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港研究蓝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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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水平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内容之一:贸易便利化

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目前首要的工作应该是力争实现世界最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不仅仅做到促进传统贸易方式的发展,而且要促成过境贸易、转口贸易和跨境电商贸易的大发展,真正做到“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为此,有以下难点问题需要研究突破。

(一)新型通关方式

中国香港的通关方式是允许货物在经过初步安全风险评估后放行,货主可以在放行后14天内报关。新加坡是每单必报,但通关放行时间非常短。自由贸易港一线通关采用何种模式更为适应我国的情况需要研究。目前,我国部分海关特殊监管区已经在试行“先入区、后报关”制度,似乎走香港模式更具基础。下一步应该在前期经验积累的基础上,识别风险点,提高舱单数据利用效率,扩大试点企业范围。对货物可以试行负面清单方式,清单外产品可以先入区。

新型通关方式,特别是智慧通关如何适应跨境电商的发展,这一点需要特别关注。我国跨境电商进口管理体制近年来一直处于调整阶段,目前以个人物品为主的监管方式在2018年继续作为过渡方式在部分试点地区执行。一方面监管方式需要适应贸易碎片化的趋势,保护新业态发展;另一方面又要管住可能出现的风险。自由贸易港可能在这方面能够探索出一些新办法。

(二)区内消费

我们的厦门课题组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自由港以商品是否允许在当地消费和形形色色的其他自由贸易区相区别”(陈永山,1987),我们认为这仍然是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目前,我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存在各种形式,传统保税区(大约十五个)实行离境退税,区内存在一些商业性生活消费设施,其消费的也主要是从内地购入的产品。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实行入区退税,封闭性更强,区内原则上不设立商业性生活消费设施。从海关监管的角度看,海关希望今后的趋势是把各类特殊监管区向综合保税区模式发展。允许区内消费与现在海关的保税监管体制可能发生一些冲突,在这方面如何改革可能需要进一步研究。如果不允许区内消费,自由贸易港与原来的保税港区的区别就会有限。

(三)中转集拼

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占比是衡量一个港口国际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上海目前是世界第一大集装箱港口,可以说是一个世界级的航运中心了。但是,与其他自由贸易港相比,有一些方面仍然存在差距。例如上海港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占比只有不到10%,与其他自由贸易港知名50%以上的比例相比差距很大。考虑到上海与其他自由贸易港的差异性,也许发展到50%的比例有困难,发展到20%甚至更高的比例应该是一个目标。在这方面,相关监管措施效率和便利化程度提高的空间很大。也就是说,物流向上海进一步集聚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四)沿海捎带

我国目前沿海港口分布众多,沿海捎带业务是指在沿海各港口之间从事外贸集装箱的国内段运输业务。许多港口与运输经营商有放开沿海捎带业务的呼声,因为这会大大提高集装箱运输效率,提高船舶实载率。2013年9月,我国交通部发布公告允许中资航运企业利用全资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舶经营以上海港为中转港的捎带业务。但是,实际效果非常有限,其中既有运力过剩、进出口形势不好的因素,也有政策障碍,其中一个政策障碍是交通部的政策并没有得到其他口岸监管部门的充分配合。从国际惯例来看,大多数国家都不对外开放或仅在区域性成员国之间开放沿海航行。而全面对等开放沿海航行权由于我国沿海运输需求大于其他国家,是否应该开放在国内存在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