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我借条上面的欠款,可以转让吗?
◎案情介绍
吴某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某一线城市工作,结婚后,买房的事就摆在他的面前,但令吴某没想到的是,等他满足当地限购条件,具有购房资格之后,原本还算平稳的房价,突然像火箭一样,暴涨了起来,原本手里的钱是足够买一套两居室的,但现在算下来,房价上涨后,如果他们继续购买两居室的话,将没有装修房子的钱。吴某和妻子高某经过商量后,他们决定无论如何也要买一套两居室,至于装修房子的钱,可以管别人借。商量好之后,吴某在某开发商处购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两居室电梯房。房子买了之后,他们手里的钱已经是所剩无几了,吴某便从大学同学孙某处借款8万元,用于新房装修。孙某也很痛快地将8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打到了吴某的银行账号上,并约定一年之后归还,吴某向孙某出具了一张8万元的欠条。购房、装修一切弄妥之后,吴某夫妇搬进了新居,开始了新生活,此时距借钱时间过去了4个月。某个周末的午后,吴某夫妇正在午睡的时候,突然有人“咚咚”在砸门,被砸门声吵醒的吴某冲大门喊道:“谁啊,大下午的砸门。”吴某披上衣服来到门口的时候,只听外面砸门的人喝道:“要账的!”吴某透过大门的猫眼冲外面看去,只见有两个身穿黑西服的男人,站在门外,并冲着门内喝道:“吴某,你欠孙某的8万元,孙某已经将这8万元转给我们公司了,今天我们来要账,赶紧把钱还了。”孙某认为自己是欠孙某钱,并不欠什么公司的钱,便在门内对二人说:“我又没欠你们钱,找孙某要去,别来找我!”吴某的妻子也被这突如其来的砸门声和吵架声弄醒了,她见外面的人来势汹汹,先是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又拨通了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了相关事宜。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指的是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据此可知,在本案中,虽然孙某可以将吴某欠他的8万元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但他必须事先通知吴某,否则对吴某不发生效力,吴某也因此可以拒绝向第三人还款。