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我国在职场性骚扰理论上的探索
近十年,我国理论界对性骚扰问题的关注度日益提高,这既表现在有关职场性骚扰的学术论文的数量日益增多上,也表现在其内容日益全面和深入上。从最初的对性骚扰概念的简单研究到对职场性骚扰雇主责任合理性的研究及对立法的研究;从个人的研究到学术组织的研究;从研究外国制度到构建中国制度;从翻译外文论著到撰写中国著作;从人们对第一例性骚扰案件的惊愕和欣喜到对数例性骚扰案件的无奈与反思,无不表明职场性骚扰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立法的重点。既借鉴外国制度又结合中国国情,既潜心理论研究又关注实践应用,这是职场性骚扰制度探索的根本指导方针。我们要的不是理论研究的空架子,而是能制度化和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性理论。
为了进一步探索职场性骚扰的防治措施,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于2007年1月19日至20日组织召开了“关于建立企业防治职场性骚扰机制国际研讨会”。[32]参加此次研讨会的七十多位代表来自立法、司法、行政、工会、妇联等部门,以及NGO组织、企业、新闻媒体等机构。此次研讨会的议题主要有:职场性骚扰的情况、问题、特点及对女性的危害,中国有关反性骚扰的立法现状,职场性骚扰典型案例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有关职场性骚扰的国际劳工标准,英、美等国反性骚扰法律规定及企业内部反性骚扰规则,中国企业反性骚扰现状,企业制定反性骚扰规则的可行性及利益分析,讨论企业反性骚扰规则建议稿等等。中国大陆、香港、台湾地区及美国有关专家学者介绍分析了国外防治职场性骚扰经验及中国情况,并就如何在中国建立企业防治职场性骚扰的有效机制进行了探讨,并在此基础上讨论并形成了《企业防治职场性骚扰内部规则建议稿》。作为国内首先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推广的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率先在其CSC9000T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中提出了中国首个行业防治职场性骚扰的有效措施。我国台湾地区的劳动法专家焦兴凯教授在研讨会中指出,对绝大多数性骚扰事件的被害人而言,其主要目的并不是要控诉其雇主,以获得损害赔偿金,而是希望这些冒犯行为能够停止,能够不再发生,同时,也能保障她(他)们不至于因为提出投诉而遭到报复。因此,最有效处理性骚扰问题的对策,应该是在各用人单位中发展并实施执行一套预防政策。
2011年4月27日,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妇女观察'企业建立防治职场性骚扰机制研讨暨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本次会主要是对中国第一批建立内部防治性骚扰机制的企业相聚交流与反馈,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下属的“妇女观察”项目于2005年成立,先后在北京、广东、江苏、河北的9家企业开展推动建立性骚扰防治制度的试点,成功设立的有6家。中山火炬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在2011年2月8日正式下发《防治职场性骚扰制度》。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社会责任办首席研究员梁晓辉说,中国目前有2300万纺织工人,其中70%为女工,在福建这一比例甚至达到了99%。他介绍说,纺织行业反对性骚扰和改善劳工人权的初始驱动力来自供应链上游,通过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全国共已有二百多个纺织企业建立了性骚扰防治制度。[33]
专家学者在性骚扰制度理论上的探索具有开拓性、创新性,既立足中国实际,又能借鉴反性骚扰制度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因而在指引性骚扰立法、司法、防治上会起到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