活动(如反对魁北克分裂运动)乃至世界的政治活动(如世界气候变化),以至于当她居住的安大略省的某个工会举行罢工时,也给她写信,希望得到她的支持。阿特伍德强烈的女权观念与她积极投身于政治运动,呼吁社会公正和人人平等的民主思想是吻合的。她坚持通过自己的小说创作来表达对女性争取平等权益的支持和对男权社会中歧视女性现象的批评。她与劳伦斯的风格明显不同:她的艺术创作沉浸在浓厚的政治气氛之中,有时甚至会表现出绝对化的倾向。《可食用的女人》就是把男女主人公作为纯粹对立的双方来加以描写。这样的艺术表述折射了既定的社会伦理模式,即男性为压迫女性的一方,而女性是被男性压迫的一方。

《可食用的女人》用夸张的叙事手法刻画女主人公玛丽安与男朋友彼得之间的关系,突出描写了女性从无意识到有意识地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与此同时,处于对立面的男性人物被脸谱化、滑稽化乃至反面化。这部小说共有连续的31章,却被作者切割成三部分:第一部分12章,第二部分18章,第三部分只有1章。这种精心设计的结构或者形式上的不协调预示着叙事内容的不和谐。果然,互为男女朋友的玛丽安和彼得很快在思想上出现不同步。后者在政治上趋于“保守”,属于“循规蹈矩”一类(72),[18]不喜欢新思想或者新理论。虽然两人表面上还维系着恋爱关系,但裂纹已经出现。在第八章的酒吧聚会中,两人的冲突开始表面化。叙述人把彼得描写成嗜血的杀手,他兴致勃勃地向聚会的朋友讲述在狩猎时,他如何把一只捕获的野兔开膛破肚后又猛地一甩,结果里面的五脏六腑带着血四溅开来,涂到他的身上,还挂到周围的树梢上。(74)

言者无意,听者惊悚。玛丽安被男朋友的暴力能量和残忍行为吓坏了,她跑进女厕所,蜷缩在马桶上哭泣,“隔间里白色的、毛茸茸的那卷手纸同我一样无助地呆在一起”(75)。这里,作者用象征的手法将男性(猎手)比作向女性(小动物)施暴的一方,而弱势的女性则被比作是“被动地等待生命的完结”(75)。此时,玛丽安做出的第一个反叛动作是逃离。在回家的路上,她摆脱了彼得的手臂,沿着人行便道跑了出去,甚至把鞋都跑掉了。但是她最终还是被彼得追上并抓住。当后者问她“发什么神经时”,玛丽安却“忍不住大笑起来”(80)。当他们来到朋友租住的公寓后,玛丽安又在黑暗中趁机爬到一张床的下面,仿佛“进入了地下”(82),把自己藏了起来。在彼得眼中,玛丽安有些神经不正常。但从玛丽安的角度看,她已经开始从被动地忍受转变到主动地逃离。

玛丽安的反抗继续升级,她开始同自己的男友作对,突破男性权力的主导,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借用玛丽安的话,“我至少有了行动”(85)。玛丽安开始不惧怕与彼得争吵,哪怕是当着朋友的面。女友的变化令彼得很不适应,他斥责道“你简直没有女人的气质”(87)。玛丽安则针锋相对地回应:“去他妈的女人气质!”(87)。虽然她仍然和彼得保持着恋爱关系,但玛丽安已在思想上同她的恋人分道扬镳。她开始我行我素,按照自己的喜好行事。在身体层面,她主动同之前工作时(为所在公司做广告效果调查)时偶然认识的邓肯交往,最终发生了性关系(此时距她与彼得的婚期只有一个月左右)。邓肯是20世纪60年代西方社会颓废的一代的典型代表;他抽烟、喝酒、玩世不恭,看不到生活的意义。虽然他是个博士生,但他的学习目的丝毫不明确,认为是教授的盲目鼓励和学校的些许奖学金把他骗进了研究生院。他是一个极端的自我主义者,他不在乎玛丽安很快就要结婚了,需要时便打电话叫她过来陪他。可是,对彼得的传统男性思维和交往方式感到厌倦的玛丽安恰恰在邓肯的身上找到了“避难所”。邓肯的空虚、彷徨和逃避不会给玛丽安带来任何的压力,但这种权宜的组合只能是临时的,因为“他们几乎没有过去,当然也没有将来”(203)。

玛丽安的反抗最终升级到与彼得决裂。作者阿特伍德为女主人公设计的决裂方式很是特别,完全觉醒的玛丽安为即将成为前男友的彼得精心制作了一个蛋糕,并将烤制好的蛋糕切割成人体的不同部位,拼成一个女士身形,再用粉色糖衣勾勒出她的衣着,用巧克力色画出她的脸庞。如果读者对这个别致的分手礼物的意义还不够明了的话,那么玛丽安为彼得献上“淑女蛋糕”时发表的告别辞就值得一提:“你一直试图摧毁我,不是吗?你一直想同化我,但是我为你做了一个替代品,你会更喜欢它。这不就是你一直真正想得到的那个东西吗?我去给你找个叉子”(301)。惊恐多于恼怒的彼得拂袖而去,连杯咖啡都没喝。

玛丽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优雅地报复了想吃掉她的男人。玛丽安的成熟还体现在她对邓肯的态度转变——她丝毫不在乎他了。当这个习惯于游戏人生的穷酸博士生在故事的结尾来到玛丽安租住的公寓时,她用“淑女蛋糕”的“残骸”招待他,而孩子般的他风卷残云般地把剩蛋糕一扫而光,还不忘说声“谢谢,味道不错”(312)。但仔细回味,玛丽安的胜利似乎含金量不足。蛋糕事件过后,她要重启新生活(故事结尾时,玛丽安进行的大扫除暗示着这一点)。但是女主人公又将会怎样处理与男人的关系呢?除非她转变成同性恋或移居荒野,玛丽安还是得接触形形色色的男人。谁让上帝既创造了亚当又创造了夏娃呢?难道除了对抗、嗤之以鼻和断绝关系外,就没有其他共生共存的可能吗?难道基本的社会伦理和公序良德应该被无视和抛弃吗?对于这些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作者没有提供答案。玛格丽特的创作思想和创作手段使她乐于抨击旧传统,使她善于营造戏剧性氛围。

四 艾丽斯·门罗——女性的回归

加拿大短篇小说家艾丽丝·门罗是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作为在加拿大小镇上长大的小说家,门罗从创作伊始就没有把社会责任和道德准则作为自己的导向。她的文学创作完全基于生活,她所熟悉的生活。但正由于此——因为生活中存在着深层次的人类文明基因——她的短篇小说提供了更加贴近现实的、更加可信的伦理建构模式。不过,门罗早期的文学创作,如1971年发表的小说《女孩和妇人的生活》,有时也显露出简单的男女二元对立的倾向。那部小说中的女主人公黛儿先后同三个男人交往,但很快就发现他们的缺点并与他们断绝联系。这种处理方式同阿特伍德同期作品中的做法有近似之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自信心的提高,门罗开始以我为主,不断创作出具有高度现实主义的优秀作品,以至于我们很难从她中后期的作品中看到由政治考量或者社会逻辑演化出的寓言性说教。细读她关于女性成长的小说,我们发现门罗擅长描述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女性,特别是那些面对伦理问题必须做出选择的女性。门罗在2004年发表的短篇小说集《逃离》为我们了解这种普通家庭生活中常见的伦理脉象提供了一例。

2004年发表的《逃离》共收有八个故事,题头故事“逃离”排在首位。这个故事对于我们理解门罗的新伦理观念十分有益。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是个新婚燕尔的年轻少妇。高中毕业那年的夏季,她在附近的马术训练营打工,遇到了高中没毕业就离家闯荡的小伙子克拉克。克拉克是位优秀的马术教练,他的魅力吸引了情窦初开的卡拉。她决定放弃秋季到大学学习兽医专业的机会,同克拉克在一起。卡拉的父母极力反对女儿同一个学历低、工作没保障的穷小伙谈恋爱,这迫使卡拉选择同恋人私奔。这是故事中卡拉的第一次逃离。婚后不久,卡拉与丈夫开了一个小型马场,提供马术培训和骑马旅游服务,此外还兼做有偿代养私人马匹的业务。这一年的夏天雨水大,影响了生意,也影响了小两口的关系,他们为琐事拌嘴。丈夫卡拉克比较强势且喜欢较真。他同镇子里的许多人发生过口角。比如有一次在兼售化妆品等的药房排队交钱时,排在克拉克前面的一位老妪突然想起忘了买一样东西,于是赶紧跑回货架取了货,又插回到原来的位置而不是到队尾重新排队。这个行为惹恼了克拉克,继而引发争吵。收款员劝他说,“老太太有肺气肿”,可克拉克却回敬一句,“我还有痔疮呢”(3)。[19]

卡拉与克拉克的家庭矛盾逐步升级,终于在一个焦点爆发,即是否应该向寡妇西尔维亚·贾米森太太讨要一笔精神赔偿费。贾米森太太是他们的邻居,退休前是某个学院的植物学教授,她的已故丈夫利昂·贾米森是位诗人。卡拉有时去他们家做小时工,打扫卫生或者做别的家务。曾为嬉皮士的诗人老先生有时行为不端,对卡拉有轻浮甚至猥亵的动作。不过,卡拉理解这个老男人的行为,觉得不必大惊小怪。有一次,小夫妻俩睡觉前在床上闲聊,卡拉为了挑起丈夫的注意,把贾米森先生的龌龊举止说了出来。这令克拉克感到兴奋,丈夫的兴奋给了卡拉满足感。但是克拉克并不止步于好奇感的满足,他的思路远比卡拉的复杂。他认为老头的行为是犯罪,够得上起诉,应该借此施压让他做出赔偿。最先说出此事的卡拉却认为没有必要小题大做,她不好意思与雇主翻脸。

贾米森先生的突然去世不仅没有抹去这件事,反倒加深了小夫妻俩的分歧。克拉克紧逼着卡拉向遗孀贾米森太太挑明此事,并以此要挟她替丈夫做出赔偿。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丈夫执意要“敲诈”刚刚丧偶的老太太,反倒把妻子推到刚成为寡妇的老太太一边。卡拉一直享受着西尔维亚·贾米森太太的关爱,后者从希腊度假回来时还给她带礼物。老太太的善良和爱护感动了卡拉,她终于道出了与丈夫的矛盾,并表示“我再也受不了了”(17)。此时,主张自由平等的贾米森太太开始鼓励卡拉离家出走,到附近的大都市多伦多去寻找新生活,并表示愿意提供必要的财力帮助。经过一阵思想摇摆后,卡拉不太情愿地同意了。

这是女主人公的第二次逃离。这次的维权行动同第一次的维权行动相比,表面看似乎相似,但实际大不一样。卡拉第一次逃离时,目的是追求爱情,追求心中的理想目标。第一次出走时,卡拉并不孤单,她和后来的丈夫一起行动。她把克拉克“看作是他们未来生活的设计师,她把自己看作是克拉克的俘虏,一个心甘情愿并感到无比幸福的俘虏”(25)。对卡拉来说,第二次的逃离并非完全出于自愿。西尔维亚·贾米森太太的鼓励和支持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她把卡拉看作是遭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一只需要被解救的羔羊。这位受过高等教育、曾经是大学教师的妇人有着高尚的伦理标准,她认为自己在完成一项神圣的使命。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被救的卡拉感到她在完成“贾米森太太的——西尔维亚的——预想”(24)。在长途汽车上,独自出走的卡拉陷入迷茫。她放不下熟悉的生活,她放不下身边有个丈夫的家庭生活。她无法想象如何面对大都市的冷漠生活。因此,当长途汽车快要到达目的地多伦多市时,她坚持要司机停车并从车上下来。卡拉决定终止逃离,回到自己的男人身边。

表面看,这次争取女性权益的尝试失败了。但实际上,回归是在卡拉长时间和多方位考虑之后做出的决定。它代表了一位成熟女性在经过自己独立思考后——在长途车上独处时——做出的决定。卡拉最终没有选择理想化的解决方案;她选择了现实的、难度大的方案,回到家中去面对不易相处的丈夫,面对未来吵吵闹闹的家庭生活,面对自己焉知祸福的余生。这种独特的带有对比性的叙事处理,展示了艾丽丝·门罗所认可或者所践行的一种新的、朴实的女性观。依照这种女性观完成的作品,没有通常的戏剧性场面,少有人物狂野的躁动。这种故事的情节不囿于政治或社会层面,更趋向普通人的伦理观,面对女主人公的是完全融于生活的抉择。芒罗故事中的女性更善于全面地考虑问题,权衡男人、家庭与个人的关系,自主地得出并非完美却恰合时宜的解决方法。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女性主义,展示着女性在获得基本权益之后,已经进入到同男性别无两样的成熟性思维阶段。

结语

通过回顾20世纪后半叶以来四位加拿大女性作家对她们各自熟悉的生活所做的文学记录,我们可以窥视到加拿大社会的伦理重构进程。从埃塞尔·威尔逊笔下的玛吉到玛格丽特·劳伦斯故事中的女眷,从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笔下的玛丽安到艾丽斯·门罗刻画的卡拉,我们感受到加拿大女性争取自身权益的过程,不仅仅限于政治思想觉悟的提高,更在于对生活多方位、多层次的体验。这些具有代表性的女性作家似乎在告诉我们:超现实的阶级觉悟是苍白无力的,政治化的女权主义文学不能为生活中的女性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指导,自上而下的理想灌输只能起到有限的、非持续的作用。相反,充满生活气息的、生活化的、基于实践的、自下而上的体验和总结对女性的成长才具有真正的指导性和长效性。而这也正是唯物主义经验论所推崇的。

女性的成长过程是个充满哲理的过程,是个痛苦与幸福共存的过程。可以说,以上四位小说家的代表作将艺术与现实紧密结合,使读者在艺术与现实的渗透相融中不知不觉地进入心灵启迪的空间。性别意识是民族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构成,对女性问题的关注和研究亦是民族道德文明发展的重要环节。从文学社会学层面深入探讨加拿大女性小说家的创作实绩,解析其对重构民族道德所产生的文化正能量,可以为中国的作家和读者提供富有启发意义的参照,对探索文艺如何服务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亦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作者单位 北京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